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专利侵权纠纷的认定和处理策略

2015-08-15 00:50石河子市知识产权局石河子市832000王海庆
石河子科技 2015年3期
关键词:专利权人被控侵权人

(石河子市知识产权局,石河子市,832000) 王海庆

1 专利权的基本属性

1.1 时间性

《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公告之日指授权公告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公告的日期。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在获得授权之后,专利权只在一定时间内得到保护。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只有获得授权之后到专利权终止前才会存在侵权可能,授权之前只是专利申请。

1.2 地域性

由于主权的原因,专利权具有地域性,专利的审批有地域性,受各国本国法的约束,在某国境内只保护在该国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各国独立审查,在美国获得授权,在中国不一定获得授权。在中国境内只保护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美国公司欲在中国获得专利权的保护,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美国专利局授权的专利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得保护。

1.3 排他性

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专利侵权纠纷的认定

在判定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时,首先要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进行确定,然后再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在判定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首先要对专利权利要求和被控侵权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特征划分,然后将相应的技术特征进行特征对比,之后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对于专利权利要求是否构成相同侵权,如不构成相同侵权的情况下,还需进一步判定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对于专利权利要求是否构成等同侵权。在此过程中,还要考虑被控侵权人的抗辩理由,如现有技术抗辩是否成立。

2.1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权利要求是划定专利权利边界的标尺。

2.2 专利侵权判定的比较客体

专利侵权判定的比较客体应该是权利人所主张的涉案专利相关权利要求和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在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侵犯涉案专利权时,应将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与权利人主张的相关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一一比较,不得将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产品直接进行比较。当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也有专利权时,也不得直接将双方专利产品进行比较,或者将双方的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较。

3 专利侵权判定的方式与原则

判定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首先要对专利权利要求和被控侵权技术方案进行特征划分,将相应的技术特征进行特征对比,然后再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构成相同侵权,在二者存在区别的情况下,必要时还需判断是否构成等同侵权。

3.1 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判断一项技术方案是否侵犯专利权的基本原则,具体含义是在判定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如果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果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依据全面覆盖原则判定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侵犯涉案专利权时,又可分为相同侵权和等同侵权两种情况。一般而言,应当先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构成相同侵权,如不构成相同侵权,再判断是否构成等同侵权。

3.1.1 相同侵权

相同侵权是指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含有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落入专利权利要求限定的范围之内。相同侵权中的“相同”,包括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在表述上完全相同,或者表述上虽不同,但实质表达的含义相同,或者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利要求相应技术特征的下位概念等。

3.1.2 等同侵权

等同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延伸到了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相应技术特征等同的部分,目的在于弥补专利权利要求的语言局限性,避免被控侵权人对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某些技术特征做非实质性的替代,而以不构成侵权为由逃避法律责任。

等同特征的判断标准。当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某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相应技术特征相比,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并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且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属于在侵权行为发生时通过阅读该专利的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技术特征,则认为这两个技术特征是等同特征。等同特征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3.1.2.1 已知的常用技术要素的简单替换

如果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用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已知的常用技术要素替代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同时,替换后其功能和效果也基本相同,则应认定二者为等同特征。

3.1.2.2 产品部件位置的简单移动

如果相对于专利权利要求而言,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中某一部件的位置是本领域中这种部件的常规设置位置,且这种位置的改变没有带来功能和效果上的明显差异,同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进行这种部件位置的移动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则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中经改变的位置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相应的部件位置技术特征构成等同特征。

3.1.2.3 技术特征的分解或者合并

技术特征的分解是指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用两个或多个技术特征代替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某一个技术特征。技术特征的合并是指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用一个技术特征代替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两个或多个技术特征。如果这种分解合并没有改变技术特征在技术方案中所实现的功能和效果,且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不经过创造性劳动即可想到的简单变形,则其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相应的技术特征为等同特征。

3.2 禁止反悔原则

禁止反悔原则是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以及专利侵权行政执法程序中的体现。一般来说,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向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的意见陈述,充分反映了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对于其发明创造中技术特征和技术方案的理解。在专利申请审批程序、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以及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侵犯专利权时,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的解释应当前后一致,不能允许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确权程序中,为了获得授权或者维持专利权有效对权利要求进行较窄的解释,而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为了说明他人侵犯专利权而对权利要求进行较宽的解释。

3.3 捐献原则

专利授权程序中,可能出现说明书中公开的技术方案未被权利要求书覆盖,或者专利申请人为了通过审查,撰写保护范围比较窄的权利要求,而在说明书又对其进行扩张性解释。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可能通过主张等同而将说明书扩张的部分或者说明书中公开却未被权利要求所覆盖的技术方案纳入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4 专利侵权抗辩

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被控侵权人为了证明其未侵犯专利权,往往会采取一系列抗辩手段。常见的抗辩事由包括,现有技术抗辩、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抗辩、权利用尽抗辩、先用权抗辩。

4.1 现有技术抗辩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现有技术抗辩是被控侵权人针对停止侵权、损害赔偿等专利请求权行使的一种抗辩权,其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的行使,一般只有在被控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才适用。现有技术指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4.2 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抗辩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只有在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前提下,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才构成侵犯专利权。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能够作为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指为工农业生产或者商业经营等目的,但不包括个人消费目的。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一般指私人使用或从事公共服务、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等。

4.3 权利用尽抗辩

所谓权利用尽是指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社会公众购买了合法售出的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后,应当享有自由处置其购买的产品的权利,此后,无论购买者以何种方式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均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权利用尽抗辩是为保证商品的自由流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4.4 先用权抗辩

根据《专利法》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某项发明创造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之前,如果他人已经制造了相同的产品、使用了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做好了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的必要准备,则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他人仍有权继续在原有的范围内制造或者使用该项发明创造,其制造和使用行为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

5 侵权纠纷的处理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1 专利权人的策略

专利权人发现侵权线索后,首先要查看自己的专利是否有效,如果专利有效再进行调查取证,对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进行收集,再和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比对,对自己的专利进行权利有效性分析,实用新型,到国知局做专利权评价报告,发明专利,如果涉案金额较大,委托重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检索报告,进行有效性分析,确定选择维权策略。

5.2 被控侵权人的策略

首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检索涉案专利法律状态,看专利权是否有效,在哪个国家申请的,如果专利权无效或者没有在中国授权就不可能构成侵权。然后进行侵权比对,再选择抗辩理由。

[1]专利侵权判定和假冒专利行为认定指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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