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霞
(石家庄经济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河北 石家庄050031)
2012年4月,人民出版社正式实行《人民出版社学术著作出版规范》[1];同年7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就新修订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在京召开座谈会,向与会代表中华书局、人民出版社、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等业界征求意见[2];8月,上海书展首创“学术研究与学术出版”论坛[3];9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知》的全文。[4]实际上,早在2012年年初,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已经暗示官方对“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重视。至此,从业界到政府在学术著作出版规范问题上都已经行动起来。
“学术著作出版规范”于2012年出台,导源于国内外的诸多因素。国际上,图书出版业正处于调整和转型期。在过去的30年间,传统出版模式遭遇困境,“期刊危机”一度成为出版业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网络学术出版范式作为新的解决方案激起部分人士极大的探索热情。在全球化背景下,这种国际发展趋势也不可避免地延及我国。此外,与国际学术出版业对话和提高版权输出量的愿望持续搅动着我国出版人的神经,在痛苦煎熬中出台的“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可以说是我国出版业努力与国际接轨的产物。
在国内,2000年以来,学术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学术腐败、学术打假、学术泡沫纷纷升至热点话题,遭到全社会的痛斥,出版人被抛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作为“把关人”,他们无论如何都难辞其咎。另外,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部署,出版单位必须在2010年底完成转企改制,成为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正是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考量,制定业界一致认可和遵守的学术著作出版规范成为当务之急。在学术界,与此相关的讨论也已经持续了10年。例如,从2000年第2期开始,《自然辩证通讯》杂志组织了为期一年的“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笔谈”;而关于“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论文与论著不计其数。理论上的充分准备催生出上述一系列文件。
学术出版是整个出版业的根基,代表了一个国家出版界的眼光和水平。目前我国低水平、高重复的学术出版,不仅助长了学术界的浮躁风气,而且阻碍了自身的发展。2012年,当来自政府的声音和某些出版机构的示范汇合后,“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由此诞生,并且成为出版史上一个有意味的“事件”。
在现代出版史上,学术著作出版的失范状态只是某一时期的短暂现象。当然,最为严重的时期当属近十多年,用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总裁陈昕的话说“我们曾经有的工作流程,都已经放弃了……编辑部‘空城计’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5]。如果思考“放弃”背后的原因,那就只能是在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博弈中,社会理性让位于经济理性。出版机构批量生产学术垃圾,还夹杂着某些老牌出版社争夺“职称书”和“项目书”的行为。在社会发展和出版行业双重转折的历史关头——原有规约面临失效,新建规范尚未确立,难免产生急功近利的风气。
在21世纪的当下,这种竞争的原始性很快就暴露出来,而洞察这一先机的是在市场中拼杀的出版企业。客观上,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终将克服学术著作出版的乱象,使其寿终正寝。因为学术出版专业性强,对出版资质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那些没有能力涉足学术出版或不具备某一类学科学术图书编辑能力的出版企业将被淘汰出局。我国出版业市场化程度较低,这种混战仍然要延续一段时间,而时间越长破坏性就越大。这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挺身而出,以一种自救的姿态,高调吁请业界同行探讨“学术著作出版规范”。
从严格意义上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京召开“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座谈会这一事件没有任何英雄色彩,其实质仅仅是出版人的自赎,它所包含的社会责任和担当恰恰体现了现代企业家的气度。出版业是一种文化产业,具有文化和产业的双重属性。图书出版承载着创新知识、传播知识、积累知识的职能,出版业正是在这一前提下,使其追求利润的行为合法化。学术出版是学术成果的载体,它集中展示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科技水平和文化实力。所以,中华书局这类传统的学术出版大社名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这类后起之秀,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应该起到先导作用。
只有认识“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重要性,才能提高出版品质、创立出版品牌,推动出版企业的长远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社长谢寿光在《中国编辑》的一次访谈中言及,借“皮书”等社科类高端品牌之力,该社晋升为社会学领域的“标杆”[6]。出版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我国20世纪30年代的商务印书馆,荷兰有300年历史的布瑞尔学术出版社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总之,确立“学术著作出版规范”是图书出版业自我救赎的必由之路。
发生于2012年的“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理论探讨,学术出版社的奋起自救,新闻出版总署的行政强制,所有这一切都传达出鼓舞人心的信息,学术出版的春天似乎呼之欲出。令人担心的是一纸“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就可化解学术出版的症结吗?
