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学清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江苏南京210003)
《资本论》中的“生产方式”:用法、分类与含义
赵学清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江苏南京210003)
“生产方式”在《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中共使用了592次,有30种情况。生产方式在《资本论》中的用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类:一是在生产的技术组织维度上使用的,指的是生产的技术组织形式;二是在生产的劳动交换维度上使用的,指的是生产的劳动交换形式;三是在生产的社会性质维度上使用的,指的是生产的社会历史形式。在这三个维度上对生产方式的众多分析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全方位的探讨。梳理《资本论》中生产方式的用法,弄懂生产方式在《资本论》文本中的类别和含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论》
“生产方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概念之一。近年来,学界关于生产方式的研究在不断深入,但远没有达成共识。本文以《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为样本,研究生产方式这一概念在《资本论》中的用法、类别与含义,试图为厘清生产方式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含义做点基础性的工作。
在《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中,生产方式这一概念一共使用了592次,其中第一卷使用了171次,第二卷40次,第三卷381次。其中单独使用“生产方式”概念的175次。使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309次。加形容词修饰的生产方式共使用108次,如“纪元前的生产方式”“古老传统(陈旧)的生产方式”“手工业或工场手工业生产方式”“大工业的生产方式”“工农业生产方式”“以不同生产资料为基础的不同生产方式”“农村居民的生产方式”“联合起来劳动的生产方式”“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生产方式”“以前各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非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等。在生产方式这一概念的592次使用中,有30种情况,见表1。
表1.《资本论》中“生产方式”使用情况一览表
(续前表)
在 《资本论》使用生产方式这一概念的30种情况中,不少是在生产的技术组织维度上使用的。虽然在这一维度上使用生产方式的含义有一些差异,但主要是从社会生产的技术和组织层面上展开其含义的。具体有以下一些情况。
1.生产方式指的是劳动生产条件。在论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时,马克思指出:“不改变他的劳动资料或他的劳动方法,或不同时改变这二者,就不能把劳动生产力提高一倍。因此,他的劳动生产条件,也就是他的生产方式,从而劳动过程本身,必须发生革命。”[1](P366)这段引文中劳动生产条件的补足语明白无误地指出,生产方式就是“劳动生产条件”。通行版中的这句话在法文版中被校订为:“不改变他的劳动资料或他的劳动方法,或不同时改变这二者,就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生产条件必须发生革命。”[2](P315)在接下来的文字中,马克思又说:提高劳动生产率 “需要改造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即生产方式。它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缩短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需要的时间”。[2](P295)这段引文则明确地把生产方式等同于生产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由此可以证明,《资本论》中的生产方式有劳动生产条件的含义。劳动生产条件包括生产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
2.生产方式指的是劳动过程的技术性质。在《资本论》第一卷分析剩余价值生产时,马克思指出,在英国的面包业,“直到今天还保持着如此古老的、只有从罗马帝国时代的诗人作品里才可以看到的纪元前的生产方式。不过,前面已经说过,资本起初并不关心它所征服的劳动过程的技术性质。起初,它是遇到什么样的劳动过程就采用什么样的劳动过程”。[1](P288)这里讲的“生产方式”从时间上看是古老的,是纪元前的,是只有从罗马帝国时代的诗人作品里才可能看到的,但更主要是强调从技术性质来看劳动过程还是纪元前的,和马克思当时分析的以英国作为例证的资本主义生产的技术性质相比是落后的,是古老的。这里的生产方式指的是劳动过程的技术性质。
3.生产方式指的是经营方式。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写道:“那些采用或多或少陈旧的生产方式的手工工场(如陶器作坊、玻璃作坊等)、老式的手工业(如面包房),甚至那些分散的所谓家庭劳动(如制钉业等),也都像工厂一样早已处于资本主义剥削之下了。”[1](P345)这里陈旧的生产方式是在什么含义上使用的呢?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中对此段的校订可以印证生产方式在这里的含义。在法文版中,这一段文字被校改为:“那些采用或多或少陈旧的经营方式的手工工场,如玻璃作坊、陶器作坊等以及老式的手工业,如面包房,甚至那些分散的劳动,如制钉业等,也都象工厂本身一样早已处于资本主义剥削之下了。”[2](P295)引文中“陈旧的生产方式”被校改为“陈旧的经营方式”。这一校改说明,生产方式的一种含义是指经营方式。可以作为旁证的是,在收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的《资本论》第一卷(以下简称通行版)中,“以社会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1](P874)校订为 “以集体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2](P826)这证明“集体生产方式”的最大特点是“社会的生产经营”,“社会的生产经营”就是“集体生产方式”。经营方式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
4.生产方式指的是生产的技术条件。马克思指出:“资本起初是在历史上既有的技术条件下使劳动服从自己的。因此,它并没有直接改变生产方式。”[1](P359)这实际上是说生产方式和生产的技术条件有关,而生产的技术条件指的是“生产过程的技术基础和社会结合”,[1](P355)因此,生产方式的一种含义可以理解为生产的技术条件。
5.生产方式指的是生产方法。马克思在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时指出:“在生产方式发生变化以后,它只花费9便士,或者说,只包含1.5个劳动小时。”[1](P369)这句话在法文版中校订为:“由于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它只花费9便士,或者说,只包含1.5个劳动小时。”[2](P318)显然,马克思在通行版中此处所用的生产方式是指生产方法。在接下来的文字叙述中,马克思所使用的“新的生产方式”“改良的生产方式”都是从生产方法含义上使用的。在马克思那里,协作、工场手工业分工、机器等等都是生产方法。例如,马克思曾经讲过:“协作、工场手工业分工、机器等等,总之,能够使集体劳动能力得到飞跃发展的方法,只有在生产规模已经相当大的地方才能被引进,随着生产的扩大,这些方法也得到发展。”[2](P661)
