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与合作

2015-07-02 00:03:48陆改红
中国经贸导刊 2015年16期
关键词:国际竞争力服务贸易对比分析

摘要:广东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要加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强粤港服务业的合作。文章通过总量、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贸易竞争力指数(TC)及不同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的对比,分析了粤港两地服务贸易竞争力之间的差距,并提出了新形势下粤港服务业合作的对策。

关键词: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对比分析 合作

在全球经济结构不断升级和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推动下,全球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已经开始成为全球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引擎。广东与香港地域相邻、民俗相近、经贸相融,从改革开放至今,广东都是港澳投资的首选地。但近年来,两地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小,来自于长三角经济圈和环渤海地区经济圈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同时,粤港的经济融合度和依存度不断提高,在此背景下,加快粤港服务贸易发展的呼声日渐高涨。2009年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支持珠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深度合作,重点发展金融业、会展业、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外包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总部经济和旅游业。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物流、高增值服务中心和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地位”,本纲要无疑为粤港两地服务贸易合作带来历史性契机。对粤港服务贸易进行比较研究,从多角度比较分析粤港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及其竞争力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粤港服务业合作的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一、粤港服务贸易总体规模对比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一方面,广东的服务贸易发展迅速。2001—2013年广东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48.7亿美元增加到1384.188亿美元,增长了21倍多。其中,2007年,广东服务贸易加速发展,进出口总额比2006年增长218.8亿美元,增幅达116%。2001—2013年香港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660.31亿美元增加到1930.67亿美元,增长了1.9倍多,出口额由411.33亿美元增加到1333.97亿美元,增长了2倍多,进口额由248.98亿美元增加到596.7亿美元,增长了1.3倍多。

另一方面,从绝对值上看,香港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远远大于广东,2001年,广东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香港的7.3%,说明香港的服务贸易规模远远超过广东。但广东的服务贸易发展的速度要快于香港,显示出广东对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视,推动了服务贸易的发展。

二、粤港相关国际竞争力指标对比分析

(一)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比分析

RCA(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显性比较优势指数通过一国某产品、服务出口在世界该产品、服务出口中的份额与该国所有产品/服务的出口在世界出口中份额的比率,反映贸易结构与贸易依存状况, 具体可表示为: ,其中xi表示一国i产业或产品出口值,∑xi表示世界i产业或产品出口总值;X表示一国出口总值,∑X为世界出口总值。如果RCA指数大于2.5,则表明该国服务贸易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介于2.5—1.25之间,表明该国服务贸易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介于1.25—0.8之间,则认为该国服务贸易具有中度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0.8,则表明该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较弱。粤港服务贸易2006,2011年的RCA指数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一方面,广东服务贸易在其他商业服务贸易方面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2006年广东的RCA指数达2.282,高于香港的RCA指数(1.551)。同时,广东在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方面略高于香港,2011年广东在保险服务上的RCA指数(0.792)也略高于香港(0.317)。另一方面,香港在运输服务业、其他商业服务业的RCA指数大于1.25,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香港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主要有:通信服务、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使用和特许等。

(二)TC指数分析

TC指数即为竞争优势指数,也叫贸易竞争力指数,是指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其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TC指数的计算公式为:TC=(Xij-Mij)/(Xij+Mij),Xij为i国j产品的出口,Mij为i国j产品的进口。该指数越接近于1竞争力越大,指数越接近于-1竞争力越弱,等于0表示该产业竞争力处于中间水平。粤港服务贸易2006、2011年的TC指数如表3所示。

从表3中可以看出,广东在其他商业服务贸易上具有较强竞争力,2006年TC指数达到0.74,高出香港的水平;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TC指数2006年和2011年分别为0.43和0.48,具有一定的竞争力,高出香港;专利使用和特许行业TC指数低至-0.95,具有明显劣势。香港在运输服务业2006和2011的TC指数分别为0.33和0.313,高于广东,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其他商业服务业的TC指数2006年和2011年分别为0.66和0.58,仅次于广东,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保险服务、通信服务、专利使用和特许、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领域没有竞争优势。

