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药品说明书分析头孢菌素类皮肤过敏试验的医疗现状

2015-08-06 19:35刘祉莉
中国当代医药 2015年18期
关键词:皮试

刘祉莉

[摘要] 目的 分析头孢菌素类皮肤过敏试验的医疗现状,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方法 收集和整理头孢菌素类注射剂药品说明书,应用对比法探讨不同品种药品说明书的皮肤过敏试验(以下简称皮试)表述、同品种不同厂家药品说明书的皮试警示、药品说明书与其他理论依据的皮试建议。 结果 不同品种药品说明书的皮试表述均存在完整性缺陷;同品种不同厂家药品说明书皮试警示存在差异;药品说明书与其他理论依据的皮试建议也有不同。这些差异及不同的存在,给皮试用药带来一定的医疗隐患。 结论 临床亟待法律性指导文件保障合理应用皮试药物,切实最小化药品风险。

[关键词] 头孢菌素类;药品说明书;皮试;药品风险

[中图分类号] R97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5)06(c)-0132-03

[Abstract] Objective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clinical proper drug use. Methods Package inserts of cephalosporins for injection were collected and organized, and expression of skin allergy test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skin test) of package inserts of different drug types, warnings of skin test in package inserts from different manufacturers with the same drug types, suggestions for skin test from package inserts and other theoretical basis were discussed via a comparison method. Results Expressions of skin test from all package inserts of different drug types showed defected completeness; warnings of skin test with the same drug types differed from different manufacturers; suggestions for skin test in package inserts and other theoretical basis were also different. The differences led to medical risks for skin test and drug use. Conclusion Documents of legal guidance are urgently required clinically to ensure a proper application of skin test drugs and to minimize the drug risks practically.

[Key words] Cephalosporins;Package inserts;Skin test;Drug risks

头孢菌素类是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中重要的一类抗生素,因品种多、疗效确切而被广泛应用于临床抗感染治疗。但有文献[1]报道,其不良反应日益增多,而且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的报道也越来越多。然而,关于应用头孢菌素类注射剂药品前是否需要常规做皮试的问题,我国一直没有明确规定,这无疑给临床应用头孢菌素类注射剂埋下了用药隐患[2]。药品说明书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因此,本文依据药品说明书并结合文献报道,回顾性分析头孢菌素类注射剂皮试的医疗现状,以期为降低用药隐患提供参考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15份不同厂家的头孢菌素类注射剂药品说明书,均来自于本院药房。

1.2 方法

对有关皮试标注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并用对比法就不同品种药品说明书的皮试表述、同品种不同厂家药品说明书的皮试警示、药品说明书与其他理论依据的皮试建议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药品说明书皮试标注的现状

2.1.1 不同品种药品说明书皮试的表述 在15份头孢菌素类说明书中,明确建议“使用前,应进行皮试”的有2份,构成比13.33%;有2个品种的2个厂家共4份药品说明书注明过敏抢救措施,构成比26.67%;详情见表1。

2.1.2 同品种不同厂家药品说明书皮试警示 在15份头孢菌素类说明书中,有4份同品种不同厂家药品说明书的皮试警示存在不同,具体见表2。

2.1.3 药品说明书与其他理论依据对皮试的建议 部分药品说明书与其他理论依据存在不同的皮试建议,详见表3。

2.2 文献报道

有研究[3]表明,在32家医院中,要求对所有头孢菌素类药品都进行皮肤过敏试验的占56.2%,仅对青霉素过敏者进行皮肤过敏试验的占40.4%;在医院不同病区中,头孢类药物以原药作为皮试液来源的占69.7%,以青霉素作为皮试液来源的占12.0%,皮试液浓度及用量不统一。卢岩[4]也报道,对头孢菌素类药物,有的医院不皮试,直接应用;有的医院先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有过敏史者才进行皮肤过敏试验;有的医院依据药品说明书要求做。

3 讨论

3.1 药品说明书皮试内容

3.1.1 皮试表述完整性欠缺 药品说明书是临床用药的法定依据,是介绍药品、指导合理用药的主要媒介。由上述表1可知,15份头孢菌素类药品说明书对皮试的表述均存在完整性欠缺;在明确要求皮试的2份药品说明书中,均无皮试液药物、皮试液浓度、皮试判定标准及过敏抢救措施等安全用药的表述,而明确标注过敏抢救措施的4份药品说明书又存在其他内容缺失。皮试是临床广泛用于筛选和防范发生过敏反应的有效医疗手段。皮试液药物、皮试液浓度、皮试判定标准及过敏抢救措施等是药品说明书指导临床正确应用皮试及处理皮试危急症的核心理论与法律依据,其的不完整性直接导致临床应用皮试时的无证可循、无据可依,严重威胁患者的用药安全,给用药带来不可小觑的医疗风险。文献[5-7]报道,由于药品说明书存在完整性缺失、表述差异及表述简单或不明确等,极易导致临床不安全用药风险的产生。