6.生产方式指的是现代工业。马克思指出:“一定程度的资本积累表现为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条件,而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又反过来引起资本的加速积累。因此,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随着资本积累而发展,资本积累又随着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而发展。这两种经济因素由于这种互相推动的复合关系,引起资本技术构成的变化,从而使资本的可变组成部分同不变组成部分相比越来越小。”[1](P720-721)通行版的这段话马克思在法文版中是这样修订的:“一定的预先积累 (我们以后再研究它的起源)就成了现代工业,即我们称之为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或严格意义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结合和技术工艺的整体的起点。但是,现代工业用以提高劳动的生产效率的一切方法也就是增加剩余价值或纯产品,补充积累源泉,用资本来生产资本的方法。因此,如果说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只有在积累的量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才能确立,那么,这种生产方式反过来又会加速积累,而积累的进一步增长则使企业的规模能够扩大,从而又反作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等等。这两种经济因素由于这种相互推动的复合关系,引起资本技术构成的变化,从而使资本的可变部分同不变部分相比越来越小。”[2](P662)虽然这里的生产方式在前面加了 “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的形容词作为定语,但马克思明确把这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看作是现代工业,是按资本主义方式组织起来的现代工厂。现代工业作为“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其他地方也称之为“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1](P721)马克思指出:“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彻底的革命。”[1](P583)“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以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为前提;这种生产方式连同它的方法、手段和条件本身,最初是在劳动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的基础上自发地产生和发展的。劳动对资本的这种形式上的从属,又让位于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1](P583)现代工厂等各种生产的技术组织形式一旦服务于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目的,就具有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色彩。在这个意义上,协作、手工业、工场手工业、机器和大工业、现代工厂等都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过程中的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我们不能认为在生产方式前面加了“特殊的资本主义的”定语就把它理解成社会历史意义上的生产方式。
7.生产方式指的是劳动过程。这种含义可从法文版的校订得到证明。在通行版第十一章《协作》中有这样一段话:“就商品价值的生产来说,劳动过程的任何质的变化,看来是没有关系的。”[1](P374)这段话在法文版被校订为:“那些会影响生产方式的进一步的变化,看来不会影响作为价值创造者的劳动。”[2](P323)这里“劳动过程的任何质的变化”被修订为“生产方式的进一步的变化”,可见,劳动过程被看作是生产方式。同样的使用还有通行本的一段话——“这个最低限额又表现为使许多分散的和互不依赖的单个劳动过程转化为一个结合的社会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1](P383)在法文版中被修改为:“它是个别的和分散的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和结合劳动所必需的财富的积聚;它是生产方式将发生变化的物质基础。 ”[2](P331)
8.生产方式指的是技术工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时说:“在纸张的生产上,我们可以详细而有益地研究以不同生产资料为基础的不同生产方式之间的区别,以及社会生产关系同这些生产方式之间的联系,因为德国旧造纸业为我们提供了这一部门的手工业生产的典型,17世纪荷兰和18世纪法国提供了真正工场手工业的典型,而现代英国提供了自动生产的典型,此外在中国和印度,直到现在还存在着这种工业的两种不同的古亚细亚的形式。”[1](P438)在这段论述中,马克思明确讲生产方式是以生产资料为基础的,并把手工业、工场手工业和自动生产,还有古亚细亚的生产看作是不同的生产方式。但是,这些不同的生产方式的区别究竟在哪呢?马克思在这里有什么考虑呢?马克思对法文版的校订可以为理解这一段话提供一个答案。法文版是这样说的,“在纸张的生产上,我们可以详细而有益地研究以不同生产资料为基础的不同生产方式之间的区别,以及生产的社会条件同生产的技术工艺之间的关系,因为德国旧造纸业为我们提供了手工业生产的典型,17世纪荷兰和18世纪法国向我们展示了真正的工场手工业,而现代英国则使我们看到了自动生产;在中国和印度,仍然存在着这种工业的不同的原始形式。”[2](P383)这里,马克思明确地把“社会生产关系同这些生产方式之间的关系”校订为“生产的社会条件同生产的技术工艺之间的关系”,这充分证明马克思不仅把手工业生产、工场手工业生产、自动生产、古亚细亚的生产看作是生产方式,而且这些生产方式的不同在于生产的技术工艺,生产方式的一种含义是从生产工艺的角度来使用的。
