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复杂系统的新创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协同机制

2015-08-10 17:23李翔陈继祥
现代管理科学 2015年8期
关键词:商业模式创新协同机制技术创新

李翔 陈继祥

摘要:新创企业的发展需要创新,而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新创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往往需要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混合模式。文章运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分析了新创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协同演化的机理,构建了新创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协同共演的CGP模型。从新创企业创业的各个阶段出发,分别研究了生产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协同机制,为新创企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新创企业;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协同机制

一、 引言

尽管已有文献对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了研究,但对两者如何在同一系统中协同发展,尤其是动态环境下演化的研究还较少。本文认为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作为新创企业创新系统中的两个子系统,在新创企业发展到某个阶段后会出现协同演化的局面,而复杂适应系统的涌现理论可以用来分析新创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协同演化的路径。

二、 新创企业创新系统是一个复杂适应系统

复杂适应系统具有如下四个特征:主体的适应性;共同演化;趋向混沌的边缘;产生涌现现象。因此,复杂适应系统可以被认为是这样一种系统,它是由适应性主体组成的,这些适应性主体之间通过一定的规则聚集在一起,与环境发生物质流和信息流的交换,主体之间通过相互之间的非线性作用共同演化,并在交互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使整个系统趋向混沌的边缘,产生涌现现象。

企业创新系统包括技术创新子系统和商业模式创新子系统,并且两种子系统之间是有交互作用的。它们之间的交互不是简单的相加关系,而是一种非线性的交互关系,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通过各自简单的规则协同演化,在演化过程中又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最终会形成各自相对复杂的行为规则。在实际的企业中,技术创新部门与采购部门、生产部门、营销部门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行为准则但又受其他部门的影响。企业创新系统是一个开放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存在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对于新创企业的创新系统来说,一方面,它与在位企业的创新系统之间进行着各方面的交流,比如技术的扩散、商业模式的模仿、产品之间的竞争等等;另一方面,它与市场环境之间进行着各方面的交流,包括技术市场上现有技术的引进,对消费者偏好的解读,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与供应商的合作等等。新创企业技术创新子系统与商业模式创新子系统之间的动态协同演化是一个自组织过程,李志强和赵卫军(2012)认为企业技术创新子系统一方面由于技术落后、研发迟缓,应对不敏感、技术风险增大等因素会产生正熵流,另一方面由于与外部环境进行交换会引进吸收新技术或模仿创新,从而带来负熵流;同样,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子系统一方面由于商业模式过时、与顾客沟通失效、价值创造过低等产生正熵流,另一方面通过向顾客提供优于竞争对手的价值交换,与供应商建立有效的协作等产生负熵流[8]。正熵流与负熵流之和如果大于0,则视为系统向无序方向发展,正熵流与负熵流之和如果小于0,则视为系统向有序方向发展。当企业技术创新子系统与商业模式创新子系统相互协同达到一定的临界值时,子系统之间的协同作用使整个企业创新系统由无序向有序转变,这就是企业的自组织过程。当自组织使企业创新系统处于混沌边缘,微观系统或外界微小的输入就会刺激宏观系统不同层次的涌现。

三、 新创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协同共演的CGP模型

受限生成过程(Constrained Generating Procedure,CGP)是由霍兰提出的研究涌现的模型。由于涌现过程是受某种规则或机制的约束,因此称为受限;由于生成是动态演化的,因此称为过程;由简单规则或机制的交互作用可以生成复杂的系统,故称为受限生成过程。新创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协同共演是一个受限生成过程,因为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是交互作用,相互之间影响的,商业模式创新需要特定的技术作为支撑,技术创新的实现也需要借助相应的商业模式创新。本节主要通过受限生成过程模型,阐述新创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协同演化的机理。

企业创新系统中的适应性主体主要有四类,分别是在位企业的技术主体Ati,t时刻的状态表示为Sti(t);在位企业的商业模式主体Abi,t时刻的状态表示为Sbi(t);新创企业的技术主体Ate,t时刻的状态表示为Ste(t);新创企业的商业模式主体Abe,t时刻的状态表示为Sbe(t)。另外新创企业系统中还有共用资源Re,用于限制新创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和商业模式创新活动。也就是说,新创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和商业模式创新活动必须在共用资源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在位企业一般实力雄厚,我们不考虑其资源的限制。

