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峰,张志明
(1.河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郑州 450015;2.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沈阳 110136)
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基于增加值贸易视角
李玉峰1,张志明2
(1.河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郑州 450015;2.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沈阳 110136)
利用总值贸易数据所计算的服务贸易余额与服务贸易真实金额之间的偏差,具有明显的时期和行业差异性。我国整体服务业的真实贸易顺差被低估,而真实贸易逆差则被高估。2000年以来,我国整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呈现出先降后升态势,各服务行业国际竞争力排名在全球56个国家中均居中下游水平。其中,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国际竞争力排名最靠前,而金融业和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国际竞争力排名最靠后。
增加值贸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s,简称为GVCs)是一个由增加值来源地和目的地构成的系统。在全球价值链条中,每个生产者购买投入,然后创造价值,而这些价值中有一部分将转变为下一生产阶段的成本。在每个生产阶段,出口国的增加值等于其各要素的收入总和。不同生产阶段被广泛地分布到不同国家(地区)来完成,中间品往往会经历数次跨境交易过程。由于所有的官方贸易核算法(后文将称之为总值贸易核算法)所测度的是包含中间品和最终品贸易的总值贸易规模,因此,官方贸易核算法会重复核算多次跨境的中间品价值,进而使利用该方法所衡量的贸易规模出现虚高的“统计幻觉”。总值贸易核算法在概念和实践方面的缺陷,及其与国民账户核算系统(SNA)所使用核算法的不一致性,已引起了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的广泛关注。[1]
全球价值链对国际贸易竞争力的分析提出了新挑战,传统测度方法的前提假设是产品的所有生产活动均在国内进行,且仅使用国内投入。但是,随着生产的跨境分工程度和外国投入的使用程度不断增强,这一假设已不再成立。因此,设计出一种能适应全球贸易分工新模式的测度方法的呼声越来越高。Johnsont和Noguera最先对用于替代总值贸易的增加值贸易新概念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所谓的增加值出口是指由来源国创造,但被目的国作为最终品所消费的增加值,而增加值进口的概念则恰好相反。[2]Koopman等进一步提出了将总值出口分解为不同类别增加值的新方法,根据他们的研究结果可知,增加值贸易是一个“净值”概念,不存在重复核算问题。因此,增加值贸易核算法能更为准确地度量一国对外贸易的真实规模,及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相比总值贸易,利用增加值贸易也能更为准确地测度一国对外贸易的真实国际竞争力状况。[3]
本文利用OECD数据库的相关数据,对基于总值贸易核算法和增加值贸易核算法所核算的服务业总出口、增加值出口,及其相应的贸易余额进行了比较分析。为更为准确地分析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水平,本文利用增加值出口数据对中国服务贸易的显示性比较优势(RCA)指数进行了测度,并同基于总出口数据的测度结果进行了比较分析。为深入了解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世界排名情况,我们对基于两种核算法所测度的各国服务贸易RCA指数进行了国际排名,并比较分析了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世界排名的动态演变过程,并为实证结论给出了合理的理论解释。
国内外有关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研究大都是从实证视角展开的,而从理论视角所进行的相关研究相对有限。其中,服务贸易自身所具有的无形性、生产消费的时空一致性、不易储藏和运输等诸多特性,是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理论研究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为此,本文将着重对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相关实证研究文献进行梳理。
国内外学者有关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实证研究可主要归结为两类:
一是有关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测度研究。典型代表有:Peterson和Barras利用RCA指数实证分析了一组国家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并研究了服务贸易出口份额与RCA指数之间的关系。[4]Hoekman利用RCA指数对OECD国家、发展中大国和发展中小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了评估,结果发现部分发展中大国和小国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呈现出强劲的上升趋势。[5]P.Windrum和M.Tomlinson对英国、德国、荷兰和日本四个国家的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发现一国由服务创新所引致的经济结构调整是提升其服务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6]B.Seyoum对发展中国家商务、金融、运输和旅游等服务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提升各服务行业竞争力提出了对策建议。[7]
