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联盟为基础的学分银行推进模式研究与实践

2015-09-10 07:22郭富强
中国远程教育 2015年2期
关键词:联盟合作共识

【摘 要】 学分银行制度的推进是有关教育机构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合作的过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框架下,如何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调动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是学分银行运行层面的现实问题。联盟是推进学分银行的有效方式。联盟按照“自愿参加、准入退出、平等协商、求同存异”的“柔性”原则运行,通过联盟,孵化机制、孕育规则、凝聚共识、促进合作,开展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和学分互认。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尝试“以政府为主导,以联盟为基础,以资源共享为抓手”的运行模式,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关键词】 联盟;协商;规则;共识;合作;推进模式

【中图分类号】 G7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458x(2015)02—0061—07

引 言

学分银行制度是终身教育体系下新型教育制度和学习管理制度,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实现机制。较之欧洲、韩国等已普遍推行并日趋完善的学分银行制度,我国的学分银行制度还处在吸收借鉴、理论研究和局部实践探索阶段。《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实行学分银行制度的宏观政策,为学分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2020年基本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学分银行制度的国家顶层设计进入期待期,但在实践层面,推进模式的探索仍然需要各地来承担。目前,虽然国家开放大学、上海、北京、广东、云南、江苏等宣布启动学分银行,但主要只开展了规则设计、个人学习账户设立、学习成果存储等工作,基本上还没有开展学分的认证与转换等核心业务。在推进模式上,理论构想较多,但并没有取得成熟的成果,更缺乏具有示范意义的成功样板。分析学分银行制度推进缓慢的原因,除了国家顶层设计尚未到位、现有教育制度存在局限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作为学分银行制度推进主体的包括高等学校在内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参与十分有限,多数处在观望状态,有效的推进机制尚未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的建立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然充满困难和曲折,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命令方式强行推行。就我国而言,由于区域性发展的现实差异决定了各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教育等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各地对学分银行的功能定位也有一定差异,因此,如韩国那样完全由政府主持并操作、大刀阔斧地以统一标准并整齐划一地推行学分银行制度的方式显然有较大的困难,而是应该鼓励各地在国家顶层设计框架下,因地制宜,探索本地区学分银行推进和运行的各种策略、路径和模式。

本文分析了学分银行推进的主要障碍,学分银行联盟的特点、功用和运行方式,提出了基于联盟的学分银行推进模式,并介绍了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分银行通过建立学分银行联盟,探索构建局部环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学分银行的实践,以期提供借鉴。

一、 建立学分银行联盟的必要性分析

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主体为了一定的目标,在一定的协议框架内建立的相互合作的共同体,以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和要素流动。联盟是解决复杂环境下多方合作的有效机制。联盟是一种普遍现象,比如国家联盟、企业联盟、商业联盟、高校联盟等,它们在破除壁垒、消除分歧、开展合作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所谓学分银行联盟,是指为了推进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和学分互认,按照合作规则,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联盟在学分银行理论研究、制度构建、本地化探索、发展成熟、全面推行等各个阶段都将发挥重要作用,是推进学分银行制度的有效机制。

(一)通过联盟构建机制,促进合作

荷兰开放大学管理科学学院院长、ECTS 专家赫曼·博世教授认为,学分互认制度的实施必须加强各大学之间的联盟。各类教育机构既是学分银行的服务对象,也是学分银行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更是推进学分银行制度的重要主体。只有教育机构的参与与合作,才能建立起学分银行的体系,架设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立交桥”,满足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我国教育机构众多,类型不同,教学模式不同,目标诉求不同,对学分银行的认识不同,且因部门归属不同而造成纵向割裂、横向分离,增加了合作的困难。同时,学分银行的建设和运行,需要在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建立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规范、学分管理规则、学分银行运行规则等,各个教育机构本身也要建立与学分银行制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推行学分制和选课制度,完善学分设置及教学质量标准等,使得合作具有较高的复杂度。这就需要在联盟方式下,发挥沟通、协商、平衡等“柔性”机制的作用,使各个教育机构自愿参与、平等协商,以达成共识,促进合作。