9.生产方式指的是生产技术方式。马克思在 《资本论》中分析劳动和资本的从属关系时说:“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只是形式上的,就是说,生产方式本身还不具有特殊的资本主义的性质。”[1](P847)这段话法文版校订为:“生产技术方式还没有特殊的资本主义的性质,所以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只是形式上的。”[2](P796)法文版对这段话的校订证明,生产方式的一种含义是生产技术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技术方式或生产方式的一系列变化,就表现为劳动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说:“通过生产方式的一系列变化,使一定量的劳动力能够推动越来越多的生产资料”,[2](P658)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劳动过程隶属于资本之后发生了变化,协作这种劳动过程的社会形式表现为资本通过提高劳动过程的生产力来更有利地剥削劳动过程的一种方法。所以,马克思认为:协作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1](P389)“工场手工业分工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形式”。[1](P419)“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或工场手工业,最初是自发地形成的。一旦它得到一定的巩固和扩展,它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有意识的、有计划的和系统的形式。”[1](P421)“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即在工场手工业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形式的时期”。[1](P425)
10.生产方式指的是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家庭劳动、工厂制度。在《资本论》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时,马克思指出:“英国生产服饰制品的庞大领域以及大部分其他行业,现在正经历着从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家庭劳动过渡到工厂制度的变革。但在这以前,所有这些旧的生产方式已经在大工业的影响下完全变样、解体,变得畸形了,它们没有吸收工厂制度的积极发展因素,却老早就再现了工厂制度的可怕的方面,甚至有过之无不及。”[2](P485)这里,马克思把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家庭劳动和工厂制度视为生产方式的具体形式,并把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家族劳动称为“所有这些旧的生产方式”。还可以作为佐证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三章一个小节的标题中,明确地把现代工场手工业和家庭劳动看作是两种生产方式。他写道:“现代工场手工业和家庭劳动向大工业的过渡。这一革命由于工厂法在这两种生产方式中的实行而加速。”[1](P541)在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时,马克思还写道:“在这种机器制品进入的那些仍保持手工业或工场手工业生产方式的部门中,对劳动的需求就随着劳动材料的增加而增加。”[1](P511)这里马克思也明确地把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看作生产方式。
11.生产方式指的是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在分析资本积累的历史趋势时,马克思指出:“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1](P874)这段论述中的生产方式究竟是什么含义?以往研究者对此注意得不够,只讲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激烈矛盾导致资本主义灭亡,殊不知,在《资本论》这一最重要的结论中马克思讲的是资本的垄断和生产方式的矛盾。其实,这段论述对于厘清《资本论》在生产的技术组织维度上使用的生产方式含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资本的垄断成了“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而不是生产力的桎梏,岂不费解!而理解这句话的锁钥是马克思紧接着的一句话。被资本主义外壳束缚的、桎梏的是“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起来反对资本这一桎梏,挣脱资本这一束缚,敲响私有制丧钟的是代表生产资料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的雇佣劳动者阶级。“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就是在资本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就是从生产的技术组织维度来看的生产方式,就是生产力的组织形式。
在生产的技术组织维度上使用生产方式的情况,在《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中有许多次,尤其在分析剩余价值生产的第一卷第三、四、五篇则更为集中。在生产的技术组织维度上使用的生产方式以生产资料为基础,不同的生产资料产生不同的生产条件,产生不同的劳动过程,产生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之间不同的社会结合,产生不同的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不同生产方式“以不同生产资料为基础”,[1](P438)生产方式的变革是生产资料改革的必然产物。[1](P544)“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而所有以往的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本质上是保守的。现代工业通过机器、化学过程和其他方法,使工人的职能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不断地随着生产的技术基础发生变革。”[1](P560)在生产的技术维度上使用的生产方式既是生产力的组织形式,又是生产关系所赖以表现的存在形式。分析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关系、生产力以及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关系,不能离开生产的技术组织形式孤立地进行。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关系体现在社会生产的组织形式中,是通过社会生产的组织形式连接起来的,而社会生产的组织形式又依据于社会生产所采用的技术并随着技术的变化而变化。生产方式作为生产的技术组织形式,一方面由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另一方面又决定着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同时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关系还会使生产方式具有社会性质的色彩。离开对特定社会的生产的技术组织形式即生产方式的分析,人们就无法分析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无法分析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关系,更无法揭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在社会生产的技术组织维度上使用的生产方式是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物质生产方式的重要方面,所以《资本论》所研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重要维度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技术组织形式。