国内学者在该领域所进行的研究也较为丰富。陈宪等基于总值服务贸易数据,利用不同指标分析了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状况。[8]基于服务贸易总值数据,赵书华、李辉运用比较优势指标,对全球10大服务贸易强国或地区,1995年至2004年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中国香港、西班牙、美国、英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地区)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强,而日本和德国相对较弱。[9]杨丽琳则对中国、印度、巴西和俄罗斯等“金砖四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了分析,发现中国在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业上具有国际竞争力。[10]车文立则对中国、印度、新加坡以及美国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发现,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总体水平较低。[11]
二是有关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研究。Paolo和Valentina针对OECD11个国家的实证研究发现,信息和通讯技术是一国生产性服务业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12]Worz认为,服务产业规模、劳动力生产率、开放度和教育水平也均是影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决定因素。[13]王佃凯认为,市场开放对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影响并不明显。[14]陈红、章国荣等在对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证分析了其影响因素,认为贸易开放度、人力资本率、服务业FDI、国内消费水平等均是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15]宋加强、王强对156个国家的现代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后发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现代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显著不同,各国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来发展服务贸易。[16]
综上所述,有关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测度及其影响因素的国内外实证研究均是基于总值贸易数据展开的。由于总值贸易核算法面临着由中间品多次跨境贸易所引致的重复核算问题,所以,总值贸易难以准确地衡量一国(地区)的真实服务贸易规模及其对全球价值链的价值贡献,进而基于总值贸易数据所测算的各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指标也难以真实地反映一国(地区)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鉴于此,本文利用能够解决跨境贸易中重复核算问题的增加值贸易数据,重新测度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以便能更好地了解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的真实状况。
鉴于显示性比较优势(RCA)指数在理论研究与政策制定中被广泛应用,本文将主要借助于这个指标来测度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利用总出口数据和增加值出口数据测度RCA指数的具体公式可表示为:
RCA指数的值越大,代表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越强,其中,RCA指数大于1表示中国服务业具有显示性比较优势,反之则表示不具有显示性比较优势。
本文研究所使用的服务业总进口、总出口、总贸易余额、增加值进出口,及其余额数据均来源于经合组织数据库(OECD.STAT),该数据库将服务业细分为5个类别,分别为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金融业,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
通过对贸易余额的考察,我们可以从整体上来粗略地判断一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状况。通常而言,服务贸易顺差越多,说明一国服务贸易处于有利地位,其国际竞争力也就越强,反之亦然。
从贸易余额视角来看,由表1可知,无论从总值贸易还是从增加值贸易来看,在2000年和2005年,中国整体服务贸易处于顺差状态,而2009年转变为逆差。具体到细分行业,这三年中,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贸易一直处于顺差状态,且呈现出不断扩大的态势,说明该行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且其仍在不断提升。而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说明这些服务行业的国际地位普遍处于劣势,国际竞争力不强,商业服务业贸易由顺差转变为逆差,说明商业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在不断下降。
为了解我国服务贸易余额的真实状况,我们对增加值贸易余额和总值贸易余额进行了比较分析。就整体服务业来看,如将增加值贸易余额作为准确度量标准,总值贸易核算法下的总值服务贸易顺差严重低估了我国服务贸易顺差,而高估了我国服务贸易逆差。2000年和2005年的总值贸易顺差额分别为29.052亿美元和23.81亿美元,而增加值贸易顺差额为40.251亿美元和46.326亿美元,与增加值贸易核算法相比,总值贸易核算法下的中国服务贸易顺差额分别被低估了约27.82%和48.6%。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中国商务部公布的服务贸易余额数据显示,从1995年开始,我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态势,2000年和2005年的服务贸易逆差额分别为57.1亿美元和92.6亿美元,这显然同OECD.STAT的统计结果存在较大差异,原因是两个机构对服务贸易的统计方法和途径存在较大差异。尽管两类数据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出于分析问题所使用数据的一致性考虑,我们仍将OECD数据库有关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作为本文的分析依据。与2000年和2005年不同,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处于逆差状态,总值贸易核算法下的逆差额为279.564亿美元,而增加值贸易核算法下的逆差额为159.588亿美元,如将增加值贸易逆差额作为真实逆差额,总值贸易核算法下的服务贸易逆差额大约被高估了75.18%。
