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刚
摘要:人类旅游活动萌芽于何时一直是旅游研究中的未解之题,目前流传较广的是“商旅起源说”。最新的考古学、人类学和民族志研究成果表明,人类旅游活动萌芽应发生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当时人类不仅已经产生了原始的审美、交往以及休闲娱乐诉求及相应的活动,而且会经常举行以聚会为主要形式、以宴飨为标志性内容的部落联欢、仪式、祭祀、庆典等活动,这些活动,无论是在时间、空间、内容还是活动特征上,都更加接近今天所定义的“旅游”的概念。由此形成本文关于旅游起源的一种新判断,即“聚会起源说”。
关键词:旅游起源;原始部落;聚会;宴飨
1“商旅起源说”质疑
人类旅游活动起源问题的研究一直是旅游学领域的“冷门”,至今未形成系统性的研究成果。目前“商旅起源说”流传较广,认为原始社会末期产生劳动剩余物之后的商品交换活动是人类旅游活动的源头。如美国学者罗伯特·麦金托什和夏希肯特·格波特(1985)提出,东方早期的旅行活动,尤其是中国和印度,主要起源于贸易交往。
国际上影响较为广泛的是由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的出版物World Travel-Tourisme Mondial发表的研究报告Movements of person,.s or the facts about tourist, flous,该报告有一个重要观点(UNWTO,1985):“在最初的年代,主要是商人开辟了旅行的通路”1,“贸易最早激发了旅行的产生”2。该报告没有作者署名,也没有论证过程,而是直接发表结论;但“在最初的年代,主要是商人开辟了旅行的通路”这一论断在旅游学术界和产业界产生了广泛影响。《旅游学概论》首先引述了这段话(李天元,王连义,1991),之后,国内旅游教科书广为转引,部分媒体甚至直接引述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认为……”(侯卫星,2011)。后来的其他研究文献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支持性论证。其中有研究证明,约公元前4000年左右,位于美索不达米亚南部的苏美尔人(巴比伦人)发明了货币并开始了人类最早的商品贸易活动,这标志着人类社会最早的旅游活动的萌芽(格德纳,里奇,2008);还有研究认为,公元前3000年左右,在地中海和爱琴海上进行通商贸易的腓尼基人是世界上最早的旅行者,他们到处周游,西越直布罗陀海峡,东到波斯湾、印度,北至北欧波罗的海各地,其旅行目的在于贸易(王洪滨,2004)。正是由于这些“一致性”的论断和世界旅游组织的影响力,旅游学研究领域几乎毫不怀疑地接受了“商旅起源说”。
“商旅起源说”把人类旅游的源头归到了经济活动上,这实际上是用现代旅游理论所界定的“旅游”的异地性、暂时性、非就业目的的基本特征“按图索骥”形成的。从本体论的角度看,任何现象的本原与本质是相互联系的,旅游起源问题涉及对旅游基本属性与本质的判定,需要有充实的资料和严谨的论证,特别是考古证据的支持。
因此旅游起源问题是值得进行重新研究和判断的本体论命题,通过考古学成果和人类学考察报告,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进行完整性梳理,特别是对原始时期的生活状态进行溯源研究,寻找到与旅游活动相关联的蛛丝马迹,从而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通过对众多历史信息的挖掘和整理,我们发现,在旧石器时代,人类已经存在着原始的审美、休闲娱乐诉求,并产生了相应的休闲娱乐活动;同时,部落间的交往、宴飨、祭祀、庆典等聚会活动,无论在时间、空间、形式和活动内容等方面,都与今天所界定的“旅游”特征相吻合。在时间上,它们要更早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商品交换活动;在活动特征上,更符合旅游活动的本质属性。
