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姬俊英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红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姬俊英
从2014年12月到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系统深入地论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应该怎样发挥职能作用、怎样依法有效履职?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思考,取得了以下几点认识。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经历了从小康之家到小康社会,从全面建设小康到全面建成小康的探索,把中国人民千百年来对安定幸福生活的恒久期待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了确保目标实现,我们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举措,构成了继往开来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和主攻目标,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是我们党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以全局视野和战略眼光,坚定中国信心、立足中国实际、总结中国经验、针对中国难题,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使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紧密。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庄严开幕。会议通过的宪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旗帜鲜明地阐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打下了政治基础,极大地调动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国家、管理国家的积极性,为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得到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焕发出生机和活力。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切实保障,人大代表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执行职务;人大的基本制度更加健全,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选举等各方面的职能得到有效发挥。经过不懈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走过一甲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越发自信、越发开放、越发包容。60余年的生动实践启示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偕行、与国共进,为国家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彰显了这一根植中国土壤的民主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的宝贵经验,也是新形势下推进“四个全面”、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和可靠制度保障。
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应当在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这三大战略举措的有效落实。
一是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着力点。人大代表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具有一定社会威望与影响力的社会各方面的优秀人士,他们完全能够发挥其社会关系广泛、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各项工作。今年,常委会要把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代表调查研究的重点,鼓励代表以意见建议的形式反映社会各界的有关想法和思路,并采取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等形式加强建议督办,促使政府通过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推动相关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代表的管理,推进社区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深化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广泛宣传“四个全面”的重要意义,使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成为人民群众表达意愿、有序参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渠道,进一步筑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群众基础。
二是在推动区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发挥好监督职能。今年,常委会坚持“维护核心、服务中心、紧贴民心”的履职理念,把加快推进改革攻坚各项工作作为监督重点,跟踪监督我区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府组织结构优化,为深化改革理顺职责关系。加强对政府“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搭建代表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的履职平台,为未来五年我区深化改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加强预算改革监督,探索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政府预算审计监督相结合的预算监督新模式,推动预算监督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
三是在推进法治红桥建设中迈出新步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部署,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要求。常委会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本质特征的认识,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要坚持从市、区工作大局出发,深刻认识人大在法治天津、法治红桥建设中肩负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着力推进我区“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保障西于庄危改工程顺利推进、区检察院强化检务公开延伸检察工作职能情况的报告,促进公正司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引导全区人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行使好人事任免权。从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关键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好人事任免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把人事任免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证的重要工作,严格依法按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要加强人事任免议案审议表决前的审查,切实改进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形式,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和宪法宣誓制度,使人事任免程序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通过有效行使人事任免权,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带领全区人民干事创业的主心骨,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力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