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利
(莱阳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山东·莱阳 265200)
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主要是指将各部门的所有会计核算工作统一集中在教育局下面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对系统内的学校进行统一的核算的工作形式。在这种会计核算工作形式下,将各职能部门的财务原始凭证以及汇总表,定期转交给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部门,会计核算部门根据记账凭证的登记表以及明细账单,统一开展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会计核算的环节,从而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但是如果教育系统组织机构较大,则会大大增加教育系统会计核算部门的实际工作量,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随着现代化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教育系统管理手段的日益现代化,国家在我国教育系统硬件上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教育事业以及科研事业的高效发展。但是在带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使我国教育系统的资产管理工作面临较大的挑战。我国教育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后,教育系统财务管理部门将主要工作任务转移到会计集中核算中去,教育系统财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不断加大,教育系统财务管理部门的现有工作人员已经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现我国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工作效率下降,由于教育系统财务工作人员时间较多的花费在处理会计核算中心的问题上面,加之会计核算中心对于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进行严格的考核管理,因此学校的基本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低下,控制管理工作不规范,普遍存在账物不一致现象。
会计集中核算中经费开支工作管理不当,没有统一的资金开支标准。教育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之后,尽管各单位资金的实际支配权没有发生改变,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仍然对财务的审批工作负最终责任,但会计核算中心具有经费资金的支付权利之后,就应该对资金的支出管理起到重要的监督管理作用,从而提高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实际意义。目前财务管理制度中的经费开支标准与实际支出存在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给会计管理人员的实际操作工作带来较大的工作难度。一方面,要保证统一的财务开支标准制度与实际开支相适应,但是若超出开支标准的费用不进行报销处理的话,会直接影响到各单位各项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若超出开支标准的费用只要经过单位的审核通过就可以报销的话,就不能真正发挥会计监督的实际作用,违背了统一的财务开支管理制度,也增加了不正之风以及腐败现象的可能性,最终影响到各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将教育系统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直接转移到教育局下面成立的会计核算中心中,但是教育系统中财务管理的财产物资仍然由原有教育系统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与教育系统中财产物资管理有关的单据传递不及时,影响核算的及时性,不利于财产物资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教育系统各单位财产物资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更加突出,财产物资管理中的腐败现象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从根本上影响我国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质量水平。
现阶段我国教育系统下面成立的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对教育系统的资金支出进行有效管理以及会计数据的集中核算。但是,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之后,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量不断增加,不能仅仅将会计核算中心当作专业的记账机构来看,要高度重视会计信息的控制与管理。加强教育系统资金支出的规范化事前控制管理,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要合理判断是否进行资金支付,明确资金支付的方式,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控制管理,推动我国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的进步发展,从会计核算型逐渐转变为会计管理型,会计核算中心要增加对资金的管理力度,扭转其被作为单纯性会计核算机构的工作理念。
为了确保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中心的日常核算行为。根据我国的会计法律以及会计方面的基本行为规范规定,在符合教育系统会计核算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完善岗位责任制度体系以及考核管理制度,严格明确每个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权限。健全教育系统会计核算管理的牵制制度,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规范化操作程序制度,保证教育系统会计核算管理做到钱账分管。建立财务管理的稽核管理制度以及学校资产的清理检查制度,明确稽核管理的程序以及权限责任,做好学校财产物资的科学化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大规模的财务管理漏洞。
针对目前我国财务管理制度中开支标准与实际开支中存在的差距问题,采取科学的处理方法以及管理措施,确保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要根据会计管理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向教育系统的相关机构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一整套完整的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内部审核管理制度,规范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实际支出定额,有利于会计核算中心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能够合理区分,保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工作效率。如教育系统中差旅费的实际报销问题,差旅费的报销程序依然按照原有的报销标准执行,导致住宿费标准与实际费用出现较大差距,住宿费用存在严重超标现象,间接影响到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大大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教育系统的会计核算中心人员要向有关部门反映财务管理的内部审核报销标准问题,在符合厉行节约的标准条件下,制定出科学的会计核算中心报销审核操作程序,明确规定财务管理制度中开支标准的费用。若在合理范围之内的开支费用,经过教育系统各单位的解释说明以及单位负责人的审核批准之后,可以根据一定标准给予报销。
我国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在会计核算、调节管理以及监督检查方面,对教育系统的财务资金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指导性作用,对我国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未来发展产生关键性影响。在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工作中要根据实际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高度重视会计集中核算在会计核算中的地位。从客观角度分析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推动我国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1]王小青.浅析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工作[J].中国总会计师,2012,(6).
[2] 刘春梅. 关于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利与弊的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3,(11).
[3]林明耀.浅谈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工作[J].戏剧之家(上半月),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