在《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使用生产方式的30种情况中,有些是从生产中人的依赖关系角度着眼的,是在生产的劳动交换维度上使用生产方式这一概念的,具体情况如下。
1.生产方式指的是商品生产,是人类社会从劳动交换角度来看的众多生产形式中的一种。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分析商品拜物教时指出:“对于这个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来说,这些范畴是有社会效力的,因而是客观的思维形式。因此,一旦我们逃到其他的生产形式中去,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妖术,就立刻消失了。”[1](P93)这里,马克思明确指出商品生产是 “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当然仅仅从语法上看,这句话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学界确实也有不同的理解。因为把“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理解为“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或者把“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理解为“商品生产”,从语法上都说得通。但是我们理解生产方式的含义不能仅仅依靠这段语录就作出结论。在郭大力、王亚南翻译的《资本论》第一卷中,这段论述被译为,“对这种历史规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来说……”。[3](P52)郭、王译本进一步证明,马克思认为“商品生产”是一种“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是“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不仅如此,上述引文在法文版中还被马克思校订为:“……这些关系只属于商品生产成为社会生产方式的这个一定的历史时期。因此,如果我们考察其他的生产形式,我们就会看到,在当前时期使劳动产品模糊不清的一切神秘性都立即消失了。”[2](P56)马克思校订后的文字指出,商品生产是一种社会生产方式,是一种“生产形式”。但商品生产只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才成为社会生产方式,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其他时期还存在着其他生产形式。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其他历史时期,社会生产方式不是商品生产,而是“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1](P153)或是“与商品生产截然相反的生产形式”。[1](P115)其实,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多次把商品生产看作是社会生产的一种形式,是一种“生产形式”。就在这段论述的前一页,马克思就明确把商品生产看作是“特殊生产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生产的劳动交换方式是一般生产形式或一般生产方式。在马克思亲自校订的法文版中,商品生产不仅被看作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而且是和原始的家长制生产、荒岛上的鲁滨孙的生产、自由人联合体的生产并列的生产方式。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经济形式下,人是相互依赖的,“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在商品生产成为社会生产方式的时期,“劳动产品所具有的最普遍、最简单的经济形式是商品形式”,[2](P62)人们彼此独立进行的私人劳动的产品表现为商品,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表现为商品这种物之间的关系。从人的依赖关系角度看,表现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形式。在自然经济下的比较简单的关系一旦通过商品生产关系来表示,就显得神秘起来。马克思指出:“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1](P90)这段话在法文版中被校订为:“劳动产品一旦表现为商品,就带上拜物教的性质,拜物教是同这种生产方式分不开的。”[2](P52)这一修订更清楚地证明商品生产是一种生产方式。在法文版中,马克思还把“商品生产”[1](P5)校订为“现实生产形式”,[2](P47)称商品生产为“一定的生产方式”,[1](P111)或“特殊生产方式”,[2](P71)并讲反映价值量和价格不一致的价格形式适合于商品生产“这样一种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规则只是通过平均地互相补偿、互相抵销和互相破坏的非规则性的盲目作用而成为规律”。[2](P82)
2.生产方式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与把商品生产看作是一种社会生产方式相对应,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看作为“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1](P153)在马克思看来,在商品生产成为社会生产方式以前的农村家长制等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人们的生产活动依靠血缘、家庭、家族等纽带来进行,不需要交换劳动,“耕者不管是一个自由的土地所有者,还是一个隶属农民,总是独立地,作为单独的劳动者,同他的家人一起生产自己的生存资料”。[4](P912)“家庭手工业劳动和工场手工业劳动,作为农业这个基础的副业,在古代和中世纪的欧洲,以及在传统组织至今还没有遭到破坏的印度公社中,是这种自然经济赖以建立的生产方式的条件。”[4](P889)“在真正的自然经济中,农产品根本不进入或只有极小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甚至代表土地所有者收入的那部分产品也只有一个比较小的部分进入流通过程”。[4](P888-889)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就是与商品生产相对立的“传统生产方式”。
