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件公文纸本《魏书》纸背元代倒换昏钞文书初释

2015-08-15 00:47李哲坤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中统魏书账簿

李哲坤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050024)

近代以来,公文纸本文献作为一种特殊的典籍形态引起了学界关注,竺沙雅章、周广学、瞿冕良、孙继民等中外学者都对此进行了介绍与探讨,充分肯定了其学术价值和意义。孙继民先生曾提请学界同行注意:我们还有一笔非常丰厚却基本不为人知而处于待开发状态的文化遗产和文献资源,这就是蕴藏于我国传世典籍文献中的公文纸本文献。传世文献被孙先生誉为“最后一座待开发的富矿”[1]。

现存于世的古代公文纸本的总数超过100种应无疑义,估计至少应有一百几十种左右[2]。其中包括国家图书馆馆藏的元代公文纸本文献《魏书》。近期笔者参加了对宋刻宋元递修公文纸印本《魏书》的查勘和初步整理工作,对该书纸背元代文献的总体概况有了具体的了解:在数量方面,《魏书》共114卷,40册,并非《魏书》每页纸背都有元代文献记载,114卷中总计31卷纸背载有元代文献。因此,此次共释录31卷1700余件文书,大约占魏书总篇幅的三分之一。在内容方面,该批文献主体为公牍,大部分文书所属机构为江浙行省所辖路府州县,其所涉及内容多样,包括官吏选任、俸禄发放、孤老救济、人口点视、赋税征收、案牍照刷、倒换昏钞等诸多方面。笔者在整理过程中,发现元代倒换昏钞的文书意义重大。在该批文献中,倒换昏钞文书共计60件,其中卷二十一纸背2件、卷三十六纸背7件、卷六十七纸背11件、卷六十八纸背4件、卷六十九纸背36件。这60件文书内容空缺不一,但其行文格式以及所载内容基本一致,今选取卷六十八纸背2件倒换昏钞文书进行初步研究。这2件文书相对完整,有利于探讨倒换昏钞的相关问题以及复原其他倒换昏钞文书。关于元代的倒换昏钞问题,学术界已经进行了非常深入的探讨,涉及到元代昏钞的兑换与销毁、昏钞的标准等诸多内容,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还可以将元代倒换昏钞的研究继续向前推进,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文书的缀合与复原

国家图书馆馆藏公文纸本《魏书》纸背元代文献,始载于该书的第十六卷,本文研究的这两件文书是载于第六十八卷的第39件和第40件文书。为研究便利和编号统一,现将这两件文书编号为GT[W:68·39]、GT[W:68·40]。其中“GT”,代表“国图藏”,“W”代表“《魏书》”,“68”代表文书所在原书正面的卷号,“39”则是文书的具体编号。现将这两件文书释录并说明如下:

其一,GT[W:68·39]:

(前缺)

1.初二日倒下昏钞至元壹拾伍.

2.支发钞本至元.

3.预除工墨至元.

4.初三日倒下昏钞至元壹拾伍.

5.支发钞本.

6.预除工墨至元.

8.支发钞至.

9.预除工墨至.

10.初六日请开郎□

11.初七日倒下昏钞至元伍.

12.支发钞.

13.预除工墨.

14.初七日初八日迎接

(后缺)

此件居于该纸的底部,上部完整,由于为印制《魏书》的材料,因此其前后以及下部被裁切。现存文字14行,字体较小,为行草书体,墨色较淡。各行之间行距相当,行文格式大体有规律可循:日期+倒下昏钞(支发钞、预除工墨)。

其二,GT[W:68·40]:

(前缺)

1.定弍拾两,准中统柒拾柒定.

2.钞壹拾肆定肆拾陆两玖钱,准中统柒拾肆定叁拾肆两伍钱.

3.钞弍拾叁两壹钱,准中统弍定壹拾五两伍钱.

4.定肆拾陆两,准中统柒拾玖定叁拾两.

5.壹拾伍定贰拾弍两壹钱弍分,准中统柒拾柒定壹拾两陆钱.

6.弍拾叁两捌钱捌分,准中统弍定壹拾玖两肆钱.

7.定壹拾壹两,准中统弍拾壹定伍两.

8.元,准中统.

9.元,准中统.

10.定玖两□钱陆分,准中统弍拾伍定肆拾玖两□钱.

11.本至元捌两柒分,准中统□拾两弍钱.

12..