(三)同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对比分析

据广东年鉴统计显示,2011年广东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884.94亿美元,其中出口439.76亿美元,进口445.18亿美元。在进出口总额中,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其他商业服务(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68.6%)、运输服务(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12.9%)、旅游(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7.7%)。专利使用和特许占4%,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服务占3%,其他服务项目占4%。根据香港统计数字显示,2011年香港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3762亿港元,其中出口9365亿港元,进口4397亿港元。在进出口总额中,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运输贸易(占28.3%)、旅游贸易(占15.9%)、商贸服务贸易(占22.08%)。金融服务贸易占10.43%,其他服务贸易(占11.53%),比重也较大。保险占1.15%,比重较小。

三、粤港服务业合作对策

对比分析表明,香港服务贸易的总体竞争力要明显高于广东,香港的运输、其他商业服务及金融的国际竞争力很强。但香港制造业发展相对落后,加上香港市场狭小,发展空间有限,致使其现代服务业逐渐失去其赖以发展的基础。广东在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业和通信服务业的竞争力相对较强,其他服务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还比较弱。粤港现代服务业的合作关系到香港与广东的长远发展及两地的一体化进程。

(一)完善粤港两地政府沟通协调机制

粤港服务业跨区域合作,存在行政区划制度的障碍,为两地能更好地合作,必须完善两地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间的磋商协调力度,共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粤港服务业合作扫除制度的障碍。

1、成立粤港合作常设机构

在原有的粤港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将区域服务贸易纳入政府合作框架的首要位置,完善粤港两地政府区域服务贸易协调机制,变一年一度的粤港高层联席会议为常设机构,为粤港两地的长远经济发展制定战略发展规划,长远看待粤港之间存在的发展前景,实现粤港经济的协调发展。统一制定服务贸易的总体规划和行动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交由常设机构商讨解决。

2、完善法律法规协调机制

粤港两地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使两地在服务贸易合作的实际操作上存在很大障碍。因此,应组织专门机构对两地有关服务业的法律法规进行协调。针对部分行业的法律需进行相关的补充说明、解释以及必要的调整和修正,还应理清与两地法适用的先后问题。双方在签订合作协议时,需明确粤港两地法律的先后适用问题。在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两地法作为补充。

3、完善争议解决方式

粤港服务业在合作过程中应完善争议的解决方式,需制定明确的磋商程序并保证其透明度,规定磋商结果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等。除此之外,还应构建CEPA独立的争端解决机制,对适用争端的范围、磋商程序、调解或调停、仲裁庭的设立、职能、组成和程序、仲裁的执行补偿和终止减让等问题做出相应规定,方便争议的解决。

4、设立公共信息平台

专门设立公共信息平台,定期且详尽发布两地产业政策信息,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同时提高两地服务业合作的效率。

(二)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手续

1、依法降低准入门槛

通过进一步调查研究,针对市场准入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制定或调整相关政策措施,依法降低准入门槛。

2、政策偏向和扶持

对市场调研、科学研究及实验开发等当前无人申请的行业给予香港企业一定的偏向。同时,鼓励香港企业向山区、东西两翼城市发展,间接地带动当地服务业的发展,从而使当地经济发展获益。对于投资这些区域的香港企业,在政策上也可以给予一定的偏向和扶持。

3、简化手续

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和个别行业申请开业手续,将对香港开放的服务行业中不涉及整个宏观经济运作的审批权适当下放给省市一级部门,并尽可能多的设立“一站式”咨询点和集中办理窗口,增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减少来回往复,加快审批时间,简化审批程序。并可借鉴香港政府一些优秀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向信息共享、审核互认迈进,最终实现两地政府服务的无缝对接。节约企业成本,加快企业的发展速度,提高粤港服务业合作的效率,提升合作水平。

