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征税系统与纳税义务人纳税遵从度

2015-08-15 00:54:04陈玉玲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5年11期
关键词:税收管理办税征管

陈玉玲

(1.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100871;2.重庆市渝中区地方税务局,重庆 400010)

一、引言

在“云物大智”(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智慧工程)时代背景下的政府治理,要践行一种全新的现代政府治理模式,必须充分发挥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的作用,倡导“以人为中心”的政府柔性治理理念,以积极推进柔性的网络执政[1-2]。税收治理也不例外,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它既体现了国家的主权,也体现了国家的权力。根据制定的法律法规,国家依靠社会公共权力对纳税人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和单位以及自然人强制无偿征收,纳税人依法纳税,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和公共商品的需要。传统税收治理方法显然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3-5],在新时代背景下,大数据技术已经将社会治理推动到了要善治的新阶段,如提出了“协同治理”“多中心治理”“复合治理”“多元共治”和“公共治理”等新概念。基于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技术将社会治理定义为所有利益攸关者(如政府、个人、企业、社区单位与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及协同行动的过程,并且该治理模式已成为提升国家竞争力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实质上,这是一种政府治理模式的巨大变革,在这种治理模式支撑下,政府可以做到精准智慧决策与提高服务质量。

就政府征税系统而言,税收职能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条件下对诸多相关因素权衡利弊并将其相结合的产物,它是有条件的,具有因时因地而异的特点,随着国家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条件变化而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因此基于及时、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税收已经成为国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财力保障。此外,税收在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社会需求总量、调节宏观经济结构、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与保护国家权益,以及监督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完善与网络信息时代高度发展相匹配的征税系统建设一直是税务工作者追求梦想成真的愿望。在李克强总理2015年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前,大部分征税系统都采用“电子税务+互联网”工作模式,即采用将互联网当作补充技术手段的“+互联网”传统税收管理方式,尽管取得了巨大进步,但许多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纳税义务人纳税遵从度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提高,偷逃税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为此,有必要对相关问题做某些探讨,寻求以纳税人为核心,提高税法遵从度以做好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税收权益不受损失。

二、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

(一)税法遵从度影响因素分析

税制公平性是影响纳税遵从的重要因素[6]。有很多国家,税务罚金水平和稽查水平并不高,但是人们的纳税遵从度却相当高[7],这种现象被归结为税制公平对纳税遵从的影响。研究表明,纳税人认为税收制度越不公平,就越有可能产生纳税不遵从行为[8-9],Richardson G.(2006)通过对跨国数据的研究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10]。另外,基于受益原则,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是否与公众所纳税款相匹配会影响公众的纳税遵从度呢?研究发现,如果政府公共支出水平提高了,纳税遵从度也相应提高[11],Chung Kweon Kim(2002)也进一步验证了这一结果[12]。税收管理涉及到政府征税方与纳税义务人纳税方两个方面行为的规范,税收征管系统所追求的最佳目标是实现征税方与纳税方两个方面都要认真遵从税法,提高税法遵从度,并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其中任何一方不遵从税法,都会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因此,征税管理系统构建应当有利于实现征纳双方的关系和谐与法治税收,增强征纳双方的真诚信任和伦理道德的自我约束,正确处理税法刚性与执法柔性和基层纳税服务规范与优质纳税服务的关系,并促进税务文化建设和建设绩效税务的路径探索。如果采用“互联网+税务”创新工作模式,达到上述要求相对比较易于实现,因为“互联网+税务”创新模式意味着税收管理真正从互联网思维出发,可以做到以纳税人为核心。相反,如果采用“电子税务+互联网”工作模式,仅仅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工具,实质上仍然是传统税收管理方式,那么上述诸多问题是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13-18]。

(二)“电子税务+互联网”模式的局限性

“电子税务+互联网”工作模式是传统意义上的税收征管,对提高税法遵从度的局限性比较大,一般传统税收管理方式只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和发票管理等常规环节。从系统论层次分析,税收征管实际上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传统的税收征管治理只是粗线条地集中在部分常规环节上的治理,而忽视征管过程的全面治理,故税收流失是难以避免的。税收征管不仅包括了从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税务稽查,到税务违法处罚、税务争议全过程与多角度的动态管理,还包括了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和税收票证在内的内部信息管理。税收征管的关键在于管人,管信息,通过管人去管信息,借助管信息去管税。税收征管现代化就是借助科学合理、简明有效的信息管理实现对税收征管系统整个运行过程的全方位监控。因此,税收征管现代化无论对征税方还是纳税方,在保密规定容许的范围内,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以及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应该是对称的,彼此都是透明的,在阳光下可以强化对征纳双方税法遵从的督导,极大地方便税务机关之间的督察和制约,因而可从源头上治理税收流失。国家金税三期工程的初步实践,也验证了税收征管现代化有利于提高税法遵从度,规范税收执法和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与纳税人的满意度。因此,应当加速淘汰传统税收征管模式,更有效地避免税收的流失,从而使税收管理变得更有活力和更加高效[19-21]。