2“化妆舞会”——人类原始的审美与休闲娱乐诉求
从物种生存发展的本能推断,早期的人类移动主要受自然界的食物牵引,移动范围受资源数量、种群规模和捕食能力的制约,这可以看作是原始人类的活动半径。一般来说,只要能够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特定的人群和个体大多会选择较为稳定的生活区域,因此居住地周边就成为个人或集体主要的活动场所。这种源于原始时期的传统一直延续到今天。当居住地和生活都相对稳定之后,就会产生一定的休闲、娱乐甚至带有社交性质的活动。约翰·麦克哈勒研究发现,在原始社会,人的一生大概有16. 6%左右的自由时间(吴铎,1992)。在这种背景下,一些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的研究成果从另一方面给了我们一些提示,即:在远古时代,人类实际也存在着原始的休闲娱乐愿望,人们在生产活动之余,会有暂时性的间歇并产生相应的休闲和娱乐活动。
考古证实,位于捷克斯洛伐克东部摩拉维亚(Moravia) -处距今3万年之前的采沙场的古遗址中,发现了“用于人体装饰的穿孔贝壳和牙齿串珠”和经过“精心钻孔的兽骨”所做的“笛子”(马丁·琼斯,2009)。这说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人们已经有了最原始的审美观和休闲娱乐诉求,能够利用自然材料化妆打扮并利用闲暇时间开展娱乐活动——伴着原始乐器骨笛演奏的原始音乐一起唱歌、跳舞。
同时期的山顶洞人(最新研究已将其存在年代从1.8万年左右推至距今2.7万年至3.4万年之间1)——中国人祖先的遗址中也发现了穿孔的贝壳、兽牙、石坠和赤铁矿粉末染料。人类学家和美学家判断,这些贝壳、兽牙、石坠和赤铁矿粉末都是用来进行身体装饰的,是为了满足人们原始的审美诉求;当时人们不仅通过装饰品实现对自身的美化,而且也表现出通过美化日常用具来美化生活的意向(刘纪成,2012),表现出人类审美意识的萌芽。
德国艺术史学家格罗塞(1996)对原始社会的艺术形式如人体装饰、造型艺术、舞蹈、音乐等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原始社会的很多艺术形式往往有两种目的:第一种是“宗教象征”,第二种是“装饰”。人类最早、最原始的装饰就是人体装饰——画身,这反映了原始民族的审美要求。舞蹈在原始民族中有着更为特殊的意义。多数原始舞蹈是原始审美感情最直率、最完美的表现,舞者在节奏运动中体验到一种快乐。古人日常的画身只在颊边、肩上和胸头画上几笔,但舞会上的画身却非常富丽,这种原始的“化妆舞会”是人类原始审美与娱乐需求的反映(格罗塞,1996)。
由于原始部落时期生产力低下,这种劳动间歇的娱乐只是短暂的和少有的,通常是与部落祭祀以及部落之间的聚会、联欢、联盟等集体性活动融合在一起的。这种人类早期的“化妆舞会”,从考古资料和社会学家们的研究中还无法判断其是否具有“异地性”,它的意义在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明确的信息——距今3万年前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人类已经产生了最原始的审美和休闲娱乐诉求,而这正是人类消遣性旅游活动产生的根源所在,是旅游活动产生的真正动因。
3考古学新证——火塘边的宴飨
考古发掘资料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是了解原始人类及其生活状况的重要资料。剑桥大学的人类学家马丁·琼斯(Martin Jones)2借助于最新的考古手段对原始人类饮食文化进行了研究,还原了当时人类特别是部落间友好聚会的场景,这种聚会往往表现为一场“盛大”的宴飨和娱乐活动。