就分行业视角而言,在总值贸易核算法下,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贸易逆差被高估幅度最大,约被高估了38.4% ~77.6%,金融业和商业服务业(仅限2005年和2009年)次之,2000年的其他服务业逆差被高估的幅度最小,这表明上述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可能被低估了。与以上行业不同,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贸易顺差被高估了约10%左右,2000年的商业服务业被高估了15.97%,而2005年和2009年的其他服务业贸易逆差被低估了约22.39%和33.99%。由此可见,与增加值贸易余额相比,我国服务业总值贸易余额的核算误差存在显著的行业异质性。
表1 中国服务业的总值贸易余额与增加值贸易余额及其比较(单位:百万美元,%)
本文首先利用基于增加值出口所计算的RCA指数测度中国服务贸易的真实国际竞争力,然后将其同基于总出口所计算的RCA指数进行比较分析,并指出总值贸易核算法下所测度的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与服务贸易实际国际竞争力之间的差异。
表2给出了2000年、2005年和2009年我国整体服务业及分行业基于总出口和增加值出口所核算的RCA指数及其差值。数据显示,就我国整体服务业而言,历年的RCA指数均小于1,说明我国服务业整体不具有显示性比较优势,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弱。但从变动趋势来看,我国整体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经历了先下降后上升的到“U”型变动趋势。这是因为,入世前,在政府的保护和支持下,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强。入世后,随着一些列保护措施的取消,服务业的显示性比较优势逐渐随之消失。此后,伴随着我国服务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不断改进技术、改善管理和提高经营效率,其国际竞争力再次得以提升。
就分行业而言,我国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的增加值出口RCA指数最大,2009年为1.0517,说明该行业具有显示性比较优势。按照RCA指数大小排序,紧随其后的依次为其他服务业、商业服务业、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和金融业,且这四个服务行业的RCA指数均小于1。说明它们均不具有显示性比较优势,其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弱,但未来提升空间较大,这一结论同基于国际市场占有率的分析结论完全相符。与增加值出口RCA指数相比,2005年和2009年各服务行业的总出口RCA指数全部被低估了,也就是说基于总出口数据所计算的各服务行业RCA指数均小于其实际值。其中,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的总出口RCA指数被低估幅度最大,被低估了大约0.1216~0.1382,紧随其后的依次为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商业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和金融业。由此可见,基于总出口数据所核算的RCA指数没能准确地测度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其显著地低估了我国服务贸易的真实国际竞争力。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从总出口RCA还是从增加值出口RCA来看,我国整体服务业及其细分行业(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和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总体上呈现出下降态势,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在不断增强。这说明我国传统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在不断减弱,而新型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在不断增强。这同我国服务业出口及其国际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的情形有所不同,可能的解释是,我国凭借着廉价劳动力及其他要素优势,服务出口及其国际市场占有率不断得以提升,现已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但我国的这些竞争优势不具有持久性,较易被其他国家(地区)所取代,所以单纯依靠廉价的劳动力及其他要素难以形成持久有效的国际竞争力,反而会使我国服务业最终掉入“比较优势陷阱”。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不升反降,这也正是我国传统服务业国际竞争力不断下降,而新兴服务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的根本原因。
注:差值=增加值出口RCA-总出口RCA
要深入了解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仅对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衡量指标进行测度与分析是不够的,还需要进行适度的国际横向比较,以确定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全球地位。为此,我们对中国各服务行业的总出口和增加值RCA进行了国际排名,纳入了56个国家。
从2000年至2009年,我国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RCA国际排名呈上升态势,但其增加值RCA国际排名由26位下降到了29位。而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RCA国际排名呈下降态势,其增加值RCA国际排名由50位下降到了55位。这说明2000年以来,我国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和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的国际竞争力均在不断减弱,这同基于增加值出口RCA指数的研究结论相符。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与增加值RCA相比,在2005年和2009年基于总出口RCA所测算的我国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国际竞争力排名被低估了2个位次,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的国际竞争力排名被低估了1个位次。
