泅渡

2015-06-18 21:34田君
湖南文学 2015年6期
关键词:大志

田君

王大志在街上溜达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陈姓同事,他本想避开,但已经来不及了,同样一脸沮丧的同事,衣着随意,头发蓬松,一看就是一副落魄相。

陈姓同事自然也早看到了王大志,老远就跟他招呼:“老王,这两天没见你呀,你怎么没去?”

王大志有些尴尬,努力挤出一脸的笑容,他不喜欢别人叫他老王。王大治刚刚四十出头,这个年龄的男人,特别是像他这样一事无成的男人,已经开始警觉岁月的无情,比较忌讳年龄上的称呼,对于别人随口喊他的“老”字,多少感觉有些莫名的尖锐和刺耳。

王大志支吾着说:“家里有点事,没去成。”

陈姓同事有些狐疑地看着他,自嘲式地说:“也是啊,嫂子是开大公司的女强人,不需要你去丢人现眼。”王大志只能干笑两声,赶紧借口有事,丢下唉声叹气的陈姓同事跑掉了。

王大志走出很远,才轻轻叹了口气,他和他是一个厂的,厂子正在走破产程序,也就是说,王大志们下岗了,大家都觉得遣散费太少,这几天,有人正组织他们去堵政府的大门,但王大志没去。

他是个爱面子的人,以他的个性,断然是不会为了几个臭钱而去出卖尊严的,他身材高大,相貌堂堂,既不谢顶,也没有啤酒肚,他曾经是这个近千人的厂里唯一的研究生,他还经常在本地的报纸上发些豆腐块文字。按照一般的规律,像他这个年龄,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可对于王大志来说,所有这些似乎都和他不沾边,他一直生活在妻子杜梅的“阴影”之下。王大志像一棵小草,在杜梅这棵遮天蔽日的大树之下,他显得毫不起眼,黯然无光。

他下岗的事,他也没告诉她,他不知道该从何处开口。他甚至能想象得到杜梅知道他下岗后的表情,被修饰得细长的眉毛会向上一挑,然后会漫不经心地说,早就说过你们那个破厂撑不了多久,让你去公司帮我你还不肯,这下不正好吗?

王大志当然知道,一个男人如果在事业上不敌自己的女人,是一件很窝囊的事情,但连他自己都心里清楚,这样一个事实似乎好像大概这辈子都无法改变了。所以,王大志从来不主动在外面显摆自己的家庭,他甚至觉得说出去颜面无光,特别是他这次的下岗,对他更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他不想被人看成是靠老婆吃饭的人。

杜梅的强大有时会让他自惭形秽,他一个堂堂四十岁的七尺大男人,既不能去做临时工,又不能做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更不愿意去妻子的公司,王大志觉得那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毕竟自己是个男人,怎么能去受老婆的管呢。还有一点,他发现杜梅似乎有出轨的迹象。

当然,王大志也只是怀疑,他有一天替她收拾车子时,在后座的垫子下发现了一个未开封的安全套。他不想深究,也没有底气去追问。王大志时常觉得自己是可悲的,他不敢想象一旦自己揭穿杜梅,该如何收场。毕竟这么多年她也不容易,他能够理解她渴望激情的心情,却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

王大志也遭遇过婚外的感情,那是两年前,一位在厂里实习的女大学生叫丁曼丽,她对他表明过爱意,并且多次说过婚姻和爱情不是一码事,这种表白即使王大志是个傻子也明白她的意思,也就是说,丁曼丽愿意做他的地下情人,而且绝不会影响他的婚姻和家庭。王大志不是没有动心过,但却始终没有跨越雷池一步,两个人的交往仅限于一起吃吃饭散散步,或看看电影什么的。

在情感责任上,王大志始终保持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的形象,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光有好形象是远远不够的,男人的能力更多的是靠地位、事业和收入来证明的。如今他的下岗,让他惶惶然不知所措。

