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模式、问题与政策

2015-09-06 00:37田海峰刘泽照
成人教育 2015年8期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培训

田海峰,刘泽照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工商管理系,西安 710068)

一、陕西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模式

目前,陕西省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继续教育形式主要包括“三单”模式、“公办职校”模式和“富平”模式。

“三单”模式是指“企业下订单、学校出菜单、政府来买单”模式,即充分发挥学校、企业、政府三方的各自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实现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的“适销对路”,但现实中该模式往往只注重职业技能的训练,却往往忽视法律法规知识的传递和现代公民素养的教育。

“公办职校”模式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继续教育实践模式,鼓励新生代农民工提高学历和接受机构再教育,该模式减轻了新生代农民工接受继续教育的经济负担,但也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教育观念滞后、教育经费不足、师资力量短缺等现实问题。

“富平”模式来源于陕西“富平学校”,是一种“民办公助”形式,倡导利用非财政经费举办股份有限责任性质的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学员提供知识技能以及自理调适教育内容,目前教育对象以特殊弱势群体为主,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服务则具有公益性质,其市场化拓展空间尚存在一定限制。

二、陕西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主要问题

1.接受动力普遍不足

目前,陕西省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的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培训机构、社区组织、个体等多方,这些主体的需求是农民工继续教育参与的动力源。然而调查中发现,一些用人企业考虑生产经营成本问题,往往只进行短期的上岗培训,忽视对新生代农民工中长期的培训教育;社会机构、社区组织因缺乏足够的财政扶持等政策,对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培训积极性也不高。同时,由于参加教育培训一定程度上会使新生代农民工损失就业机会和就业时间,从而直接减少劳动收入和潜在收益,故新生代农民工愿意主动接受系统继续教育的意愿普遍不高。

2.教育质量与实际需求脱节

调查中了解到,当前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继续教育社会认可度较低,一定范围内存在重课堂理论讲解、轻实际操作演练,重书面考试、轻技能考核的倾向,这一状况造成了“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局面,与新生代农民工个体教育需求多层次、多样化特点相去甚远,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青年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自然也失去了继续教育的优势。

3.继续教育形式滞后

目前,陕西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形式仍然比较单一,没有对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具体形式多以传统的面对面授课为主,其次为现场教学的方式,采用现代网络、智能移动终端等适合新生代农民工要求的现代教学方式还比较少。对西安市的抽样调查显示,在陕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地点一般是工厂或职校,也包括社区学校、文化站等社会公共场所,且大部分接受的是短期培训,样本统计中参加半年以上继续教育培训的不足20%,完全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比例更低。

4.社会支持缺乏

目前,陕西省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规范性政策还很少,且往往针对本市(区)已取得户籍人口,相关制度性服务和社会支持工作则比较缺乏。尽管诸如西安市、宝鸡市等城市明确了专职从事新生代农民工帮扶工作的社区功能,但也仅仅限于文件规定层面,具体配套政策几乎空白,服务性措施很少。

三、政策性建议

1.强化政府部门联动

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涉及面宽、量大,行业工种众多,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依靠单一政府职能部门难以推进这项工作,必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置于城乡一体化建设议程,通过强有力的责任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政府责任,其核心是强化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统筹”功能,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使主管部门“一把手”重视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工作,树立抓继续教育就是抓发展、抓就业的思想。

2.构建财政保障机制

调查了解到,经济财力的不足已严重制约了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的有序发展。在具体措施上,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并明确规定农民工接受继续教育的经费支出渠道和分担的比例,调动个人、企业、教育机构和相关行业投入的积极性。在安排专项基金的同时,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把农民工教育经费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不断扩大教育专项资金规模,增加教育补贴或政策优惠范围。

3.整合已有社会资源

企业是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的载体,其支持职业发展的途径有很多。当前,可以尝试建立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导,行业协会参与,企业内部直接管理的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基地,按照行业准入的劳动力类型和要求设计教育培训种类及内容。陕西省是一个教育资源丰富的大省,从事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众多,包括高校成人教育学院、高职院校、职高、民办营利性培训机构等。政府不宜再投资兴建和主办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机构,而应该立足于整合现有资源,并通过招标方式而不是行政指令方式择优选择培训机构。相关教育培训机构也应根据社会和企业的要求,确立以“定向”“订单”“定岗”为重点的培训机制,瞄准本地区及周边劳动力需求,有计划地安排专业和内容,扩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鼓励非营利性组织参与

非营利性组织参与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表现为一种“民办公助”的集“培训—就业—权益保障”于一体的社会模式。从扶贫帮困的目标及较低的培训费用和学费缴纳来看,该模式可以承担政府的部分责任,有利于弥补政府和企业的不足,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发掘新生代农民工群体需求,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

[1]张明,郑锁平.农业职业教育与破解“三农”问题探析[J].职教论坛,2008,(15).

[2]宓现义.城乡经济转型期农民工继续教育问题探索[J].继续教育研究,2011,(5).

[3]刘泽照,田海峰.新生代青年农民工继续教育意愿[J].当代青年研究,2013,(2).

[4]庄海茹,崔永军,孙中宁.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体制机制问题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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