1995年至2009年期间,我国金融业RCA国际排名呈下降态势,商业服务业RCA国际排名呈先下降后上升的倒“U”型变动趋势,而其他服务业RCA国际排名则呈现出上升态势。在2000年、2005年和2009年,金融业出口RCA国际排名与增加值RCA国际排名完全相同,商业服务业出口RCA国际排名仅在2000年与增加值RCA国际排名相同,其他年份则均小于增加值RCA国际排名,其他服务业出口RCA国际排名仅在2009年低于增加值RCA国际排名,在其他年份则均高于增加值RCA国际排名。总而言之,在1995年,金融业、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等三个行业的总出口RCA指数均高估了其实际国际竞争力排名。2000年以来,以总出口数据所计算的RCA指数准确地测度了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国际竞争力排名,而低估了我国商业服务业的实际国际竞争力排名,先高估后低估了我国其他服务业的实际国际竞争力排名。
综合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在参与排名的56个国家中,以增加值RCA所测度的我国所有服务细分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排名几乎均处于中下游状态(除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的国际竞争力排名在2000年达到了26位)。由此可见,我国服务业的整体国际竞争力还相对较弱。如按照国际竞争力排名位次将各服务细分行业分为三个梯度,那么,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国际竞争力排名位列第一梯度,2009年国际排名为29位;其他服务业和商业服务业位列第二梯度,2009年国际竞争力排名分别为37和38位;金融业和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则位列第三梯度,2009年国际竞争力排名分别为54和55位。同时,我们还发现,以总出口RCA所测度的各服务行业国际竞争力排名与其实际国际竞争力排名之间的偏差存在着显著的时期和行业异质性。
要阐明两种贸易核算方法下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测度差异的深层原因,关键要辨清总值贸易和增加值贸易的异同。
从总值贸易和增加值贸易的构成来剖析两种贸易核算方法下我国服务贸易余额的差异。总值服务贸易进口和出口额数据来源于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收支平衡表对服务贸易的统计是按照服务产品进出口国境的价值来进行的。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成为其他国家海外配件和服务的供应商,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生产环节的跨国界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由于产品的各个生产环节已被细分到各个国家,那么中间投入品就会在这些国家间跨境流通很多次,最终形成一个全球性供应链。全球供应链是一个描述附加值来源和目的的系统。在一个全球供应链内,每一个生产者购买进口品并增加其价值,这些价值又被包含在下一个生产阶段的成本中。在生产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当服务跨越国际边界时,在贸易流通中的价值增值就等于支付给出口国生产要素的价值增值。在传统的服务贸易统计法下,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既包括增加值进出口额,也包括重复核算的中间品进出口额,一国总值出口额包括由本国创造最终被外国吸收的增加值出口额,和由外国创造包含在本国中间品进口中然后加工生产再出口额两个部分。也就是说,总值贸易额是由增加值贸易额与重复核算贸易额两部分组成,所谓重复核算贸易额是指两次或两次以上跨越国境并进行相应统计的贸易额。现实中,增加值贸易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一国参与对外贸易的真实情况。因此,利用增加值贸易所核算的贸易余额也就能更客观地衡量一国对外贸易的竞争力。根据以上对总值贸易和增加值贸易的分析可知,总值贸易余额与增加值贸易余额之差等于总值出口中的重复核算部分与总值进口中的重复核算部分之差,当总值贸易余额与增加值贸易余额之差为正时,总值出口中的重复核算部分就大于总值进口中的重复核算部分,反之亦然。
探求基于总值出口和增加值出口所测度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差异,需要了解RCA指数的内涵。根据RCA指数的核算公式可知,基于总值出口和增加值出口所核算的RCA指数差异主要源于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出口占比与外国服务业增加值出口占比的协同变化。如果基于增加值出口所核算的RCA指数大于基于总值出口所核算的RAC指数,说明中国服务业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的实际出口增值能力强于传统贸易统计方法下的出口增值能力。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服务贸易大国,在传统贸易核算法下,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位列世界第5位,其中,服务贸易出口额世界排名第5,进口额世界排名第4。但中国是一个服务贸易强国吗?中国服务贸易的真实国际竞争力到底如何?由于总值贸易核算法面临着出口贸易核算中的重复核算问题,因此,利用该核算法难以准确测度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真实规模,通常会导致服务贸易出口规模出现虚高的统计假象,进而使利用总出口数据所计算的各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指标难以准确地测度我国服务贸易的真实国际竞争力。鉴于此,本文利用能够解决重复核算问题的增加值贸易来重新测度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并对基于总值贸易和增加值贸易视角下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差异给出了理论解析,以便更好地了解我国服务贸易的真实国际竞争力状况。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一是,在总值贸易核算法下,我国整体服务业的真实贸易顺差被低估了,而真实贸易逆差则被高估了。可见,利用总值贸易数据所计算的服务贸易余额贬低了我国整体服务贸易顺差,而夸大了其逆差,进而可能低估了我国整体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需要特别说明是,利用总值贸易数据所计算的服务贸易余额与服务贸易真实余额之间的偏差具有明显的时期和行业差异性。
