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猛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 北京100076)
[专家导读] 特殊教育的本质是什么?特殊教育有何特殊性?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界限在哪里?这些关于特殊教育最基本的学科立场与立论的问题,在特殊教育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似乎曾经给出过确定的答案:特殊教育的出发点为“缺陷”与“异常”的儿童,旨在为他们提供普通教育不能满足的、经过特别设计的教育教学。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及人本主义的弘扬,曾经清晰的特殊教育概念内涵及其边界也悄然模糊,相关的争论也随之出现;融合教育理论的发展则彻底颠覆了人们对于特殊教育本质属性的认识。有的学者认为特殊教育的特殊性在于教育对象:即“残疾学生”或“特殊需要的儿童”,其区分无非是根据特殊儿童类别多少判定是广义还是狭义的特殊教育而已。有的学者认为特殊教育的本质在于独特、专业的教育教学设计,因为特殊教育对象存在着不确定和动态性特征;也有学者认为特殊教育学科以“缺陷”、“残疾”、“特殊教育需要”为基础的三个相互联系而又层次不同的特殊教育学科体系。“缺陷”仍然处于特殊教育学科的最核心,“特殊教育需要”则反映了宏观的特殊教育视野,意味着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交叉与融合。显然,这些争论都可以归结于对正常/异常二分法的争论及特殊教育共性与特殊性的把握之上。似乎怎么说怎么做都有道理,又都有弊病。哪里是黄金分割点?理想与实践有多远的距离?这些看起来是特殊教育永恒的话题。
本论坛中的四篇文章,分别来自特殊教育在读或者毕业不久的博士生的思考与探索。第一篇论文从文化的排他性、同化及多元性对特殊教育的本质进行反思,指出:多元文化主义为特殊教育提供了新的哲学视野,将残疾这一社会弱势群体放在整个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来进行分析;强调残疾亚文化与主流文化的互动。更重要的是,多元文化主义打破残疾/异常的二分法,为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第二篇论文从教育对象、教育理念、教育方法三个方面就特殊教育的本质进行探讨,认为特殊教育的本质是促进特殊儿童的成长,应站在教育的立场上促进特殊教育方法与普通教育方法的融合。第三篇论文回顾了“特殊教育需要”定义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认为特殊教育需要理念从广义特教观的角度强调要关注每个儿童在不同阶段的特殊教育需要,因此,融合教育的对象应该是所有儿童,而不只是残疾儿童和学习困难儿童;强调通过普通学校的整体变革与重新组合来适应学生需求日趋多样化的特征,强调以全校参与的方式改变整个学校组织与文化氛围。第四篇论文从特殊教育相关概念的历史演变出发,对特殊儿童及特殊教育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描述,并指出“特殊教育需要”定义的发展对传统的残疾的划分与干预模式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仍然是以“残疾”为基础的。特殊教育既是以特殊需要儿童为对象而开展的,又需要通过采取一般的或特殊的教育方法或教育形式以满足儿童的特殊需要。
这些论文从不同的视角对特殊教育的本质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体现了新一代特殊教育工作者的理论思考与科学研究的精神。尽管有些观点并不成熟,有的看法还有些稚嫩或者偏颇,但不失青年学者的锐气与创新,更体现特殊教育人的理想与激情。这或许是当今特殊教育工作者最为宝贵和应珍视的专业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