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学生质疑释疑,提高学生问题意识

2015-09-10 07:22蔡心天
考试周刊 2015年15期
关键词:因数计数数值

蔡心天

“学贵有疑”。疑乃思维之开端,学习中有疑就会有思,就会引起认识的需要。因此,在数学教学中,我们要认真学习《数学课程标准》,吃透数学教材,讲究方法,要根据儿童好奇这一心理特征,巧妙设置一些悬念,让学生进行质疑问难,点燃学生兴趣之火,引起学生学习动机,使学生始终积极动脑思考问题,不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既理解了数学知识,又发展了数学思维,从而提高了数学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一、教给质疑方法

“授人于鱼,只供一食之需,教人以渔,则终生受用”。要使学生善问,必须“教以渔”。课堂上,有时学生提出的问题抓不住要领,有时提出的问题太简单,没有思维价值,有时冥思苦想提不出问题。这就需要教师的引导,也就是教师要教给学生质疑的方法,让学生了解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提问。如:引导学生在已有知识与未有知识之间的矛盾冲突中质疑,从新知识的意义、性质、特征上质疑,从自己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质疑,从课题上质疑,等等。

例如学习百分数应用题时,我出示了这样一题:“某车间去年加工一批零件,结果10个月超产30%,照这样计算,去年一年可超产百分之几?”学生受“照这样计算”的干扰,按常规解为:30%÷10×12=36%。这时候我向学生明确指出这种解法不对。这时学生瞪大了眼睛望着我,好像要从我的脸上找出答案。我要求学生自己进行思考,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我提示学生“10个月超产30%”,这10个月实际完成了全年计划的百分之几?每个月实际完成了计划的百分之几?这时候学生的质疑就如饥似渴,而教师的释疑则如降甘露。在我的引导和点拨下,学生很快列出了正确的算式:(1+30%)÷10×12=56%。

因为学生对在困惑中获得的知识会理解得更透,印象更深,所以我们在教学中应抓住一个“巧”字,掌握一个“活”字,根据具体情况,积极创设情境,学生就乐于将自己的疑惑提出来。另外,我们在教学设计中还要对学生的质疑做到充分的考虑,做到心中有数,“案”中有人,给学生的质疑创造良好的机会,提供充足的时空。

二、在预习中质疑、释疑

预习是数学数学中不可缺少的一项,是培养学生质疑释疑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布置学生进行预习时,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学生的知识和智力水平面,精心设计出一些与新知识紧紧相扣的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自学课本,感知新知识。

例如,在教“有因数3的数”前,可布置学生带着以下三个问题预习:①判断一个数能否有因数3,是不是也看个位上的数能否有因数3?②有因数3的数有何特征?这样学生在问题的牵动下,主动积极地思考、质疑、探究,既加深了印象,又利于在课堂上理解和掌握,教学效果甚佳。

三、在授新中质疑、释疑

在讲授新的数学知识时,教师要热情诱导学生思考,激励学生大胆质疑,大胆发问,多提一些富有启发性、诱导性问题,激发学生积极探索的兴趣,起到投石激浪的作用,同时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深入。

例如在教五年制第下册数学“圆柱表面积”例3:一个没有盖的圆柱形铁皮水桶,高24cm底面直径是20cm,做这个水桶要用铁皮多少平方厘米?(得数保留整百平方厘米)

当学生算出需要铁皮1821.1平方厘米,要保留整百平方厘米时,有的说得数是1800平方厘米,有的说得数是1900平方厘米。学生通过激烈质疑,积极动脑思考,已基本懂得答案1900平方厘米才正确的情况下,我才顺势给学生讲,在实际中,使用材料都要比计算得到的结果多一些。因此要保留整百平方厘米,省略的位上即使是4或比4小,都要向前一位进1。这种取近似值的方法叫做进一法。

四、练习中质疑、释疑

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新知识,教师还要安排一定层次的练习,巩固所学知识。

例如在教“分数与除法的联系与区别”后,设计这样的练习:

①口述分数与除法的联系与区别。

②用分数表示下面各题的商,其依据是什么?

A÷B(B≠0) C÷D(D≠0) 9÷13 15÷17 17÷21 23÷47 86÷101

③把分数改写成除法算式,并说明依据:

4/7=( )÷( ) 36/47=( )÷( ) X/Y=( )÷( )(Y≠0)

让学生在巩固练习中,拓宽思维的广度和深度,大胆质疑,并联系新学知识面,举一反三,经过思考,自己释疑,促使学生知识结构向较高层次发展,并且培养他们的思维能力。

五、在作业中质疑、释疑

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质疑、释疑能力,发展学生思维,我们还要从启迪思维、激发兴趣出发,在布置作业时,还要设置悬念,抛下一串疑问,吸引学生求奇探新,质疑、释疑,从而提高学生的能力,发展他们的智力。

例如在教学“小数基本性质”后,我设计了一道题目:“0.7与0.70的数值相等吗?”它们的计数单位相同吗?作业交来后,我们检查了一下:有的答案是它们的数值和计数单位都相等;有的答案是他们的数值和计数单位都不等;有的答案是数值相等,计数单位不相同;有的答案是数值不相等,计数单位相同。“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先让同学根据小数基本性质判断大小,同学们很快就判断出0.7与0.70大小相等,然后请同学分别说出0.7与0.70的计数单位。(0.7的计数单位是0.1,0.70的计数单位是0.01)至此,学生已圆满地解疑、化疑。

朱熹说:“读者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此方是长进。”这就要求教师要有意识地设疑,并着力引导学生质疑、释疑,从而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猜你喜欢
因数计数数值
用固定数值计算
古人计数
数值大小比较“招招鲜”
因数是11的巧算
递归计数的六种方式
“积”和“因数”的关系
古代的计数方法
积的变化规律
这样“计数”不恼人
找因数与倍数有绝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