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思考

2015-08-15 00:52王家昶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5年15期
关键词:财政资金农村

王家昶

(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财政所 江苏 淮安 223001)

一、新一轮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人口基数大,整体脱贫难度大

农村贫困状况呈现出贫困人口基数大、贫困成因复杂、分布点多面广等特点,给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推进带来了现实的巨大困难,要在短时期内实现贫困人口整体脱贫难度很大。

(二)扶贫资金投入不足,地方配套资金往往难以到位

我区经济实力不强,配套资金显得捉襟见肘,主要功能是保工资、保吃饭,若再增加对扶贫的投入,则财政压力很大。镇村财政相对更为困难,部分镇村财力薄弱,历史负债一大堆,想办事更难。目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区乡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比较困难,“民贫村穷乡镇弱”依然是我区农村的基本状况,上级扶持的项目,区乡财政配套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影响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三)村级经济基础差,扶贫产业培植难

由于村级经济极为“虚弱”,绝大数村无法担负起引领贫困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重任。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做强村级集体经济,而扶贫产业的建设与发展往往需要资金、技术、资源和新型农民等要素的有机结合,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村级班子引领才行,否则分散的贫困农民很难形成合力,很难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站稳脚跟,产业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扶贫产业的培植是扶贫开发工作中必须突破一道难关。

(四)农村基础设施薄弱,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由于以往国家的财政制度没能顾及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太多。党的十七大以后,国家开始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着力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加大了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我省从“十五”开始实施“草改瓦”、“农村五件实事”,先后组织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脱贫攻坚工程”,“脱贫奔小康工程”,出台扶持政策,预算下拨大量资金,为经济薄弱乡村发展和贫困户增收脱贫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现有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名为“政府主导”,实为“政府包办”。贫困户脱贫项目大多为种养业、大棚、打工等短、平、快项目,这些项目周期短、见效快、群众易接受,但缺乏后续发展潜力,难以做到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有的甚至存在返贫的危险。在结对帮扶过程中存在“重钱物、轻项目”的现象。这种没有农民群众和社会的广泛参与的投入管护机制难以为续,要建立起社会广泛参与的投入管护新机制面临较大的现实困难。

二、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考

(一)新形势下创新扶贫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我区在上一轮使用脱贫攻坚财政奖补资金实施设施农业和建设标准化厂房,通过这些项目实施,提供就业岗位就属于开发式扶贫方式。针对农业方面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建议还是以开发式扶贫为主,主要是通过一些扶贫项目的实施,辐射带动农村低收入户脱贫。应该说上一轮扶贫开发为苏北发展,缩小南北差距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一轮扶贫开发必将为加快苏北经济薄弱乡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减少相对贫困,缩小发展差距,促进苏北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注入新的活力。新形势下,创新扶贫机制,用好扶贫资金,显得尤为重要。扶贫资金要跟着项目走,项目设计要符合当地实际,能促进经济薄弱村集体增收,覆盖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由于经济薄弱乡村的区位、产业基础存在差异,开发式扶贫采取的具体方式上,建议能给予地方更多的自主权,灵活选择扶贫开发的方式。

(二)对脱贫奔小康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扶贫工作成效

由于重点扶贫县区地方财力有限,在保工资和保运转后,地方基本上没有多余财力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因此建议省级财政能加大对苏北地区经济薄弱县区的财政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在项目资金投入渠道上取消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要求,但地方财政必须确保上级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严禁出现挤占挪用上级财政资金行为,加大考核惩处力度,一经查出有挤占挪用上级扶贫专项资金行为,省级财政削减下年度的财政扶贫资金额度,情节严重的取消扶贫重点县资质,在2 至3 年内取消省级财政资金扶持。

2.建议给予地方扶贫、财政部门项目资金使用安排的灵活性

允许地方政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灵活选择帮扶方式,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但资金必须实行县区级财政统一扎口管理,对脱贫奔小康奖补资金统一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开设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按财政投资额度的一定比例允许财政、扶贫部门计提一定比例的项目管理费,省财政部门可以明确项目管理费的计提比例、使用范围,禁止超比例计提、超范围使用。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允许列支招投标费用、设计费用、监理费用、审计费用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一些费用支出。

3.财政奖补资金形成的资产原则上要是有“形”的

无论是到村项目,还是到户项目,使用期要在五年以上,发挥财政奖补资金效益最大化。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项目的目的是促进经济薄弱村集体增收和贫困农户增收。使用财政奖补资金建设的项目,不得偏离这一方向。

4.严防财政奖补资金被企业老板和大户套取

使用财政奖补资金建设的项目,要明确产权归属,并且要登记入账,严防被少数人套取。

5.要明确财政奖补资金地方政府不得用于搞形象工程

不得用于城区项目建设,不得集中使用在少数几个乡镇,不得先借用后报账,就是要杜绝少数乡镇项目还未实施,就打报告找上级领导批借,严重扰乱报账程序的现象。

6.省出台“脱贫奔小康工程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扶贫和财政部门的职责

扶贫部门要根据本地的贫困状况,深入调研,因地制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财政部门要全程参与。明确项目管理,不要多部门参与,已免发生矛盾,影响建设进度。

7.项目要进行招投标

数额较大的到乡村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县区要集中进行招投标,同类项目要统一图纸,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发包建设。进入招投标程序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由扶贫、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分期直接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以免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被截留、挪用,影响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加大投入力度,推进乡镇工业集中区、村创业点建设

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区、乡、村三级要把发展农村经济的着力点放在乡镇工业集中区和村创业点的标准化厂房建设工作上。筹集各方资金,搭创经济发展平台。支持、鼓励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能人、大户创业,积极招商引资,兴办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低收入劳动力务工,增加他们的工资性收入实践证明,标准化厂房建设是带动农村农业快速发展,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的有效途径。从淮阴区经济薄弱村的发展模式看,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1)立足造血帮扶。由帮扶部门、企业给予薄弱村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村内道路或蔬菜大棚等方面的建设。(2)立足能人带动。主要是当地能人租赁村集体存量资产兴办企业帮助村民就业,或由当地能人、帮扶企业负责人担任村支书、主任,招引项目进村办企业为村集体经济创收。(3)立足企业创收。刘老庄乡南营村的明达玩具、红星村的电子厂,渔沟镇董巷村袋鼠服饰、五里镇老郑村砖厂等企业每年为村集体增收都在4 万元以上。经济薄弱村标准厂房建设是开展扶贫与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种新思路,是改“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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