马丁·琼斯(2009)考证发现,人类约在2.5~3万年前即已掌握用火技术,并开始用火来烧烤和烹煮食物。在捷克斯洛伐克摩拉维亚(Moravia)的采沙场古遗址洞穴中发现了火塘,证明当时人们已经“不只是偶然用火”了,他们已经能够“想办法在他们的岩洞中把火种保存下来”,人类开始了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活动——烧烤和炊煮。这些火塘在不同的时间段被反复使用,在其附近也有多处类似的火塘,这说明生活在这一带的人们经常去寻找石头,去采集食物,然后又返回到准确的地点集合,用“贝壳”和“牙齿串珠”装饰,用兽骨“笛子”奏乐,围着火塘,一边分享食物,一边、聊天、唱歌、跳舞,举行热闹的部落聚会(马丁·琼斯,2009)。
诚然,围绕这些火塘的考古发掘虽然证明了当时人们在生产之余已经开始进行休闲娱乐活动,但尚无证据表明这些休闲活动是在部落内部进行还是有外来者的参与,即这些活动是否具有“异地性”。同时期的另一处遗址的发掘对此进行了印证。位于以色列基尼烈湖(Kinneret)的艾波瑞克一罗姆遗址,距今大约2.3万年,这里同样发现了火塘。考古学家们推测,当时的人类以这种火塘为中心形成了两种分享食物的行为。一是由女性掌控的Kndocuisine.称为“内烹饪”,是“一家人”享用的场所;“内烹饪”的节奏较慢,会用凹槽类的炊煮陶器,会在“文火上慢慢炖煮一锅食物”。二是由男人忙碌的更原始的Exocuisine,称为“外烹饪”,“把食物直接放在火上烧烤”,“将烤肉一块块割下分给陌生人(客人)”(马丁·琼斯,2009)。内、外烹饪的区别证明,这种聚会活动是在不同部落之间进行的,是有“外人”参加的,这也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关于早期人类接待“游客”的证据。
马丁·琼斯(2009)还发现,大约在公元前3500年前,在英国南部多赛特郡(Dorset)存在一个由小的“母系游团”组成的大部落,人们会定时聚集到特定的“山林里来祭拜祖先”。这些“母系游团”日常生活在不同的区域,会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到一个特定的地点祭祀共同的部落祖先。这些部落之间形成了一种惯例,即在部落的边界通过举办“宴会”的方式来进行交往、交换和“相亲”,“在这些不确定的群体之间,无论是聚会、交换还是通婚”,大家都对在“边缘地区举行宴会”的惯例形成了“共识”,因而使“宴会上陌生人”“变得寻常起来”(马丁·琼斯,2009)。这些遗址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新石器时代早期阶段,在社会形态上与前两处考古遗址相似,同样也可作为早期人类旅游活动产生的证明。
无论是远古时期还是现在,我们都不能仅仅从生理机制的角度来分析这种分享食物的行为,而应该看到它社会性的一面。分享食物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关系的一种表达,特别是在赖以生存的食物还不是很丰富的状态下,把自己或部落拥有的食物来与其他人分享实际是当时原始部落之间进行交往的一种最重要方式。因而这种聚会、宴飨行为也就具有了一定的交往、娱乐和精神诉求属性。马丁·琼斯(2009)认为,通过这种聚会、宴飨,有血缘关系的大部落会利用它召集分散在不同区域的小部落来对共同的祖先进行集体“祭祀”;大部落的共同“祭祀仪式”往往是定期在一个固定的地点举行,周边没有血缘关系的那些“熟悉的”或“相对陌生的”部落则会利用它来“寻找到合适的配偶”,甚至会利用它来确定部落之间的“结盟关系”。
利用考古遗迹、遗物和环境来进行逻辑性的场景复原和古人类生活史、生产史研究是20世纪50年代兴起于欧美地区的新考古学派的主要方法,他们用行为学的视角来从点滴的考古信息中“见物见人”,即沿着“物一人一场景一活动”的逻辑线索来判断远古人类的生活和生产状态,不再局限于传统田野考古学的遗迹和遗物的本体研究。从这些研究成果中我们可以判断,距今2.5万~3万年前原始部落的几种活动与今天我们所定义的“旅游”的基本特征是非常接近的。
