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去过的美国

2015-07-06 07:22王朔
爱你·心灵读本 2015年9期
关键词:犯法花花公子王朔

王朔

在美国生活,我可以说没遇到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如果非要解释这个现象,我只能用“理想社会”来说明这个国家非常适合小市民生活。假如你不是一个有追求的人,只想过一份踏实的日子,只想“我不侵犯别人,别人也别侵犯我”,那么美国是最好的地方。

我觉得中国人到了美国之后都变好了,都变得守法了。我才刚到美国,朋友就告诉我:“你可千万别犯法,在美国犯法算是倒了大霉,会被人记一辈子,到哪儿都跑不了。”大家都这么提醒我,好像我在中国就是以犯法为生似的。我后来想,可能大家把每一个刚从大陆来的人都当成了潜在的犯罪分子,觉得必须叮嘱一番才行。我想他们其实也想要你知道,一旦在美国犯法,你别想“托人帮忙”。

到美国后我开始明白,我这样的人在美国待着其实是非常矛盾的。

第一,我太老。假如我去美国的时候是18岁,哪怕是二十多岁,我都可能觉得用中文写作没意思。真的,在美国也有这样的人,彻底变成了一个“少数民族作家”,但这对我来说已经不太可能。

第二,我又太年轻。如果我已经够老了,反而可以踏踏实实地养老。美国的生活品质是有目共睹的,日子可以过得很安全,没有人来打家劫舍,人老了可以死在自己家的床上。

當然,我也还有一些自尊心,对于到美国生活这件事,我一直这样比喻:你到人家家里住就够腆着脸的了,然后你再跟人家抢活干,比如抢着到餐馆打工之类的,这就不太合适(而且我也干不动)。从小,我家里的大人就教育我:别人的东西别吃,别人的东西别拿。

在美国的时候,出版社也曾把我介绍给《花花公子》这些杂志写小说,我用中文写,然后他们翻译。与此同时,我也得到了一些写剧本的活儿。我曾经从过去写的《玩的就是心跳》中摘了一些片段,想登在《花花公子》上,其实是为了自己的书能在美国更好地发行,但是后来稿子被对方退回来了,理由是“太黄色”,他们可能忌讳书中出现了一些乱伦的关系。这时我才知道,《花花公子》这样的美国杂志其实反映的是非常严肃的人的需要和欲望,并不像有些美国青年刊物那样存在病态的东西。

相比之下,我显得粗鄙。

(摘自作者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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