(三)提高税法遵从度的国外经验借鉴

要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其关键在于要实现信息管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值得学习的[22]。“互联网+”行动计划是针对中国特殊情况提出的,在国外并没有这种名称,但是事实上国外早就实现了信息管税。比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纳税义务人偷逃税行为比较少,这与征纳税双方的税法遵从度高有密切的关系。在美国,由于金融系统发达,信息化程度高,通过银行转账的非现金交易为税务有效监管提供了強力保证。纳税义务人的基本资料、收支记录、交易行为等在银行计算机系统中都有详细记录,基于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码与个人的税务代码等的三码统一,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可全面快捷地实现数据信息交换,掌握纳税义务人的相关纳税信息,顺利地实现对各项应税收入的汇总与监控。完善的信用制度也确保了税收严格管理的道德规范实现。美国公民都希望保持良好的信誉记录,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的社会活动和行为带来严重后果。基于强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借助严密的交叉稽核可以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对于申报异常的可进行重点稽核。严格的约束与处罚机制有效地遏制了偷税行为,对偷逃税行为实施严厉的处罚与刚性执法,自由裁量权极小,偷税罪名一旦成立,违法成本极高,纳税义务人负责诉讼费用,要缴纳数倍于应纳税款的巨额罚款,甚至可能被判刑入狱。此外,除经济上的惩罚和诉讼外,在个人信用档案中将记录其偷税行为,因此将给偷逃税者的社会保障造成巨大影响。在国家税法的强力震慑下,是没有人敢触犯国家税法这个高压线的,因而纳税义务人的税法遵从度是比较高的。又如日本,其信息化程度高是不言而喻的,税收征管经验也是值得借鉴的。日本按照课税权的征管范围不同,税务行政分别设立了国税和地税两套机构,其职责是:宣传、咨询、指导和调查。以纳税宣传为例,税务机关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普及税收支持,使纳税人了解税收的意义,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主动全面有针对性地讲解税法,增強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体现税务行政的有效性。在日本纳税服务具有普遍性,各个国税局的税务咨询都称为“税务相谈”,并设有税务相谈室,其中包括与纳税人面谈、税务相谈室、网络查询系统、传真服务、人工电话应答咨询、电话自动应答等多种税务咨询形式。日本税务机关的税务咨询充分体现了维护纳税人的权利与对纳税人的尊重,提高了纳税服务的服务质量。在纳税申报方面也有其特色,蓝色纳税申报被认定为是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典型代表,给予的特殊待遇本身就可消除纳税人的抗税心理,激励其积极主动纳税,有助于良好纳税环境的形成,同时鞭策使用白色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区分对不同申报表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有利于对纳税人实施“重点稽查”以节约征税成本。总之,美、日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以信息管税,也就是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管理政府征税方与纳税义务人纳税方的相关税务信息,并借助强大的信息系统同时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

三、“互联网+税务”创新工作模式

通过“互联网+税务”与“税务+互联网”税收工作模式的对比,可以发现,前者既符合中央要求和发展趋势,也符合税收工作特点和纳税人需求,因此极具战略性眼光和创新意义。其显著特征与最大优势在于:“互联网+税务”税收工作模式充分利用了互联网可超越空间、时间和形态的限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将税收服务由在办税服务厅实地办税转化为足不出户的移动办税、自助办税和网上办税,把实体办税服务的主要业务大量移植到线上,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从而使办税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给纳税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互联网+税务”可以让纳税人办税不再受时间限制而享受全天候纳税服务;“互联网+税务”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实现移动办税,不再受地域、场所限制;“互联网+税务”也可以让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都不受物理形态限制,实现网上申请、网上流转、网上办结与全流程无纸化办税。