(1)聚会宴飨。掌握用火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里程碑,用火来烧烤或烹煮食物,使人类生活发生了巨大改变,不仅仅是因此而有别于其它动物,同时也给人们提供了更好地享用食物的机会和条件,每当有猎获时,为炫耀富有并籍此联络感情,会邀请附近部落的人来共享盛宴,这种聚会宴飨是交际或娱乐性的。
(2)部落联姻/联谊。出于寻找配偶的需要,相邻部落之间会以聚餐为形式让适龄男女去寻找配偶。人们在面部涂上彩色颜料,在身上挂上贝壳、兽牙或石坠等饰物,会吹着骨笛来吸引异性。
(3)部落联盟。为抵御共同的敌人,通过聚餐完成部落的合作与协商,形成利益共同体。
(4)祭祀活动。原始部落内部有血缘关系的各部落间举行对共同祖先的集体祭祀。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随着人数的增多,一个大的部落会分化出几个小部落——“母系游团”,这些小部落日常单独在一个区域活动,每年会定期集聚到一个特定的山林祭祀共同的祖先,一起分享食物和狂欢(马丁·琼斯,2009)。
这些活动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无论是部落交往、联盟还是祭祀、仪式都是以聚会形式实现的;二是无论哪一类活动都会伴随着盛大的宴飨。这种以聚会为主要形式、以宴飨为标志性内容的部落交往,实际上已经具备了旅游活动的基本特征,可以被认为是人类旅游活动的萌芽。较之公元前4000年才出现的商品贸易活动,这不仅在时间上更早,而且更接近我们今天所界定的“旅游”的概念和性质。
4 人类学佐证——土著部落的聚会
除考古学成果外.研究原始社会形态的另一重要资料是人类学、民族志的相关研究。与考古学的田野发掘不同,人类学、民族志研究是用更直接的观察、更系统的民族志叙事来研究某一特定的社会形态。
由于社会发展进程不同,近代世界上仍有许多民族还处于原始部落的发展阶段,并以“活标本”的方式向我们展示原始部落时期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
澳大利亚从古老的地质时代起就与其他大陆分离开来,一直到18世纪末西方殖民者进入之前,这里一直“与世隔绝”,岛内分布着500多个独立部落,就像是一个活态的原始部落博物馆(托卡列夫,托尔斯托夫,1980),成为人类早期社会制度和文化形态的“活化石”。人类学家摩尔根(1977)通过对澳大利亚土著人和美洲印第安人的考察,证明了氏族是原始社会的基本组织,确定了人类社会由母权制转向父权制的发展过程;他把澳大利亚土著人看成是人类“蒙昧阶段中期”的典型代表,其社会发展水平相当于旧大陆约一万多年前的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早期。恩格斯(1954)也认为,这里的原住民是近代可以观察到的最原始的人类成员。因此,澳大利亚成为人类学研究原始社会的“经典地区”(张岩,2012)。摩尔根、费逊、哈威特等都是研究澳大利亚早期社会的著名代表,并形成了在学界极有影响力的著作1,通过这些研究成果,我们可以找到许多部落之间相互参加聚会、庆祝活动和其他仪式的具体而生动的例证。
澳洲土著人通过原始群结盟形成部落。如果两个加盟群体同在一地生活,联合关系是最容易维持的,但由于生存条件所限,尤其是食物资源有限,加盟群体同处一地很难实现。但一年之中总会出现食物资源(动植物)相对丰富的季节,每当此时,平时分散在各自领土上的氏族或地方群体就会以部落为单位聚到一起,举行各种仪式、舞蹈、祝宴,由此形成能够容纳几百、上千人的大型营地;在部落内部也逐步形成了结盟群体的定期聚会制度,包括相对固定的聚会时间和地点,事前的准备,营地的安排,聚会的日程等(张岩,2012)。