(后缺)

此件文书载于上件文书之后,文字笔迹、墨色、行距等与上件相同。就行文格式而言,此件文书与上件相关联,其基本格式为至元钞的数额+中统钞的数额。上件文书因残缺之故,“倒下昏钞、支发钞本、预除工墨”多者叙述至“至元多少”。少者仅仅是对三者进行的列举。而此件也因残缺,自“至元”或具体的数额叙述起,然后再叙述至元钞兑换为中统钞的数额。可见,两件文书行文格式可以对接。又,相对完整的《魏书》纸背元代倒换昏钞文书为这两件倒换昏钞文书的缀合提供了依据,如:

GT[W:69·9]

(前缺)

1.预除工墨至元壹拾弍两.

2.初四日倒下昏钞至元柒定弍两五钱准中统叁.

3.支发钞本元伍定□拾叁钱弍.

4.预除柒分伍.

8.日倒下昏钞至元伍定壹拾叁厘壹钱准.

9.支发钞本至元伍定伍两□钱.

10.预除工□至元柒两玖钱□厘.

13.初九日倒下昏钞至元叁定壹.

14.支发钞本至元叁定壹拾叁两.

(后缺)

此件文书不同于以上两件文书,此件文书的基本格式为:日期+倒下昏钞(支发钞、预除工墨)+至元钞数额+准中统钞数额,正好是以上两件文书基本格式的结合。因此,就行文格式而言以上两件文书可以缀合。从内容方面讲,这两件文书亦有缀合的根据。《大元通制条格》载:“至元二十四年,中书省奏奉圣旨定到至元通行宝钞条画内一款:民间将昏钞赴平准库倒换至元宝钞,以壹折五,其工墨钞止依旧制每贯叁分。客旅买卖欲图轻便,用中统钞倒换至元宝钞者,以壹折五,依数收换,各道宣慰司,提刑按察司总管府常切体究禁治,毋致势要之家并库官人等自行结揽,多除工墨,沮坏钞法,违法痛断。库官违犯,断罪除名。”[3]173由此可知,中统钞与至元钞的兑换比例为5∶1,且预除工墨每贯叁分。又,1贯=1两(交钞)、50贯=1定,因此推断出50两(交钞)=1定。如两件文书可以缀合,那么文书中记载的数额会遵循此规律。如,“初二日倒下昏钞至元壹拾伍定弍拾两,准中统柒拾柒定。支发钞本至元钞壹拾肆定肆拾陆两玖钱,准中统柒拾肆定叁拾肆两伍钱。预除工墨至元钞贰拾叁两壹钱,准中统弍定壹拾五两伍钱。”,其中倒下昏钞项中(壹拾伍定×50+弍拾两)×5=柒拾柒定×50;支发钞本项中(壹拾肆定×50+肆拾陆两玖钱)×5=柒拾肆定×50+叁拾肆两伍钱;预除工墨项贰拾叁两壹钱×5=弍定×50+壹拾五两伍钱。前后均吻合,符合上述中统钞与至元钞兑换比例为5∶1的规律。且预除工墨至元钞贰拾叁两壹钱÷倒下昏钞至元壹拾伍定弍拾两=0.03,同样符合预除工墨每贯叁分的规律。初三日记载亦符合中统钞与至元钞5∶1的兑换比例规律以及预除工墨每贯叁分的规律。初五日、初七日记载由于空缺较多无法进行换算,但笔者猜测也应符合上述规律。据此,上述两件文书缀合复原为一件倒换昏钞文书应无疑义。故将两件文书缀合、复原如下:

(前缺)

1.初二日倒下昏钞至元壹拾伍定弍拾两,准中统柒拾柒定.

2.支发钞本至元钞壹拾肆定肆拾陆两玖钱,准中统柒拾肆定叁拾肆两伍钱.

3.预除工墨至元钞弍拾叁两壹钱,准中统弍定壹拾伍两伍钱.

4.初三日倒下昏钞至元壹拾伍定肆拾陆两,准中统柒拾玖定叁拾两.

5.支发钞本壹拾伍定弍拾弍两壹钱弍分,准中统柒拾柒定壹拾两陆钱.

6.预除工墨至元弍拾叁两捌钱捌分,准中统弍定壹拾玖两肆钱.

8.支发钞本至元,准中统.

9.预除工墨至元,准中统.

10.初六日请开郎□

11.初七日倒下昏钞至元伍定玖两□钱陆分,准中统弍拾伍定肆拾玖两□钱.

12.支发钞本至元捌两柒分,准中统□拾两弍钱.

13.预除工墨.

