方婉仪与清代才媛的礼教观

2015-09-29 04:50王荣华
文艺评论 2015年6期
关键词:礼教文人

王荣华

方婉仪与清代才媛的礼教观

王荣华

方婉仪(1732-1779),字仪子,号白莲居士、白莲女史,安徽歙县人。为广东布政使方愿瑛女孙,国子监生方宝俭女,“扬州八怪”罗聘之妻。①她自幼熟读诗书,且工绘事。有《学陆集》、《白莲半格诗》,失传。《清史稿》“罗聘”条有方婉仪简传。《晚晴簃诗汇》②、《清画家诗史》为其列传并录其绝句数首③。袁枚、蒋士铨、郑燮、金农、杭世骏等人为其题诗,阮元、蒋宝龄等人为其做传,翁方纲为其撰墓志铭。方婉仪的作品集虽已失传,但经由其传世的十八篇作品及其他文献,人们仍可看到她礼教护卫者兼叛逆者的清代才媛形象。

一、礼教的护卫者

孝道是中国精神中道德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④方婉仪对此便十分重视。例如在闻说母亲身体有恙时,她会不及向在外的丈夫告别,历时月余赶回娘家探省:“昨闻慈母有采薪,婉仪久违定省,念切劬劳……买归宁之舟”⑤。又如她的《哭姑》诗十二首,“扬州人皆能诵”。⑥一做便是十二首,能为全城人所诵,若非情真意切不能做到。她身上所体现的孝道可见一斑。

作为以婚姻家庭为毕生事业的清代女子而言,夫为天,是经济支柱、精神支柱,是自己存身的根本。这一规则不会因为这个女子是才媛而可改变。因此在嫁给罗聘后,方婉仪时刻以贤妻的形象来要求自己。克尽妻职,执掌内务,与罗聘同甘共苦以致作下令罗动容的忍饥之诗:“两峰亦尝记其《忍饥诗》”。即使在生命最后时刻,最需要丈夫陪伴的时候,“握手那堪此离别”——明知自己已经病入膏肓、黄泉路不远,眼前的生离即是死别,还专门集唐诗作“病中不用君相忆,夜夜孤眠枕独倚”送罗聘远赴北京谋取前程。⑦对方走后第十三天,她孤独辞世。

方婉仪生有三子,一子早夭,仅余两子。她“以所生子允绍出继伯氏”,将其中一个过继给族人,以助人延续香火。即使善于写诗,在嫁入罗家后,不作“绮语”,也不写情诗:“及归于室,举案之暇,一切绮语屏而不为。梁间燕子,帘额游丝,亦未尝作绿窗儿女之言写入毫素也”。在赞颂其他女性时,她也对女节行为予以明确地肯定:“古柏贞松比诗品,一生不作女萝篇”。并且,她在日常生活中也时常以史为鉴,以节妇、孝妇为参,还以此引导其他女性:“熟于史事,每晤娣姒辈,陈说古节孝事,娓娓弗倦”。以致所作所为能优秀到为族人亲友称道。