二是,为了更准确地测度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状况,我们核算了增加值出口和总出口RCA,并进行了比较分析。总出口和增加值出口RCA指数测度结果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整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U”演变轨迹。在2005年和2009年,总出口RCA指数显著地低估了我国整体服务业及各细分行业的真实国际竞争力水平。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国各服务细分行业的RCA国际排名情况,我们基于增加值出口数据,分别核算了56各国家的五个服务细分行业RCA指数并进行了排名,结果显示:我国各服务行业国际竞争力排名在全球56个国家中均居于中下游水平,其中,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国际竞争力排名最靠前(位列第29位),金融业和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国际竞争力排名最靠后(分别位列第54和55位)。
[1]Koopman,R,Z Wang,and S-J Wei.Estimating Domestic Content in Exports When Processing Trade is Pervasive[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12,99(1).
[2]Johnson R.,Noguera,G..Accounting for Intermediates:Production Sharing and Trade in Value Added[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2012,86(2).
[3]Koopman,R,Z Wang,and S-J Wei.Tracing Value-added and Double Counting in Gross Exports[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4,104(2).
[4]Peterson.J and Barras.R..Measuring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In Service[J].Service Industries Journal,1987,(7).
[5]Hoekman and Kostecki.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World Trading System-From GATT to WTO[M].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28.
[6]P.Windrum and M.Tomlinson,Knowledge-Intensive Services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A Four Country Comparion[J].Technology Analysis and Strategic Management,1999,11(3).
[7]Seyoum,B..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and Competitiveness in Services:A Study With Special Emphasis on Developing Countries[J].Journal of Economic Studies,2007,34(5).
[8]陈宪,殷凤.服务贸易:国际特征与中国竞争力[J].财贸经济,2008,(1).
[9]赵书华,李辉.全球服务贸易10强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定量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5,(11).
[10]杨丽琳.金砖四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与贸易相似度分析[J].国际经贸探索,2009,(8).
[11]车文立.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J].财经问题研究,2009,(7).
[12]Paolo G,Valentina M.Technology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veness:The Interdependence Between Manufacturing and Producer Services[J].Structural Change and Economic Dynamic's,2005,16(4).
[13]Worz J..Austria's Competitiveness In Trade in Services[J].FIW Research Report,2008,(10).
[14]王佃凯.市场开放对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影响——基于中国服务业市场开放的分析[J].财贸经济,2011,(12).
[15]陈红,章国荣.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10,(10).
[16]宋加强,王强.现代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研究——基于跨国面板数据[J].国际贸易问题,2014,(2).
F746.18
A
1005-2674(2015)02-067-07
2014-10-20
2014-12-1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4ZDA08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4AZD017);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L13DJL034)
李玉峰(1977-),男,河南开封人,河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学研究;张志明(1983-),男,内蒙古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服务贸易与服务经济学研究。
责任编辑:蔡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