3.生产方式是 “与商品生产截然对立的生产形式”。马克思在分析商品拜物教时,与商品生产相对照,分析了农村家长制的生产、荒岛上的鲁滨孙的生产和自由人联合体的生产等生产方式。在《资本论》的其他地方还分析了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联合起来劳动的生产方式的特征。马克思说:“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做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做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仍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的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有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劳动中个人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产品的个人可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在那里,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1](P96-97)在自由人联合体的生产方式和联合起来劳动的生产方式之下,自由联合体的成员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基础之上自主联合起来劳动,共同管理生产过程,共同分享生产成果,不需要交换互相之间的劳动,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于社会生产之间。自由人联合体的生产方式和未来社会 “联合起来劳动的生产方式”在生产的劳动交换形式上,用马克思的话来说,是“与商品生产截然相反的生产形式”。
在《资本论》手稿中,马克思曾经从人的发展角度讨论过社会生产发展的三个阶段或三种形式。他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5](P52)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深入分析了他在手稿中提出的三种形式之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即商品生产形式,并且在分析商品生产形式的同时,在对比的视角上概略地分析了其他的社会生产形式。
在生产的劳动交换维度上划分人类社会曾经的生产方式和将来可能采用的生产方式,可以把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划分为三大类型:一种是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即自然经济;一种是商品生产,或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一种是“与商品生产截然相反的生产形式”,即产品经济。从社会生产的劳动交换维度来看的生产方式是特定社会现实生产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任何社会生产说到底是人和自然的关系,人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活动就是劳动,在活动中发生的关系就是劳动的交换关系。生产的进行不仅要依托于技术组织形式,还要依赖于劳动交换,劳动交换所采取的形式就是劳动交换维度上的生产方式。离开对劳动交换维度上的生产方式的分析,同样不能揭示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规律。《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不仅分析了随着生产力发展的技术组织维度的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而且分析了劳动交换维度上的生产方式。《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分析建立在对商品生产的分析之上,同时在必要的范围内也对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与商品生产截然相反的生产形式的多种具体形式进行过分析。《资本论》从分析商品生产入手,结合对商品生产的技术组织形式的分析,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说明了“剩余价值的生产只不过是超过一定点继续延长的价值生产”。[2](P183)从而揭示了剩余价值生产的秘密。“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决定的目的。”[2](P220)资本主义生产,就是“资本主义形式的商品生产”。[2](P185)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不仅在生产的技术组织形式和劳动交换形式两个维度上使用生产方式,更重要的是在生产的社会性质维度上使用生产方式这一概念,从而使生产方式具有“生产制度”“经济制度”“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含义。在生产的社会性质维度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入研究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这一特殊的经济社会形态的本质,并在必要的范围内分析了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和未来社会的生产方式。《资本论》不仅解决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什么的问题,而且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哪里来、将要到哪里去的问题。在生产的社会性质维度上,《资本论》中使用的生产方式主要有以下一些含义。
1.生产方式指的是生产制度。马克思指出,(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对自然的社会统治和社会调节,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1](P872)这里的“这种生产方式”和上下文联系起来看,指的是“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私有权作为一种生产方式,显然既不是从生产的技术组织形式,也不是从生产的劳动交换形式维度来使用的,而带有一种制度的含义。我们注意到,通行本中这段论述在法文版中被校订为:“这种自理的独立小生产者的生产制度是以土地的分割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这种生产制度既排斥这些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大规模的协作。它排斥工厂和农业劳动中的分工,机器,人对自然的科学统治,社会劳动力的自由发展,集体活动的目的、手段和努力的协调一致。”[2](P824)通行版中“生产方式”被校订为“生产制度”说明,生产方式的一种含义是生产制度。作为例证的还有,通行版中有的章节中的“生产方式”在法文版中被校订为“社会生产制度”。[1](P744),[2](P689)
2.生产方式指的是经济制度、经济的社会形态。在《资本论》通行本中,马克思说:“所有这些方法都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化过程,缩短过渡时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1](P861)这里的生产方式就是从社会生产方式、从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含义上使用的,是和人类社会五种社会形态演进中封建社会转化为资本主义社会一致的,明显具有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含义。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化过程就是经济制度的转化过程,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的过程。这和前面所说的在生产制度含义上使用生产方式一词是一致的。通行本的这段论述在法文版中被校订为:“所有这些方法都毫无例外地利用了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经济制度向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转变并缩短过渡时间。暴力是每一个临产的旧社会的助产婆。”[2](P813)这一校订充分证明,在马克思那里,生产方式的一种含义是经济制度,是经济的社会形态。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经济制度又集中地表现为资本主义私有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向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转变集中地表现为 “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1](P874)从 “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所有制”。[1](P874)
