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化轨道上保护潮剧的传承发展

2015-08-06 11:27黄映伟
魅力中国 2015年49期
关键词:潮剧法制化传承发展

黄映伟

摘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和许多地方传统戏曲一样,潮剧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如何使潮剧传承发展成为当前我们亟待解决的课题。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拟就如何在法制化轨道上保护潮剧的传承发展作粗浅探讨。

关键词:潮剧;法制化;传承发展

潮剧又名潮州戏、潮音戏、潮州白字戏,用潮州方言演唱,为广东三大地方剧种之一。潮剧是宋元南戏的一个分支,由宋元时期的南戏逐渐演化,吸收了弋阳、昆曲、皮黄、梆子戏的特长,结合本地民间艺术,如潮州音乐等,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形式和风格。它形成于明代嘉靖之前,是植根于广东东部、福建南部的古老的地方剧种之一,430多年来这一独具潮汕地域特色的、古老的中国地方戏曲剧种仍流行于粤东、闽南、香港、台湾及东南亚一带,以其语言形象生动,唱腔轻婉优美,行当齐全,韵味无穷之特色饮誉海内外,是深受人们喜爱的地方文化戏曲艺术。但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和许多地方传统戏曲一样,潮剧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如何使潮剧传承发展成为当前我们亟待解决的课题。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拟就如何在法制化轨道上保护潮剧的传承发展作粗浅探讨。

一、保护潮剧的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潮剧面临衰落甚至消亡的困境,客观上要求我们保护其传承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和其他的中国传统戏曲一样,潮剧遇到了严重的生存危机。由于观众锐减、市场萎缩、经费短缺、人才流失、竞争激烈,潮汕地区很多潮剧剧团纷纷倒闭,剩下的其中一些已经没有演出,而有演出的,很多也是场地简陋,缺少设备,在城市无法演出,只能常年流动于农村,演出传统剧目、小戏,无法排演新戏、大戏,无暇也无力保证和提高艺术水平。“老戏老演,老演老戏”,又使得潮剧更加没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生存更加困难。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下,潮剧将逐渐走向消亡。

潮剧衰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大环境来讲,改革开放以后,人民群众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文化娱乐形式多元化,人们审美意识变化,以前潮剧统领粤东城乡娱乐领域的盟主地位不复存在。同时,剧团自身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现在一些潮剧艺术创作与演出市场和人民群众严重脱离,一些高投资、大制作的剧目,能得大奖,但内容脱离生活、形式脱离群众,叫好不叫座,往往演出之后就束之高阁。究其原因,这些剧目往往取材生僻,哲理性强,以悲剧为多,与文化水平不高的乡镇老百姓在节庆之际喜欢看自己熟悉的、故事性强、场面热闹的喜剧背道而驰;并且布景华丽,场面宏大,难以在草台戏棚演出。这些造成潮剧与时代、观众、市场相脱离。但是,这不等于潮剧就没救了,更不等于潮剧就不能保留和不需保留。潮剧面临衰落甚至消亡这一困境,客观上要求我们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着力保护其传承发展。笔者认为,当前将保护潮剧纳入法制化轨道,正是使潮剧走出困境的最为有效的措施。

(二)潮剧具有很高的非物质遗产保护价值

潮剧于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級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92个剧种中排第四。潮剧是潮汕文化的精粹,是群众的艺术,是中国戏曲艺术之林和广东文化景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位置和影响力。

悠久的历史积淀,使潮剧形塑成博大精深的艺术体系,拥有很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价值。它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作为中国古老的地方戏,潮剧在戏曲剧种共性与个性的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潮剧承载着潮汕人民的丰厚记忆,呈现着丰富的潮汕民情及文化风貌,凝聚着潮汕人民的精神之脉。在潮汕大地生长、发展了数百年的潮剧,深深地融入潮汕人民的生活,反过来也表现着潮汕人民的生活,以及其他诸多方面。潮剧具有其独有的经济价值。一方面潮剧通过音像制品和各种演出等取得经济收入,另一方面作为地方特色文化代表,潮剧在点缀地方旅游景观、增加旅游收入方面也有贡献。

