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三五”:优化创新驱动机制

2015-07-24 08:06
唯实 2015年7期
关键词:创新力十三五驱动

“创新驱动机制”是指通过科技创新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运行机理或运行方式。创新驱动机制与创新驱动战略既相互区别,又密切相关。创新驱动战略是为突出科技创新在经济发展全局中的引领作用而做出的重点部署。创新驱动机制是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具体方式和过程。

优化完善创新驱动机制,必将有助于创新驱动战略的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建立健全评价战略实施成效的指标体系,完整制定落实战略实施的各项政策措施,使战略实施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力争江苏到“十三五”末主要创新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中等以上水平;必将有助于江苏在“十三五”实质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制造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经济结构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在新常态下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必将改换江苏新面貌,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有力驱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让人民直接享受创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圆满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愿景。

一、创新驱动机制的理论模型

右图为创新驱动机制的整体结构和运作过程。

从图中可以看出,创新驱动机制总体上包括三个层级的动力运行机制。创新驱动机制的总体本身作为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由创新力孕育机制、创新力传导机制、创新力反馈机制、创新力保障机制四个相互关联的动力运行部分有机构成。

创新力孕育机制指如何孕育并强化科技创新能力的运行方式,是创新驱动机制的核心,其中包含创新力吸收机制、创新力研发机制、创新力转化机制三个动力运行部分。创新力传导机制指创新力如何促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而驱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运行方式,其中包含企业推动机制、市场配置机制、政府导向机制三个动力运行部分。创新力反馈机制指经济通过创新驱动得以持续发展以后,反过来再用经济实力进一步强化创新力的运行方式,其中包含资本反哺机制、政策援助机制两个动力运行部分。创新力保障机制是指构建有利于创新力孕育的社会条件,确保创新源泉充分涌流的动力运行部分,其中包含人才集聚机制、环境营造机制两个动力运行部分。

二、江苏创新驱动机制的现状分析

结合上述理论模型,对江苏现实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可以看出:“十二五”以来,江苏在全国率先提出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并在实施这一战略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运行有效的创新驱动机制,创新驱动机制在江苏经济全局中的作用日益显现,运行成效十分显著,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尚待优化完善。

1.创新驱动机制奠定基本态势

创新力孕育成果丰硕。首先,二次创新实际成效显著。江苏在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过程中,通过引进、吸收、再创新的方式,不断提升自身创新力。这在医药产业体现较为突出。2014年,江苏新药创制能力大幅提升,临床试验批件和上市新药数居全国第一。其次,自主创新成果供给扩大。2014年,全省企业共申请专利26.1万件,全年授权专利20万件,其中发明专利2.0万件;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发明专利申请量五项指标连续五年保持全国首位;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年均增长率全国第一、总体水平全国第二;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六年保持全国第一。再次,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形成。江苏率先与以色列、芬兰建立政府间产业研发合作机制;加快提升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战略合作层次,形成“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跨国技术转移大会”两大长效合作平台;新建中美科技创新园、中芬纳米创新中心等一批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全省组建“校企联盟”超过8000个,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超过10000项,集成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51个。最后,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增强。至2014年,全省共建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515家,其中国家级133家,省级250家;共建有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35家,其中国家级15家;全省孵化场地总面积达2769万平方米;全省孵化器数量、孵化面积和在孵企业数分别占到全国的1/3、1/3和1/5;每年新增创业企业4000家以上,均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数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2014年,江苏全年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2.5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65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9%。

创新力传导动力上升。首先,高新技术企业迅速崛起。2014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7700家,约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1/9,占全省企业总数的0.7%,但却实现全省24%的工业产值、35%的出口、47%的新产品产值、52%的发明专利授权,并拥有全省近50%的有效发明专利。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江苏经济发展中的新兴主力军。其次,市场调节发挥决定作用。近年来,江苏连续发布政策文件,对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市场作用机制进行了明确的阐释和部署,市场在创新驱动过程中的科技资源配置和调节作用日益完善。最后,政府促进举措务实得力。江苏着力发挥政府在组织领导、营造环境、协调服务、资源配置和基础建设等方面的作用,落实专项科技工程计划,调动各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要素主体的积极性;扎实推进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和创新型园区建设,全省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达十个、占全国1/6以上。