(二)通过联盟突破障碍,探索实践模式和路径

教育体系的形成往往历经弥久,其中蕴藏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传统,其优势是保持了教育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但当面对教育体制与机制的改革时,其保守性就会表现出来,形成顽固的阻力。学分银行制度的推进亦是如此。学分银行制度的建设是一项教育改革工程,担负着突破仍然占有绝对主导地位的传统国民教育体系和现行高度封闭的教育管理模式的限制,促进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与横向沟通,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教育公平的使命。学分银行制度的推进也必然涉及教学理念重塑、教学体系重构、教学资源整合、教学模式转换等纵深环节。这些都势必增加推进的难度和复杂性,需要通过联盟突破有关障碍。另外,中国地域辽阔,教育发展很不平衡,难以实行统一的推进模式。因此,在联盟所限的局部范围内,构建局部环境,突破障碍,探索不同区域的学分银行的推进模式和路径,应该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三)通过联盟积累经验,示范引领

学分银行制度的推行,需要一个逐渐被认识和理解的过程。目前教育观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还不充分理解学分银行制度在推进教育改革、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满足学习者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方面的意义;二是没有正确认识学分银行的学习成果存储、认定、积累和转换方面的功能。不少教育机构仍持迟疑、排斥态度。因此,学分银行不可能短时间内在所有教育机构全面铺开,比较现实的做法是,部分机构作为先行者组成联盟,在联盟范围进行探索,积累经验,同时产生引领、示范效应。随着对学分银行制度的理解、对联盟内各高校教学质量的认可,将有新的教育机构不断加入。同时,联盟内部部分成熟的规则,可能为政府所采纳,上升为政策。从这点来讲,联盟可能还承担着孵化政策的任务,尤其是在学分银行发展初期。

二、 学分银行联盟的地位和功用

学分银行的建设和运行是教育机构复杂的合作过程。在学分银行制度下,每个合作教育机构都是一个利益相关者。他们既是学分的输出者,也是学分的接受者,还是学习资源、学习服务的提供者。教育机构合作推进学分银行,既需要法律、政策的支持和推动,也存在自主化选择和权益考量。在学分银行制度下,流动的是学分,但本质是教学品牌、教学资源、教学质量的互认和共享。联盟就是要通过建立合作、深化合作来促成和加强这种互认和共享。

(一)学分银行联盟的地位

学分银行制度的推进,既需要国家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也需要解决实践层面的问题。学分银行联盟就是在国家有关法律和学习成果认证、转换顶层政策框架下,调动教育机构积极参与,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制定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业务规范和操作规则,构建学分银行推进模式。

(二)学分银行联盟的功用

1. 通过联盟降低合作难度。合作的本质是理念、资源、质量的相互认同。联盟模式适应和体现了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部分到全体的发展演变规律。联盟是由彼此认可,以相互合作、共同发展为目的教育机构组成的共同体,从成员构成上为合作打好了基础。联盟通过平等的讨论、协商等“柔性”策略,兼顾各方意见,最大限度取得共识,为合作提供了有效机制。联盟可以根据客观环境和条件,以及各教育机构对学分银行的理解程度,实行分阶段推进的方法,优先实施达成共识的内容,为合作提供了灵活性。

2. 通过联盟增加合作深度。联盟的遵循共同宗旨、保持适度规模和逐步发展的特点,为培育和涵养合作文化创造了良好环境。随着互信的增强,合作机制的逐步完善,合作成果的不断取得,合作的范围、内容、深度都将得到发展,推进学分银行业务的扩展,特别是学分认证与转换等核心业务的开展。

3. 通过联盟降低合作成本。联盟成员理念相同、目标相同、遵守的规则相同,从而减少了因化解分歧和摩擦而带来的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消耗;联盟成员各自拥有某方面的优势,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使整体效能得到放大。

4. 通过联盟提高合作效率。相对于所有教育机构全部参与,整体推进学分银行,联盟只是具有合作意愿的部分教育机构先行参加,范围小,缩短了酝酿期、磨合期,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达成共识,快速推进。即使新成员加盟也是在熟悉和遵守联盟合作规范的前提下自愿加入的,能够迅速参与合作。

三、学分银行联盟运行原则

(一)目标原则

联盟的共同目标是构建学分银行的运行规则和机制,发挥各联盟成员的优势,激发教育活力,搭建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立交桥”,满足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要,促进教育公平。联盟因共同目标而建立,所有加盟机构都应该在坚持这一目标的前提下,推进学习银行发展。

(二)自愿原则

联盟是松散型组织,对参与各方没有强制力,联盟各方保持着原有独立性。联盟实行准入退出制度。教育机构具备一定条件,承认和接受联盟协议,愿意承担规定的义务,即可申请加入,也可根据实际状况退出联盟。