3.1.2 皮试警示的差异化 刘敏豪等[7]报道,同成分不同厂家的药品说明书存在差异,可能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构成风险。本研究结果显示,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及头孢哌酮舒巴坦钠的药品说明书对皮试警示有不同的说明。如果患者有舒巴坦过敏史,医生处方开具注射用头孢哌酮舒巴坦钠,以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说明书为据是合理用药,以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说明书为据则是超说明书用药。目前,我国对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既没有法律法规制约,也没有法律法规支持,这无疑是医疗风险的隐患。在我国,即使是合理的“超药品说明书用法”,在原则上也缺乏法律支持,导致医疗机构于近年来涉及“超药品说明书用法”的医疗纠纷处于相当不利的位置[8]。

3.1.3 药品说明书和其他理论依据对皮试的不同建议 由于我国医疗水平存在的地域差别、城乡差别及等级差别,加上不同医师专业知识背景的悬殊,所选择临床理论依据就完全有可能不尽相同。由本研究可见,如果选择的理论依据不同,其结果就导致皮试要求有差异,甚至截然不同,因此,医疗风险不可避免会产生。

3.2 临床头孢菌素类皮试的现状

3.2.1 皮试做或不做 在临床实践中,对于头孢类抗菌素皮试,有的医院做,有的不做,有的部分做。患者是应用药品的终端客户,在甲院诊疗时,被要求缴费做皮试,皮试阴性后方可用药治疗。到乙院,同一药品,不做皮试,直接用药治疗。由于医疗信息的不对称交流,且医疗技术的专业特性,患者难以理解和接受同一药品不同医院的不同用药方法。患者可能会责疑乙院医护人员在治疗上有差错,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而乙院医护人员直呼委屈,告知患者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合理用药的,但说明书没有要求皮试,患者会去找甲院给说法,不用皮试的药,你们让我交钱做皮试,这不是乱治疗、乱收费吗?因此,本可避免的医患纠纷由此产生了。

3.2.2 皮试液原药的选择 由于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没有头孢菌素类皮试的强制性规定,加之药品说明书及其他理论依据存在差异表述,目前国内对于头孢菌素类皮试的现状呈现多样性[9]。文献[3]报道,头孢类药物以原药作为皮试液来源的占69.7%,以青霉素作为皮试液来源的占12.0%,皮试液浓度及用量不统一。还有文献[4]报道,皮试方法有3种:①是用青霉素替代拟用药物;②是用某一种头孢菌素替代拟用药物;③是采用拟用药物本身。文献[4,10]还报道,青霉噻唑基是引起青霉素类抗生素变态反应的物质基础和共同抗原决定簇,而头孢类主要半抗原决定簇与次要决定簇至今尚未完全明确。头孢菌素的免疫反应更多决定于其侧链分子结构和药物所含的外源性与内源性高分子杂质,因此,用青霉素皮试代替头孢类抗菌素皮试不仅假阳性多,且阴性结果也不可靠。文献[1]报道,28例青霉素皮试阴性的患者,在采用头孢类药物时均出现过敏性休克。以往的研究[11]还证明,7位侧链的差异使各种头孢菌素间缺乏共同的抗原决定簇,不同品种、规格、厂家的头孢菌素类药物致敏性不同。所以,用一种头孢抗菌素替代其他头孢类抗菌素做皮试存在用药风险。另外,各医疗机构在开展皮试时,根据不同理论依据选择不同的皮试原药和皮试液浓度,暗藏巨大的不安全隐患[12-14]。

综上所述,为了最小化头孢菌素类皮试的医疗风险、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临床亟待法律性指导文件从根源上保障皮试用药的规范性,有效降低不合理用药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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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司延斌,赵志刚.对全国部分地区医疗机构头孢菌素类皮肤过敏试验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09,25(2):16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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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刘敏豪,邬倩倩.我院药品说明书现状调查及其相关风险分析[J].中国药房,2012,23(17):1619-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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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12-11 本文编辑:李秋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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