创新力反馈渠道顺畅。首先,科技创新投入规模扩大。江苏加快发展创业投资、科技信贷体系、科技保险,着力构建以公共财政性科技投入为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充分参与的投入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2014年,省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从5亿元增至8.6亿元,共引导各地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近14亿元;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151项,省资助资金投入11.8亿元,新增总投入105.0亿元;全社会R&D经费163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2.5%,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全省253家境内上市企业及14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中,约72%为高新技术企业。其次,政府政策援助落实到位。江苏不但制定实施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而且还制定实施科技创新创业激励政策。2014年,江苏着力推进国家关于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的政策落实,全省落实科技税收减免额254.62亿元,较上年增长10.62%,实现连续六年稳定增长,提前一年达到“十二五”目标。作为国内首个促进科技园区发展的地方法规《紫金科技创业人才特别社区条例》,经省人大审议通过施行。

创新力保障支撑有力。首先,积聚高端人才支撑创新。江苏率先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面向全球集聚人才,累计资助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300多人和国际一流水平的创新团队140个,在海内外产生重要影响;“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累计培育6454人。截至2013年底,“千人计划”累计资助引进480人,其中创业类204人,占全国创业类人才近30%。目前,全省高层次人才达66.55万人,占人才资源总量的7%;全省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90人。其次,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创新。江苏率先颁布实施省级层面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创建全国唯一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率先在地方层面与美国、韩国建立起稳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关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一批重大服务载体在江苏落户,推动“三审合一”改革试点,成为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2.创新驱动机制运行成效显著

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依托创新驱动机制的有效运行,企业创新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快速发展,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比“十一五”末提高50多个百分点、达88%;全省企业重点实验室57家,企业院士工作站328个,企业研究生工作站223家,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107家。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增幅高17个百分点;新产品产值率达18%,是规上工业企业的2倍。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直接传导推动经济综合竞争实力的提升,成为创新驱动机制形成的主体力量。

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依托创新驱动机制的有效运行,江苏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迅速发展,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进程加快,实实在在地推进了江苏产业的转型升级。全省按国家新标准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7703家。2014年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277项,国家重点新产品151项,已建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133个。2014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5.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39.5%;新兴产业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13.2%。通过省、市、高新区联动,在纳米技术、医疗器械、智能装备等领域,启动建设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组织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近4000项,国拨经费超过30亿元。

驱动经济发展卓有成效。依托创新驱动机制的有效运行,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2014年江苏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9.0%,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苏南地区的这一指标更高。创新驱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2014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5088.3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全省人均生产总值81874元,比上年增长8.4%;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全年平均每位从业人员创造的增加值达136730元,比上年增加12433元;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73元,比上年增长9.7%;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164元,比上年增长6.9%。

3.创新驱动机制尚待优化完善

创新成果转化不够理想。尽管江苏近几年研发的创新成果迅猛增长,有关衡量知识产权的相关指标连续五年保持全国首位,但是创新成果的转化率不高,市场化、产业化的速度不快。而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为60%,江苏与这些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是优化完善创新驱动机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企业创新意愿不够强烈。虽然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创新驱动主力军,然而从全省企业的总体来看,创新行为还不够普遍。2013年,全省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93%,不及发达国家的1/4;全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其工业总产值占全省2/3的地位明显不匹配。2014年福布斯全球最具创新力企业中,江苏无一入围;全球竞争力品牌中国十强中没有江苏企业。江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专利密集型企业占比较低,全国发明专利授权量前十位企业中江苏无一入围,企业户均拥有发明专利数不足广东的一半,每亿元GDP专利授权数仅为广东的1/4。

推动发展传导力度不强。江苏创新成果向产业升级的传导方面力度还不强。全省工业规模14万亿元,稳居全国第一,但增加值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传统产业,集中了全省一半左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但投入的研发经费和研发人员不到30%,创造的新产品产值只有1/4,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仅占全省1/5。占比近40%的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和创新产出水平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端产业、低端环节”的现象较突出,特别是外资比重较大的行业尤为明显。2013年,江苏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仅为日本、德国的1/5,相当于美国1978年的水平;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和新产品销售率仅列全国第八位。

社会创新精神不够充沛。从总体来看,江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每年培养大批理工类研究生到企业工作的很少,技能型人才需求比例远高于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需求比例。科技企业家不够,既懂科技又懂市场的复合型人才很少,尤其是创新领军人才不多。全省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总量虽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但大多数集中在科教事业单位;而在美国,雇佣科学及工程学位人才的单位,70%为经济单位且其中绝大部分为企业,另外19%为教育部门、11%为政府部门。

创新物质能量不够雄厚。高新区的水平决定了一个地区创新驱动发展能级,按照国家高新区综合排名,江苏最好的苏州工业园区也仅列第8位,大部分都位居20名之后。在反映创新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分项指标上,江苏的排名都在10位开外,最低的甚至在第97位。全国六个“世界一流园区”试点单位江苏无一入选。全省创投机构管理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但实际投资额占GDP的比重不到美国、日本的1/5,且只有约30%投资于早期研发和初创期科技企业,与国际50%以上相比有很大差距。