(三)协商原则

联盟合作是一个合作性博弈的过程,加盟教育机构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与其他加盟者通过协商达成对各方均为有利的结果,即化解分歧、平衡利益、凝聚共识,从而构建有效的合作。协商也是解决合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基本方式,以实现合作的持续和深化。

(四)有界原则

只有在一个有界的系统中,才能降低系统运行的复杂度,产生有效的协商,形成共同遵守的规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合作。学分银行联盟是一个由具有共同目标的部分教育机构组成的有界系统。联盟为学分银行的业务开展提供了合适的规模,便于控制,便于探索,便于达成共识,创造了孵化机制、孕育规则、促进合作的合适的局部环境。

(五)共建原则

共建体现了联盟成员的义务和责任。联盟成员共同进行学分银行的研究、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行,共同承担机构建设、平台建设、资源建设、认证与转换标准建设、运行规则建设等任务,共同修改联盟合作协议,监督和评价学分银行运行状况等。

(六)共享原则

共享体现了联盟成员的权利。加盟成员有权力享用学分银行的学习成果的存储、认证、积累、转换,以及学习咨询、信用证明等服务,开展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并藉此发挥每个成员的优势,提升其办学水平和声誉。

(七)约束原则

约束是维护联盟团结、维持联盟顺利运转的基本条件。联盟强调遵循协商确定的共同目标和共同规则。教育机构按自愿原则加入联盟,意味着必须自觉服从、遵守和维护联盟的规则,按照规则积极参与联盟的活动。任何加盟机构都可以提出建议,但在这个意见上升为联盟的共识之前,不能在联盟中推行。

四、国内外学分银行推进模式

纵观国内外学分银行的实践,根据学分银行功能的不同,学分银行的模式呈现多样性:一是纯学分管理模式。即只进行学分的认证、积累与转换。欧洲学分银行等大多数如此。二是“学分”加“学位”模式。即不仅进行学分的管理,而且当学分积累到一定程度,由学分银行授予相应学位。如韩国学分银行。三是“学分”加“资源”模式。即在进行学分管理的同时,学分银行汇聚和提供部分课程资源,供学习者选择。如陕西学分银行。

不论采用哪种模式,都必须解决学分银行的运行规则、认证标准的生成,以及运行管理问题。在学分银行的推进中,根据制度设计主体、管理主体的不同,或者说根据政府和教育机构联盟扮演的角色不同,形成了以下三种不同模式:

(一)“政府管理,机构参与”模式

特点是政府管理,政府制定标准和规则,教育机构要做的就是在政府指定机构的管理下,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规则参与即可。韩国学分银行(ACBS)和澳大利亚资格框架(AQF)大体应属此类。韩国学分银行(ACBS)实行政府设计、运行与管理,有《学分认定法》作为法律支持,主要面向高等学历教育中的继续教育,是一个开放的教育系统,学分银行在教育科技部、终身教育国家研究院和16省教育委员会三个部门的联合管理下运行。教育科技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与学分银行运作有关的所有政策,如发布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学分转换标准等。韩国终身教育国家研究院是行使“学分银行”管理职能的核心机构,负责与教育机构商议和磋商,开发和出版新标准课程和教学大纲,开发和出版资格证书学分认证标准。[1]澳大利亚资格框架(AQF)由官方机构——澳大利亚资格框架委员会进行管理,制定了统一的课程标准和学分转换标准,将普通教育(高中、大学、硕士、博士)、职业教育和资格证书培训纳入一个国家体系。[2]

(二)“政府主导,联盟推进”模式

特点是政府提供政策和导向但并不直接管理,由联盟制定标准和规则并自行管理。欧洲“学分转换和累积系统”(ECTS)和美国南部地区教育委员会学分互认政策(SREB)基本应属此类。ECTS由欧洲委员会负责管理,提供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使用规则,但并不直接参与到各个学校的具体操作过程,各国高等教育机构负责学分转换系统的具体实施。因为没有统一的官方管理机构,联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联盟由参与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国家、学校和学院组成,但并不存在一个联盟管理机构,只要承认和参与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即属参加联盟。合作高校通过记录学生跨国学习前后的课程学分和绩点,由学生、派出校和接收校三方签订的“学习协议”和课程与学分转换标准,在合作学校间进行测量、比较和转让,完成学习成果的互认。为了促使学分转换系统在各国和各校间的顺利实施,加盟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国家、学校和学院需指定协调员来负责学分转换系统的沟通工作。[3]SREB学分互认在州层面进行,各个州根据自身特点详细制定了供教育机构之间进行学分互换或互认的具体方案与操作规程,用以推动两年制社区学院到四年制大学之间的课程衔接。没有明确的官方管理机构,由参与学分互认的双方按照协议共同管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与制度,而是以协议的形式规定联盟内部的课程标准和学分转换标准。[4]