在制度意义上使用生产方式,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就是封建制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在校订法文版时,多次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校订为资本主义制度。如通行版中的一段话——“工厂法的这个部分清楚地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按其本质来说,只要超过一定的限度就拒绝任何合理的改良。”[1](P554)在法文版中被校订为:“工厂法也证明,资本主义制度只要超过一定的限度就拒绝任何合理的改良。”[2](P494)又如,通行版中的下列论述,“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形式,才允许把工作日限制在必要劳动上。但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要劳动将会扩大自己的范围。”[1](P605)在法文版中被校订为:“一旦资本主义制度被消灭,剩余劳动就会消失,整个工作日就可以限制在必要劳动上。但是不应忘记,现在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即形成社会准备基金和社会积累基金的部分在这种场合将会被看作是必要劳动,而现在的必要劳动量只是以替自己的雇主生产财富的雇佣劳动阶级的生活费用为限。”[2](P545)文中的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校订为 “资本主义制度”,同样的校订在法文版中还有多处。这充分证明,生产方式有经济制度的含义。
3.生产方式指的是“原始共同体”的生产方式、“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生产方式”“封建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联合起来劳动的生产方式”等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生产方式。从生产的社会性质维度来使用生产方式,马克思通常把生产方式和反映其社会历史性质的名词或形容词联系起来使用。如封建生产方式、封建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生产方式、联合的生产方式、联合起来劳动的生产方式等。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曾经指出:“作为商品而进入流通的产品,不论是在什么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不论是在原始共同体的基础上,还是在奴隶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小农民和小市民的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都不会改变自己的作为商品的性质;作为商品,它们都要经历交换过程和随之发生的形态变化。”[4](P362-363)这里马克思所讲的原始共同体的生产、奴隶生产、小农民和小市民的生产、资本主义生产就是在生产的社会性质维度上使用的生产方式。联系马克思关于五种“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思想,可以认为,在《资本论》中使用的“原始共同体”的生产方式、“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生产方式”“封建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联合起来劳动的生产方式”是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相对应的、反映社会性质的五种特定的历史的生产方式。
在生产的社会性质维度上使用的生产方式,往往强调的是一种生产的特殊的社会历史性质,更多的是从生产关系方面来研究一个特定社会的物质生产。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论》主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马克思在谈到《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时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1](P8)那么不典型的国家是什么样子呢?马克思在接下来的叙述中使用的概念是“资本主义生产”,还说,西欧大陆所有其他国家“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1](P9)并接着说资本主义生产不发展带来的灾难是由于陈旧的生产方式还在苟延残喘。从前后文的联系来看,这里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实际上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使用的,“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只是看做人类经济史上一个暂时阶段”,只是物质生产的一种“生产形式”。在马克思亲自校订的法文版第一卷中,马克思的这段论述被校订为:“我要在本书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英国是这种生产的典型地点。”前面关于研究对象的论述未改,但关于英国是典型地点的句子中将“这种生产方式”修订为“这种生产”。接下来说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这个修订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这种生产指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生产就是研究对象中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而只是一种历史的、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4](P289)这明确证明资本主义生产就是在社会历史性质上的一种生产方式。在法文版中,通行版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概念在20多处被校订为“资本主义生产”,甚至第一卷的标题都从《资本的生产过程》校订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综合通行版的原文和法文版的校订,可以认为,这些校订具有“独立的科学价值”,它不仅呼应了马克思在序言中对生产方式的这个校订,而且也从一个角度证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实际上是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运动过程来考察的。资本主义生产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是一个“社会生产有机体”。