二、礼教的悖逆者

中国传统妇学历来将“德”置于首位,而“才”总被认为是妨碍德行的。至明清,“女子无才便是德”更是为大众阶层而认定的妇道戒律。但方婉仪却“不但能诗咏絮工,能画能书妍且丽”。⑧对于象征才学的文艺,她始终有着浓厚的兴趣及参与意识。《晚晴簃诗汇》说方婉仪“幼承家学,攻半格诗”。可见她在婚前即有从事文艺创作。至婚后,她不但未曾停笔,还更上一层楼。《学陆集跋》中,方婉仪明确说自己“闺中无事,素爱吟咏。《期诸娣姒茶话》、《生日偶吟》、《题许太夫人〈绿净轩集〉》、《观夫子两峰效唐人墨竹》、《己亥除夕劝酒》、《病中集唐诗送夫》、《次韵题明妃图》,虽然当前可见的方婉仪传世作品数量极少,但是经由标题,我们便能看到文学在她生活中的各种场合均有出现。“梅摹魏国夫人画,字仿杨家妹子书”,“两峰写梅花。白莲画牡丹。梅花横卧牡丹立,恍若天女下偎高士寒。女为黄菊子幽兰,意态淡淡秀可餐”。⑨罗家之所以夫妻、子女均能诗善画,之所以能被称作“罗家梅派”⑩,当然和方婉仪婚后从事绘事有关。对于方婉仪在诗画方面的成就,杭世骏说:“亲见夫人擅三绝,居然不栉一书生”;袁枚说“闺中也树千秋业,未许山人独擅明”。事实上,百余年后犹有画家吴观岱伪画、诗人陈三立题画这样两强联手制造出的赝作出现。⑪可见方婉仪婚前有作诗文,婚后犹精进诗画以致以此闻名的程度。也可见她不甘于“无才便是德”的状态,期冀利用文学发抒本心、利用才华与丈夫达到更高层次的精神浑融状态。而这是对以女子无才为常态的时代的冲击,也是对“诗文均不必学,词赋尤不可学”的时代教诲的不遵循。⑫

“楚畹幽兰冠众芳,双钩画法异寻常。国香流落空留赏,太息金陵马四娘”(《题马守贞双钩兰花卷》),“冢畔青青草色稠,芳名史册著千秋。画师若把黄金嘱,老守长门到白头”(《次韵题明妃图》)。从方婉仪对马湘兰和王昭君人生命运的评价上,可以看出她显然不认为对于女子而言,孤芳自赏或长门老守是良好的生存状态。“君有《鬼趣图》之戏作,妾有《半格诗》之耽吟。古人品王摩诘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赵松雪调管夫人‘你肚皮里有我,我肚皮里有你’。此则婉仪印诸心而萦之怀者也”(《由母家寄罗两峰书》)。显而易见,夫妇比肩、诗画相偶才是她所钟意的婚姻形式、生存状态。但这种婚姻结构的本质,是基于平等之上的,是夫妇之间可以相互对话的。这当然有悖于男尊女卑的时代教育。因此,突破婚姻中的男尊女卑体系可算是方婉仪思想中对传统礼教的矛盾之处。

嘤其鸣矣,求其友声。虽是有着美满的婚姻,方婉仪仍与当时期众多的才媛一样,不甘心只是被禁锢在家门之中。她也有参加诗画社交活动的时候。例如她曾和老师绿净老人、扬州汪孟诩的夫人、诗人袁枚的堂妹袁棠、罗聘的嫂子孙净友以及罗聘的妹妹罗秋英等五人作九九消寒会,唱酬成帙。管希宁为此作《寒闺吟席图》,翁方纲为此作诗,吴锡麟为此填《解连环》词一阕。⑬又如她和当时文坛中的不少男性名人均有来往。除前面提到过的袁枚、杭世骏、蒋士铨、金农以外,她还与郑燮等人有来往。郑燮曾在方婉仪三十岁生日时为方、罗二人画兰花图一幅,并题了七绝一首。⑭方婉仪心系于诗文,并与其他女子聚会唱和。在礼教守卫者眼里,这算是“不务正业”的。因为在传统礼教中,“妇人无专政之义,御众之任,交接辞让之礼,职在供养馈食之间”,“才”非妇道的本分。诗会后又将唱和之作“成帙”,这是对“内言不出”闺训的不遵循。且身为女子,与诸多男性文人有来往,又是以诗画交游的形式。这是对诸如“内外各处,男女异群”以及“男非眷属,莫与通名”等女教的背叛。⑮