如果去了杜梅的公司,他也不知道自己将用何种态度与妻子一起工作,他感觉自己克服不了心中巨大的失衡。

家里本来有个保姆,干了一年多,后来被王大志辞了。两个人都经常不在家,他觉得根本不需要专职的保姆,后来就请了钟点工,每周来打扫一次卫生。十二岁的儿子上的是寄宿学校,一个月才回家一次,每次都是王大志照料他的饮食起居,他有时更像是儿子的保姆。杜梅所有的时间似乎都花在工作上,王大志相对就显得比较清闲,之前带儿子的任务也就理所当然地落在了他的身上。儿子的性格很活泼,和他也亲,总喜欢让他带着去公园旁边一个学校的篮球场里踢足球。有时候看着儿子灿烂的笑脸,王大志忽然就会感觉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那些忍耐和委屈,会在儿子冲他做鬼脸或搂着他的脖子喊他老爸的时候,顷刻间化为乌有。

偶尔周末杜梅有空闲的时候,他们一家三口会去逛街,买东西,吃饭,夫妻两个把儿子牵在中间。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在心里对自己说:满足吧,至少还有个贴心的儿子,还有个看起来还算美满的家庭。

在下岗的头一个星期,他每天早上都按时起床,然后去大街上溜达,杜梅居然一点都没发现有什么异常。杜梅的工作很忙,除了夜间很晚才回来睡觉外,两个人白天基本上不见面,一天下来也说不上几句话。当然,这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只不过是和千千万万个普通夫妇一样罢了,是时间改变了我们的婚姻。从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激情开始,历经一个又一个四季,激情在一日三餐、月月钱荒、争执磨合中逐渐平复、退去。能够在十年间没有再次光顾民政局或法院已属不易,幸免下来的代价自然就是爱情被亲情取代。

但是自从发现杜梅出轨的蛛丝马迹后,王大志忽然开始感觉婚姻真的很无聊,他甚至经常会产生想失踪的念头,但考虑到孩子和远在另一个城市的父母,他不得不把自己这个近乎荒唐的想法不动声色地给按捺在了心底。

更多的时候,他都是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看电视,他把整个人都陷在沙发里,电视里播的是什么其实对他来说并不重要,他根本没什么心思看电视,他的思绪早就飞到了其他的地方,比如杜梅的外遇等等。

他理不清楚,杜梅到底还爱不爱自己?

杜梅曾经是个很专情的女人。她和王大志是大学同学,在学校里被公认为是郎才女貌、金童玉女,杜梅堪称校花,是很多男生朦胧暗恋的对象。王大志是班长,是常常考试第一名的那个,他是真正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那种学生尖子。他的父母是郊区的菜农,家庭条件一般,他的性格也很自卑和内向。

有一次上课,他们坐前后位,一个男生故意使坏,以王大志的名义写了一封情书夹在书里,并让王大志递给杜梅。王大志不知道里面夹的是情书,头也没抬就递给了杜梅。等那些坏小子等着看王大志笑话的时候,杜梅却主动开始和他约会。

后来杜梅说,打动她的是王大志的那份勇敢,和他交往后,她爱上的是他的善良。是的,王大志一直是个安于现状,沉稳踏实的人,

毕业后,王大志进了一家工厂,而杜梅进了家医院做了助产士,住进了单位集资的房子,工资不多却很稳定,儿子出生后,和中国所有小康家庭一样,很长一段时间,他们过着小富即安的日子,那段日子是一直被王大志怀念的日子。

两人相敬如宾,日子和风细雨。杜梅休了三个月产假,孩子奶奶过来帮衬着看孩子,每天下班看着儿子胖乎乎的小脸,家里热气腾腾的饭菜。听着老母嘘寒问暖的关怀,甚至杜梅情绪欠佳时的斥责声,在他的耳朵里,都有着温暖的气息。