“互联网+税务”在便利纳税人纳税的同时,给税务机关提升征税效率也带来了极大的空间,突破了传统服务地点单一、时间固定和手段有限的缺陷,并促其向全方位、全天候和全时段服务模式转变;网络数据时代为税务机关流程再造提供了广阔空间,可以使办税流程缩短并趋于简单与优化;各种税收征管软件的运行,必然会提高税收征管数据的质量,增强税收征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以纳税服务平台为核心的矩阵式服务体系,提高了征纳双方的沟通效率;税务机关可直接通过互联网获取纳税人信息,有利于提高稽查效率和准确性;互联网为税务机关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提供了极为顺畅、便捷的通道,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从而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互联网+税务”的最大优势和特点是,在提高税务机关征收效率的同时更加方便于纳税人灵活地处理相关税务问题,税务机关也可在办税过程中实现税收管理由粗放式向精准化转型。具体表现在:一是以云计算、大数据和互联网为手段,便于开发“数字稽查”与数据情报平台等软件,可以充分挖掘应用第三方信息,依照分析模型比对涉税数据,彻底改变“人盯户、票管税”的传统做法,提高税收稽查精准度;二是网络时代税务机关可以随时通过网络、涉税平台抓取数据开展分析、评估,这将使税收分析更具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信息技术使数据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不再需要层级的过滤,可直达对方,可以倒逼税务机关实现扁平化、集约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与加强内部管理。

总之,“互联网+税务”思维为税收现代化管理提供了无限的创新空间,“互联网+税务”创新工作模式可为税收工作开创全新的局面。

四、结束语

“互联网+税收”是一种新的管理形态与理念,旨在落实信息管税。它是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有机融合的结晶与产物,对促进税法遵从度提高、规范税收管理、实现依法治税和治理税收流失必将产生积极作用,“互联网+税收”的模式对实现税收管理逐步过渡到“智慧税务”服务也是一种必然的历史战略选择。

[1] 陈立.“云物大智”与政府治理模式探索[J].学术前沿,2015(1):22 -35.

[2] 李希光,郭晓科.扁平化——网络治理之道[J].工程研究——跨学科视野中的工程,2015,7(2):168-172.

[3] 李欣.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基石[J].改革与开放,2015(15):28 -29.

[4] 金红.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市场管理及税收减免信息系统[J].中国制造业信息化,2012,41(19):24 -26.

[5] 杨琦.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提升税务管理水平[J].科技资讯,2014(5):150-151.

[6] ANDRREONI J,ERARD B,FEINSTEIN J.Tax compliance[J].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1998,36(2):817-860.

[7] ALM,JAMES,GARY H.McClelland,and William D.Schulze.Why Do People Pay Taxes?[J].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1992(48):21 -38.

[8] ALM,JAMES,BETTY R.Jackson,and Michael McKee.Estimating the Determinants of Taxpayer Compliance with Experimental Data [J].National Tax Journal,1992a(45):107-114.

[9] ALM,JAMES,BETTY R.Jackson,and Michael McKee.Institutional Uncertainty and Taxpayer Compliance[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92b(82):1018 -1026.

[10] RICHARDSON G.Determinants of tax evasion:a crosscountry investigation of Auditing and Taxation [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2006(15):150 -169.

[11] SPICER M N,LUNDSTEDT S B.Understanding Tax Evasion [J].Public Finance,1976(31):295 -305.

[12] CHUNG Kweon Kim.Does fairness matter in tax reporting behavior?[J].Journal of Economic Psychology,2002(23):771-785.

[13]陈燕.对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认识与思考[J].金融经济,2014(14):7-9.

[14]宋向光.互联网思维与当代公共博物馆发展[J].中国博物馆,2015,72(2):42 -46.

[15]姜涛.第三方信息的获取与利用是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必由之路[J].税务研究,2015(2):85-88.

[16]俞云峰.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经验及启示[J].经济体制改革,2012(2):144 -148.

[17]严邪,钟小新,蔺国威,等.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涉外税务,2013(6):69-71.

[18]贾军安.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发展与困境的思考[J].涉外税务,2007(4):43 -46.

[19]陈如明.“万众创新”环境下“互联网思维”的价值与作用[J].数字通信世界,2015(5):72-77.

[20]林仲轩.互联网思维:交流,情感,新部落[J].特区经济,2014(9):52 -54.

[21]王丽.国际税收情报交换问题分析[J].时代金融,2015(2):28-30.

[22]任小军.公共服务满意度、税制公平与纳税遵从[J].经济与管理,2013,27(4):5 -12.

猜你喜欢
税收管理办税征管
“互联网+”视域下大数据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今日财富(2022年11期)2022-05-05 22:54:02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建议
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税收管理——以某副省级城市平台企业的税收管理为例
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的基层实践与设想
区块链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基于长沙市税务系统房地产和新业态税收管理的案例分析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黑名单
中国信用(2018年5期)2018-02-07 14:55:17
亿企赢“最牛办税员”活动结束 河北办税员百强榜公布
环境保护税征管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基于《环境保护税(草案)》征管模式的思考
河北国税开设“云办税厅”助力“营改增”
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的实践与探索
学习月刊(2015年6期)2015-07-09 0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