例如,在昆士兰东南部的卡比和瓦卡两个部落领域内,长有大量布尼亚树,不仅果实硕大,且含有营养价值丰富的淀粉。每当布尼亚果实成熟的季节,当地部落就会邀请邻近部落的客人前来采集,甚至100英里以外的部落也会前来,每当此时便要举行各种全部落的,甚至是邀请宾客参加的聚会,利用这样的活动示以友好(托卡列夫,托尔斯托夫,1980)。又如,澳大利亚阿尔卑斯山区盛夏时有大批螟蛾藏身于岩石缝隙中,澳大利亚人视之为美食,烟熏而食之。每到“收获”季节,居住在这里的恩加里戈部落就会邀请邻近部落来共享美味,有时聚集来宾达700人,长达3个月之久(托卡列夫,托尔斯托夫,1980)。在澳大利亚的部落中还流行一种集会——少年献身仪式,这种集会也会邀请很多外来部落来宾,仪式非常隆重。少年献身仪式亦称“成人礼”,部落全体适龄青年均应参加,这往往成了大规模集会的动因。参加集会的有几百人,持续几个月。集会必须准备足够的食物,妇女们采集植物类食物,青年男子则俘猎获物交给老年人打理(托卡列夫,托尔斯托夫,1980)。
澳大利亚各部落间多处于和平状态,除了彼此邀请参加宴会、集会和各种庆典、仪式外,还表现为使节彼此往返,部落间经常派出使节出使其他部落去邀请客人参加活动或传递信息(托卡列夫,托尔斯托夫,1980)。此外还有一些外交活动,如婚姻外交——本部落的人到外部落娶妻;又如留学外交——派本部落男孩去学习外部落的语言、风俗和传统,以便在发生武装冲突时充当和平使者。
澳大利亚部落之间的物物交换完全是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当时澳大利亚人还没有“价值”尺度,交换只是部落间友好往来的一种形式,人们在各种聚会和友好的往来中互相交换物品以表达感情,而不是具有商品性的等价物交换。
5 重新认识旅游的起源
对人类旅游萌芽、起源的探讨和论证,离不开一个基本的逻辑原点,即我们实际上是用今天旅游理论的“旅游”概念来对旅游活动的产生进行溯源性研究和本体论探讨,这一研究过程难免带有“按图索骥”的色彩。因此,最为重要的是如何获得更充分、更有说服力的证据以得出无可辩驳的研究结论。
以上论证让我们得出一个初步的判断:距今2.5万~3万年前的原始部落时期,人类已经产生了原始的审美和休闲娱乐诉求,并存在着多种形式的交往活动,包括部落间的宴饮聚会、公共祭祀、丰收庆典、献身仪式以及外交往来等。这些活动,有的是娱乐性的,有的是公共仪式性的,有的是社交性的。这些活动不仅在时间上要早于原始社会末期才出现的商品交换,更为重要的是,原始社会的这些具有交往性质的聚会活动和具有仪式性质的公共活动本身所具有的愉悦性、消遣性和社交性符合现代意义上旅游的本质属性,因此,人类早期旅游活动的萌芽应源于人类原始审美、休闲娱乐诉求下的部落聚会等交往活动。
当然,这些证据在数量上还显得有些单薄,还不足以“无可辩驳”地对人类旅游活动起源的时间和标志下结论,因此“聚会起源说”还有待于获得更充分的考古学和人类学证据的支持。
参考文献:
[1]查尔斯.R.格德纳,布伦特·里奇.J-R.旅游学[M].李天元,徐虹,黄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37.
[2]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张仲实,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22.
[3]格罗塞.艺术的起源[M].蔡慕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9 ,47 ,60.
[4]侯卫星.商丘:中国旅游发源地有看头[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1-07 -29.
[5]麦金托什·罗伯特,格波特·夏希肯特.旅游学——要素·实践·基本原理[M].蒲红,译.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1985:34.
[6]刘纪成.中国远古美学研究的若干问题[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 (6):45-52.
旅游科学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