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差距

2015-08-15 00:50河北省工商联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京津河北民营企业

河北省工商联

一、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2014年,全省民营经济努力克服压减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治理大气环境和市场有效拉动不足等因素影响,加快调整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总体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总量比重超过全省经济的2/3,完成增加值19894.4亿元,占全省GDP比重为67.6%;上交税金2713.4亿元,占全省全部财政收入的72.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400亿元,占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8%。虽然我省民营经济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三个难题 (融资难、用工难、用地难)仍然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瓶颈;思想观念保守、技术人才短缺、企业管理滞后等原因造成了民营企业创新意识不强,创新实力不足;很多优惠扶持政策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对民营经济尤其是小微经济的重视度不高、扶持力度小,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与京津民营经济发展的差距及特点

纵观河北民营经济发展现状,作为我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主要力量和生力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京津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在以下四点:

——与京津相比,河北民营经济主体总量大,但规模小、实力弱。我省民营经济与京津相比,单位总数量占有绝对优势,但是我省民营企业在民营经济单位总数中所占比远逊于京津,以小、微居多。截至2014年年底,河北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量256.5万户,北京将近150万户,天津55.2万户,可以说在数量上河北占有绝对优势。但就企业而言,河北仅有31.2万个,同期北京有近70万个,天津有25.42万个。我省民营企业在民营经济主体中所占比远低于京津。

——河北民营经济的“三高”(高投资、高能耗、高污染)和京津民营经济的“三高” (高科技、高产出、高利润)形成鲜明反差。河北民营经济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过度依赖低成本的生产要素,呈现出旧“三高”的特点。北京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民营经济呈现出三产比重逐步提升,经济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的趋势;天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中,近90%都是民营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领域也集聚了一大批民营企业,呈现出新“三高”的特点。以2013年民营经济发展数据为例:我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为18680.2亿元,天津为6035.47亿元 (北京市无此项数据)。同期我省民营经济上交税收2554.6亿元,占我省民营经济增加值的13.68%;天津的上交税收1037.58亿元,占天津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的17.19%(北京市无此项数据)。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我省民营经济产品科技含量较低的现实,高投入、低产出劣势明显。

——产业结构单一。在201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河北有19家,其中14家属于黑色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北京有10家,主要分布在计算机、互联网、房地产、零售批发等行业;天津有15家,主要分布在食品药品制造加工、房地产、批发、金属冶炼延压等行业。而近三年来,我省进入全国500强的民营企业中,按营业收入总额计算,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所占比重一直都是最高的,这就说明我省大型民营企业存在较大的产业结构风险,亟需加快推进其他行业做大做强。

——转型升级压力大。北京基于首都的区位优势,产业结构多年来已经发展的较为合理,民营企业中第三产业比重超过90%;天津多年来重点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他们的专利拥有量占企业总量的71%,生产总值占全部民营经济的40%。而河北多数企业还分布在传统产业或产业链条低端,劳动密集型、资源依赖型、能源消耗型的仍占相当比重,面对近年来压减产能的硬性指标和生产要素成本的不断上升使得很多缺乏创新力、竞争力的微型企业还没有来得及转型升级就被迫停产、关闭,转型升级压力比京津两地大很多。

造成这些差距的原因:一是区域协同发展还不够好。受众多因素的影响,资本、技术、产权、人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不顺畅,特别是在省市间产业对接合作上,很多领域形成了竞争大于合作的不良局面。二是思想观念保守。河北的地域和历史形成了浓厚的保守氛围,民间缺乏创业经商的传统,打工的多、创业的少,民营企业开拓进取意识不强,求稳的多、创新的少,只满足于自己已有的成果,而不敢放胆放手谋求更大发展。三是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为了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我省各地都制定了大量的优惠政策,仅2013年一年就印发了《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办好10件实事扶助小微企业工作方案》等7个文件,但是很多文件难以真正有效落实,在调研中了解到,小微型企业了解和能够运用的扶持政策的不超过四分之一。四是民营经济融资环境不理想。受信贷权限上收、贷款责任追究、信用环境差等多重因素影响,中小型民营企业贷款供给不能完全满足。2013年河北省中小企业监测数据反映,636个被调查的企业中,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中75%来源于自有资金,金融机构的贷款仅占12.5%。由于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非常注重对大型民营经济的贷款支持,忽视中小型民营经济发展,形成了一种缺钱的贷不到款,有钱的被逼着贷款的形势。

三、意见建议

一是打造好河北的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减少行政审批手续,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公示等制度,优化发展软环境;充分考虑各执法部门间管理办法的衔接和协调,改变部门之间权责交叉、模糊现象,减少政府部门“缺位”;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策的商讨完善和政策落实的监管,狠抓已有政策的落实,用好用活政策“存量”,将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展混合所有制,加快推进电力、交通、通信、能源、金融等垄断行业的准入开放,推动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是多措并举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将中小微企业创新人才建设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鼓励科技人才合理流动,鼓励科技人员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服务和创业创新,大力开展“企业+大专院校”的订单培养、“企业+实验室”的合作培养模式,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多项措施,为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加快“信用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科技型民企技术创新基金规模,明确扶持小微企业资金比例,使中小民营企业能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

三是站在全省高度制定合理的京津冀协作方案,避免省内的无序竞争。河北应避开京津发展优势,大力发展第一、二产业,与京津实现优势互补与错位发展,实现区域整体的产业协调和合作;制定与京津协同发展的具体性方案,给各地市一个明确的任务分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避免造成各市一哄而上、恶性竞争。

四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党委政府要深化对民营经济重要性认识,提高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思想上要放开,政策上要放宽,工作上要放手。同时加大宣传,增强民营企业家敢闯敢干的信心,树立发展典型,在社会形成创业致富、爱拼会赢的氛围,推动我省民营企业不断壮大、做强。

五是进一步发挥工商联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府向工商联等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经济类管理或服务职能向工商联、商会转移;由工商联主导京津冀三地各类行业、地域商会协会的交流合作,引导三地民营企业自发而有序的进行优势互补、对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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