4.生产方式指的是所有权。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总和的最集中的表现是所有权或所有制。从生产的社会性质维度来看的生产方式也可以理解为所有权或所有制。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说:“同样的利益,在宗主国使资本的献媚者政治经济学家从理论上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自身的对立面说成是同一的,在殖民地却使他‘公开揭露事实',大声宣布这两种生产方式是对立的。”[1](P877)这段话在法文版被校订为:“同样的利益,在宗主国使资本的献媚者经济学家从理论上把资本主义的所有权和它本身的对立面说成是同一的,在殖民地却使他开诚布公,大声宣布这两种社会秩序是互不相容的。”[2](P829)通行版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法文版中被校订为“资本主义的所有权”,这一校订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含义是资本主义的所有权。在这个含义上,消灭资本主义的私有权,或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个意思。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生产的社会历史形式是一个总体概念,它不仅包含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是一种经济制度,而且包含着生产的技术组织形式(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和大工业等)和劳动交换形式(商品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一个特定阶段的社会生产形式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表现为立体的、多维的有机的形式。《资本论》中生产方式的不同用法和含义正是在理论逻辑展开的不同阶段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以不同方式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有机体的分析。概括起来,资本主义这个特殊社会发展阶段的社会生产有机体可以从技术组织、劳动联系和社会性质的维度来进行全方位的探讨。这些探讨和结论是互为前提、互相联系、相互依赖的,把它们放到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理解体系中才能显示出它的真正价值。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一种经济的社会形态标志着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社会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这种社会生产以资本家阶级占有生产的物质条件、劳动者一无所有作为其前提和后果,是主客观生产条件以资本的形式组织起来进行社会生产的一种形式,是以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生产形式,是占有社会财产的资产阶级剥削和占有劳动者阶级剩余劳动的一种形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它技术组织形式上看,经历了从协作到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和大工业的发展过程,雇佣工人经历了从形式上隶属于资本到实际上隶属于资本的发展过程。从它的劳动交换形式看,它破坏了“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把一切生产卷入商品生产过程,把一切生产要素和产品都变成商品,最后把一切生产都变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资本支配生产本身并赋予生产一个完全改变了的独特形式”,[4](P364)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历史性质是由资本支配生产而被赋予的,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决定着这种生产方式的社会性质。[4](P996)在这个意义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就是采用机器和大工业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就是以剩余价值为动机和目的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一句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采用机器和大工业的现代商品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制度,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就是资本主义制度,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是人类历史上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是一种“经济的社会形态”。马克思指出:“一种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组织走向瓦解和形态变化的唯一的现实道路,是它们的内在的对抗的历史过程。”[2](P501)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矛盾的发展,资本的垄断必然成为 “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的桎梏,代表“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的工人阶级就会敲响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会灭亡,必然被“联合起来劳动的生产方式”所代替。
《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在技术组织维度上使用生产方式概念共82次,主要集中在第一卷和第三卷,尤其在第一卷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篇章中则更为集中。由于第二卷主要分析资本的流通过程,因而该卷没有出现在生产的技术组织维度上使用生产方式的情况。在劳动交换维度上使用生产方式概念共有8次,尤其典型的是在第一卷第一篇的使用。值得注意的是,在劳动交换维度上使用的生产方式概念马克思还经常使用“生产形式”[1](P93)这一同义词。在社会性质维度上使用生产方式概念的次数比较多,理论部分三卷一共达502次,在第三卷则更为集中,达359次。这主要是由于第三卷是在总体上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生产方式作为反映社会性质的概念已经包含技术组织维度和劳动交换维度上的生产方式在其自身中。《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在三个维度上使用生产方式的具体情况可以概括为表2。
