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玉敏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河南 南阳 473009)
据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河南省100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贷款高校数占该省高校总数的86%,说明大多数高校银行贷款比例较大。从2014年末河南省高校银行贷款的分布来看,本专科院校贷款余额达1 384 422.75万元,约占全部贷款余额的90%。河南省高校的银行贷款数额巨大,随着高职高专院校迎来发展的增长期,高校融资贷款的总额还会进一步增长,高校贷款应建立更加有效的融资渠道,缓解日益沉重的债务负担以及债务风险。
从高校银行贷款的用途结构分析,河南省高校本金贷款余额1 384 422.75万元中用于基建资金占贷款总额的80%,剩余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及其他项目建设,这表明,河南省高校大额的贷款都用于不完善的基础建设,不能用于学校的软实力建设。但是近几年,随着生源数量的减少、各高校面临严峻的招生压力,高校负债修建的教学楼、宿舍、购置的科研设备得不到充分利用,这对于河南省高校来说又是一项沉重的债务负担。
从河南省高校贷款的增长速度看,2012—2014年河南省高校银行贷款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6.95%、53.46%、34.82%。2012年和2013年贷款规模显著增加,2014年增长率有所降低。这说明,在全国高校银行贷款规模已经趋于平稳发展的情况下,河南省贷款规模还有进一步扩张的趋势,高校基础建设资金的需求压力在短期内还会进一步加大,高校亟待寻求更宽泛的融资渠道,以化解债务风险。
从政府扶持的力度来看,2014年河南省高校贷款本金总额为504 705.05万元,2010—2014年地方财政用于高校拨款的资金支持累计偿债资金为27 556.9万元,2011年国家教育及财政拨款额占高校贷款本金总额的5%,这说明河南省与发达省份相比,用于高校教育投资的财政拨款力度比较小,地方政府可以化解的高校债务资金能力有限。
从贷款债务化解的情况来看,2014年河南省高校贷款依然居高不下,各高校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使得贷款余额总额相比2010年还存在较大的增长,高校扩张的需求使高校贷的数额进一步加大,国家及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可以采用分年度债务化债支持,避免新增债务的沉重负担拖垮了高校,也阻止河南省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的步伐。
目前,公办高校债务主要是信用担保贷款,高校银行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高校贷款大多数为长期贷款,各级政府是我国公办高校的法人实体,现阶段高等教育发展处于上升性发展态势,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及高校各方对高校偿债能力不足的担忧,高校基本上不用考虑破产的风险。
高校贷款大多用于高校基础设施及基建工程建设,贷款期间高校需要偿还银行贷款利息及本金。作为以非盈利性的公办事业单位的高校来说,银行贷款的资金本身不能带来经营收益,利息等借款成本只能通过学校的行政事业性收入或其他收入来弥补。
高校贷款数额安全性因素相对较高,银行主动提供大量贷款。由于获得贷款比较便利,高校在申请贷款之前,对贷款项目及贷款额度缺乏科学论证。对于负债融资所隐含的风险,普遍存在着认识不足的问题。同时,高校对融资规模、融资渠道和融资期限缺乏可行性分析,以致不能选择最优的资金筹资方式和资金机构。
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拨款,也是造成河南省高校负债沉重并衍生高校债务风险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我国现行的教育法规规定高校能依法自主使用国家提供的资产,同时承担高校债务的偿还责任。但由于我国公办高校的定位和国家的体制限制,即使发生高校债务风险,公办高校基本上不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最终承担债务偿还主体的还是各级地方政府。
目前,高等学校各级领导风险意识淡薄,对债务风险的评估和认识不足,加之高等学校债务风险具有隐避性特点,使高校管理层对学校债务风险没有足够的重视和防范。同时,对于新增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及评估认识不足,高校管理层不重视投资项目的风险估计,项目开展前期缺乏可行性研究分析和足够的市场调研。总之,风险控制弱化是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最大潜在风险。
大规模扩招引起学校现有食堂、宿舍等教学资源超负荷运转,高等学校为改善现有教学条件需要投入巨额资金,面对增加基础设施和建设教学科研用房的强烈需求,高校的基本设施和基础建设支出巨大,庞大的资金需求与有限的财政拨款的差距日益增大,单一的资产筹资方式即财政拨款难以满足基建需要,因此,向银行贷款成为首要的选择,这是高等教育发展在特定时期的必然结果。
长期以来,国内高等学校针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注重社会效益而忽略经济效益,重视教学科研活动等任务的完成,忽视对已购资产的管理效率和充分利用,资产管理过程极为混乱。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不规范,高校资金使用中操作不规范、核算不合理等问题时有发生,造成教学科研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同时资金使用缺少有效监管,不能对债务风险做出及时的控制和处理。
目前,校办企业以高校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的现象比较普遍,不少校办企业是学校的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若企业到期无法偿还债务,企业本身的负债也就自然转化成了学校的负债,贷款债务只在学校基建财务账面体现,在学校财务账面则未反映,相应地在学校年末财务决算报表中也就不可能体现,从而造成年末财务决算报表在贷款总量上不能真实的进行反映的情况。
河南省高等教育发展的资金需求可以通过拓宽融资渠道,走教育与金融相结合的创新之路解决。从国外实践的经验来看。高校教育基金会实现在国内外募集教育基金,通过基金会规范化的管理,可以有效保证捐赠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拓宽高校的融资渠道。针对河南省大多数高校正处于新校区建设、合并扩张的发展进程,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牵头发行教育债券,筹集高校发展所需要的建设资金,调整高校单一的融资方式及不合理的负债结构,发行高校债券募集中长期教育资金,是降低高校财务风险的有效途径。另外,地方政府可以实施高校和高科技企业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共赢方式在促进科技产业化的同时也能支持高校教育发展。
河南省高校建设要做到统筹规划,实行严格的审批和评估制度。对于基础建设已经完成的高校,应坚持严格的新增建设项目审核制度。高校贷款规模应严格执行各类贷款的审批制度,对高校的建设规模及债务偿还能力进行可行性分析,提高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率。部分高校盲目扩建,导致新校区建设后基础设施和实训基地资源闲置,政府应该做好高校和企业的协调工作,统筹安排资源,通过出售或置换的方式,变现闲置资源以减小高校的债务负担,降低高校的债务风险及财务负担。
通过构建高校融资风险预警评价体系来防范高校的融资风险,风险预警机制对高校融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使高校的融资风险降到最低,使高校的融资效益最大化。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定期审查并确定高校贷款的最高警戒线,对超过警戒线的高校债务,国家及财政部门要制定高校债务偿还的具体还款方案,并停止向高风险的高校继续贷款。
对高校的财务管理应完善教育经费监管职能,在高等学校设立总会计师职务,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高校财务记账的审计,通过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审核,严格控制高校经费的使用。国家及财政部门教育拨款应将高校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利用效率等因素的评估结果作为一个重要的衡量因素,根据评估结果排序的方法在河南省高校间合理分配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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