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照英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沈阳11012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思修”课)是高等职业院校设立的公共基础理论课,是一门必修课。其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及法律相关知识的教育,培养其高尚的理想情操、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法制意识。高职院校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因此,高职院校的“思修”课应该为此教育目的服务。然而,目前高职院校的“思修”课实际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正日益显现:如课程内容的选择没有侧重高职学生的现实生活与实际经验;课程的实施忽视高职学生的主动参与,缺少个性化的学习;课程目标的设置,没有突出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要求,忽视对学生一般职业能力的培养;课程的评价更加注重成绩而忽略了学生的多方面潜能,或是完全以教师评价为主,缺少高职学生的自我评价等等。基于这些问题,高职院校的“思修”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课程改革:
目前高职院校的“思修”课在内容上存在着道理讲的多、实例举的少、脱离学生的现实生活以及缺少与高职教育的对接等问题。相较其他课程来说,学生对“思修”课的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基础,比较易于理解,因此一味的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大道理”往往容易适得其反。教师需要补充大量的与学生实际生活相关的案例,丰富教学内容,以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而且由于受到学时限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内容上有必要对高职院校的“思修”课进行恰当的取舍,补充符合高职教育特点、贴近高职学生实际的内容,减少或精炼那些过于空泛的内容。例如,在道德教育中应着重强调和突出职业道德的内容,尤其是各个专业对应的职业或行业的相应职业道德要求,为高职学生的未来就业奠定良好基础。再如,法律知识部分,可以侧重劳动法相关内容的传授,帮助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树立基本维权意识。同时,教师对于内容的结构体系也可以进行大胆的改革创新,打破教材原有的格局,重新进行逻辑结构的安排。内容改革,可以整合成思想修养、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三大模块,其中再分别设立不同的子模块,使内容更具逻辑性,条理清晰,一目了然。
由于“思修”课的内容并不像其他专业课那么深奥,因此,在实施课程的过程中应该尽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让学生在课堂上有更多的体验。教师可以将每个小模块的教学内容设定为一到两个课堂任务让学生去完成,在做中学,使思想政治教育真正实现知行统一。在教学方法上可以采取案例教学法。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藉由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透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习者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并培养学习者高层次能力的教学方法。”①需要注意的是,案例的选取应当尽量贴近高职学生生活实际与现状,并且能够作为分析、讨论以及解决问题的基础,引发学生进一步的思考。在课堂教学模式上可以采用小组学习的方式,由学生分组讨论,各小组汇报发言,教师分析点评、总结提炼。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各小组成员可以分工、合作,查找相关资料,共同配合完成任务。这种教学模式能够真正实现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脑,改善了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的学习。同时,各个小组选派代表汇报发言,相互之间良性竞争,也能够激发学生的参与学习热情。一个气氛热烈的课堂并不意味着学生能够在思想上有所升华,在充分尊重学生表达的同时教师需要进行客观的评价,并进行正确的引导,保证课堂任务按照既定的步骤、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最终实现教学目标。改革“思修”课的实施过程,不仅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必要的思想道德与法律相关知识,学会运用正确的方法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用正确的是非观判断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同时还能够增强学生参与社会活动、人际交往、沟通和与人合作的能力以及独立收集和处理信息、自主学习、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服务于学生的就业与未来职业发展,帮助学生提高一般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
高职院校“思修”课的评价考核,应该以促进本课程更好地与职业教育相对接以及学生全面发展为原则,采用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成绩评定方式,同时注重增加过程性考核的比重。注重过程考核和能力考核,可以改变学生只重视理论考试成绩而忽略日常课堂行为规范的情况,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同时,可以建立师生共同参与的评价考核方式,突出学生的自我评价机制,使学生参与到考核过程中来,促进学生的自我监督。例如,在每堂课上进行小组案例讨论之后,要求学生完成《小组成员评价表》,由各小组组长或组员轮流给本组成员打分。评价的内容可以包括能否遵守纪律、认真参与课堂任务,能否准确运用所学知识、主动查阅资料、并与他人分享,能否与他人积极沟通交流、研究问题、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能否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对本组成果做出自己贡献等。在各小组选派代表汇报发言结束之后,每组同时完成《小组互相评价表》,评价各小组代表是否表达流畅、观点正确,是否能够准确提炼信息、条理分析清晰,是否揭示了问题实质、并选择合理的解决问题办法,以及阐述的观点是否对自己有启发等等。教师最后根据每堂课的学生打分表综合给出学生的自评成绩。学生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能够使“思修”课的过程考核更加客观、准确。
[1]白霞.基于职业需求的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与实践[J].教育与职业.2013(5):133-134.
[2]冯秀军.薛德合.我国高校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改革述评[J].中国高教研究.2006(8):80-82.
[3]闵敏.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初探[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138-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