三、矛盾的统一及其成因

由前文可知,方婉仪所期望的幸福婚姻是才子配才媛、互为灵魂伴侣式的婚姻。而罗聘“淹雅工诗”、“画无不工”,⑯恰也是诗文书画兼擅的才子,且又与她志趣相投、情投意合。在这点上她是如愿以偿的。有事实为证。方婉仪曾绘有《香闺慧业》图册。其中之一绘了幅小景:一方水岸上,静立着朴雅的茅草阁楼。早梅探窗,似有暗香一缕。并有题记:“小园半亩,构一草阁于西。梅花绕屋,与君子啸咏其中”。⑰这样的画面设计与语言描写所显示出的夫妻关系,无疑是和谐的。一枚内容为“两峰之妻”的印章,被方婉仪仅在这套图册里便钤了三次。方婉仪还曾采摘牵牛花做颜料为罗聘绘的梅花增色:“癸未夏六月,仿元王元章繁枝梅花。赵子固云:‘浓墨点椒大是难事’。予画此卷三日始成,内子白莲展观再四,嫌其不甚分明,晨起乃摘牵牛花浸汁,渍其花瓣,令观者一目了然。予不可不记其苦心也。”⑱她若不爱罗聘,不会有如此情趣之事。在前引《由母家寄罗两峰书》中,方婉仪也明确说出希望两人感情到不分彼此的程度。所有这些,足可见在她的心中,与罗聘的婚姻是可以使她获得精神共鸣的幸福婚姻。为了维护值得珍惜的婚姻幸福,她必然会为之努力。

一方面想要继续文艺并与才华横溢的丈夫两情相悦、诗画相酬地生活,另一方面也要为持续这样的幸福创造一切可能的主客观条件。这大概便是方婉仪将矛盾的两方面融于一身的基本思维暗示。于是,她一方面不可抑制地违逆着传统礼教,又在另一方面尽量做得能为时俗所容,时刻以一个符合礼教规范的贤妻身份要求自己。她虽继续写诗作画地违逆着女子不为文的礼教观,又作诗“不作绮语”,坚决不涉儿女私情——严格地说,这其实是不合常理的。女子本就多情,才媛更加心思敏锐善感。方婉仪作为才媛,又有着美满的爱情,写出一些表现儿女情感的作品本当是天性使然的事。但她没有作儿女之句,只作些很有雅正特点的诗文。可见她有意识地用理性压制了情感,以符合礼教、符合社会规范。就算绘画,方婉仪也多绘梅、荷、兰、竹、菊这样极合礼教的物事。她题荷花“平簟疏帘小阁晴,朝来池畔最关情。清清不染淤泥水,我与荷花同日生”(《生日偶吟》),当然不仅因为她的生日在六月二十四日,与荷花的生日在同一天。更因为荷花这一植物存在着高洁、不染的恒久意象。即便如此,她还自号“白莲女史”,在这已有的荷花品格外,着一代表着圣洁与坚贞的“白”字,更见强调之意。所有这些,都可知方婉仪虽有不合礼教的方面,却又是有意顺应礼教,以使自己能为世俗、宗族所接受的。