(三)“共同体”模式

特点是非政府主导,没有专门的学分互认的中介性管理机构,普通高校根据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需求,自行结盟,进行校际之间的学分互认与转换。如1999年建立的北京学院路教学共同体,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相邻的19所高校组成,宗旨是开展全方位的跨校教学合作活动。他们成立了管理机构——理事会,建立了秘书处/管理办公室、处长联席会及理事会三级管理体制,制定了理事会章程、校际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规定,“共同体辅修专业”组织条例、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除此之外,还有九校联盟、北约联考、华约联考、卓越大学联盟、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优质资源共享联盟、北京高科大学联盟,以及中西部高校联盟、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等类似的高校共同体。既有普通高校之间的合作,也有高职院校与应用本科院校的合作。国外有常春藤联盟、国际研究型大学联盟、世界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巴黎高科技工程师学校集团等高校联盟。[5]

五、陕西学分银行联盟的构建和工作机制

(一)联盟的建立和运行

陕西学分银行联盟由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培训机构、证书颁发机构、行业协会等方面教育机构组成。2012年5月26日,在陕首批17所高校签订了《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分银行联盟公约》,标志着学分银行联盟正式形成。联盟是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框架的组成部分,加盟教育机构同时也是学会的团体会员。联盟在学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学会秘书处承担联盟的日常管理。联盟以认同、互信、合作、责任为基础,以联盟公约为纽带,遵循《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分银行章程》,按照“自愿参加、准入退出、平等协商、求同存异”的原则开展工作。章程规定了联盟的职能任务、管理模式、发展原则、运行规范,以及加盟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加入学分银行联盟,需向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会提交加盟申请,经审核通过,签订加盟协议书。

(二)联盟的主要职能

学分银行联盟的主要职能是,参与起草学分银行章程,论证学分银行标准,参与制定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实施细则,探索高等职业教育、高等继续教育合作模式,加强品牌专业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搭建数字化资源应用平台,协商解决资源共享、学分认证与转换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监督和评价学分银行的运行及效果。

(三) 加盟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加盟机构的权利:通过学分银行进行学习成果的转换;为在籍学生在学分银行开立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并将课程成绩导入学分银行网络平台;使用学分银行共享课程平台课程资源;派出专家参与学分银行的有关工作;对学分银行的建设和运行提出意见和建议。加盟机构的义务:参与学分银行的研究、设计、建设和运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学分银行制度相适应的教学计划、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考核方式,加快推行完全学分制;开发和共享优质课程资源;接受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建立学分银行分部,配置工作人员,建立工作制度,履行分部职责;办理跨校选课、学分互认有关事宜;根据要求,向学分银行管理中心提供有关资料;参加上级学分银行安排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等。

六、基于联盟的陕西学分银行的运行模式

(一)陕西学分银行的运行框架

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尝试“以政府为主导,以联盟为基础,以资源共享为抓手”的运行模式。在省教育厅主导下建立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作为学分银行的最高领导机构,对学分银行建设与运行进行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与管理。管理委员会下设学分银行管理中心,它是独立设置的学分认证与转换的实施机构,其职能是负责学分银行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在各加盟教育机构设立学分银行分部,负责所辖范围学分银行的工作。管理委员会同时下设学分银行学术委员会,作为学分银行的学术指导机构,为学分银行提供指导与咨询。学术委员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和学科、专业分委员会,负责学分认定与转换标准的制定和学分认定等工作。学术委员会专家由各加盟机构推荐,教育厅审核并颁发聘书。学分银行管理中心委托加盟高校——陕西电大进行建设和日常管理。详见图1。

(二)陕西学分银行运行实践

1. 完成了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机制改革研究”课题(编号:11J40)的研究。该课题由陕西电大牵头,西安交通大学等9所高校共同参与研究。该项目既是陕西学分银行的起点,也是高校合作的起点。在2011年项目的申报、启动阶段,就请陕西有代表性的高校派出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的专家参与,共同进行了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的讨论和修改,并承担实体性研究工作。项目共分为10个子课题,由加盟高校分别牵头承担,2013年12月以优秀结题。学分银行的研究是在教育厅指导下多所高校共同经历的过程,在加深对学分银行理解的同时,增进了了解,建立了互信,形成了许多共识,合作意愿、合作意识增强,为共同推进学分银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2. 完成了学分银行信息化网络平台的开发。陕西电大牵头,联盟内多所高校参与开发的平台按照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性能优良的原则进行建设,由账户管理、学习成果认定、学分积累、学分转换、学分查询等模块构成,同时提供门户管理、注册验证、统计分析、数据批处理、权限管理等功能,满足学分银行管理中心、分部、工作站分级开展业务的需要。2012年12月15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召开了学分银行平台研讨会。平台的成功开发,为学分银行的推进提供了技术支持。