儿子三岁的时候,送入了全托幼儿园,老母回了老家,照顾卧病的老父亲。王大志所在的厂子效益开始逐年下滑,而杜梅所在的医院却频频在提高工资和奖金。王大志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每当杜梅拿着奖金为他买价值不菲的衣物时,他都会觉得心里很不自在,表情也冷冷的,显得漠不关心。时间长了,杜梅对此有所察觉,这让她有种钱花了还不讨好的委屈,她有次挑衅式地说:王大志,我是希望你出门的时候光鲜点,你要是不喜欢可以自己买。一句话把王大志噎了个半死,他只好立马噤声,脸上摆出淡然的表情,这是他能够保持自己尊严的最后方式了。

王大志是典型的传统中国男人,他一直觉得男人养家养老婆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也喜欢摆出大男人的面孔,可现实生活却和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在杜梅医院进行改革的时候,她忽然决定提前退休,并提前拿到遣散费,准备自己做生意,这个决定一经提出就遭到所有亲朋好友的反对,其中,王大志是最激烈的。他说,一个女人,你瞎折腾什么,难道你还想翻天不成?

杜梅也曾经有过犹豫,但那种迫切想要创业和独立的个性还是让她最终选择了遵从内心的选择。她先是租了间门面卖起了刚刚流行起来的电脑,找各种关系在银行跑了一些贷款,招的业务员不行,她就自己一板一眼地学习,亲自去代理商那里考察进货,电脑卖了一年多后,积蓄了一笔资金。

她又开了一家网吧,而后又适时地调整配置,经过几番折腾,网吧赚了不少钱,中间也被查过几次,都是因为未成年人上网打游戏被人举报。

后来,杜梅又转让了网吧,开了一家药店,药店后来加入了一些别人的股份,开了五个连锁分店。个中的艰难自然是有的,有很多次,杜梅半夜回到家里,第一时间冲到卫生间哇哇狂吐,吐完对王大志说:这日子不是人过的。但是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她照样化好精致的妆容,自信满满地走出家门。

儿子小学的家长会她从来没有参加过,因为她没空,节假日也都是由王大志领着出去玩,儿子和她的感情自然也就渐渐疏远。有一天,当她难得抽空想和儿子谈谈心的时候,儿子却低着头不看她的眼睛,对她的问话也只是答以“嗯嗯啊啊”,很明显的儿子是在敷衍她,她忽然觉得自己虽然拥有了很多女人梦寐以求的事业,却失去了一些宝贵的东西。儿子逃也似的跟着爸爸出门去了,她却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愣了半天,眼泪什么时候慢慢流了下来的都不知道。

除了事业无成之外,从很多方面来讲,王大志都算得上是个很好的丈夫,他性格温和,懂得心疼人。她冷的时候,为她盖被子,绕很远的路去肯德基为她买她爱吃的牛肉卷。她每个月那几天的时候,他都不让她碰一点凉水,每次杜梅钻被窝的时候,都是把冰凉的脚丫子放到王大志的腿上或肚子上,而他对此从无怨言!

杜梅甚至从来都不下厨房。衣服都是换下就丢在一边,王大志会分季节与材质,要么自己手洗,要么送出去干洗。甚至每次当王大志做好饭叫杜梅吃饭时,她都懒得动。她的确很忙,每天回到家里都感觉精疲力尽,王大志一直尽心尽力伺候着她,经常给她洗脚、按摩。

有时候按着按着,杜梅就睡着了,夫妻生活更是少之又少。

国外学者根据年龄等因素对性能力的影响规律做出了一个参考公式。计算时,只要拿自己年龄的十位数乘以九,所得乘积的十位数即为一个性爱周期所持续的天数,而个位则为应有的性爱频率。就是说一个月当中,三十岁男人的性爱频率应该是“3×9=27”,即二十天内以过七次性生活为健康,大约每三天一次;四十多岁人的性爱频率应该是“4×9=36”,即三十天内应过六次性生活,大约每五天一次。