其次,除了源自主观的、方婉仪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即虽是当时的大众认为女子不宜习文,占据时代话语权的男性文人中仍有不少人对女性参与文艺创作日趋宽容,持不反对、甚至支持的态度。分析男性文人之所以接受并支持女性文艺的发展,是出于不同的心理或目的的。有的男性文人是缘于惜才之心或是缘于对处于弱势女子的怜惜。传统中国男性文人的心性特点之一是怜才、惜才,善于同情弱者,尤其是怀才的弱者。这一点,不独对女性如此,对男性也是如此。例如中国文学史上对曹植的评价时常高于对曹丕的评价,很大程度在于文人们对曹植境遇的同情。这该与中国文人数千年来所接受的诸如“君子去仁,恶乎成名”⑲,“仁者爱人”⑳等思想教育有关。袁枚、王昶、王文治、陈文述等男性文人为此类文人的代表。他们广收才媛为徒,对才媛们的智慧与才华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又对处于不幸运命中的才媛充满同情。又如李怡堂、谭柳原、陈萧楼、姚树堂、黄武陵、张理庵等多位男性文人,都曾对十二岁丧父的才媛沈善宝予以或经济、或精神、或学业等方面的支持与帮助。㉑其次,“今夕梅魂共谁语,任他疏影蘸寒流”,㉒对来自家庭内部精神相契的需求该也是男性文人支持女子从事文艺的一个重要原因。部分男性文人,已不满足于在青楼妓馆中寻求精神的抚慰,他们开始寻求来自于与自己关系更为密切的家庭的精神共鸣。例如钱谦益、冒襄、奕绘、陈之遴、张问陶、罗聘、孙原湘、沈学琳、武凌云等人均是如此。他们都娶了才媛为妻并对此适意。再次,部分男性文人以家族里或乡邑里有才媛为荣耀之事,他们愿意有才媛产生,也积极地帮助这些才媛宣扬名声、保存作品。有的才媛能为世人所知,她们的作品能够传世,很大程度有赖于此。例如“查阅部分存世的明清方志,有近600位浙江才媛的作品或生平见诸于当地志书”。㉓又如《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藏明清妇女著述汇刊》所收的女性诗集,大半由父、夫、子等男性家庭成员刊刻。㉔此外,身为父、兄、叔、伯等的男性文人,为了提高家中女子的配偶价值以便匹配文人或文人出身的仕宦,也会支持她们跻身于文艺之列。这一原因由前两个原因生发而来,是为因应当时婚姻市场的需求所出现的产出机制的适应与调整。等等。这些原因或单独出现在某位男性文人的身上,或多个混合出现于某位男性文人的身上。但无论这些男性文人出于何种心理与目的,效果是一样的:当他们处于家庭中,便可以成为才媛身边最为有力的家庭支持力量;当他们成为一类人群或成为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人物时,也可以对才媛形成社会支持力量。

而方婉仪之所以能够终其一生都处在文人圈子里,当然离不开罗聘以及其他男性文人的肯定、支持与帮助。最重要的支持当然来自于罗聘。罗聘对方婉仪在文艺上的支持是多方面的。这首先体现在给方婉仪以遂意的爱情与婚姻。这对才媛们来说是极为重要的,是她们积极生存、热爱生活的动力。其次表现在罗聘乐意方婉仪从事文艺活动。现存画作,有不少为二人合作完成的。除前举二人合作梅花图以及举家合作众卉图之例外,现还可见二人合绘的梅花长卷等。㉕事实上,罗聘还有意识地引导方婉仪在文艺上精进。例如方婉仪以绝句出名,罗聘则帮她练习律句的创作:“两峰与予有联句诗钞一卷,专务对仗,严整新巧,亦效放翁新作,盖诱余学律也”(《学陆集跋》)。此外,社交活动中,罗聘也时常对方婉仪的才艺予以展示的机会。可以想见,若非罗聘,已婚的方婉仪不可能认识金农、郑燮等男性文人,更不可能有文艺交流。罗聘对方婉仪的支持甚至还体现在主动帮方婉仪应付世俗社会。如前引罗聘在《白莲半格诗序》里的话。无论方婉仪是否真的言行如此,罗聘这样说的动机大概正是因为害怕方婉仪写诗并出诗集会遭致非议,便先说出这些话来堵时人之口。可知如果没有罗聘对方婉仪从事文艺活动的肯定与支持,方婉仪绝不可能在诗画上有如此成就。进一步看,如果前面所提到的众多男性文人对方婉仪从事文艺活动不是肯定、不是赞扬,而代之以尖锐的批评,方婉仪不可能在文人圈子里继续生存甚至以此闻名。