14.初七日初八日迎接

(后缺)

上述缀合、复原之后的文书,比较完整,其前后以及下部略缺,文书的内容基本保存完整。至于该件文书之性质以及价值的探讨,笔者将详述于后。

二、文书之性质及价值

(一)该件文书之性质

首先,该件文书的主体内容为倒换昏钞、支发钞本、预除工墨。“昏钞”即破旧的纸币,因用久钞面字迹模糊。《元典章》载:“其倒下昏钞必须烧毁者,盖为昏钞不堪行使,故使讫退印,每季入炉烧毁。”[4]727其中倒下昏钞中的“倒下”很明显为“倒换”“置换”的意思。倒下昏钞主要是维护纸币的正常流通、避免和减少支付争议。关于“支发钞本”,“元钞的抄本,广义上包括金银之本和用作经营本金的纸币两种,狭义上指用作发行本金的金银。金银之本,指随纸币拨给的银和用纸币倒到的存库的金银;经营本金,主要是用来平抑物价、兑换昏钞的金银和纸币。”[5]很显然,文书中所涉及的“钞本”应为兑换昏钞的纸币,即昏钞收回后所发行的新钞。“预除工墨”,其中“工墨”指印制工本费,《元典章》载:“行用库倒换昏钞,每贯倒除工墨三分”[4]727,很明显记载中的“工墨”指昏钞换新钞所需要的工本费。因此,“预除工墨”即昏钞换新钞需要减去工本费用。且文书中“倒下昏钞、支发钞本、预除工墨”三者之前均有日期,之后有至元钞的数额,最后提及至元钞兑换成中统钞数额,据此笔者猜测此件文书应为元代倒换昏钞账簿。

其次,上文提到此件文书在“倒下昏钞、支发钞本、预除工墨”三者之后均记载了至元钞兑换成中统钞的数额,如“支发钞本至元壹拾肆定肆拾陆两玖钱,准中统柒拾肆定叁拾肆两伍钱”,即至元钞壹拾肆定肆拾陆两玖钱兑换成中统钞的数额为柒拾肆定叁拾肆两伍钱,很详细的记载了“支发钞本”的数额即收回昏钞后所发行的新钞即至元钞的数额,以及至元钞兑换为中统钞的数额,可以看出这部分内容应该是每行文字说明的重点。又,说明此件文书形成的时间当在颁行至元钞之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行至元钞,以僧格(桑哥)为尚书省平章政事,“三月甲午,更造至元宝钞颁行天下,中统钞通行如故。以至元宝钞一贯文当中统交钞五贯文,子母相权,要在新者无冗,旧者无废。”据此,我们可知此文书形成时间当在至元二十四年(1287)或之后[6]297。

再次,上文已提及此件文书应为一份元代倒换昏钞账簿,那么必然会涉及此件倒换昏钞账簿的所属机构。换言之,会涉及元代倒换昏钞的机构。世祖至元六年(1269)设置昏钞库(回易库),专门负责昏钞的倒换工作,后改由平准行用库负责此事[7]。《元史》载:“昔我世祖皇帝既登大宝,始造中统交钞,以便民用,岁久法隳,亦既更张,印造至元宝钞。逮今又复二十三年,物重钞轻,不能无弊,乃循旧典,改造至大银钞,颁行天下。至大银钞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随路立平准行用库,买卖金银,倒换昏钞。”[6]515又,《元典章》载:“诸行用库,凡遇诸人以昏钞易换料钞,皆须库官监视司库对倒,钞人眼同辨验检数。如不系接补挑剜伪钞,当面用讫退印,昏钞入库,料钞付主。当该上司委官时至检校,违者究治。”[4]724-725可见,元代所设平准行用库以及行用库都具有倒换昏钞的功能。又据《元典章》吏部卷之三《典章九》载:“外路倒换金银钞,立着平准行用库,倒换钞,立着行用库。”可知平准行用库和行用库所具有的功能不完全相同,平准行用库还具有金银与钞的兑换和买卖、平抑物价等功能。但是他们所具有的基本功能是相同的,即上文所提及的都具有倒换昏钞的功能。且“平准行用库一般设在路一级城市中,行用库则设县一级。但并不是每个路、县都一定有平准行用库和行用库”[8]438。又,此批文献所具有的60件倒换昏钞文书中存在类似的语句。如,GT[W:67·15]中第17行为“吴山门平准行用库倒下昏钞元”,可知此件文书的所属机构为“吴山门平准行用库”;GT[W:69·1]中第8行为“嘉□□行库倒下昏钞至元”,可知此件文书的所属机构为“嘉□□行库”,因此可以判断本文所探讨的倒换昏钞文书所属机构也应为某路平准行用库或者府州县行用库。最后,此批文书所涉及地域为江浙行省,所以此件文书所属机构为江浙行省某路平准行用库或者是府州县行用库。

