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丽萍
摘 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日益增多,与之相关的争议也急剧增加。跨境电子商务因其自身的国际性而十分复杂。交易金额高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现有的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来处理,但就数量众多的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而言,现有的解决机制无法满足其便捷、高效、经济地解决争议的需求。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建立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相匹配的有效争议解决方式。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督促与执行
一、跨境电子商务争议在线解决的优势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争议也随之产生,除了交易金额高的争议,单笔交易金额低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也是数量众多。而现有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无法满足其快捷、高效、低成本解决争议的需求,在线争议解决方式应运而生。在线争议解决方式是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和网络通信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争议解决程序主要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在线协商、在线调解和在线仲裁等。
在线争议解决方式与电子商务采用了同样的媒介——互联网,其可以满足快捷、经济解决电子商务争议的要求。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可以成为复杂和成本高昂的司法程序的替代,本身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1.节约了时间成本,降低了争议解决的费用。在线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纠纷可以及时处理争议,使交易双方避免将争议诉诸政府行政机构或法院,而产生的时间上的延误和费用上的增加。
2.节约了行政和司法资源。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大量的小额交易纠纷,如果每件纠纷都诉诸公权力解决,那么行政机构和司法机关包括小额诉讼法庭将要承担很大的工作量,不堪重负。
3.交易方可以保留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法律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在使用法律手段之前一定要穷尽其他手段,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纠纷中,先将纠纷利用在线方式解决,如对在线争议解决的结果不满,可以诉诸法院,争议方又多了一重保障。
二、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网站的规制
在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机制中,在线争议解决网站处于重要地位,决定着争议方能否获得公平、快捷的争议解决服务,这也是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方式能否最终为各方认可、成为持续运转的成功机制的关键。因此,对其资质要求也必不可少。
1.充分披露信息
首先,在线争议解决网站应准确披露自身信息,包括联络信息(电话、电邮、地址)以及机构信息(设立地或登记地)。这样可以方便寻求争议解决服务方识别提供服务的机构,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和该机构联系,在该机构有任何违法行为时,相关法律执行机构也能查到该机构并给予惩处。
其次,披露争议解决服务信息。披露在线争议解决的条件或限制,提供争议解决的基本常识。说明和解释所提供争议解决方式的类型和具体程序,披露相关程序规则。解释各种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同,包括介入的中立第三方的作用,如在线调解、在线仲裁中第三方的角色定位。公布每种争议解决方式的解决期限、费用、解决结果的性质,如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及约束力的大小。为每种在线争议解决方式配上简明的流程图,以方便寻求服务方。
再次,设置评价反馈和定期报告机制。在线争议解决网站应该定期公布报告,包括受理在线争议的数量、正在解决的争议案件数、已解决的争议的案件数量;争议通过何种在线方式解决的,是在线调解还是在线仲裁;争议解决的结果,是否被双方认可并履行;经营者和客户各自胜诉的案件数量,案件处理的平均时间,争议方成安的平均费用等。
2.保证争议解决公正、中立
确保争议解决公正、中立,主要依靠对中立第三方的约束、争议解决程序设计和争议解决网站的自律与他律。
首先,中立第三方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对能力的要求,中立第三人应具备一定的协商谈判能力,主要是能引起当事人在线协商的互动;能够知悉一定的在线争议解决程序,如不公开报价系统;掌握一定的背景知识,如解决争议所需要的技术背景、全球化背景和法律背景。对技能的要求,能通过互联网和其他资源来收集、利用和处理信息;能对程序进行管理;能对当事人的互动进行引导。对职业道德的要求,公正无私,保证在线和试听交流过程最大限度的透明化;保证机密性,为确保自动化程序的安全,必须采取风险管理策略。
其次,在线争议解决程序设计应符合正当程序的标准。程序设计应该实现平等对待争议双方,使各方均有陈述其主张的合理机会,不因争议解决程序而处于信息或技术劣势。在线争议解决网站应采用技术手段,帮助争议方掌握启动和参与在线争议解决程序的技能,避免争议一方因技术劣势在争议解决程序中处于不利地位。在线争议解决网站还应通过对程序的控制,保证其公正性。
再次,在线争议解决网站也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在线争议解决网站本身应具备陈丹法律责任的能力,聘请喝个的中立第三方作为执业人员,设立中立、公正、高效的程序规则,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并履行设立网站的手续。此外,在线争议解决网站还应制定自我约束的行为标准,或参加信誉标记组织,遵循其制定的行为准则,接受其监督。
3.保证信息保密和数据安全
一方面,在线争议解决网站应制定保密规则,同时,在组织架构、程序设计上采取措施并运用技术手段对争议双方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限定解除信息人员范围,以及对信息的使用方式。在编制相关统计数据报告时,删除相关个人信息。此外,在线争议解决网站还应为争议双方就信息保密问题提供投诉途径。
此外,在线争议解决网站应通过制定数据安全保护规则,参加信誉标记组织或认证项目,保护争议方提供数据的安全。采取安全防御措施,避免其持有争议双方提供的信息数据被非法侵入、破坏、使用或篡改。在线争议解决网站可以考虑设置数据管理体系,将数据安全保护纳入体系设计,进行内部监控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和调整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并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方案,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以便采取相应行动保护个人数据安全。
三、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结果的督促与执行
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想要取得最终成功,快捷、低成本的跨境执行机制是其重要保障。建立争议解决结果的网站执行机制,方是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实现成功运作的出路。因为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结果中,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和非约束性决定等都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行履行。此时,就尤其需要督促手段以来促使并保证争议方的自行履行。督促手段包括定期披露和评价反馈,即在网站上定期披露经营者自动履行争议解决结果的信息,包括争议案件的数量、争议解决结果、经营者是否自动履行、未能自动履行处理结果的原因;借助信誉标记督促,将信誉标记纳入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机制,鼓励经营者承诺遵守相关行为准则,自动履行争议解决结果;收取保证金督促,要求经营者向第三方交易平台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在卖方未按时交货,或货物数量品质不符合约定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有第三方交易平台向客户先行赔付,然后再追究经营者的责任;网站的处罚措施,如果争议方不自动履行争议解决结果,第三方交易平台采取警告、冻结或关闭争议方账户、公式等方式予以处罚。这些督促方式不是互相排斥的,可以合并使用。
如果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的结果是仲裁裁决,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时,就应借助执行机制。执行机制需要独立于法院,否则不可能满足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快速、低成本执行争议解决结果的要求。那么,此时需要用到网上执行机制。鉴于电子商务交易普遍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方式,交易方一般都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拥有账户,网上执行机制目前较为可行的方式是,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在争议方不自动履行争议解决结果时,依据救济的金额,直接从该方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上划款,支付给申请执行方。网上执行机制实质是替代执行的一种机制,而非强制执行机制。基于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强制执行必须由有权机关根据有效的执行依据,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网上执行机制不具备前述条件,其合法性与正当性在于负有履行争议解决义务一方的统一。这种同意可以通过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户协议中加入相关条款获得。相关条款可以规定:如争议方不自动履行跨境电子商务网上争议解决机制作出的仲裁裁决,第三方支付平台将依据仲裁裁决,将相应的款项从争议方的账户划转到申请执行方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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