他的年龄按照这种频率应该是一周至少一次,可是,这两年,他和杜梅的夫妻生活有时一个月一次都没有。厂里效益不好的时候,他的时间很闲散,有时下午被喊去打牌,而后吃饭,饭后去娱乐中心消遣,大家都习惯性地要几个公主陪唱,有些人会趁着酒意在对方身揩油。这种场合,王大志向来都很守规矩,唱歌就是唱歌,喝酒就是喝酒,完了直接回家。有一次,陪厂里的领导接待重要客户,饭局后去洗浴中心安排了保健,每个人都叫了小姐,大家各自搂着进了包间,碍不过这种大局面,他也只得进去,小姐脱了衣服催促他也脱衣服,他想了想,对小姐说,我不做了,一会钱照付,你别说出去就行。小姐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他。

其实,王大志不是不想,他是想为杜梅守住这道德的最后底线。

四十多岁的男人,如果说不需要性,那肯定是假的。

曾经在很多个夜晚,他无比思念丁曼丽年轻妙曼的身体,她的影子似真如幻,让他无数次在睡梦迷离之间释放了自己的欲望。

和大学实习生丁曼丽的那点纠葛也很偶然。

厂子没倒闭前,王大志一直是厂里的技术骨干,有些技术上的问题是离不了他的,他为人忠厚平和,上到领导,下至职工对他都很客气。办公室有个管后勤的姚姐,是老厂长的亲戚,总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气势,特别喜欢打压年轻人,丁曼丽来实习的第一天,姚姐就把大办公室靠门的那个位置指给她。

桌子上有台老旧的台式电脑,大家都心知肚明,她又在滥权发威,对此,大家谁都不吱声,没人愿意和她过不去。结果不到中午,那台电脑就死机重启数次,导致一份发言稿一直写不完,丁曼丽急得满头大汗,不停地搓手,王大志从自己办公室出来无意看到了,就随手把自己的笔记本借给她用了。第二天又让人从别的办公室调了一台闲置的新电脑换给了丁曼丽,当时姚姐很不满,不过看到是王大志安排的,也不得不板着脸默认了。

丁曼丽很感激他为自己解围,私下专程要请他吃饭,王大志笑着说:你刚毕业,实习工资又少,请我吃饭就免了,心意我领了。从此以后,丁曼丽总是有事没事就跑到王大志的办公室串门,给他端杯咖啡,倒杯绿茶,甚至去打个招呼都笑盈满面。

有次厂里在临近县里参加一个活动,王大志和丁曼丽被指派参加,有半下午的自由时间,她便邀请他去会场附近的西餐厅喝咖啡,因为确实无事可干,他也就同意了。

两人从天气聊到爱好,从学校生活聊到社会时尚,从但丁、莎士比亚、歌德、普希金、托尔斯泰,聊到卡夫卡、普鲁斯特、莫里哀、佩索阿、马尔克斯,他的博学和对文学的领悟令她非常钦佩。后来,她问他:“你这样博学的人,是不是有很多女孩子崇拜你?”他淡淡笑笑,回答说:“大学时候是有很多,但是我几乎都不和她们说话。难得和你聊得这样投机,可能是因为心里把你当做一个邻家妹妹吧。

丁曼丽听后有些黯然,但是很快又恢复常态,和王大志的关系越聊越近,她发现他不仅在文学上很有造诣,对历史和音乐也非常有研究。听他侃侃而谈,她说:跟你在一起聊天一会觉得自己面前是学识渊博的大学教授,一会又觉得你像是不谙世事的大男孩,那种感觉真是有趣极了。

没有男人不喜欢这种赞美,更何况说这番话的人,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他也知道自己比生涩的男孩对这样的女孩更有吸引力。

那天晚上,他们聊到很晚,以致错过了会议安排的晚餐,后来还是王大志请丁曼丽吃了一顿西餐,她还非要喝一杯,最后两人点了一瓶红酒,他只喝了一杯,而她把剩下的都喝完了,她说自己很高兴。

