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4年是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最惊天动地的一年,国家投入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众多职教同仁都在感慨: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教育部职成司司长葛道凯也发出感慨:中国职业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下面是【职教圈小编】盘点的2014年中国职业教育大事记。
会议确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一是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二是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三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做到学以致用。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鼓励中外合作。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政策。四是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五是强化政策支持和监管保障。各级政府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分类制定和落实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加强督导评估。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完善资助政策,积极推行直补个人的资助办法。健全就业和用人政策。让职业教育为国家和社会源源不断地创造人才红利。
会议强调,要牢固确立现代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要坚持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发挥好政府引导、规范和督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吸引更多资源向职业教育汇聚,加快发展与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为广大青年人打开通向成功成才的大门,提高中国制造和中国装备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多样化的需求,让职业教育为国家和社会源源不断地创造人才红利。
《决定》首次提出企业要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并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或税收优惠等方式给予支持。我们旧有的观念往往是办教育是学校的事,而这一次明确,办职业教育不仅是学校的事,也是企业的事。
《决定》重新划分了我国的教育体系。根据决定,今后的职业教育将包括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几个阶段,还要有与职业教育特点相符合的学位制度,这不仅使职业教育的层次丰富了,也使职业教育培养人的目标发生了变化。
《决定》还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标准》强调,专业教学标准是开展专业教学的基本文件,是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组织实施教学、规范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的基本依据,是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尺,同时也是社会用人单位选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标准》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对专业教学标准的学习、研究和实施工作,积极总结教学改革的经验。要及时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高运用专业教学标准的能力。要为专业教学标准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教学管理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巩固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职业学校的宏观管理,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水平,教育部委托“职业教育评估系统架构与高职院校下轮评估实施方案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组(简称课题组)研究制订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试行)》,拟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后,用5年左右时间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一轮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11〕7号)、《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5号)等文件精神,在学校总结自查、省级验收检查的基础上,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首批项目学校进行了综合评议和现场抽查。在综合考虑省级验收情况和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251所项目学校通过验收,正式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另外18所项目学校暂缓通过验收、7所学校未通过验收。
《规划》强调,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现代职业教育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并促进全体劳动者可持续职业发展的教育类型。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促进现代职业教育服务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保就业、惠民生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制度性安排,对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创造更大人才红利,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多样化的需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正确人才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要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宣讲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有关部署。
《计划》强调,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重点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连续培养的一体化模式;卓越小学教师培养重点探索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模式;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重点探索构建厚基础、强能力、重融合的培养体系;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重点建立健全高校与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的协同培养机制,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重点探索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机制、特殊教育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融合培养机制。
《意见》指出,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意见》指出,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意见》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大胆探索实践,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加强职业院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是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自身吸引力的重要基础。要在“新常态”背景下,加快职业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推动管理工作转型升级。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在讲话中指出,当前职业院校管理应该抓住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即科学规划调整布局结构、规范招生管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抓好教学课程管理、重视实习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质量报告制度、推动学校章程制定、重视学校日常管理和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
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列入日程,教育部承担了《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完成了《《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并于2011年报送国务院法制办。目前,《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法制办也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教育部决定在原有修订成果的基础上,抓紧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
为提高地方预算完整性,保证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有关工作稳步推进,中央财政提前下达了2015年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部分补助资金预算20亿元,同时要求各地做好2015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指导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待2015年中央转移支付预算确定后,中央财政将再次核定各省2015年补助经费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
《专业目录》修订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关系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2014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征求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一稿)〉意见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71号),截至10月中旬,共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1100多条。反馈意见充分肯定了这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认为这是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促进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区域产业发展、职业变化更加吻合,增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针对性和有用性的重要体现。
《公告》提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现提出《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出席这次会议并讲话。鲁昕在讲话中强调,职业指导工作要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计职业指导模块,强化职业指导课程主渠道作用,强化实训实习等各环节的职业指导功能,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鲁昕在讲话中要求,要按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求,加快构建以教育指导和就业服务为主体、全程全员全方位的综合性职业指导体系。要切实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指导责任,落实校长的领导责任、班主任的主体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和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各职业院校要把就业工作作为“生命线工程”,根据就业反馈信息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
为做好全国人大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教育部在京召开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两会代表座谈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区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委员就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想法,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凝聚共识,献言献策。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出席这次会议并讲话。鲁昕在讲话中要求,必须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各地要系统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在试点中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事情:一是落实好招生招工一体化,明确学生与学徒的双重身份,明确校企双主体的职责;二是加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双导师制,明确双导师职责和待遇,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三是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校企共同推进实训设施、数字化资源与信息化平台等资源建设,促进优秀企业文化与职业院校文化互通互融;四是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五是完善试点工作的保障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多方参与的激励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各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全面部署了经济新常态下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任务与政策措施。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讲话中对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精神培养。二是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打造特色品牌专业。三是要健全中高职衔接制度,保障系统培养质量。要科学确定中高职衔接专业,研究制定中高职衔接学校资质标准。四要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职业院校要广泛开展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环节要达到3年总学时的60%。五要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推进规范培养。
《公告》指出,专业标准是对合格校长(园长)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制定校长(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的重要依据。《公告》强调,校长(园长)专业标准的制定需要广大校长(园长)共同参与、共同完善和共同实施,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