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警察战术能力训练

2015-08-12 05:35贾昌志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警察

□贾昌志

○警察教育训练主持人:郭建华

试论警察战术能力训练

□贾昌志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210046)

摘要:通过对我国警察战术训练现状和警察战术过程进行分析,发现目前我国警察战术训练主要有技术训练和思维训练两种训练模式;从警察战术过程分析可以看出,警察战术训练既不是单一的技术训练,也不是纯粹的思维训练,而是一种思想与行动有机统一的综合能力训练。因此,在设计和安排警察战术能力训练时,应加强战术程序能力训练、信息获取及研判能力训练、制定方案与计划能力训练、风险评估能力训练和协同能力训练。

关键词:警察;战术能力;综合能力训练;训练设计

战术起源于人类为了生存而与自然之物作斗争的活动中,成熟于人与人进行对抗的军事领域,后广泛应用于政治、经济、商业、体育等诸多领域。在我国,警察战术隶属军事战术分支的观点在诸多警察战术著作和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中得到验证,由于嫁接、移植的警察战术操作性不强,曾遭受诸多质疑和挑战。我国于2003年开始学习香港和西方国家的警察战术,十多年来,在学习与借鉴中不断进步,警察综合能力得到了一定提升,但战术能力、战术思想和战术意识还很欠缺,对警察战术本质的理解不完整,致使训练方向发生偏差。本文试通过分析警察战术过程,剖析警察战术本质,辨析警察战术原理,探索警察战术能力训练设计,以期对警察战术能力训练有所启迪。

一、国内警察战术能力训练现状

在我国警务领域,战术可能很早就在执法过程中运用了,但提出将警察执法与战术结合起来(即警察战术)是在上世纪80年代,在公安部于1988年7月22日印发的《关于查缉严重暴力犯罪分子的工作纲要》(试行)中,出现了“查缉战术”一词[1]。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违法犯罪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执法过程中,越来越具有对抗性和武力冲突的色彩,尤其是80年代和90年代,警察执法伤亡数居高不下。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减少伤亡,提高警察安全执法能力,2001年11月26日,公安部出台了新形势下加强民警训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部令第62号),这标志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该条令明确规定了“三个必训”制度(即首任和上岗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的实战必训),警察战术作为重要内容出现在各级各类的警察培训当中。虽然经过十多年的普及培训,警察个体的战术意识有了提高,但在很多抓捕犯罪嫌疑人、应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劫持人质等典型案例中,由于执法现场显得比较混乱,警察到达现场后很少对现场环境及犯罪嫌疑人作重新评估,警组之间、同警组的警察与警察之间几乎没有协同与联络,不能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灵活地运用战术。这说明我国的警察战术能力训练出现了偏差,广大公安民警的战术能力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警察战术训练内容和训练方法应有所改善。

目前,在我国警察战术能力训练过程中,不论是警察院校的全日制教育还是各级各类的在职民警培训,警察战术训练比较流行的观点主要有两种:一是“技术训练说”。这种观点认为警察战术是警察在盘查、搜查和缉捕犯罪嫌疑人时所采取的原则、方法和行为操作的总称。训练的主要内容有战术基础动作,警械、武器、装备使用,盘查战术、车辆查控战术、抓捕战术、劫持战术、群体性事件处置战术、建筑物搜索战术等。该观点认为警察战术的主体内容是行为操作,战术的核心也偏重于行为操作。与此相对应的另一种观点是“思维训练说”。该观点认为,警察战术在设计和应用过程中应反映出警察执法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无论军事战术还是警务战术,都属于思维训练的范畴,尤其是警务战术训练,不但受法律制约,还要受国家战略、警务战略、社会环境、经济发展需求、公民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影响,因此,警务战术亟待解决的是去动作化问题。应将警务战术与警务技能严格区别,给警务战术一个更好、更理想的发展空间,真正发挥警务战术应有的作用[2]。这种观点侧重于理论讲解,以课堂讲授为主,而不是以受训者的实战训练为主。警察院校全日制教育、新警培训、中级警官培训等多以技能型教学为主,而高级警官研讨班及各类短期培训,多以思维训练为主。以上两种观点体现的战术主要是应该重视物还是重视人的问题,因此,不同的培训应该根据各自对战术的理解进行相应的教学训练。