二、保护潮剧的传承发展的对策

(一)构筑保护潮剧的完善法律机制

一是制定专项地方戏曲文化法规,保障地方戏曲文化生存的空间。建议先从整体上制定文化法统领文化整体的发展,后具体推进,制定专项地方戏曲文化法规,保障地方戏曲文化的生存空间。二是明确立法目的和宗旨。地方戏曲文化法宗旨和目的应当是其文化社会价值。三是要保证地方戏曲文化法的独立性和系统性。制定地方戏曲文化的部门法,为地方戏曲文化的生存发展提供独立系统的法律支撑。四是推进法律法规、细则和指南的结合。地方戏曲文化立法需要灵活,完善体系,法律法规、细则和指南结合,进而增强其适用性。五是构建文化法律执法的系统。要将立法这种应然状态转变为实然,要将已有的或者即将有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最终体现在执法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完善保护潮剧的保障机制

建议广东省人民政府积极介入,完善保护包括潮剧在内的地方戏曲的保障机制。

1.注重政策保障机制。一是注重对地方戏曲文化的政策效应的评价。关于文化保护的政策已相应产生,但是政策效应不仅包括经济效应,也包括社会效应。所以地方戏曲文化的政策效应应当以社会效应为主,并非是把某几个有名望的艺人保护起来就实现了地方戏曲文化的保护,要重视全面真实的保护,并且重新定位认识文化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二是弹性政策的发挥。运用宏观政策的调控和微观政策的规制手段,扩大对地方戏曲文化保护的政策覆盖范围,随时根据具体地区的具体情况调整,消除法律与政策领域的空白,能从国家的主导和地方的配合充分调动,有效的建立保护地方戏曲文化的机制。三是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个人的申报结合制度。因为文化是国家的精神支柱,绝不能让地方戏曲文化随市场随波逐流,纯产业化和纯市场化。国家政策管理主导监控,降低普查误差结合个人申报制度。

2.加大财政投入,给予经济上的扶持。一是在政府财政投入方面,中央每年拨一定的款项用于地方戏曲文化保护,省市每年建立对地方戏曲文化保护的预算,设立“专项基金”,以进行基础设施投资、资助地方戏曲文化活动、保护和培养、而且要发掘地方戏曲艺人,来扶植地方戏曲文化的生存与发展。二是在税收方面,通过制定减免税政策鼓励企业为地方戏曲文化发展提供帮助,一些能进行产业化的地方戏曲文化项目进行税收优惠,不能进行产业化,而需要手工或者小作坊式加工的则免税,并且基于其性质如果盈利则减免税,如果为培养后人则进行补贴,对支持地方戏曲文化事业的企业税收优惠。三是在补贴方面,对一些地方戏曲文化组织协会进行补贴,建立地方戏曲艺人档案并且进行补贴,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地方戏曲艺人,保证其生活和对地方戏曲文化继续发展创作的经济条件。四是完善激励和交流政策。地方戏曲文化的保护单靠政府往往力不从心,要发挥民间组织乃至公众的作用,所以国家要通过有效的公共政策予以激励,首先,对地方戏曲文化传播者的保护和培养,要保证地方戏曲文化的持续性发展,就要保护培养传播者。其次,重视研究地方戏曲文化的科研和创新;最后,通过教育引导,让公民尤其是青少年了解国家的文化多样性和地方戏曲文化,感受中华文化的底蕴,加深了解并且保护其发展。

参考文献:

[1]汕头市艺术研究室编,《潮剧研究:潮剧百年史稿(1901-2000年)》,中国戏剧出版社,2001年出版

[2]谌强:《文化扬帆法规护航》光明日报,200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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