在这里必须提到此件文书第10行和第14行,其内容分别为“初六日请开郎□”,“初七日初八日迎接”,笔者猜测“请开郎□”和“迎接”都是行用库或者平准行用库宝钞支出的事由。《元典章》载:“近为各路平准行用库元关钞本买到金银、倒下昏钞、并工墨息钱,不见起纳,诚恐埋没。及知窥利之人,倚赖权势,将买下金银倒换出库,中间作弊。为此,于至元十九年四月十六日奏准,都省、枢密院、御史台差官前去打算。自初设平准行用库至今各界元关宝钞倒换金银储物、昏钞、工墨息钱,捧照凭验,登苔排年,至今节续收、支、起纳、见在备细数目,从实一一计点打算完备,造账册保结呈省。”[4]718-719可见,元代政府对纸钞的管理很严格,无论收付都要登记到账簿,而文书里不属于倒换昏钞的第10和第14项笔者猜测属于行用库支出的两项活动,可能属于招待费之类等;且每隔一段时间,廉访司或者行省会对各个行用库或平准行用库进行检查,为了清楚账的来龙去脉,因此,这些不属于倒换昏钞的事项也要登记到账。

综上,笔者认为此件文书之性质,当是江浙行省某平准行用库或行用库至元二十四年(1287)或之后的倒换昏钞账簿。又,此账簿大体为逐日登记的,但笔者猜平准行用库或行用库不可能一天之内只有这一笔业务,而这笔业务涉及到的倒下昏钞数额又比较大,所以这个账簿可能是该机构的日记账,也就是一天之内的所有倒下昏钞工作结束之后的一个日总结账,那么在它之前应该还有一份当天的流水账或者草流账,之后,每隔一段时间可能还会有个月结账、年总账之类的账簿。

(二)该件文书之价值

首先,文书对于元代关于中统钞与至元钞兑换比例、倒换昏钞需减工墨费以及工墨费的具体数额具有重要的证史作用。反之,可根据史籍记载对此件文书进行推补。

其一,文书的证史作用。上文已根据史籍记载的中统钞与至元钞的兑换比例为5∶1,且预除工墨每贯叁分的规律(其中,除工墨费至元二年为三十文,其后至元三年减为二十文,至元二十二年又恢复三十文。因此至元二十四(1287)年及其之后除工墨也为三十文。且三十文=三分)证明两件文书可缀合复原为一件倒换昏钞账簿。因此史籍与文书可以起到互证的作用。其中,需强调倒换昏钞时必须减去工墨费。如,“初二日倒下昏钞至元壹拾伍定弍拾两,准中统柒拾柒定。支发钞本至元钞壹拾肆定肆拾陆两玖钱,准中统柒拾肆定叁拾肆两伍钱。预除工墨至元钞贰拾叁两壹钱,准中统弍定壹拾五两伍钱。”通过计算可知倒下昏钞至元壹拾伍定弍拾两=支发钞本至元钞壹拾肆定肆拾陆两玖钱+预除工墨至元钞贰拾叁两壹钱;中统柒拾柒定=中统柒拾肆定叁拾肆两伍钱+中统弍定壹拾五两伍钱。因此支发钞本数额=倒下昏钞数额-预除工墨数额,即赴平准行用库或者是行用库置换新钞时,所得新钞为扣除工墨费后的应得新钞。这同样印证了史籍中关于倒换昏钞时需要减去工墨费的记载。

其二,可根据史籍记载规律对文书进行推补。如,已知第7行“倒下昏钞至元肆定壹拾壹两”,依据“工墨钞止依旧制每贯叁分”的原则可知预除工墨至元钞的数额,即肆定壹拾壹两×0.03=陆两叁钱叁分,再依据“用中统钞倒换至元宝钞者,以壹折五”的原则,我们可知至元陆两叁钱叁分兑换为中统钞的数额,即陆两叁钱叁分×5=叁拾壹两陆钱伍分。同理可得,支发钞本至元肆定肆两陆钱柒分,兑换成中统钞为贰拾定贰拾叁两叁钱伍分。第11、12、13行由于空缺较多,无法根据此原则进行推补。

其次,此件倒换昏钞文书展示了元代倒换昏钞账簿的基本书式。上文提及此件文书是江浙行省某平准行用库或行用库至元二十四年(1287)或之后的倒换昏钞的账簿。其基本书式大体为:日期+倒下昏钞(支发钞本、预除工墨)+至元钞数额+准中统钞数额。即:某日倒下昏钞至元(数额),准中统(数额)。支发钞本至元(数额),准中统(数额)。预除工墨至元(数额),准中统(数额)。某日倒下昏钞至元(数额),准中统(数额)。支发钞本(数额),准中统(数额)。预除工墨(数额),准中统(数额)……

