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价改革助推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

2015-07-21 10:58郑建海
未来教育家 2015年12期
关键词:责任区评估评价

以评价改革助推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

郑建海/浙江省温州市教育局局长

温州,是全国民营经济的发源地,温州地域特点造就了“敢为天下先”的温州人精神。温州教育也是如此。从“小政府办大教育”的模式到全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区,温州教育一直走在改革创新的路上。

当前,我国教育正全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主要的切入点就是推进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管”的重点是推进依法行政,“办”的重点是强化学校办学自主权,“评”的重点是推进科学评价,三者之间是分立、分工、互动、协同的关系。而评价是指挥棒,评什么,怎么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如何管”和“怎么办”。

2013年10月,温州率先建立了浙江省首家地市级教育评估机构——温州市教育评估院,尝试以第三方身份开展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与学校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新体系,进而以评价改革助推我市教育治理现代化。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图1

开展四维评价,构建绿色质量评价体系

构建四维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温州实际,出台《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构建了学生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学习生活幸福等4个维度18项指标的评价体系。(如图1)

我们把关注学生发展作为开展教育评价的重要监测点,不仅关注学生学业水平的评价,也关注学生品德发展、身心健康、学习生活幸福感的评价。通过“四维”评价体系,切实扭转唯分数论的片面教育质量观,建立全面、全程、全员的科学质量观。

构建四维评价操作体系。从评价工具开发、测评结果分析、反馈指导改进三方面着手,我们构建了“四维”评价的操作体系。近两年我们相继开展了普高高一、高三问卷测评、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数据分析、全市小学六年级教育质量综合测评等一系列监测工作,从而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改进教育教学提供多元诊断,最终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我们希望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市层面建立起基础教育各阶段学生全面发展的数据常模。同时,对全市教育大数据进行深入挖掘,从市、县、校、班等不同层面,寻找学生全面发展的共性和差异,以更系统、全面的视角看待教育教学的起点、过程与结果,改进教研方式、学校管理和教师教学行为。

构建四维评价管理体系。建立市、县两级管理网络体系,加强教育评价队伍建设。目前,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独立的评价(评估)科室,并配备了专职评价员,有9个县给予专职评价员中层待遇,全市县级专兼职评价员总数达到了20人。同时,我们采取专家引领、结对帮扶、专题培训、实践操作等办法不断提升评价队伍的专业化素养,形成了省、市、县共同参与的培训体系和质量评价专业队伍网络。

建立评价改革试点学校,推动学校开展自我评价

教育质量评价工作最终落脚点在学校。学校要对照人才培养要求,定期开展课程建设、教学与科研、人才培养质量、师资建设、管理制度、校园文化等监测评估,开展对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等的满意度调查,努力形成自主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从2015年开始,我们着手培育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学校,确定36所学校为温州市首批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学校。力争用2年时间,通过市、县、校共同努力,以点带面,重点在完善学校评价制度和依标准构建自主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学业质量增值评价模型,建立深入分析运用各类质量监测结果诊断、反馈和改进工作机制,完善教师多元评价机制等方面有所突破,促进学校全面、可持续发展。

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发挥评价的诊断、改进与指导功能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近两年来,我们撰写形成各类市级教育监测报告20余份,这些监测报告所显示的问题以及提出来的建议,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提供了依据。比如2014年11月,市政府就在这些监测报告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同时在年度直属学校校长业绩考核中增加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内容。2015年温州市教育评估院以第三方身份对鹿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2014学年办学绩效进行了评估,尝试将教育质量评价与学校评估工作进行整合,将质量监测纳入学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之中。

提高教育教学的有效性。突破以往过于依赖经验的传统方式,开展基于数据的实证研究,探索基于数据意识的行政管理方式、教研方式。从2015年开始,我们以县域为单位,先后召开了十多次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分析反馈会议。以现状分析——问题诊断——行动改进的思路,整合省、市各类质量监测结果,就各县(市、区)的数据进行个性化的分析,开展基于本区域特色的分析反馈会议,最后提出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和教学改进建议。

加强数据的深度挖掘利用。每次测评结束后,我们都采取分阶段进行数据反馈的做法,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同时指导县(市、区)、学校结合县域和学校实际,针对突出问题,深入数据挖掘,积极开展教育评价课题的实践研究。学会读数据、用数据,从数据的表象中挖掘教育教学背后的问题,使得数据的研究能够逐层深入,落实到教育教学改进的实际行动中。

提高督导实效,为评价改革保驾护航

完善教育发展水平督导公报制度。我们从办学条件、普及水平、师资队伍、教育投入、发展成果等五个方面,选择45项最能体现各地教育发展水平的指标,编制每年度的县(市、区)教育发展水平督导公报,以县(市、区)为单位将相关指标进行排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相关媒体上刊出解读和评论文章,有效促进各级政府全面履行教育责任。

全面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全市已建立三级督学责任区共96个,聘请责任区督学457人,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全面落实。督学责任区和挂牌督导实现了“全覆盖”。在全市建立三级督学责任区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督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做好学校发展性评价指导工作。指导各地区域推进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四自主”(自主设计、自主管理、自主约束、自主完善)的现代学校内涵式发展机制。目前全市基本完成第一轮学校发展性评价任务,现正进入第二轮评估阶段。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形成科学、有效的教育评价体系

完善管、办、评三者之间的职责分工,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我认为,“管”要简政,“办”要自主,“评”要民主。建立“管办评”分离的机制,其目的是基于共同教育发展目标的分工合作。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管、办、评三者之间的职责分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教师、家长、社区的职责边界,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管办评”分离的有效推进。

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培育、支持和合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评价。

从理想状态来看,教育评估机构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既独立于政府管理部门,也不是办学者。只有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评价的客观和公正。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培育、支持和合作,将评价交给社会,让利益相关者监督、评价教育,实现学校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式办学,确保评价的客观、公平、公正。尤其是要建立家长、学校、第三方专业人员组成的社会评价机构,发挥社会评价学校的优势,指导学校发展。

提高教育评估机构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评价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缺乏科学性、专业性的评价会产生误导性的结果,甚至对整个区域的教育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对于地市级的评估单位,评估工作是零起点,没有现成的测评工具和评价标准,没有以往的经验积累。因此要加强教育评估机构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Development Alliance of Educ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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