(三)提升合作深度

目前,粤港服务贸易只停留在技术层面上,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等至关重要的行业,尤其是金融和专业服务业方面,无法在深层次发展上有所作为,制约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需不断拓展和深化合作领域,主要措施为:

首先,要建立完善和有效的统一市场,确保两地间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的双向自由流动。具体来讲要做好有利于商品和生产要素跨境流动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有利于商品和生产要素跨境流动的制度安排建设。

其次,加强粤港生产性服务合作。服务业是广东发展的薄弱环节,而香港作为世界服务之都,服务业支撑了香港的繁荣。实现香港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优势与珠三角制造业优势的结合对粤港经济一体化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粤港合作的关键领域,基础设施具有促进区域内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和流动的重要支撑。

首先,加强粤港政府间的合作交流,对粤港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共同规划,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并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冲突进行协调。

其次,加快合作推进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大高端平台建设,继续探索深港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模式。推进南沙新区与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为粤港澳全面合作注入新动力。

最后,加快港珠澳大桥、港深西部快速轨道、莲塘(香园围)口岸等规划建设,简化查验环节和手续的合作,完善快速通关措施,提高通关效率,实现通关便利化。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互联互通的物流信息网络,加快多方位物流监控体系建设,尽早建立粤港进出境口岸资源共享的电子信息平台,为促进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创造良好条件。

(五)扩大专业资格互认领域

目前,专业人才和服务提供者的认证问题仍是粤港服务贸易推进的一大障碍,需进一步扩大专业人士资格互认的领域,增加两地专业资格互认的途径,例如可采取减免考试科目,对于估价师、造价师等两地制度关联性不大的行业,可以采取学历和工作经历互相承认方式。

此外,建议在CEPA框架下大幅度引入香港的培训业,以便更好地将具有国际水平的服务理念、知识、技能等带入内地。对于非学位资格培训,允许香港培训业在广东开办试点课程,为广东专业服务人员与国际接轨提供便利,进而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

(六)鼓励广东企业“走”向香港

广东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应鼓励省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赴港投资和发展,利用香港国际金融、物流、商贸中心的平台,学习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和国际经营理念,发展壮大进而走向世界。

1、尽可能为广东企业走向香港提供审批便利

为鼓励广东企业“走”向香港,需进一步放宽审批条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素质较好的企业,在申请审批、换汇安排、税务缴纳、员工赴港签证等方面尽可能提供更多便利。

2、专门为“走出去”企业设立驻港办事机构

为给广东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的支持与服务,需设立专门的驻港办事机构,专门为广东企业提供香港市场信息、投资环境、投资机会、合作资信等咨询服务,联系和协助广东“走出去”企业与香港企业界的交流活动,给赴港投资企业强有力的辅助与支持,并为广东企业在港投资、创业和经商等方面的权益提供保护。

3、提升广东企业素质

广东企业能否“走出去”,走出去之后能否站得稳,关键在本身的素质。当前要重点抓好企业的诚信建设,规范企业运作,不能把香港只看作是“圈钱”的地方。同时要与特区政府合作,加强广东企业“走出去”的人才培训工作,可专门建立一项基金,专门用于推进广东企业“走出去”的企业家培训,提升企业素质。

参考文献:

[1]张应武,朱亭瑜.CEPA促进了香港与内地的服务贸易吗[J].国际经贸探索,2015(2)

[2]王世豪,王苹苹.粤港服务业区域合作的创新模式——基于共生和PLC理论的视角[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4(11)

[3]金萍.加快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J]. 开放导报,2013(5)

[4]马玉霞.基于RCA指数的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2(10)

[5]廖新年.推进粤港澳保险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探讨[J].南方金融,2012(12)

[6]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科学发展 先行先试——图说《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M].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3)

[7]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统计数据库:http://unctadstat.unctad.org/

[8]2001—2013广东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

(陆改红,1983年生,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开放大学财经系讲师,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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