在新创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协同演化过程中,各个适应性主体在目前自身所处的状态、其他主体的状态以及环境的状态(对于新创企业来说,在位企业主体的状态便是其面临的环境状态)下,根据行为规则选择适当的行为,技术主体选择技术创新行为,商业模式主体选择商业模式创新行为。行为规则一般由转换函数构成,它是适应性主体根据输入和自身状态决定输出的一种模式,是复杂适应系统的核心所在。适应性主体在与其他主体及环境的交互过程中能够不断学习、积累经验,从而改变行为规则,因此,行为规则是动态的,是根据以往的经验积累而不断修正的。

对于产品市场来说,在位企业往往通过渐进性技术创新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而且惯于使用传统商业模式,不会轻易更改。渐进性技术创新的技术增长一般遵循S型曲线,因此,在位企业的技术主体Ati的行为规则为Sti(t+1)=,在位企业的商业模式主体Abi的行为规则为Sbi(t+1)=Sbi(t)。作为生产型的新创企业,由于其面临在位企业激烈的市场竞争者,因此在确定技术主体Ate和商业模式主体Abe的行为规则时,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状态、市场环境,以及自身的资源状况。定义ge(Ste(t),Sbe(t))为新创企业技术水平为Ste(t),商业模式为Sbe(t)时的组合效应;gi(Sti(t),Sbi(t))为在位企业技术水平为Sti(t),商业模式为Sbi(t)时的组合效应。于是,生产型新创企业的技术主体Ate和新创企业的商业模式主体Abe的行为规则为:

Ste(t+1)=fte(ge(Ste(t),Sbe(t)),gi(Sti(t),Sbi(t)),Re)(1)

Sbe(t+1)=fbe(ge(Ste(t),Sbe(t)),gi(Sti(t),Sbi(t)),Re)(2)

对于服务型市场来说,在位企业和新创企业往往通过一定的商业模式为客户提供特定的服务。当然,商业模式需要一定的技术作为支撑,而通常在位企业大都依赖技术市场上的现有技术。技术市场上技术的增长一般遵循S型曲线,因此,在位企业的技术主体Ati的行为规则可以直接表示为技术市场上的技术创新行为,即Sti(t+1)=。作为服务型在位企业的商业模式一般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方面要顺应技术的发展趋势,例如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很多传统的零售商开始应用网上直销的方式经营;另一方面,由于新型商业模式的出现,尤其是看到新创企业一时之间的兴起,在位企业也会学习这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即也可能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因此,在位企业的商业模式主体Abi的行为可以表示为Sbe(t+1)=min(max(Sbe(t),Sbi(t),Sti(t)),即在位企业会通过比较自身的商业模式和新创企业的商业模式,选择最优的运行,但同时又要受技术市场的制约。作为服务型新创企业来说,商业模式创新是其根本,但商业模式的创新一方面要受技术的影响,另一方面要受其资源的制约。因此,服务型新创企业的商业模式主体Abe的行为规则为:

Sbe(t+1)=min(max(Sbe(t),Re,Ste(t))(3)

而服务型新创企业的技术主体Ate的创新行为主要受其自身状态、环境状态即在位企业的技术和商业模式状态,以及资源的限制,故其行为规则为:

Ste(t+1)=fte(Ste(t),Sbe(t),Sti(t),Sbi(t),Re)(4)

由受限生成过程模型可以看出,生产型新创企业与服务型新创企业的涌现机理是不一样的,这主要是因为生产型新创企业与服务型新创企业中,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生产型新创企业中,更强调商业模式创新对技术创新的价值实现作用,技术创新是主体,商业模式创新是助推器;而在服务型新创企业中,更强调技术创新对商业模式创新的支撑作用,商业模式创新是主体,但需要技术创新作为支撑。

四、 新创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协同机制

1. 生产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协同机制。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新创企业的技术革新大多是颠覆性技术创新,因为与在位企业相比,新创企业无论是资金实力还是市场地位都处于不利地位,要想通过渐进性技术创新取得优势是很困难的。在新创企业成立初期,由于采用了颠覆性技术创新,新创企业会获取一部分市场,而这部分市场往往与在位企业的已有市场重合性不高,也就是说是一片蓝海。于是,新创企业会获得一定的利润,为下一阶段的发展做准备。

由于技术扩散的存在,当新创企业实施技术创新一段时间之后,新技术会开始扩散并被在位企业获取。虽然新创企业可以通过专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知识产权,但在位企业雄厚的资金、强大的研发投入也是很容易攫取新创企业的新技术的,即使面临新创企业的诉讼,在位企业仍然能够应对。由于在位企业的资金优势,此时在位企业对新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是很强的,在这段时间可能出现在位企业的技术水平超过新创企业的情况,而此时,新创企业往往处于极端被动的局面,而要想打破该局面,新创企业必须寻求新的出路。