二、警察战术的本质

正确认识和把握警察战术的本质和特征是警察战术训练的前提,因为只有清楚地认识到警察战术的本质,才能明确建立起警察战术训练的整体思路,并有针对性、创造性地设计安排警务实战技能训练。没把握警察战术的本质,只是模仿别人的训练,就不可能创造性地开展警察战术训练,即使主观上力图深化战术训练改革,其训练也会因找不到出路何在,只是在某些方面小修小补,而不能有大的突破。

(一)警察执法运用战术的目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侦查、逮捕、拘留等工作仅仅是执行法律的一个环节,主要是为人民检察院起诉和人民法院审判犯罪嫌疑人提供充足的证据。因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是一种执行法律者(警察)和逃避法律制裁者(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较量,这一执法性质决定了警察执法时应采取有效策略,在控制犯罪嫌疑人的前提下寻找其犯罪证据。除此之外,警察在运用战术时,选择逮捕还是击毙犯罪嫌疑人,主要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危险程度和反抗程度来决定的。警察战术的目的是尽量确保警察和群众零伤亡、获取并保全证据、控制社会影响。

(二)对警察战术过程的分析。要对警察战术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必须了解警察战术的过程及其内涵。众所周知,警察在各种执法活动中基本都会运用到战术,根据案件性质、执法环境、天气等因素的不同,运用的战术也会有所不同。如警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盘查时所运用的战术与缉捕时所运用的战术会有很大的不同,即使同是巡逻盘查,由于执法环境和人口密度不同(如城市、农村和山区等),其战术也要做相应调整。描述不同执法任务的战术过程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因此,为了清楚表达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时完整的战术过程,以下选择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案件来对其进行描述。整个战术过程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包括信息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战术方案制定、警力组织与分工)、实施阶段(主要是协同和灵活实施战术方案)和结束阶段(战术效果评价)三部分(见图1)。简单的案件可依据此过程进行简化。

图1 复杂案件的完整战术过程

1.战术的准备阶段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智力劳动。从收集到的分散、混沌的信息中通过甄别、推理、演绎萃取出有用的信息,并从表层信息中发现相关的隐蔽信息,得出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新情报,再依据可靠的情报、案件各要素、战术实施环境以及警力条件等,提出战术运用过程中可能采取的方案与措施,其实质是找到一种能够在现实环境条件下最有效地达成任务目标的途径和方法。战术的准备阶段是参与执法的警察或指挥人员的决策过程(接到报案——收集并分析信息——评估态势——拟定方案——选择方案——组织警力),是战术的核心,这一过程既可视为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思维或智力活动,又可视为是主导各环节运行方向的核心要素。

2.战术的实施阶段是一项协同而又灵活的思想与行动相统一的活动。警务战术行动是整体性与系统性极强的伴随着抓捕、追逃、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警察执法活动。参与整个战术行动的警员通常被划分为突击组、警戒组、机动组、指挥组、后勤保障组等,不同警组之间、同警组不同警员之间都有任务和分工,只有协同与配合才能彰显出警力的整体优势,实现战术效果的最大化。各组之间的行动一般都是按照战术的预定方案进行的,而警察执法现场则是动态的、瞬息万变的,往往出现一些突发情况,很多时候,时间的紧迫性使得参与执法的警察不可能像准备阶段那样制定多种方案并从中选择最佳方案,而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果断采取措施,实现思想与行动的有机统一。

3.战术的结束阶段需要对整个战术及其效果进行评价。战术过程是执法者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搏弈过程。在执法过程中主要表现为根据警力现状、执法对象情况及现场环境所做出的以最小代价和最低成本来获取最大效益的对抗性执法活动。然而,警察在设法抓捕、控制犯罪嫌疑人并搜索其犯罪证据时,犯罪嫌疑人也在想方设法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警察执法时的战术效果不仅仅取决于警察战术的选择,也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策略选择。由此可见,警察战术是警察与犯罪嫌疑人之间智与力的较量。警察战术既要体现战术理念、战术特点、战术规律和战术原则,又要体现警察的智慧和才能及对现场具体情况的判断能力,同时还要运用实战技能,使警械、武器、装备与人有机结合,并实现人与人之间协同作战。因此,警察战术训练不是单一的技能训练,也不是纯粹的思维训练,而是一种将警务知识和警务技能经过内化并运用到执法活动中的综合能力训练。我们须依此方向设计并实施警察战术训练,从而实现提高警察战术训练效果的目的。

