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书名号:《》;单书名号:〈〉
用于标明书名、篇名、报刊名、文件名、戏曲名、歌曲名、图画名等的符号。“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用书名号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1995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
书名号应成对使用,书名号内使用书名号时,使用单书名号。“书名号里边还要用书名号时,外面一层用双书名号,里边一层用单书名号。”
书名与该书中的篇名连用时,先写书名后写篇名,中间用间隔号,然后加上书名号。《苟子·劝学》《史记·项羽本纪》
但需要注意的是,电视的栏目有时也用书名号,戏剧、歌曲、乐曲、绘画、雕塑、摄影等的作品名称也可以用书名号标示。书名号的作用已扩大到标示各类作品(包括用文字、声音、图像、动作等表现的作品等)的名称。但我们不能因此而随意扩大书名号的使用范围如将书名号用于产品名、奖品名、单位名、活动名、课程名、会议名专题名、丛书、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