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勇
摘要:南京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的公民法制教育实践课程建设工作要求注重知与行相统一、学与用相统一、情与理相统一,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对此,本文以本校的课题研究为例,探求体验的过程和收获。
关键词: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体验
中图分类号:G6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5)15-003-2
一、体验课题选定,收获认识深化
科学确定选题决定着学生活动研究的方向、活动过程的积极程度和活动成效。因此,课题选定的科学与否是有效实施公民教育实践活动至关重要的因素,我们在选题过程中注重从学生中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切合学生的身心特点,让学生力所能及,科学确立活动选题。
1.选题过程和确认
第一小组陈述: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发现我们身边存在的公共问题。在随后的活动课里,各小组面向全班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并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阐述。老师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并对个别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指导我们进一步收集所提问题的相关信息。最后通过讨论,决定对六个问题进行投票,第三个问题‘超限车辆上放学时段路过校门口的问题得票率最高,这样我们确定了将这个问题作为我们的研究课题。”
2.选题的原因
(1)必要性
第一小组陈述:
“我们觉得这个问题的解决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大家看这张照片,照片里有接送学生的校车,有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上放学时候,送接学生的家长车辆和校车在校门口造成拥堵,而过往的超限车辆是堵上添堵,给学生、家长和居民的出行带来不便。”
“超限车辆起重超宽,它们往往超出自身核载量的3~5倍,大家看这张照片,这个重型货车允许的核载量是20吨左右,但实际承载的货物有60吨左右,严重损害了道路。这种车辆在上放学时段从过往学生人流中穿过,严重威胁了我们的安全。”
(2)可行性
第一小组陈述:
“我们觉得这个问题也是能够解决的,大家从这张地图里看,校门口的东山大道只有538米,是非主干道,超限车辆从我校门口到宁丹路,是舍近求远,他们完全可以做到不经过校门口的情况下正常出行,不会影响他们的通行和运输。”
3.课题名称的渐变
第一小组回答听证员的提问“现在的课题里渣土车名称为何改变成超限车辆?”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渣土车是我们当地居民对出没此地的重型运输车的口语化称呼,但是在法律名称上有严格的定义。渣土车主要是指运送建筑垃圾的车辆,我们这儿的重型货车主要是用来运送建材,不能称为渣土车。”
“这个问题我继续回答,根据对信息的进一步收集,我们注意到渣土车是指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拆除、修缮、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而根据我们的观察这里的重型运输车辆主要是运送砂石。这些车辆往往超重超宽达到60吨以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称这些重型运输车量为超限车辆。”
“这个问题我还有话说,从渣土车辆曾经改为重型货车,最后改为超限车辆,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们觉得,超限车辆的危害更大,相比起来,超限车辆经过校门口的问题引起的关注度会更高,更能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
二、体验模拟听证,收获个性成长
课题选定后,学生体验了调查访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展板制作等过程,但其中最重要的体验可以算是模拟听证了,虽然只是短短的40分钟,却是过去几个月研究过程和成果的最直接展示。模拟听证对学生公民法制实践活动来说是重要的经历,是体验也是收获。
(第一小组)
“大家好,我们是第一小组,我们小组的任务是发现问题。”经过之前的反复模拟,学生对问题陈述环节的时间把握非常准确。随后接受了听证员的提问,听证员所提三个问题层层递进,紧扣课题,学生的回答也是条理清晰,紧扣所问的关键所在。
第三个问题“我了解到你本次研究的课题是在六个课题里经投票产生的。请问你们觉得是什么原因,让这个课题得票率最高,谢谢!”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这六个课题里我们关注了河道白色污染问题,还关注了校门口流动摊贩问题、渣土车停放问题、食堂饭菜质量问题,这些问题都跟我们的生活关系密切,很有研究价值。这一两年我们社区突然增加了很多俗称渣土车的车辆,大家对这种车辆的印象一般都很差。大家想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这是大部分同学投票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这个问题我来补充,超限超载在我国是全国性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也不是我们初中生能够解决的问题。我们课题的重点不是超限车辆的治理,而是上放学时段经过校门口的问题,相比起来,既跟我们学生密切相关,也让研究的切入口更小。我们毕竟不是专业的研究人员,课题小一点,我们才有这个能力研究。解决问题的难度小一点,我们才能确实通过我们的努力,为解决这个问题做出贡献。”
(第二小组)
第二小组政策组,政策组法律条文里的词语对初一学生来说很是生涩,在陈述环节,虽然这些条文已经在展板上,成员们为保证效果,对法律条文尽量不看展板进行陈述,学生们花了很多时间。
“我们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查找有关超限车辆道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政策,作为初一学生在第一学期对法律方面的知识了解并不多我们政策组承担的任务并不轻松。我们第二小组主要通过上网百度关键词,图书馆查阅报刊杂志,咨询政治老师,采访相关部门等方式查到了以下几条相关政策:
政策一:我们首先查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这部法规是2011年4月22日通过,自2011年5月1日实施。这部法规的优点是对机动车违规进行处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特别是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这条规定明确规定了机动车不得超载。但这部法律所指向的主要是城市道路而不是农村道路。
政策二:我们还查找了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这个条例是2011年3月由国务院签发,特别是第三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分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同行需要,不得向同行车辆收费。”
这部条例的优点是将货定车辆违法的超限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这部条列的优点是对乡村镇道路的管理有具体规定,缺点是对什么是超限车辆这个条例规定没有规定。
政策三:我们还查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里第三条,对于超限车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我们还查找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其中第六十一条对超限范围有具体的处罚规定。这两部法律的优点是对超限车辆的规定很具体,但缺点是对学校门口交通管理没有具体规定。
政策四:我们还查找了《南京市道路安全管理条例》,其中第八条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校车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门前交通秩序的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予以协助。”
该条例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和社会有关单位的义务,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门前交通秩序管理的职责。
(第三小组)
第三小组方案组对方案进行了整合,舍去了减速带等等与解决这个问题没有直接关系的方案。三个方案分别是加大执法力度;设立限高杆;设立警示标牌,悬挂横幅,加强宣传。
在回答提问环节,听证员也围绕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提问,学生的回答很是具体典型,很有说服力。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觉得方案一加大处罚力度更具有可行性。设立电子监控,加大执法力度,这是我们治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手段。就拿治理酒驾来说,新道路安全法修订加大处罚力度后,酒驾行为有大幅度减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了人们的共识。这是在加大处罚力度之后形成的,因此我觉得方案一更为可行。”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觉得方案三通过横幅、警示标志等宣传措施的解决方案更具有可行性,加强宣传,让司机从内心里有自觉意识,投入少,但影响最深远,容易让车主接受。”
“这个问题我来补充,我觉得,方案二设立限高杆最有可行性。在乡道规划道路设立限高杆,在其他地方有成功的经验。并且设立限高杆,能达到一次性投入,但治理效果明显。通过科学规划,也能不影响小车及其他车辆出行。”
此外通过调查,很多车辆在我校门前道路违法停放也是造成重型货车在上学和放学两个高峰时段经过的重要原因。这些车辆往往是通过夜间行驶来逃避检查和处罚的。在我们上学时,干活一晚上的车辆正好来此路停车,在我们放学时,他们正好是出动的时间。所以我觉得加大处罚力度,包括对违法停放车辆的处罚是治理好这个问题的有效手段。”
“这个问题我继续回答,这三个方案都有可行性,我们小组都进行了论证,我觉得治理是多管齐下的,这三个方案都可齐行并进。我更倾向于方案三,因为这方案也解决了其他时段超限车辆经过的问题。由于通过科学规划,对超限车辆短期停放及清洗也没影响,不会引起司机的强烈反感。”
(第四小组)
第四小组上台压轴,他们在陈述环节谈到了为何不拨打市长热线和在网络问政平台留言,这种行动上的思考和理性让人感到眼前一亮。
我们还想过拨打12345热线,在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上留言,我们最后没有这样做是因为我们相信这个问题会在街道部门的重视下得到解决。并且在我们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反映后,得到了积极的回应。上放学时段,超限车辆的数量比之前有所减少,对此我们为我们行动能取得成效感到高兴。
三、体验问题解决,收获实际成果
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锻炼了学生的能力,同时也取得了实际效果,在第一次模拟听证会结束后,作为听证员的街道交警中队中队长和农村道路管理办公室主任不约而同到校门口再进行调研,初步选定了设立限高杆的地址。不久在校门口设立了限高杆,基本解决了重型货车经过校门口的问题。
在第四小组回答提问环节:
“听了你们的陈述,我觉得你们为此付出了许多努力,你们认为这值得吗?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认为这个活动锻炼了我的交往能力,比如开始访谈时,我常连称呼都没,通过访谈我改变了,与人交往变得比以前胆大了。”
“这个问题我来补充,这项活动锻炼了我的实践能力,以前调查,访谈都没弄过,通过这次活动加深了我的体验,提高了我的能力。”
“这个问题我补充,参加这个活动锻炼了我们的合作能力,让我们同学之间的感情更融洽,更团结了。”
……
结束语
学习和参加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这两者并不是很矛盾,参与实践活动也是学习体验,所花的时间也是学习时间。”(第四小组学生的回答)“这个活动让大家在知识上得到学习和运用,能力得到锻炼,也有了实际的成果。”(听证员对提问的点评)在解决重型货车经过我校门口问题上,我们不能夸大我们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作用,但确实因为我们的课题研究大大推进了校门口超限车辆经过所带来问题的解决。对学生来说,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体验是经历,是收获和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