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霞
摘 要: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教育的内容更趋向于人性化和情感化,教学方式更注重学生的全面素质和情感身心的培养,不再是单一的言传身教。在英语教学中实施情感教育,是教育进步的表现,也是教育改革的结果。情感教育是以一种内在的方法影响学生的接受心理,使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更高。情感教育更符合当今教学趋势和潮流,为促进学生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提供了更好的保障,是我国教学不断追求和为之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 英语教学 情感教育 实施策略
英语作为一种语言,在当今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英语教学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英语作为我国学生的第二语言,不应该受传统教学方式的束缚,英语教学不但要注重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更要注重学生听、说、读、写等综合能力的提高。因此,情感教育在英语教学中是一个非常有效可以持续利用的方法。情感教育不同于传统教学模式,更关注学生的个人情感和心理,更关心学生的接受程度和接受意愿,能更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判断能力。
一、英语教学中的情感教育的概况
情感是人对外界事物的发生发展所产生的不同的感受和理解,这种感受和理解制约着人的行动的支配。传统的教学模式,更注重老师的传授和安排,学生的自主性和思维得不到发挥,因此,情感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
1.英语教学中情感教育的概念。
情感教育应用在英语教学中就有了特有的目的和意义,情感教育是老师在学生的英语学习中扮演着引导者的角色,将学生引入英语学习的大门,给学生提示和思路,使学生自主寻找适合自己的英语学习方式。其目的是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和判断力,对学生的思维和智力加以平衡,全面培养学生的英语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英语教学中的情感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受传统教学模式长期影响的今天,英语教学实施情感教育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有重重阻力,这其中包括情感教育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老师未能有效实施情感教学模式,情感教育受到传统教学模式的质疑,等等。传统教育更注重知识的传授和对课本的把握与理解,对情感教育的把握则处在一个低级的阶段。老师不能及时有效地了解学生的心理和需求。长此以往,情感教育得不到好的生存条件,学生的情感不能自由发挥,阻碍教育的进步。
二、英语教学中的情感教育的策略
面对英语教学中出现的传统教学模式根深蒂固,情感教育得不到发展,老师未能很好地引导学生和学生没有更好地交流等问题,情感教学还存在一个长期努力的路。因此,如何发展情感教学,利用情感教学促进英语教学的发展,是当今教育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1.增强对英语教学中的情感教育的重视度。
情感教学是教育发展的必然,是教学改革的方向,情感教育与传统教育结合是教学更好更快发展的路径。在英语教学中实施情感教育能够使知识更好地传授,使学生更有效地接受,是教材与实际生活积极结合,促进学生情感与知识的融合。因此,教育部门应该把情感教育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将情感教学作为英语教学的长期目标为之奋斗。
2.安排有利于情感教育的活动,促进老师与学生的交流。
老师在教育中是一个关键角色,老师的教育方式和方法直接影响学生,因此,要在英语教学中发展好情感教育,老师很重要。老师应该做到先审视自我,提高专业能力和素质。其次,老师应该为学生创造自由的学习环境和氛围,引导学生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行英语学习。
三、英语教学中的情感教育的作用
情感教育在英语教学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情感教育呈现出一个良好的运行趋势,以其情感性和人性化的教学模式促进英语教学的进步和发展。
1.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改变紧张死板的教学模式。
英语教学中的情感教育的实施能够缓解学生在刻板的学习中形成的紧张的心理和情绪,创造轻松的教学环境。情感教学的运行,有利于学生充分发挥自主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为学生更好地学习创造条件。
2.有利于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调动学习积极性。
老师是教育的关键,学生是教育的主体,英语教学中的情感教育的实施能够为学生创造一种情感教学方式,通过老师与学生情感的交流,了解学生的需求,从而更好地为学生接受知识提供高效的方法。
3.有利于教育的进步和教学模式的改革。
英语教学中的情感教育的实施,是教育改革进步的途径,将情感教育带入课堂,是教育人性化发展的最好表现。在教育改革发展的今天,情感教学早已成为一种趋势,它不仅是教育改革的结果,而且能促进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更好的发展。
英语教学更讲究灵活、人性的教学方式,英语教学中的情感教育就符合这一要求。英语教学中的情感教育符合教育改革的要求,符合教育发展的趋势和学习的规律,学生在情感教育中不断发展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自身的进步和知识的积累提供保障。国家在英语教学中实施情感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出更多的创新型人才和优秀的英语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吉蓉.小学高年级英语分层作业布置策略的研究.群文天地,2012(8).
[2]贺争峥.隐性分层教学在小学高年级英语教学中的应用.中小学外语教学:小学版,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