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 圃
(中共铜陵市委党校 党建教研室,安徽 铜陵 244000)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的新方略。党的领导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核心和灵魂,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只有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保证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强的领导核心,才能保证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才能保证各项改革顺利的推进,才能保证依法治国取得成效。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核心问题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此,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党,才能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的顺利推进。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要把党的纪律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遵循。第一,从广度上讲:要将纪律规矩贯彻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着力体现“全面”二字。第二,从深度上讲: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到党的各级基层组织;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到每个普通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循党的纪律规矩,明确自己的职责,规范自己的行为。第三,从力度上讲:要实现从严治党的制度化,使从严治党成为党的建设的新常态,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与习惯。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和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将规矩作为自己修身、用权、做事的标尺,从严从实规范自己的言行。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严明“纪律规矩”,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具体操作要求,对科学回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实现形式、主要要求和具体任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回答。
守纪律、讲规矩,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改突出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是空喊口号,必须审时夺势,深刻认识我党目前面临的挑战。在我们面临的诸多挑战中,最根本的还是党的作风和腐败问题。“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寻根溯源,作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都是纪律问题,违法违纪多从破坏规矩开始。党的十八大之后,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各级组织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明确党的各项纪律规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形势依然严峻,反腐败并未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四风”问题虽有所改善,但禁而不绝;腐败问题在高压之下有所收敛,但并未根除。腐败滋生蔓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委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实践表明,高压态势下的反腐让一些人“不敢”腐,但从中纪委的通报情况看,顶风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要完成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深度转换,只有从根本问题入手,靠纪律规矩来治党,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让规矩严起来。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就要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纪律建设,就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1]
1.严格遵守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第一,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权威性,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党的最高纪律和规矩。只有学好党章、用好党章、遵守好党章,才能管好党、治好党。第二,守纪律。要熟知党的政治、组织、工作、保密、生活等各项纪律,并严格执行,真正使纪律成为硬约束而不是“稻草人”;要切实维护纪律,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确保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能够贯彻落实。在不同历史时期,党所要解决的问题有所不同,从严治党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但都必须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只有以党章为准绳,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只有严格落实党章,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取得有效成果。
2.落实主体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决定中首次明确提出“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2]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律规矩要落到实处,关键要害是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第一责任人就是党委书记,其责任就是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两个责任”的提出,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点。
1.突破信仰底线。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规矩没有守住。主要表现为对共产主义理想、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心不足,甚至持怀疑态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方向,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已经取得了世界公认的伟大成就,中国成为过去30 多年来世界上经济社会发展最具活力的国家。诚然,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与矛盾,但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同样会面临这些问题,这并不是制度、体制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共产主义遥不可及,理想信念开始动摇,甚至蜕变。事关重大原则问题立场不坚定,面对非主流的思潮旗帜不鲜明,丧失了共产党的党性原则。据有关单位对52 名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调查发现,导致其坠入犯罪深渊的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的缺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筑牢精神之堤,守住思想上的“总开关”。只有信念坚定,行动中才有定力,才能抵制各种物质诱惑与错误思潮。
2.不守工作规矩。有的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为官不为;有的干部政纪意识淡薄,对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够坚决有力,落实不到位;有的党员干部精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就贯彻落实,不利的就推脱搪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干部在工作中“怕”字当头,遇到矛盾绕着走,有的怕引火烧身担责任,怕触及利益得罪人,遇事不敢坚持原则,当老好人;有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奉行“宁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的哲学,当“太平官”得过且过;有的干部在反腐高压态势下,拿不到好处不办事,自己分内的工作,却消极怠工,互相推诿,能拖则拖。这些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的现象,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正常工作纪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针对这些现象,群众为其画像:“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年年都是老样子”。庸官懒政是一种失职渎职行为,与污染腐败并无本质不同。从事情的表面看,尸位素餐式的庸官懒官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并不像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那么直接和明显,但实际上,庸官懒政的危害更深,“为官不为”是官之耻辱,正如李克强总理说的:尸位素餐也是一种典型的吏治腐败。
3.不守用权规矩。有的干部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喜欢独断专行,不论大事小事都得个人说了算;有的干部无视决策规则和组织程序,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主观臆断、乱作为,导致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有的干部在组织选人用人过程中,热衷于传播消息、跑风漏气;有的干部不严肃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存在瞒报、漏报等问题;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帮结派,以地域、同学、战友划界,搞山头主义,把正常的同志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关系,甚至搞“私人俱乐部”,以为自己有一帮“铁哥们儿”,可以相互遮掩保护;有的干部把权力看成一种值得炫耀的社会地位,甚至当成利己工具;有的干部在中央三令五申后,就躲进私人会所、农家乐、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等大吃大喝;有的干部违规插手干部任用、工程建设、企业重组、土地征用、矿产资源、政府采购等牟取私利;有的干部权为妻用、利为子谋,支持和庇护亲属、子女和商人朋友非法牟利,大搞利益输送。
