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全面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

2015-08-29 08:56唐立军
北京教育·普教版 2015年7期
关键词:督导现代化改革

唐立军

教育现代化既是全面现代化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全面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和驱动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并强调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是改善民生和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要求,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2015年是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我们要站在“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本次研讨会以“教育现代化发展与督导评价”为主题,为全国教育同行特别是督导同行搭建了研讨、交流平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教育现代化发展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我们期待,通过思想的碰撞、观点的交流,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可供借鉴的创新性成果。

下面围绕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发展,谈三个方面的看法和思考。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对推进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现代化是一个适应国家经济社会现代化需求、以培养人的现代素质为核心、持续提升教育现代性的系统、复杂、长期的变迁过程。推进教育现代化就是要系统全面地推进教育思想理念、教育设施设备条件、教育制度体系、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现代化。教育督导作为中国特色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和推动教育现代化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1.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必然要求

制度的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的主要内容。《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众所周知,尽管教育督导在中国有很悠久的历史,但我国现行的教育督导制度却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恢复重建的。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机构,形成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初步形成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实践证明,教育督导制度已经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制度建设中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教育督导在督促各级政府和教育机构依法履行自己的教育职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教育督导法律与行政地位、职能定位、现代教育督导体系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现代化,必然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尽快建立起与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

2.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教育现代化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

人的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的核心。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必然要求我们重视凸现理想信念教育这一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根本特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改革的根本任务,努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督导保障。这也迫切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尽快建立起以立德树人为价值导向和根本任务的教育督导评价标准和体系,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细化、实化、具体化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转化为学生的核心素养和综合素质,体现到课标、教材以及考试评价之中,强化教育督导部门在教育改革发展价值引领、目标确立、规划制定、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监督和导向作用,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的实现。

3.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关键。作为一种教育管理的高级形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多元主体的协调管理,重视形成教育决策、执行、监督既相对分离又协调运转的体制机制。这就迫切要求将简政放权、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置于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优先位置。特别是政府要在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支持教育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运用法律、规划、经费、标准等综合政策工具,加强统筹领导、宏观管理和事中事后的监督监管。从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实践来看,教育督导部门既承担政府主导的督政、督学职能,也承担政府主导协调的社会监督和监测评估职能,因此,在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责任重大。要以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加快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强化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健全完善教育督导体系,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实现教育督导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与时俱进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特征。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还要立足当前,准确把握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迅猛发展的时代特征,密切关注国际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趋势,大胆吸收和借鉴教育发达国家(地区)的先进教育理念和办学治学经验。这也迫切要求教育督导部门密切关注教育国际化的最新趋势及对我国教育发展的影响,积极推进教育督导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大胆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一切反映现代教育督导规律的理念、手段、技术、方法,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努力提升教育督导本身的现代化水平,更好地为我国的教育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以教育督导改革不断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发展

回顾改革开放30多年来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可以说不断深化教育督导改革,重视和发挥教育督导的保驾护航作用是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经验之一。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北京教育督导工作恢复和重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北京教育督导机构始终围绕首都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开展各项工作,不仅有力地推动了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而且也显著地提升了自身的现代化水平。具体而言,有以下五个方面值得教育督导部门系统总结并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中长期坚持。

1.围绕政府履职尽责,切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必须切实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现代化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的根本保障,也是教育督导机构工作的优先领域。为了确立和巩固首都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北京教育督导机构一直高度重视发挥好自身的“督政”职能,切实督促北京市各级政府做到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

2.围绕教育公平,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为落实《义务教育法》,全面加强学校的基础建设,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北京市率先建立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制度,每年坚持对区县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监测,促进北京市于1993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两基”,“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在此基础上,北京市“九五”期间在全国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十五”期间在全国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持续推进教育机会公平。

为加强标准化建设,北京市相继出台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标准,相继实施了初中建设、小学规范化建设、校园安全、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小学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等,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及时跟进,持续开展相应的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区县政府有效落实各项政策,促进了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保障教育条件均等。

为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北京市坚持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依法治教双轮驱动,以“公平、优质、创新、开放”为目标,注重统筹规划、标准引领、优质共享、综合改革和品质提升,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质性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着力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整合重组力度,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与监测,围绕教育综合改革的重点,及时开展专项督导,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北京市所有区县一次性全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3.围绕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是实现教育思想和观念的现代化。伴随着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北京市也把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主题,持续推进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并且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战略重点。早在1997年北京市就颁布了《区县政府、教委、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此后又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2002年、2008年、2014年对该方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完善。此外,还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了《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工作方案》《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等评价工具、方法的研制,开展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教育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多方面保障素质教育实施。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市已基本形成每隔五年完成一轮对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素质教育实施状况的综合督导评价制度,为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4.围绕依法治教,积极推进教育法制化

教育法制化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标志。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从教育督导工作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教育督导机构始终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作为基本目的,将开展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作为主要工作,不断推进教育法制化进程。同时,北京市教育督导机构始终坚持依法督导,高度重视推进教育督导工作自身的法制化进程,不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和教育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目前,北京市还在积极推进《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等教育督导的地方立法工作,力求将教育督导工作的法制化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进一步促进首都教育法制化进程。