三、警察战术能力训练设计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警察战术能力训练是一种集体能、技能、装备、思维训练于一体的综合能力训练,既是信息收集研判、制定战术能力的训练,也是警组与警组之间或同组警员与警员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训练,还是人与警用装备最大结合能力的训练,更是一种随着变量的变化而变化的灵活处置能力的训练,是思想和行动相统一的训练。警察战术训练是警察在依法安全执法条件下进行的综合能力训练,而不是获得某一项知识或技能的训练。因此,设计和安排警察战术能力训练时,应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一)战术程序能力训练。受评价机制的影响,多数警察在接到报警后,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执法现场,往往无法对案发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也没有明确的分工,基本是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临时决策并进行处置,一旦出现突发情况都会措手不及。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除评价机制等因素外,更多的是警察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完整的战术程序意识训练不够所导致。一个完整的战术程序应该是“接到报案→收集并分析信息→评估态势→拟定方案→选择方案→组织警力与分工→到达现场→现场风险评估(无能力处置时请求支援)→现场控制→现场处置”。因此,必须通过加强训练使警察具备这样的战术程序意识,有效应对各种警情。

(二)获取信息及信息研判能力训练。及时获取准确的信息并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研判是制定行动方案和顺利完成执法任务的关键。信息收集能力的训练可以培养学员尽量无遗漏地抓住案件的核心和关键,而信息研判能力的训练,可有效提升受训学员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信息收集和研判,可以为后续警用装备的选择、警力分工、部署采取最优策略并获得尽可能满意的结果奠定基础(见表1)。

表1 战术行动前应获取的信息及考虑的问题

获取信息的能力训练方法主要有记录表法和心里记述法两种。记录表法主要用于初始阶段,受训练学员按照记录表一一对照收集并记录相关信息,等学员掌握了信息收集与研判的程序后,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采用记录表法还是心里记述法。训练学员获取信息及信息研判的能力应遵循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的循序渐进的原则。如可先让学员运用记录表法对文字案例进行信息收集与研判,再对视频或情况显示员演示情况收集信息,然后根据报警收集信息,最后通过具体案例再现的形式(室外场景增加干扰因素)来训练受训学员获取信息并及时研判信息的能力。

(三)制定方案与计划能力训练。行动方案与计划是关于达成执法任务的途径和方法的基本构想。其实质是依据案件条件各要素、执法环境以及我方力量找到一种能够最有效地达成任务目标的途径和方法。通过制定方案能力的训练不仅可以提升受训学员的整体运筹能力,还可以提升其细节处理能力和灵活处置能力,使受训学员既能抓住重点、把握全局,又能处理好细节问题。

行动方案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战术行动的目标和任务,二是行动方式,三是保障措施,四是应对方案。警察执法时的战术目标和任务主要是警察和群众零伤亡、逮捕或击毙犯罪嫌疑人、获取保全证据、控制社会影响等。行动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警务组织与部署(主要包括警力任务与分工,如分为行动组、警戒组、机动组等);(2)接近线路;(3)协同、联络方式;(4)行动的时间与空间等。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警力保障、装备保障、后勤保障等。应对方案主要考虑执法对象对抗行动的偶然性和突变性,制定方案时要对突发情况作出预测并准备应变方案,主要包括发生意外时的战术性撤退、发生伤亡时的应急措施等。行动方案制定过程通常分为总体构想与细节设计两个阶段。总体构想需要魄力和勇气,要有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丰富的想象力,而细节设计需要细心,要有冷静的头脑、严谨的作风和周密的思维。行动设计的目的是指导计划付诸实施,在极端缺乏信息时努力尝试行动,不要坐而论道。制定方案与计划的能力训练主要以书面表格式训练为主,案件的性质可由简单到复杂,熟练掌握制定方案的程序后,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序决定是采用书面表格式还是心理默记式。

(四)风险评估能力训练。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没有结束),对该事件给人们的生活、生命、财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其一般思路是:评估风险来源→识别风险转化条件→确定转化条件是否具备→估计风险发生的后果→风险评价。[3]

