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成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663000,文山)
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启动4年以来,水利部和云南省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出台多项政策举措,扎实推进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实施水利精准扶贫,为实现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基础支撑和根本保障。差别化政策的实施既避免了扶贫资金“大水漫灌”,又能够发挥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以及脱贫成效精准的作用。在扶贫攻坚剩下最难啃的硬骨头的时候,在特殊地区实施差别化政策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东与广西百色市毗邻,西面是红河州,北面是曲靖市,南与越南接壤,全州辖文山市和砚山、西畴、麻栗坡、马关、丘北、广南、富宁等7个县。文山州可以用“老、少、边、山、穷、战”6个字来概括:“老”即革命老区;“少”即少数民族众多,境内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7.8%;“边”即地处边疆,有麻栗坡、马关、富宁3个县与越南接壤,中越边境线长438 km;“山”即石山区面积大,全州面积31 456 km2,其中山区、半山区占97%,岩溶地貌占53.4%,石漠化面积占岩溶面积的71.1%,是云南省典型的岩溶地区;“穷”即贫困面大,由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起步比较晚,错过了许多发展机遇,经济社会发展还比较滞后,2014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7169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36.8%、全省的63%,人均财政收入1 414元,只有全国的25.4%、全省的3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 998元,只有全国的65.6%、全省的93%,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300元脱贫标准计算,全州还有45万贫困人口,其中深度贫困人口3.2万人;“战”即原战区,从20世纪50年代的援越抗法、60年代的援越抗美、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对越自卫还击和防御作战,文山州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经历战争时间最长的地区,1992年中越关系实现正常化后,才从“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胜利”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改革开放比内地晚了14年。1978年到1992年间,国家在文山州的水利水电投资仅1.23亿元 (战备投资),全州农田有效灌溉率仅23%,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低,工程性缺水问题已成为制约文山州发展的最大瓶颈。
《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 (2011—2020年)》提出:“区域内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区)享受国家连片特困地区特定的扶贫开发政策。按照‘雪中送炭、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政策,整合各类资源,集中力量解决最困难地区、最困难群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文山州客观的自然环境和特殊的历史原因,只有实施更为特殊的差别化政策,才能做到精准扶贫,实现文山州的精准脱贫。
文山州境内唯一的大(1)型骨干水源工程德厚水库工程已于2015年得到可研批复,工程静态总投资229 304万元,总投资231 920万元。总投资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定额补助126 910万元,省和州、县(市)配套105 010万元,中央补助与地方配套比例为55∶45。规划中的中型骨干水源工程中央补助比例一般在2∶3左右。文山州县一级配套压力极大,建议实行差别化的中央补助政策,将文山州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中央补助比例参照藏区全额投资,或者将中央补助比例提高到80%以上。
小型水源工程是石漠化片区供水的主要支撑项目,无中央投资补助。云南省对纳入《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的重点小(1)型水库给予30%~50%补助,州县配套50%~70%;普通小(1)型和小(2)型水库中央和省均无补助,由于无配套资金或配套资金不足而影响工程项目上马。全州10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仍有60个乡(镇)没有以水库作为供水水源,供水保障率低。
由于特殊的地貌和复杂的水文地质条件,建设大中型水库条件不具备,“五小水利”成为解决山区群众生活生产用水的重要工程措施。根据《文山州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建设1个小水窖需8 000~12 000元、1件小坝塘需25万~35万元、1条小水渠需20万~25万元、1口小水池需 3万~3.5万元、1座小泵站需 30万~35万元。尽管小水窖建设成本高,却是石漠化山区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小坝塘、小水池、小沟渠、小泵站等解决饮水问题作用大,但无中央补助。申请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和专项资金投入“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数量极其有限,2009年以来全州仅争取4个重点县项目。建议设立 “五小水利”专项资金,重点解决不适宜建水源工程的乡镇农村饮水问题。
文山州马关县、富宁县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文山、丘北、砚山、广南等4个县(市)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西畴县、麻栗坡县为重点治理区。云南省第3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显示,文山州土壤侵蚀面积14 359.9 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45.7%,其中,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5 748.97 km2,占总流失面积的40.03%,年均土壤侵蚀模数1 515 t/km2,平均每年被水侵蚀的土壤资源达4 758万t。在全省16个地州中,文山州水土流失严重程度排名第2位,水土流失面积比例均高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10%,水土保持治理任务艰巨。建议将文山州8个县(市)作为滇桂黔岩溶区农业开发、坡耕地、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政策性项目县建设,使片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片区水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由于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导致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艰难,项目立项缓慢严重影响了文山州片区水利发展。就水源工程而言,全州年需水源工程项目前期经费达3 000万元以上。8个县(市)每年可征收留存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利水电工程建安营业税2 000余万元,建议实行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利水电工程建安营业税即征即返,专项用于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水土保持等项目管理和前期工作经费。
乡镇水务站作为水利行业最基层的窗口,乡镇水务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承担着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管护、抗旱保供水等方面的职能,处于最基础和最关键的位置。文山州还有50个乡(镇)水务站无固定场所,影响基层水务站职能发挥。建议由国家定额补助每个乡(镇)水务站体系建设资金,地方负责乡(镇)水务站的土地征用建设和人员编制配备,逐步完善以乡(镇)水务站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通过提高现有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中央补助标准、将重点小型水源工程纳入中央补助范围、设立 “五小水利”专项资金以及实行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利水电工程建安营业税即征即返等差别化政策的实施,能够更好地保证前期工作经费,保证工程建设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效益。实施一批骨干水源工程项目,到2020年,增加供水能力12亿m3以上,工程性缺水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实施《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的小型水源工程项目,新增供水能力1.5亿m3以上,有效缓解片区重旱集镇无稳定供水水源、遇干旱时供水异常紧张的局面。到2020年,建设小水窖49.5万个、小水池4万口、小坝塘374件、小水渠(管)9 990条、小泵站2 451座,新增蓄水容积2 660万m3,新增供水能力17 204万m3,解决和改善供水人口105万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1亩=1/15 hm2),农田有效灌溉率达到40%以上,使山区群众饮水问题和人均灌溉用水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通过将文山州8个县(市)作为滇桂黔岩溶区农业开发、坡耕地、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政策性项目县建设,到“十三五”时期末力争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 km2以上,使片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片区水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通过国家定额补助50个乡(镇)水务站建设资金,由地方负责乡(镇)水务站的土地征用建设和人员编制配备,更好地发挥基层水利行业窗口和组织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管护、抗旱保供水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成以乡(镇)水务站为重点,集水库管理所和用水户协会互为补充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水利扶贫攻坚工作进行到关键阶段,重在精准,贵在精准,成败在精准。要实现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应该在特殊地区实行特殊的政策,即差别化政策。差别化政策也是在关键的时期、在特殊的地区实行的应急性政策,目的就是要根据当地特殊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精准发力,定向直投,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文山州由于客观的自然环境和特殊的历史原因,在有限的时期内,只有实行差别化政策,才能加快赶上全国扶贫工作节奏,也只有实行差别化政策,才能实现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