表2.《资本论》中生产方式含义分类表
一个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与该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方式存在着客观的有机的必然的联系。一个社会发展阶段生产力的发展变化首先反映在该社会发展阶段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中,进而引起该社会发展阶段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反映了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但本身并不是生产力,生产方式是生产力的组织形式。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引起生产关系从而社会关系的变化,承载着生产关系的变化,但本身不仅仅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从而社会关系由生产方式决定。生产方式不是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而是生产力发展在社会生产的技术组织形式上的结果和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的载体。一个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方式以及由它决定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构成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一个社会发展阶段现实的生产方式可以从不同维度进行全方位的分析,也就是说,既可以从技术组织维度进行分析,也可以从劳动交换维度进行分析,也可以综合起来从社会历史维度进行分析。只有深入分析一个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方式,才能揭示出决定于生产力发展变化的生产方式发展变化的规律,才能揭示决定于生产方式变化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发展变化的规律,进而发现该社会发展阶段经济运动的规律。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从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入手来揭示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入手,在生产的技术组织、劳动交换、社会性质三个维度上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研究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揭示了生产的规律、商品生产的规律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规律,并在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运动的对比分析中粗线条地勾勒了共产主义社会生产运动的图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应该也必须从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汲取智慧和方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该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作为研究对象,应该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的技术组织形式、劳动交换形式和社会历史形式三个维度入手,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剖析这一运动过程中的经济关系,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动的规律,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科学发展提供学理上的支持。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3][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郭彦英]
The“Mode of Production”in Das Kapital:Its Usage,Classification and Meaning
ZHAO Xue-qing
(PLA Nanjing Political College,Nanjing 210003,Jiangsu,China)
“The mode of production”has been cited 592 times under 30 different kinds of conditions in three volumes of theoretical part of Das Kapital.The connotations of“production mode”in Das Kapital can be classified into three categories.Under the context of organization of production,it refers to a form of production technology.The second meaning of“the mode of production”has been related to the labor exchange in production activities.The third connotation,concerning social attributes in production activities,refers to a form of social history.The analysis on the mode of production under three different dimensions provides a more comprehensive perspective of the capitalist economic system.A study of different meanings of“the mode of production”under different contexts in Das Kapital has great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and practical value.
mode of production;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Das Kapital
F014.1
A
1674-0955(2015)05-0067-14
2015-07-24
赵学清 (1955-),男,江苏灌南人,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教授、少将、原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