笔者查阅史籍,并没有找到平准行用库或者行用库对倒换昏钞账进行登造的具体书式,因此此件文书推及此类文书所展现的倒换昏钞账簿书式让我们对于元代倒换昏钞登账簿文书书式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透过此登造账的登造格式,可以推进对元代平准行用库以及行用库的职责、功能等诸多方面的研究。又,在此账簿登造格式中,首先记载倒下昏钞,然后记载支发抄本,最后记载预除工墨,这种倒换昏钞账簿登造顺序既印证了上文所提之“支发钞本数额=倒下昏钞数额—预除工墨数额”的规律。同时这又具有重要的证史作用,至元二年时对于昏钞到钞库兑换的情况是“委官就交钞库,以新钞倒换,除工墨三十文”。由此可以看出,倒换昏钞的基本程序是先把昏钞交到钞库,然后支出新钞,在其中要减去工墨费三十文,符合史籍中对于倒换昏钞程序规定的记载。

最后,透过此件倒换昏钞账簿可以重新探讨中统钞与至元钞的地位问题。该件文书对于中统钞与至元钞兑换问题的记载,对于研究二者的历史地位具有重要作用。刘昭棣在其文《至元钞法及其历史地位》中对于至元钞的重要性进行了详细的阐释:“至元宝钞是元代唯一有行钞法规做保证的纸币,这不仅使至元宝钞能在较长时期内保证其在流通中的稳定性,而且为以后元代能继续实行纸钞制度奠定了基础”,“至元二十四年三月,元朝政府发行至元通行宝钞,同时颁行《宝钞条划》,规定至元宝钞以充足的金银为抄本,但是至元宝钞不能兑换金银。这样,至元宝钞就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种法定的不兑换纯纸币。此后,元、明发行纸钞都不再设钞本。我国古代的纸币制度从至元宝钞开始进入了高级阶段”[9]。刘文从古代货币发展史的角度来说明至元钞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是并没有提及中统钞的历史地位。透过此件倒换昏钞账簿,我们可以对至元钞和中统钞的历史地位进行探讨。

《元史》载:“三月甲午,更造至元宝钞颁行天下,中统钞通行如故。以至元宝钞一贯文当中统交钞五贯文,子母相权,要在新者无冗,旧者无废。”[6]297据此可知,至元钞开始发行。发行至元钞主要是因为中统钞发行量过大,钞值大贬,出现物重钞轻的局面。虽然发行至元钞的时候,当局想把中统钞收回,正如桑哥所说:“初改至元钞,欲尽收中统钞,故另天下盐课以中统、至元宝钞相半输官。”[6]326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做到,而且各种岁赐、饷军等都以中统钞为标准,各种物价也用中统钞来表示。“政府规定:举凡酒醋税盐铁等课程,以及各种差发均得以纸钞缴纳,原来税赋交纳白银和实物的,改革委全都交纳纸币。文宗天历元年(1328)的江南夏税计中统钞一十四万九千二百七十三贯,完全用纸币了。开支也是这样,官吏、军人的俸饷,宗王的赏赐,驿站的经费,常平仓的本金,和买,营造以及朝廷一切经费出纳,都以中统钞为准。中统钞被定为正式的法偿币,广泛流通,没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10]因此,中统钞并没有随着至元钞的发行而消失,而是中统钞和至元钞同时行用,且中统钞通行的时间最久,直到发行至正交钞时,才以新钞计算。又,此件账簿所记载倒换昏钞为将昏钞赴库换至元钞,从此角度来看,此时至元钞占主导地位,其历史地位高于中统钞。但是在至元钞数额之后又加之“准中统钞数额”,即至元钞按照至元钞与中统钞1∶5的规律兑换成中统钞的数额。这种书写格式与《西夏汉文“南边榷场使文书”再研究》一文所复原的榷场使文书书式的第四类项有相通之处,其第四类项为“准河北绢+数量”。其文推测书式中的“准河北绢”可能有表示与前面收税川绢换算关系的内涵,可能也有另外用途的内涵[11]。据此可看出准河北绢还是有很重要的作用。同理,中统钞也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总之,笔者认为中统钞的历史地位并没有随着至元钞的通行而受到太大的影响,其在元代金融系统中依旧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1]孙继民.公文纸本:传世文献最后一座待开发的富矿[N].光明日报,20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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