1.损害党的形象。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自己的信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而一些党员干部,丢弃了马克思主义信仰,背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贪污受贿,腐化堕落,搞小团体、小圈子,给亲戚朋友输送利益,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少数害群之马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党与群众的血肉关系,导致人民逐渐对党产生怀疑,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被玷污被损害,影响了党的威信,削弱党的感召力。实践证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痛恨腐败,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如果我们党不能遏制腐败,将会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最终导致脱离群众,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2.削弱党的力量。党的纪律体系中,政治纪律是核心。如果政治纪律松弛,那么,其他各项纪律就会失去推动根本,党就会像磁铁消了磁一样,丧失凝聚力和吸引力。“严守党的纪律”是党章规定的基本要求,倘若党章成了虚设,纪律成了摆设,党的章程、原则、制度、政策丧失了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松散的组织,成为个人攫取私利的工具。更重要的是,纪律不彰,规矩不严,就容易导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上讲价钱、搞变通、做选择,党的执行力就会大打折扣。如果政令不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就无法落实,影响党的权威,削弱党的核心领导地位。
3.侵蚀党的执政根基。管党治党的实践证明,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与纪律规矩有直接关系,作风问题、腐败问题是对党的纪律规矩的突破,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往往是从破坏党的规矩开始的。党的规矩是党完成重大使命的重要保证。如果规矩乱了、纪律松了,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无法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动员力;规矩一旦被破坏,党的政治生态就会随之恶化,必然失去群众的信任,最终会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3]干部出问题,首要的就是突破党和国家的纪律规矩。在当前国内外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要保持党的高度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执行力,核心就是要严明纪律规矩,党的规矩是关乎党兴衰成败的“生命线”。
1.坚定信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这是共产党人的灵魂。第一,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特别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蕴含其中的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第二,要充分汲取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丰富的修身、齐家、治国思想。如“为政以德”的政治观、“为政清廉”的廉洁观、“以民为本”的民生观、“尚俭抑奢”的消费观、“以德为先”的人才观等,这些是中华民族绵延不绝的“根”和“魂”,对于党员干部铸牢精神之堤,补足精神之钙有重要作用。第三,要认真学习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两弹一星”精神、铁人精神、抗震救灾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都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党员干部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牢记党的目标与宗旨,在重温历史中筑牢信仰的根基。
2.对党忠诚。就是要对人民忠诚,要时刻铭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最高价值追求。党员干部要时刻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人民放在各项事业的核心位置,明确“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第一,党员干部一定要把“一切为了群众”的观点贯穿于工作始终。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人民服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第二,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制定政策时,要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第三,党员干部要明白,无论官阶大小,身居何职,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属性永远不能变。“我是谁”是“为了谁”和“依靠谁”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明确了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做到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
3.对组织忠诚。忠诚党的组织是党员干部应遵守的基本义务,也是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严格考验。第一,必须把对党忠诚放在重要位置。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第二,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特别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第三,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搞小圈子,不拉帮结派,不搞非组织活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中央同频共振,特别是在涉及重大原则立场、观点等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站稳政治立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从严治党,严明“纪律规矩”,要抓住关键少数,首先要抓住各级党委、党组织这个“牛鼻子”,肩负起严明纪律规矩的主体责任。
1.明确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织对纪律规矩的执行程度,取决于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是政治生态的领头羊。正如唐太宗李世民所说:“君者,器也;臣者,水也”,君与臣的关系,正如器与水的关系一样,水的形状,取决于装在何种器皿中,器方水则方,器圆水则圆。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肩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纪律规矩办事。各级党委和党委书记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中的战略地位,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从严治党的责任,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带头严守纪律规矩。
2.强化监督责任。要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就要强化执纪监督,提高履职能力。纪委是党内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内政治、组织、财经、等各项纪律都有监督责任。纪委的主要职责,除了查办腐败案件之外,还担负着监督执纪之责。第一,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人和事,要早发现、早指出、早提醒、早纠正,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第二,不当“老好人”,不搞一团和气,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对造成危害的要敢于斗争,敢于严肃追责问责。
1.要严以用权,依法用权。第一,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矩行使权力,把权力限定在纪律规矩的范围内,不搞特权,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第二,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做到“心中有法”,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议事、决策、执行要符合原则、程序,做到依法用权,按规矩办事,法不授权不可为。
2.要谨慎用权。党员领导干部要铭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不可公权私用。有权不可任性,权力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也不是为亲人、朋友谋利的工具,任何以权谋私的行为都等同于违法犯罪。要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权为民用,谨慎用权。
3.要阳光用权。“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4]第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接受监督,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二,要依法界定政府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规范权力运行,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线。第三,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好的保护,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党员领导干部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严明“纪律规矩”,群众的监督是关键。政府的形象、干部的作风问题,群众看的最清楚、感受最直接,因而也最有发言权、评价权。党员领导干部在遵守纪律规矩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将解决办法落到实处,如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这些问题的解决,不能没有群众的参与。只有依靠群众的批评监督,从严治党的外部制约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1.要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要开放监督渠道,真心实意地欢迎群众的监督,虚心地接受群众的批评。在与群众的交流互动中找到严明纪律规矩的着力点,对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要下大力气解决。通过问题——解决——反馈的沟通渠道,群众就能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群众监督才能落到实处。
2.要容忍群众在批评监督过程中的失误。即使群众可能对某个党员领导干部或某事的批评与事实不完全相符,也要对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有耐心,不能打击群众批评监督的积极性,更不能打击报复。为此,要采取恰当、合理的方式帮助他们认清事实真相,才能真正做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13.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3]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
[4][英]阿克顿著,侯健、范亚峰译.自由与权力[M],北京:商务印书馆,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