酒后的丁曼丽脸颊绯红,王大志把她送到酒店的房间,她忽然紧紧拉住了他的手,小声的说:今晚这个房间只有我自己,你留下来陪我说话吧。然后她一头扎到他怀里。

王大志拥着她,心里矛盾极了,他内心有一个天使和一个魔鬼不停地在打架,后来,他咬咬牙说:对不起。然后他轻轻推开她,拉开门走了,当然,出门之后的很长时间,他的心都沉甸甸的,充满了愧疚。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很快收到了丁曼丽的短信,她说:我知道你顾虑什么,你是个好男人,我爱你,只要你愿意,我不会打扰到你的家庭。

他把短信看了三遍,他明白她的意思,这种事对于男人来说,真可谓是极度诱惑,他确实非常动心,对于久旱在婚姻里的男人而言,谁没有一颗渴望出轨的心,何况面对的还是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他在内心斗争了许久,最终,妻子杜梅和儿子的笑脸,还是占据了上风。他不想整天良心上遭受这种煎熬,他怕自己有一天会承受不起。

他什么都没回。

后来,丁曼丽在人前见到他,照样亲热礼貌地跟他打招呼,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她就用幽怨的眼神看他,什么也不说,每次都看得他心里发虚,好像是自己辜负了她,亏欠了她似的。

又过了段时间,丁曼丽实习结束就离开了。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他们都没有再联系。

两个月前,丁曼丽忽然给他发了个短信,他当时非常激动,立刻给她打了电话,她说自己回到了家乡,那是附近的一个县城,找了一份保险公司的工作,不过境况并不好,让他有空去看看她。

恰好他有两天的空闲时间,便开车去了丁曼丽所在的县城,她自己租住的小房子不好找,他找了半天才找到,她站在门口等他,穿着睡衣,裹着风衣外套,不停地咳嗽。

他跟着她进屋,发现她的情况确实不好,房间里陈设非常简陋,她请了病假,高烧刚退。他问她怎么生病了,她也没有隐瞒,说工作压力大,做保险销售连着两个月没业绩,谈了大半年的男友跟她的闺蜜搞上了,就因为闺蜜家里有钱。

他替她难过,企图安慰她,但是她却淡淡摇头说:我一点都不难过,生活就是这样现实,他并不是一个好男人,我们在一起早晚会分开。

他伸手轻轻拍拍她的肩膀,她就势握住他的手说:我一直记得你的好,像你这样的男人现在太少见了,谁跟你在一起真是幸福!

他自嘲地说:我比你大了十多岁,哪有你说的那样好。

她很真诚地看着他的眼睛说:我说的是真心话,哪怕是当你的情人,都会是一种幸福。

他怕再说下去,自己把持不住,就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开。临走前,他把自己身上所有的现金都留给了她,她趴在床上,哭得一塌糊涂。

回去后,他们再次开始了电话和短信的联系,每天都要说几句,有时丁曼丽手机停机了,没有回应,他就觉得好像生活少了点什么,好像有烟瘾的人,一旦烟盒空了,半夜也要出门买烟一样。每次丁曼丽一停机,他就会第一时间出去为她充话费。

有段时间,他也想过,跟杜梅离婚,去跟丁曼丽结婚,也许是人生的另一种尝试,只是这种念头每次都只是一闪而过。

杜梅到底还是知道了王大志下岗的事情,那天晚上她破例早早地回了家,进门后她什么也没说,主动到厨房做饭,不过久不操练,厨艺显然生疏了许多,所有的菜不是咸了就是淡了。

王大志不想搅了她的兴致,勉强吃完一碗饭,杜梅貌似漫不经心地说:今天我在新区遇到你们厂的刘厂长了……她顿了下,看王大志脸色不好,又换了种小心翼翼的语气说:不如,你先在家休息一段时间,然后去我公司帮我?