5.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宗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首都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北京市高度重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积极回应社会对教育资源的关切,大力加强市级统筹引导,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改革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促进教育公平;改革教育管理模式,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改革人事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教育质量;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评价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各级各类教育关键环节,力求重点突破,全面促进首都教育内涵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和深化首都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协调、多元参与、开放和谐”的工作思路,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导向,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坚持教育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统筹有力的原则,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了正局级的、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能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初步建立了督政、督学、监测评估三位一体的现代化教育督导体系;建立了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督学研修中心两支教育督导专业机构;初步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督导队伍;改革教育督导方式方法,紧紧围绕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开展针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教学改革工作、高校支持中小学特色发展、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实施效果等情况的专项督导;建立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在全国挂牌督导现场会上作了经验介绍;连续六年开展教育工作群众满意度入户调查,深入了解学生及家长对北京市区县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发挥人民群众对教育督导评价工作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督导工作的参与度,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的教育民主化进程。

尽管教育督导部门在首都教育现代化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积累了一些重要的经验。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总体战略目标相比,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迫切需要相比,首都教育督导工作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包括对教育现代化内涵与目标指标的认识还不到位,对教育督导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定位和作用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升,现代教育督导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督导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需要全面推进,等等。因此,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已成为首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

强化教育督导,推动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思考

围绕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任务,进一步明晰教育现代化建设发展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要求,已经成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迫切需要。目前,北京市正在加紧推进“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的研制工作,力求通过明确新时期深化首都教育综合改革的主要思路和政策措施,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奠定基础。与之相适应,北京市教育督导机构也在调研深化首都教育督导改革的思路和意见,力求在全面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促进作用。在此过程中,我们也觉得有一些重要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讨。

1.教育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教育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密切相关,它实际上涵盖了人类社会从工业革命特别是进入信息化社会以来教育所发生的一系列重要变革,体现在教育观念、教育制度、教育程度、教育内容、办学条件、教育手段和方法等方方面面,并且与不同国家(地区)的文化、历史、教育传统发生着复杂的互动关系,形成了不同特色的教育现代化发展路径和发展模式。因此,准确把握教育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就成为更好地发挥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价作用的前提和条件。从有关教育现代化的研究和区域政策实践来看,目前对此的认识虽然还不尽相同,有强调教育思想和观念现代化的,也有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和办学条件现代化的,还有突出教育体系和教育体制机制现代化的。但在强调教育现代化的本质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的成长规律,要以人为本,培养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现代人上已形成共识。我们认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培养现代人的过程,即实现人的现代化的过程,应该是塑造人的现代素质,即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具有现代社会特征的身心结构要素和高层次高质量发展水平的现代人。因此,人的现代化和全面发展,不仅是教育现代化的本质和前提,也是教育现代化的最终目的。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特征

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绘制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实现这些目标,关键在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也要求我们立足实际,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特征,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价值导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基于教育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为教育思想和理念的现代化、教育体系现代化、教育条件保障的现代化、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的现代化。

3.教育现代化发展对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要求

教育督导是我国政府监督管理教育的重要方式,在推进国家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任务的实现过程中必然要承担重要的作用。要立足教育督导作为教育行政监督的职能定位,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发展对教育督导的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尽快建立起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督导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内化引领作用,助推教育现代化进程。要紧紧围绕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决策、执行重点,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督导评价,有效监督反馈,导向政策执行,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教育改革创新。要建立起一套系统的、科学的教育现代化标准和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教育现代化发展状态和趋势的监测评估工作,来衡量和比较教育现代化发展程度,科学判断区域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水平、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建立教育现代化预警系统,为政府、公众和学校确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运行现状提供科学的判断依据。

4.有效实施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的监测评估

本次会议将“教育现代化与教育督导评价”列为主题,一是为积极响应《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加强对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指导和监测,组织第三方机构研制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报告”的工作部署,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发现推进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的确有一些基本问题需要深入探讨,例如:“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和以往的“教育发展监测评估”有何不同?“基本教育现代化”和“教育现代化”的区别是什么?如何看待“区域教育现代化”和“全国教育现代化”的关系问题?等等。以“基本教育现代化”和“教育现代化”的关系为例,2010年第四次全教会确定了国家2020年的教育发展目标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而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我国一些发达地区都把“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本地区2020年奋斗目标,并且提出了各自的发展指标。那么该如何理解二者内涵的差异呢?就北京的实践来看,我们认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后的下一发展阶段,是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体现现代性的教育发展程度,全国的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指标主要适用和针对处于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阶段的地区,而北京、上海等地区需要在全国的指标基础上研制反映其特点的新指标。北京也正在开展相关的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研制工作。

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使命光荣,任务艰巨。伴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形成,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也对教育督导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北京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提升首都教育的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夯实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基础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深入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发展,全面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希望本次会议对我们进一步认识新形势、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更好地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更好地促进教育现代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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