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清涛
越来越多的祠堂正在从人们的生活中消失,而另一些人却“逆流而动”,兴致勃勃地干起了重建祠堂的事
2015年3月12日,本刊记者来到绵阳市三台县黎曙镇旗山村油麻灯梁子脚下,顺着路边一块“萧家祠”的红色指示牌,沿着羊肠小道走去,拐了好几个弯,来到一座庭院。
“水有源,树有根,人之于世,必先有祖。问祖归宗,宗则有家,家者祠也……”这是萧氏大宗祠里的一段话。
青砖灰瓦、石阶地板、画栋雕梁、红烛青香……祠堂的正中间,摆放着“萧氏历代高曾祖考/妣之位”的神龛,两侧是对联“西汉宗功垂万古,南朝世泽著千秋”。墙壁上布满了列祖列宗中“成功人士”的画像,其中最耀眼的当然是萧何了。另有几处碑文,详细地介绍了重建祠堂的来龙去脉。
三台萧氏是汉丞相萧何的后裔。这里也是近几年来四川恢复得较好的祠堂之一。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越来越多的祠堂正在从人们的生活中消失,而另一些人却“逆流而动”,兴致勃勃地干起了重建祠堂的事。
贤者谋篇与族人捐资
带领记者参观祠堂的是萧家的现任族长萧家顺,78岁,精神矍铄。老人早年间搬离旗山村,住在中江县黄鹿镇,这次回来,是商讨春分祭祖时“宗族理事会”的换届事宜;与其同行的是71岁的萧清富,是宗族理事会里的会计。
20多年前,萧氏在省内外族人的推动下,成立了宗族理事会。设会长(族长)一名,副会长4-6名,常务理事若干名,会计和出纳各一名。“我们这个理事会,很规范,几名常务理事组成了监委会,专门监督账目。”萧家顺指着一块碑文上面的“组织架构图”介绍说。理事会3年一改选, 萧家顺和萧清富已经连任了两届。
2009年,以萧家顺为会长的新一届理事会,在全省46名萧氏后人的发动下,倡议全族重修立足全川的萧氏大宗祠,举族相赞。原则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这项工程前年竣工。据“萧氏大宗祠功德碑记”上的记录,参与出资的共有856户,总金额近65万元;另有“以劳折现视为捐币”的134人,折资约13万元。所有出过资的人,名字都被记载在功德碑上。
按照这种“贤者布局谋篇、族人捐资投劳”办法的,不独萧氏一家。本刊记者探访的另一个祠堂——成都市龙潭镇威灵村的范家祠,重建时也采用了这种方式。当时,首倡重建祠堂的是范氏“族长”、范仲淹第29代后人、龙泉驿范仲淹文化联谊会法人代表范文珏。“当时算了一下,要花40多万,上哪找这笔钱?”最终族人们纷纷捐钱捐物,范家祠的墙壁上现在还贴着几张红纸,上面记载着每户的捐款金额。
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王铭铭教授认为,为建祠堂筹集资金,其意义并不止于凑钱造一个建筑物,它背后的民间动员和乡村公共精神,是更值得关注的。
公共精神与族人自治
一般来说,为建宗祠出资最多的,总是那些“在外面干大事”、“不差钱”的族里人。但实际上,萧氏建祠时出资最多的萧清富,从部队退伍后一直是农民,现在每个月也只有400元抚恤金;而出资仅次于他的萧家顺,退休前是黄鹿镇畜牧站站长,收入也很普通。
这两个收入并不高的人,为何对这件没有回报的事情热情如此之高?萧清富说:“这是家族内部的公益事业,我们的年龄比较大,要给年轻人带个好头。”
重建祠堂的多是大家族,而祠堂本身是家族变迁史的集中地,祠堂祭祖还是众多的家族成员保持联系的一个重要纽带。通过祠堂祭祀,可以让后人更多地了解到族谱、族规、族训的文化渊源,加强血缘关系,联系族属感情。
虽然重修祠堂只是一个家族的内部事务,但账务管理却特别规范。在萧清富家里,专门有两个纸箱存放着“捐收账目清单”、“宗祠修建用工记录”、“固定资产登记”等各种账本。任何家族成员若对账务有疑问,都可以到会计这里查账。“捐多捐少,哪怕是只有50、20,也是‘勿以善小而不为”。
有学者认为,重修祠堂是宗族精英的号召力及家族成员的互助精神所形成的,而族人自治,某种意义上也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之一。
在古代,祠堂在很多时候充当着族人的“衙门”,几乎所有的族内纠纷都在祠堂里解决。今天虽然已是法治社会,家规不得与国法相悖,但族人们依然希望有一部分德高望重、处事公平的长者,能继续发挥调解族人矛盾的作用。有的村委、居委解决不了的问题,经他们出面后却可以很好地得到化解。
而在祠堂文化更发达的广东和福建等地,“族人自治”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位于广东佛山市三水区的陈氏,于2012年筹资修复宗祠,总投入达800多万元,其中海内外陈氏后人捐资达600多万元。目前,陈氏大宗祠已形成三级议事机制:日常小事由常委会解决;涉及到动用资金较大的项目,则必须由19人筹委会讨论通过;而事关宗族大事的议题则要让村民代表、村中父老参与。其民主议事等自治事务管理模式已见雏形。这正是宗族力量和创新乡村社会管理的一个缩影。
宗族“涉政”边界与影响
据华中科技大学乡村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教授的研究,在华南及江西等宗族力量发达的地区,常常整个村都是一个姓,村庄结构与宗族规范匹配完善。从村庄治理的层面来看,因为整个村庄都存在“自己人”的认同,村庄公益就与村民的私利之间有了较多重合的边界,这种村庄中的公益事业就较容易做成。并且,在宗族组织可以起作用的村庄,村干部不大可能与县乡结成利益共同体,“因为村干部最终还要在村庄生活,还要有脸有面”,宗族可以成为一股制约村干部权力的力量。
而在川渝地区,据贺雪峰的研究,虽然也有宗族,但影响力远不如华南地区和江西的宗族。
比如旗山村,萧姓占60%左右,其他大部分村民姓赵。目前,村支书是赵善勇,主任是萧仁福;而在上一届,则是支书姓萧,主任姓赵。多年来,村两委都是萧、赵两姓的人搭配,似乎是在维护着两个大族之间力量的均衡。但据萧家顺说,村两委并不干预两个家族的内部事务,而宗族也不会干预村务,这里面有着一种微妙的默契。
不过,在其他一些地区,二者的分界并不总是如此分明。据江西学者田先红在赣南农村做的调研,除了制约村干部权力外,宗族“涉政”还有着更重要的意义——与村干部一竿子插到底相比,由宗族精英参与村务,更容易取得村民信任,协商成本会低得多。 田先红认为,在村民们的眼里,尽管村干部也是本村村民,甚至跟他们还是同一个家族的,但他们“毕竟是政府的人”。
很多人开始重拾传统,并重新审视宗祠背后的乡村治理力量。中山大学教授吴重庆认为,宗族力量参与村务有着重要意义。“比如,农村缺乏一种承接上级下拨‘三农专项资金的机制,有钱来了,但你找不出农村的需求在哪里,很难达成共识。可以考虑把传统的宗族、祠堂理事会作为一个有效的农村社会力量,政府向农村下拨的资源由他们直接申请,也许会更切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