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混合机制可以有效解决在位企业对新技术的消化吸收给新创企业带来的挑战。新创企业相对于在位企业来说,在企业组织的灵活性上是有优势的。由于在位企业经营多年,客户比较稳定,组织结构比较成熟,因此对商业模式的创新是存在滞后性的。而新创企业可以发挥其灵活性优势,重新整合资源,在价值网络中不断切换改变自己的角色,在适当的时候推出创新的经营模式,以实现商业模式创新。当然,生产型企业在这个阶段的商业模式创新必须与其原有的技术创新结合起来,以技术创新产品作为支持,商业模式创新作为桥梁,以获得更高收益。由于收益的增加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新创企业的研发资金得到了保障,此时的新创企业已进入了成熟期,可以发挥其在技术方面的创新潜力。因为新技术已经被在位企业获取,如果坚持原有产品的技术创新,实际上市场上的企业是处于同一起跑线,新创企业并不一定会处于优势地位。而通过技术多元化战略,在多个相关领域开发出相应的产品,不仅可以保持技术优势,还能扩大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从而彻底与在位企业拉开差距。

2. 服务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协同机制。对于很多服务型企业来说,商业模式创新是企业生存的关键,尤其是对于新创企业来说,由于在位企业已经建立起了市场优势,各方面都处于不利地位的新创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生存,必须开创一片蓝海。在创业初期,商业模式创新对新创企业带来的收益并不会很明显,因为商业模式创新早期往往需要很大的投入,通过投入先吸引市场中消费者的眼球,再通过锁定效应将消费者变为真正的顾客。这段时期消费者正在体验创新型商业模式提供的服务,而为了让更多的消费者参与进来,新创企业会推出一系列的活动,因此新创企业的收益在此时有可能会是负的,但市场占有率却是不断增加的。在位企业对新创企业创业初期的发展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但是在位企业会通过继续发展传统商业模式来挽留消费者。

当新创企业进入发展期时,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从在位企业转移到新创企业,他们放弃了传统商业模式提供的服务,转而接受创新型商业模式带来的服务。此时在位企业也可能改变已有的经营模式,实行商业模式创新。例如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为了应对京东等网上商城的竞争,苏宁电器也成立了苏宁易购B2C网上购物平台。此外,新创企业开辟的创新型商业模式已经成熟,不仅传统商业模式的在位企业会积极转型,而且会涌现一批新成立的企业,市场竞争一下子又变得激烈起来。

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混合机制可以有效解决新创企业进入发展期后面临的市场激烈竞争的问题。而此时其他企业由于受制于现有技术瓶颈,只能在现有技术市场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成效必然不大。通过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混合机制,新创企业可以顺利进入成熟期。商业模式多元化战略是这种类型的新创企业在成熟期通常会采用的发展战略,这与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企业家特质等方面的因素有很大关联。

五、 结论

生产型新创企业和服务型新创企业在创业初期采用的创新模式往往是不同的。生产型新创企业往往偏重于技术创新,向消费者提供新产品;而服务型新创企业往往偏重于商业模式创新,以独特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体验。然而无论是生产型新创企业还是服务型新创企业,在创业的第二阶段均会遇到创新被在位企业模仿的问题。此时单纯的创新模式已经很难获得竞争优势,往往需要新创企业实施技术和商业模式的混合创新模式。本文运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从新创企业创业的各个阶段出发,分析了生产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协同机制,为新创企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参考文献:

[1] 吴晓波,朱培忠,吴东等.后发者如何实现快速追赶?——一个二次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共演模型[J].科学学研究,2013,31(11):1726-1735.

[2] 彭虎锋,黄漫宇.新技术环境下零售商业模式创新及其路径分析——以苏宁云商为例[J].宏观经济研究,2014,(2):10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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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志强,赵卫军.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协同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2,(10):117-124.

[6] 约翰·H·霍兰著,陈禹等译.涌现:从混沌到有序[M].上海:上海科学教育出版社,2006.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组织文化与组织创造力研究:基于组织的二元情境视角”(项目号:7103200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颠覆性创新机理的后发企业竞争优势构筑研究”(项目号:70872070)。

作者简介:陈继祥(1948-),男,汉族,上海市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战略管理;李翔(1974-),男,汉族,江苏省丰县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技术创新、战略管理。

收稿日期: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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