来自政府、业界和学界的声音显示:在“学术出版范畴”这个最根本的问题上,三界存在认识分歧。新闻出版总署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知》中对学术著作的认定依循国际惯例,而我国业界所指称的学术出版则宽泛得多。针对这种情况,出版管理司司长吴尚之提出了“对学术著作云出版定义可以斟酌”[7]的意见。毕竟,概念不统一会失去对话平台,势必造成自说自话的局面。此外,概念模糊还导致了“泛学术化”、学术图书出版量、销售量难以准确统计等问题。
这一点可见诸于这些事实:法律规范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学术著作出版规范》三大组成部分之一[2];人民出版社副总编辑于青提议出版规范由新闻出版总署牵头制定[2];吴尚之建议社科文献出版社把《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内容补充进《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法律规范部分。[7]其实,《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学术著作出版规范》与《芝加哥手册》一样,属于行业内部的自律条例,其制定和修改交由出版协会负责更合适。再者,《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是各出版机构订立“出版规范”的依据,各出版机构在确保与其一致的原则下,可以视其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灵活处理,在“出版规范”中把法律规范单独列出或直接塞入法律法规文件实属罕见。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之间应该相互配合,就新近脱胎于计划体制的出版业而言,厘清二者的边界尤为重要。
第一,当前的学术评价体系与“规范”之间存在矛盾。市场的规则是有需求就有供给,学术界考核GDP,必然造成“过度出版”。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不仅使学术产量虚高不下,而且败坏学术风气——打击学术创新,制造学术不公。在资本和文化的冲突中,一纸“规范”能否扼住学术出版的咽喉,尚需实践检验。第二,编辑出版能力与“规范”之间存在差距。比如与“学科编辑不允许跨学科审稿”要求相对应的是编辑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因为编辑的学术素养、学术判断力、学术眼光直接决定了学术出版的品质,可以说部分平庸之作流向市场与编辑的水平有限脱不开关系。既然这样,那么这种优秀的复合型人才在国内出版业有多少呢?答案不言而喻。
当然,上述分析并非全盘否定建立“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意义和价值。笔者只是提醒“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贯彻和实施任重而道远。“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出台仅仅是出版业迈出的第一步,提升学术著作的出版水平和质量,关键在于今后的行动。
“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讨论和面世标志着出版人的集体自觉。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出版人的觉醒对出版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走过一段弯路后,我国学术出版开始回归理性的轨道,接下来就是向市场化、数字化和国际化迈进。现在,重点要做好两件事:一是建立健全经营管理体制;二是培育和提高创新能力。
4.1.1 政府层面
截止2011年底,我国的出版机构基本上完成了改制工作。政、企分离后,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大力优化出版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图书出版业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做好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同时,政府应该出台一定的优惠政策,通过行政拨款、资助补贴,减免税收、邮寄费用等措施扶持多数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的学术出版社。
出版基金是学术出版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在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成熟的出版基金运行机制保障了出版基金的公平、有效使用,促进了学术出版的发展。在我国却不然,由出版基金引起的怪象频发。近年来,国家对科研的投入逐年上升。资料显示,2011年我国国家出版基金超过3亿元。因此,构建符合国情的出版基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出版基金服务于学术出版事业的功用就显得非常重要。
4.1.2 学术研究层面
在评价方法上,纠正简单量化,增加质量维度;在具体操作上,推行去行政化,建立和规范同行评议制度,让学术组织充分担当学术评价的责任。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和学术出版机构作为利益相关者,其行动逻辑内含了各自社会表现的合理性。净化学术研究环境,鼓励学术创新;重塑学术出版生态,构建出版规范。以学术创新繁荣出版,以出版规范引领研究,二者形成良性互动,势必迎来学术出版的春天。
4.1.3 企业层面
赢利、非赢利的出版机构都应该采取公司制的形态,建立完整的经营管理体系。目前,国内学术出版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理念滞后,水平较低。以发行为例,西方国家的图书发行一般交给专业销售公司,其发行具有多样、灵活、开放、创新性、规范性和规律性等特点,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发行量,减少库存。近几年,国内出版企业在营销水平上跨出了一大步,但是,像中华书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这样的大社,图书发行还是分别由本出版社的相关部门负责。总之,我国的学术出版在经营管理上还停留在粗放阶段,需要在“精”和“细”上多下功夫。
受网络信息技术的冲击,传统出版业成本高、时间长、不环保的弊端日益凸显,国际出版业开始向数字出版范式转变。我国出版业只有抓住这次数字化的潮流,培育和提高创新能力,才能实现国际化,在未来的出版市场格局中占据一席之地。
4.2.1 强化创新意识
目前,国外出版商在新技术的研发和运用上走在了前列。全球三大学术出版商无一例外,全是凭借创新获取了竞争上的优势。如爱思唯尔从2002年~2004年,投入3亿多美元用于产品更新和新功能研发。[8]在我国,传统出版者很少参与新技术的应用和数字出版,广泛应用的万方数据库、中国知网并非由出版机构而是由万方数据公司和CNKI工程集团开发的。创新是学术出版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国内学术出版企业一定要有这种危机感。
4.2.2 培育创新能力
我国学术出版业要致力于选题、编辑、出版、发行等出版流程的创新。学术编辑应该创新与作者的关系,直接参与到研究过程中,开拓新的选题方法。这样,既能保证学术著作的质量,又能提高学术成果的传播速度。出版企业还可以通过创新工艺流程,实现编辑、出版、发行的一体化,降低成本。此外,学术产品的多样化也是创新的一个方面,学术数据库、OA 产品、POD 图书,都能为读者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
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等出版社发起的“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研讨活动,尽管实际效用可能微乎其微,但这种自救的姿态,表现了出版人的觉醒,成为整顿学术出版的良好契机。只要遵循学术出版规律,建立健全经营管理体制,培育和提高创新能力,势必培养出具有规模效益的出版企业集团和大批充满活力的中小出版企业,从而打造出学术出版品牌,繁荣学术事业。
[1]孙涵.人民出版社定规范 助推学术出版品牌建设[N].中国新闻出版报,2012-07-26(4).
[2]张弘.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座谈会在京召开[N].新京报,2012-07-19(1).
[3]颜维琦,曹继军.学术出版能否迎来春天[N].光明日报,2011-08-20(3).
[4]张弘.总署规范学术出版:索引不规范难过年检[N].新京报,2012-09-29(5).
[5]朱玲.学者斥学术出版“包装”之风:就像天价月饼的盒子[EB/OL].2012-08-24[2014-07-18].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2/08-24/4131868.shtml.
[6]吟春.中国编辑杂志访谢社长:在出版能力建设上下苦功,做强学术出版[N].中国编辑,2011-01-25(2).
[7]孙海悦.业界热议学术出版规范[N].中国新闻出版报,2012-07-17(7).
[8]钱士荣.对爱思唯尔数据库涨价事件的冷思考[J].青年记者,2008(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