三、江苏“十三五”优化完善创新驱动机制的举措

江苏在“十三五”期间必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创新驱动机制,通过创新驱动机制更加有效地运行,强劲有力地驱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根据以上对江苏创新驱动机制现状分析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优化完善创新驱动机制需要在加速成果转化、强化协同创新、突出企业主体、增强市场配置、壮大创新实力、区域差别实施等方面着手切实有效地改进。

1.调整创新成果导向,加速创新成果转化

江苏创新成果转化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原创性技术少,申请专利质量低。为扭转尴尬局面,必须走出重数量、轻质量的误区。一是提高专利申请质量。严格把握专利授权标准,规范专利代理行业经营活动,引导产学研协同研发机构面向市场和用户有针对性地从事技术开发活动。二是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在科技发展规划中让基础研究占据重要地位;制定鼓励基础研究的政策,确保科研活动长久稳定高质量地展开。三是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促进技术创新的主体优势资源与品牌结合,以知识产权支撑品牌发展,同时又通过品牌引导技术创新、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以及产品销售等,实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企业的强大竞争力。四是完善成果转化立法。

2.提升创新合作平台,强化协同创新能力

江苏应进一步推动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协同创新,确保技术创新活动的高效顺利进行。一是促进企业参与创新。制定相关政策促进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联系,利用学研提供的创新技术和高素质人才,采取科学管理模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鼓励学研链接企业。鼓励学研组织将科研成果以及科研人才向企业输出,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三是完善协同创新基地。加强现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科研机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和中试基地等平台建设。四是政府搭建协同平台。政府在产学研间架起合作的桥梁,变产学研间自发合作为系统有规划的战略性一体化创新合作,并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全面提高江苏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水平。

3.改善创新激励措施,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江苏为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应当突出企业在创新驱动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是凸显大型企业骨干作用。有重点地支持一些有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加快创新步伐,产业重组、政府投资、技术支持、税收优惠、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应当协调综合构建,推动大型企业加快创新。二是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供必要的补贴贷款、技术信息、减免税费、教育培训、产权保护,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基本创新能力。三是扶持企业转化创新成果。拓宽技术创新融资渠道,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科技研发与应用的信贷支持,放宽资本进入技术创新融资领域的条件,制定和完善推动区域科技产业发展的财政扶助办法和措施,同时提升单位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地位。

4.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市场配置作用

江苏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市场在传导过程中的资源配置作用。一是明确市场配置主导地位。积极发展技术市场,不断提高技术交易质量,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崇尚创新的知识产权环境,确保技术创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激励和保障创新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二是转变行政部门管理方式。改变行政机关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科学、不合理的行政介入行为,对于市场能够独立解决的问题,就要将权力放掉;而对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行政机关及主管部门就应妥善做好监管和调控工作。

5.积聚创新领军人才,奠定创新雄厚实力

面对创新人才积聚中“有高原、少高峰”的现象,江苏应创造各方面优厚条件,积聚更多创新领军人才。一是实施领军人才开发计划。建立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多渠道培养机制,加大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培养引进和选拔工作力度。二是扩充领军人才积聚经费。建立人才科研经费预算机制,不断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对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实行人才、项目和平台“三合一”重点倾斜,不断加大资助力度。三是完善知识信息交流平台。借助网络和信息技术,建设有利于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之间的相互联系,引导他们密切开展合作交流。

6.彰显苏南创新示范,差别推进机制建设

最近国务院批准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将反映为苏南、苏中、苏北在优化完善创新驱动机制方面的差别化推进。一是打造苏南创新城市集群。苏南要抓住示范区的重大机遇,率先优化完善创新驱动机制,构筑城市协同创新平台,共享各种创新资源,聚合所有创新力量,充分发挥创新集成效应,使创新成果竞相迸发,将苏南真正建成“三区一高地”。二是提升苏中、苏北创新能力。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苏中、苏北来说,无疑也是重大机遇。苏中、苏北要抓住机遇,主动接受苏南创新能力的辐射,承接苏南创新成果的梯度转移。同时,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与苏南展开错位创新,快速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周明生等.科学发展观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差别化实施研究——以江苏苏南、苏北为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2]陈勇星.江苏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路径选择[J].科技管理研究,2013(2).

[3]王淑莲.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创新驱动机制的思考[J].知识经济,2014(2).

〔本文为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中间成果〕

(执笔人:蒋海益、田伟、孙占)

责任编辑:高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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