四、结语

方婉仪的例子虽是个案,她的礼教观却很可以代表清代才媛们的礼教观——有清一代,无论是如方婉仪般有着遂意爱情与幸福婚姻的才媛,还是没有合意的爱情与婚姻的才媛,她们普遍在面对传统礼教时既恪守、弘扬传统礼教,又违逆着诸如“男尊女卑”、“女子不必习文”、“内言不出”等女教规范,并将这看似矛盾的两面在现实中予以统一。诗文书画之属最能动心、动情。女子又本是感性大过理性的。当这些融合于一身,对女子不习文教条的突破、对平等爱情与婚姻的企盼、对声气相投的向往等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更有一些才媛对文化声名产生追求,甚至少数才媛恃才而妄。这些都是悖逆传统礼教的。但有清一代,传统礼教对于女性的要求显现在女性整个人生的方方面面中。从出生到死亡,整个人生旅程无时无刻不受到礼教的约束。才媛既生而为人、更身为女子,即使有才,不能不顾及世人的看法。何况当时还有不少人认为女子有才不是好事,甚至认为是诲淫的。而名声于她们的重要性,是比生命更为重要的。因此她们普遍孝悌礼让,谨修妇工。当她们嫁人后,或者真的是笔墨良缘,那么,为了维护幸福、也为了身边的人着想,她们会主动积极配合当时的礼教。正如方婉仪般所作所为,又如汪端在其作品中对符合礼教的行为反复歌颂。或者所配非偶,那么,她们也会为了自己及家人的名声,主动或被动的屈服于礼教。即使因为婚姻不幸而抑郁早逝,如王素卿、袁机等。对才学的钟爱以致冲破礼教,这离经叛道来源于才媛们的情感;而对礼教的恪守,则来源于才媛们的理智。由内而外的情感与由外而内的理智都是无法逃脱、需要面对的。但学可以启智,才媛们是具有智慧的。她们懂得怎样思考与权衡。于是使得这矛盾性合理地统一于存在中。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中文系(510275);西安培华学院中文系(710125)】

①胡艺等《扬州八怪年谱》,江苏美术出版社1993年版,第383页。

②徐世昌《闻石点校.晚清簃诗汇》,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8305页。

③李浚之《清画家诗史》,中国书店1990年版,第491页。

④王京香《中国精神中的道德理念之探究》,《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⑤胡文楷、王秀琴《历代名媛书简》,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第140页。

⑥闵尔昌《近代中国史料丛刊991-1000碑传集补》,文海出版社1973年版,第3271页。

⑦傅瑛《明清安徽妇女文学著述辑考》,黄山书社2010年版,第433页。

⑧王力坚《清代才媛之文化考察》,文津出版社2006年版,第18页。

⑨金农《冬心先生集》,《中国古代书画家诗文集》,西泠印社出版社2012年版,第116页。

⑩薛永年《扬州八怪考辨集》,江苏美术出版社1993年版,第496页。

⑪李希凡《中华艺术通史·清代卷下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3页。

⑫高拜石《古春风楼琐记》,新生报社1979年版,第6页。

⑬丁志安《罗聘家世考》,《江苏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

⑭《郑板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217页。

⑮陈立《白虎通疏证》,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358页。

⑯苏者聪《中国历代妇女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88页。

⑰易兴宏《2005古董拍卖年鉴书画全彩版上》,湖南美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39页。

⑱西川宁《扬州八怪展》,朝日新闻社,1986年版附图。

⑲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7页。

⑳《孟子》,万丽华、蓝旭译注,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37页。

㉑王力坚《清代才媛沈善宝研究》,里仁书局2009年版,第123-162页。

㉒陈寅恪《柳如是别传·上》,三联书店200年版,第15页。

㉓徐鹏《明清浙江地方志中的才媛书写》,《浙江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

㉔方秀洁、[美]伊维德《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藏明清妇女著述汇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㉕邓明《诸文进点读·百梅图说》,上海画报出版社2001年版,第64页。

广东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珠江学者特聘教授配套项目)“二十世纪中国词学史”(编号:11100—52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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