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风险评估主要是对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采用五级制评价(5级为极大可能发生、4级为容易发生、3级为可能发生、2级为也可能发生、1级为不太可能发生)来评估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从风险评估内容上讲,警察战术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可分为物质风险因素(主要包括警用装备、犯罪嫌疑人的凶器、当时的地理环境等)、警察主体风险因素(主要包括警务实战技能、身体素质、战术素养、职业意识等)和执法对象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性格、袭警动机等)。从战术实施的进程来看,可分为行动前的计划评估和到达现场的风险评估(控制5级、4级风险,警惕3级风险,关注2级、1级风险)。作为一名警察,一定要清楚风险的重点区域在哪(危险的源头是人、是物,是否系不确定风险)、哪是重点警惕区域(是人、物、还是周围环境?应对措施是什么?)及即将面临的危险是什么、能否保持主动并控制局面,如果超出控制范围,应该如何处置等。如果警察的风险评估能力训练是由坐而论道式的安全评估能力训练到实景安全评估能力训练,再到情景再现的安全评估能力训练,最后到模拟实战对抗的评估能力训练这样一个过程,受训学员的危险评估意识将大大增强,执法的安全性也会随之提高。

(五)协同能力训练。协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或单位组织共同来完成一件事的一种活动。当执行某项比较复杂的任务时,可能会对多名警察根据任务不同进而分组,如突击组、侦查组、警戒组、后勤组、谈判组、指挥组等,警组与警组之间就构成一个分工明确的系统,不同警组之间需要协同,同警组警员之间也需要协同。参与执法的警察之间协同配合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整个小组行动的效率高低甚至成败。警察执法是否安全不仅取决于自己,还取决于自己的队友,只有彼此信任,相互配合,协同的效果才能实现最大化。

由于协同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或单位组织来共同完成一件事,警察个体之间会因能力以及对战术的认识、解读不同,而使相互之间的协同成为一件不容易稳定的、随时会随情势的变化而发生改变的活动。因此,在协同能力训练中,第一要务是理解同步。要让所有参与执法的警察明确执法的目的,即不同警察个体、不同警组之间对执法目的的理解要一致,要朝一个目标努力。第二步是行动同步,一要有明确的分工,二要进行沟通(包括对任务分工的沟通、如何掩护的沟通及人与人之间、组与组之间的沟通等);三要通过日常训练使不同个体之间的思想与行动有机统一。唯有经沟通产生共识,使不同个体了解事件概况以及自己肩负的责任、在团队中的作用,才能使不同个体与不同警组像一个整体一样活动。沟通的目的就是产生共识。认知与行动的有机统一须经由反复训练形成的,最终使个体之间、警组之间产生协同。

(六)灵活处置能力训练。在警察与犯罪嫌疑人的博弈中,警察执法所采取的行动或战术取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决策猜度,而犯罪嫌疑人的决策也取决于对警察所采取的行动或战术的猜度。这说明,警察依据犯罪嫌疑人的信息采取行动,而犯罪嫌疑人也会考虑警察可能采取的行动而进一步防范,即警察所采取行动或战术既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也考虑自己的情况,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也是如此,犯罪嫌疑人在对抗警察采取的行动或战术时,既会猜测警察可能采取的行动或战术,也会考虑因自己采取此行动而引起警察可能采取的行动和战术。如此一来,警察战术能力就是一种活动处置能力,其灵活处置能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依据犯罪嫌疑人的变化而变化,二是依据环境变化而变化,三是依据自己的变化而变化。

四、结束语

在警察战术活动过程中,人是最活跃、最积极、最本质的构成要素,在执法活动中起着关键作用。警察的战术素养和战术能力仅通过理论讲解是很难得到提高的,只有通过灵活多样的训练才能得到有效提升。虽然,没有体能、技能和装备作保障,协同战术方案无法执行,但战术训练绝不是装备、技能、体能的训练,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战术训练是人与武器装备最大结合能力的训练,是警组之间或警察个体之间协同能力和运用体能、技能、装备能力的训练,是依据各种情况变化而灵活处置能力的训练,是一种运筹帷幄能力的训练,是思想和行动相统一的综合能力训练。

参考文献:

1.郝宏奎.警察查缉战术若干基本问题探讨[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1(2):83-88.

2.高振峰,李和.对我国警务战术发展方向之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2):84-87.

(责任编辑:钟玲)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040(2015)04-0089-05

收稿日期:2015-06-01

作者简介:贾昌志,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警务技战术系副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警务技能训练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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