3. 建立了学分银行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水平代表了学分银行的水平。为此,在遴选委员时主要把握三点,一是选择一流的委员,从陕西第一学科梯队的教授、专家中选择,能够代表陕西的最高学术水平,同时还从全国聘请若干著名学者担任顾问;二是完整的学科覆盖面,每个学科群至少设置一个委员,以提高指导的针对性;三是较高的代表性,联盟成员都应该分配委员名额,最大限度地吸收全省的专家资源,以发挥各个高校的特长和优势。学术委员会在理论研究、制度建设、标准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 尝试建立市场化的教学资源共享机制。以课程资源共享作为推进学分银行的抓手,推动学分在联盟成员之间的流动,充分发挥优质教学资源的效益,满足学习者多样化资源选择的需求,同时带动学习成果认证、存储、转换等业务的开展,逐步扩大学分银行的影响。以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平台为学分银行共享课程学习平台,汇聚全省加盟机构优质教学资源,为学习者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和完善的教学支持服务。建立了教学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促进了资源共享的规范化、制度化。学分银行学术委员会负责课程资源标准的制定和评审,实行共享资源准入退出机制。网络共享课程学分费按照商定比例在学生来源方、课程资源提供方、学习平台开发方、学分银行方四方之间进行分配。

5. 尝试建立联盟内跨校选课管理办法。开展各职业教育院校之间、成人教育院校之间、职业教育院校与成人教育院校之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鼓励职业教育院校、成人教育院校学生在普通高校选课,参加培训机构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选课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在学分银行共享课程网上学习平台选学课程,另一种是跨区域、跨学校直接到目标学校选择课程学习。积极推行学历教育学分来源多元化,学分银行负责对学习者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学习成果进行认证,各加盟高校接受学分银行提供的学习成果证明。

6. 开展了学分银行专题调研。2014年6月至7月,受省教育厅委托,在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组织下,联盟中的6所高校派出专家组成调研组,进行了学分银行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1份,起草《关于加强陕西高等职业与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建设的建议》,供教育厅制定学分银行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时参考。

7. 初步建立了学分银行制度体系。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业务规则、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三个部分。制度体系以学分银行章程为核心,覆盖学分银行组织机构建设、学术委员会聘任、标准建设、教学资源共享、跨校选课、学分认证与转换、学分银行服务使用、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学分银行联盟等各项业务的规则体系。同时建立学分银行平台管理、客户信息管理、客户接待、用户注册、信息咨询,以及学分认证和转换方面的工作制度,为学分银行的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

七、结束语

联盟较好地解决了学分银行推进过程中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问题,实践初步证明,基于联盟能够构建有效的学分银行推进模式。但有两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一是联盟“组织性”相对薄弱,如何加强联盟管理的问题,二是如何提高通过联盟建立的规则和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问题。联盟的规范运行既需要内生动力,也需要外在动力,应正确处理政府指导与自主协商、制度突破和继承发展的关系,边研究、边实践、边完善,并不断夯实合作基础,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工作机制,扩大联盟规模,丰富联盟内涵。政府和学会要加强对联盟的引导和监管,充分发挥联盟作用。

[参考文献]

[1] 黄欣,吴遵民,蒋侯玲. 论现代“学分银行”制度的建设[J]. 开放教育研究,2011,17(3):42-46.

[2] 刘永权. 开放大学建设与“立交桥”的搭建[J]. 现代远距离教育,2011,(5):20-25.

[3] 王迎,张润芝,黄荣怀. 国际视野下学分银行建设的实践与分 析[J]. 中国远程教育,2012,(6):47-54.

[4] 黄欣,赵华. 学分银行立法——基于国际经验的思考[J]. 开放教育研究,2013,19(5):38-43.

[5] 吴钧. “学分银行”实施的困惑与思考[J]. 教育发展研究,2011,(Z1):89-92.

收稿日期:2014-10-15

作者简介:郭富强,硕士,教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分银行建设组(710119)。

责任编辑 三 川

责任校对 三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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