王大志忽然就没好气地指着盘子说:太咸了,我去拿可乐,你要不要也倒一杯?

杜梅有些气愤,她一直在妥协迁就着他,他却好像根本没听到一样,这让她很不高兴,她说:碳酸饮料对身体不好,你不知道吗?

王大志没有搭理她,径直从冰箱拿出了可乐,打开便喝了起来,杜梅冷冷地看着他,他把一瓶饮料一口气喝完,起身去了卧室,杜梅终于沉不住气了,随手把手里的碗给扫到地上。

王大志从卧室拿出自己的枕头睡到客房,杜梅站在房间门口冷冷地说:男人的大男人主义有时候不过是一种装腔作势的自卑而已,你现在缺失的不是工作和尊严,而是正确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你需要摆正自己的心态。

在杜梅强大的气势和那些上纲上线的理念面前,王大志永远不是对手,那一刻,他忽然想冲上去抽她几个嘴巴,让她的嘴肿得再也说不出话来才好。

最终,他还是忍住了,以沉默强撑着自己最后的尊严。他在客房住了一个星期,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没有意义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那段时间,他们相互都变得刻薄而敏感。

他跟丁曼丽之间的短信多了起来,白天发,夜晚也发,他没有告诉她自己下岗的事,只是言语中多了一些感慨,和对她的思念,心情沮丧的时候,爱慕自己的女孩是值得信赖的。

一天晚上,他在离家不远的商场门口看到了杜梅的车,之后,看到杜梅跟一个年轻的男孩在拉拉扯扯,男孩他认识,是上半年杜梅刚招聘的销售经理,据说能力挺强。两个人低头凑在一起亲密交谈,男孩要亲杜梅,被她娇笑着躲开了,然后她拉开车门,巧笑嫣然地跟他道别。傻子也看得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不那么简单。

回到家,他终于没能忍住,他先质问她,然后跟她大吵了一架,她非常生气,但拒绝承认自己有外遇,她说自己从来没有嫌弃过他,也不打算离婚。

然后她理直气壮地拉开门径直走了,把王大志独自留在家里。

那一刻,他忽然非常冲动地想到要去找丁曼丽,把自己想要做,而一直没有做的事情做了,他忽然想换一种活法,他想来一次尝试,为了男人的尊严,也为了爱情。

婚姻有时是一条行驶的船,驶向彼岸的时候,离自己的码头就会越走越远。在结婚的最初,所有的人都真心希望能够白头偕老,可是最终的结果却往往不尽人意,“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说的就是夫妻间微妙的关系。

他想抛却一切,和丁曼丽谈一场恋爱,真真切切地重新爱一场。

他驱车赶到她小屋的时候已是晚上,她正在木盆里洗衣服,看到他后一下子跳了起来,顾不上擦掉手上的泡沫,一把抱住了他。她脸上洋溢着惊喜:我还以为是房东来催租呢!

他看着她闪耀着年轻光彩的面颊,忍不住伸出手去抚摸,她得到了鼓励,开始亲吻他的脸,他的嘴唇。

情欲的气息在狭小的空间里荡漾开来,他把她拖到床上,他们胡乱脱掉对方的衣服,他一声不响地抚摩她光滑的肌肤,拼命把自己塞进她的身体里,她在性爱上的出奇想象力让王大志既体会到了刺激又感到无限的满足。

欢愉过后,他跟她探讨以后的方向和出路,他说:县城就业的机会很有限,不知道我这个年龄出去应聘还有没有地方要?她本来昏昏欲睡的眼睛忽然睁开了,有些吃惊地说:为什么要找工作,你不是挺有钱的吗?

他紧紧搂住她说:我想离婚娶你,给你一个婚姻。

他感觉她的身体猛然颤抖了一下,他以为那是激动,半晌,她说:离婚了,你能分到多少钱?

