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沈阳中山路上很多已有百年历史的建筑都被喷上“拆”字。记者调查获知:市级历史建筑将保留;市级以下文物建筑命运未知。
就是说,若真要拆这些历史建筑,那拆的不是市级的,极有可能是市级以下的。市级以下的还能是啥级?区级。市里要拆,只保留本级的,可算做地方保护主义的一个变种:级别保护主义。市上边还有省,省里要是想拆,是不是也只保留省级历史建筑,市级以下的全拆?省上边还有国,国家要是想拆,是不是也只保留国家级历史建筑,省级以下的全拆?
真要这样,那给历史建筑定省、市、区级,不就是玩形式吗?
这个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我们的行政级别带来的行政控制,真的无孔不入,无处不在。拿这件事来说,文物不文物的重要吗?重要的是它们属哪一级别。给文物划出等级,看似在保护,但一碰到拆,立马就被打回原形:我们保护的哪里是什么历史建筑和文物,我们保护的分明是级别呀!区级文物若是有灵,会不会觉得被忽悠了?
延展开去,无孔不入的行政级别带来的无处不在的行政控制,不知限制了多少行业正常发展。公立医院有行政级别、国企有行政级别、大学有行政级别。我们老说要降低民间资本办医院的门槛,老说要给所有企业同样的国民待遇,老说要按规律办学,可落到实处,政府下拨的补贴啥的,不还像过去那样,大多数流进了国字号吗?各级政府分级保护的,不还是各级公立医院、国企和公立大学吗?没被行政和行政级别划分进去的,面对的仍是次等国民待遇。这样的行政分级和控制,对发展何用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