他满不在乎地说:我没有私房钱,她的资产我不会干涉,如果我提出离婚,可能要净身出户。

她沉默了许久,然后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应该说把他从自己身上推开。她说:你不该离婚,这种选择是非常不明智的。

他有些疑惑:你不是爱我吗?你不是说我是天下最好的男人吗?你不是说能和我在一起,是最幸福的事情吗?

她笑了,他看到她的笑里,有一丝尴尬和勉强,使她显得很疲惫。后来,他再次摸索着想爬上她身体的时候,她忽然就没有了兴致,把脸扭到一边说累了,睡吧。

他不知道怎么睡着的,反正就是累,还有莫可名状的失落,他沉沉睡了过去。

早上,两人在“咚咚咚”的敲门声中醒过来,一个年老女人喊她的名字,她穿上衣服去开门,女人的声调很高,清晰地听到是在催她交房租,她低声下气地说好话,他有些看不下去,起身去拿钱包。

等他穿好衣服的时候,她已经进来了,表情是淡淡的,对他说:这里住不下去了,我要搬到集体宿舍去,你快回家吧。

他吃惊地说:为什么?你不是爱我吗,怎么能赶我走?

她冷冷地摇摇头,然后面无表情地说:我们可以装模作样地谈爱情,却不能拿来当饭吃,离了你的婚姻,你什么都不是,你这样大的年纪,难道我要跟你结婚伺候你!

她看他的眼神,好像他是那种把女人骗到手后却又让女人看不到未来的荒唐男子。

他忽然就明白了,也醒悟了,原来金钱才是令女人失态的东西,有很多钱和没有钱,都会导致许多令人难以想象的事情发生。

他的心在那一刻开始疼,像一根根的丝在从心脏往外抽,他使劲晃了晃头,房间里的空气实在是太憋闷了,他终于拉开门,逃也似的离开。

在回去的路上,他忽然有些庆幸,自己只是离家一天,还没有来得及跟杜梅提出离婚的要求。

他打开收音机,他有在车上听交通广播台的习惯,交通台正在播一档子情感类互动节目,主持人正在回答一个问题,有句话他听得很真切:世界上有两件事让人无法容忍,一是老女人装嫩,再就是老男人太过天真。

王大志有些自嘲地笑笑,心里却不得不认同。每个老男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彼得潘”,不过有的住在内心最深处,只会在喝醉酒的时候才会跑出来。有的却终日离家站在马路边上,东张西望,企图勾搭年轻女性,成为令人生厌的“怪蜀黍”。

当婚姻从热烈回归平淡,有些男人会渴望逃离,而另一些男人则会历练成熟,虽然他内心曾经渴望出走,但他慢慢学会管束好心里那个好奇而贪心的小男孩,学会妥协。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在精神和物质之间,在艳遇和婚姻之间,在爱与被爱之间,在善良和功利之间,在得与失之间,他知道如何获得最大收益,决不至于犯人财两失的低级错误。

晚上,王大志回家精心做了晚餐,吃饭的时候,他先是心平气和地向杜梅道歉,然后又拿餐巾纸轻轻抹掉杜梅嘴角的汤渍,吃罢饭,两人难得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看着杜梅,说:我想先去你公司下属的县区做个区域经理,等熟悉一段时间后,再回来帮你。他的脸在灯光映衬下,有了一些光环,那是一种在生活中试图牢牢扎根,以图将来枝繁叶茂的朴素的欲望。

杜梅很意外,她睁大眼睛,嘴巴张了张,最后什么都没说,只是轻轻“嗯”了一声,她忽然有一种踏实感。其实王大志比她更明白,一个男人想要的,往往不是他最想得到的,而是他认为最安全和能够掌握的那个。

他觉得对于丁曼丽,就当是自己沉寂寡淡生活的一剂调味品吧,她爱的也是在拥有某些功利光环下的他,她想要的是做他的情人,拥有最快捷获取安逸生活的捷径。而他想通过她的身体,领略逝去青春的美好与幻想,以此在自己精神的迷惑中泅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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