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文化资源的资本化开发

2015-06-11 07:57陈端
文化产业 2015年2期
关键词:文化资源资本化文化传承

陈端

摘 要:本文以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优秀文化传承体系”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精神为指引,对推动我国优秀文化资源的产业化传承和资本化开发的意义价值、手段途径等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梳理,以期为业界同仁作为借鉴。

关键词:文化资源;资本化;文化传承;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2-00-02

“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伟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谈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问题,过去总是更多将其与整理优秀文化典籍、发现保护文物遗迹、传统民俗活动、表演艺术、知识技能、节日庆典及传统文化教育相联系。客观而言,文博、非遗保护和教育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功不可没且其作用无可替代,但立足于当今中国大国崛起并全面深度参与全球经济金融体系、治理体系和文化体系的深刻调整这样一个关键历史阶段,就优秀传统文化当前所承担的历史使命和自身发展内在逻辑而言,产业化传承都应成为又一个重要的传承支点。

一、中华优秀文化产业化传承的价值和意义

(一)产业化传承是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需要

我国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若仅以文博、典籍等物化载体形态存在,其与百姓生活的交融度低,发挥作用有限;唯有立足于当代人的生存困境和身心需求来反观传统文化,让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基因与百姓生活紧密贴合、有机融合、深度渗入,才能使其更好地参与到当代人生活的形塑之中,获得长久的生命活力;丰富的文化资源如果没有有效的盘整盘活转化为文化资本,就只能长期以沉睡方式存在,不仅带来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会慢慢丧失其原有的生命活力。对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行产业化开发,让各种资源立足于时代需求激活对接,通过现代经济金融手段的运作深入进行资本化开发,可以有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二)产业化传承是更好满足当代人民文化生活需求,实现文化惠民乐民的需要

十三五期间将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文化建设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五位一体”的根本价值支撑。相对于文博、典籍、非遗等传承體系,产业化传承能够以灵活的市场机制、敏锐的市场感知和快速高效的市场供给优势更好地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和精神与当代百姓日常生活的有机融合;市场自发的检验、反馈和淘汰机制能够督促文化产品的生产者根据百姓文化消费的切实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予以满足,更好实现文化惠民乐民的目标。

(三)产业化传承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的需要

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果这些投入全部由公共财政支出,不仅会成为一项重要的财务负担,也与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目标背道而驰;“文化强国”就其内涵而言,不仅要求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更要有雄厚的文化再生产能力,并且把文化的再生产与社会财富的创造和积累紧密联系。产业化传承正是摒弃单一财政负担的思路,把我国优势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市场运作和金融杠杆放大转化为发展红利,催生新业态、带动就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文化发展推动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产业化传承是配合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方略,拉动地方经济建设的有力抓手

新一届政府履新以来,把新型城镇化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新型城镇化的实质是人口和生产要素的集中过程,它不仅是物质层面“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更是城市文化价值凝炼的萃取过程和城市文化特色升华的推演过程,是文化基因的传承、文化记忆的存留和文化历史的延续。 ”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进程中,大量人口的重新积聚如果缺失了文化的涵化与社会联结功能可能带来潜在的各种矛盾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讲,发掘一个地方既有的传统文化资源优势,通过产业化运作打造城市的特色文化名片,拉动经济增长,不仅能在经济层面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就业问题和财政税收需求,还可以在人口重新积聚过程中提升城市认同感和凝聚力,让文化在社会治理层面的效用能充分发挥出来。

(五)产业化传承是打造新型中华文化传播表达体系,阐释中国机遇和中国精神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八大把“中华文化走出去迈出更大步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把“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要开创的五个新局面之一,作为文化走出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优秀文化的产业化传承是向世界说明中国的客观需要。实践经验证明,文化走出去,“卖出去”要比“送出去”效果好;市场化竞争成为全球文化竞争的主要形式,“外销”比“外宣”效果好。通过产业化传承,将富含中国元素和中华传统文化价值理念又彰显时代精神的创意产品不断推送到世界文化舞台之上,也是打造另一种意义上的中华文化传播话语体系,努力扩大“中国梦”国际影响力的尝试和努力。通过优秀文化产品的输出把一个充满生机和创造力的中国介绍给世界,是对中国道路、中国机遇和中国精神的绝佳阐释。

二、中华优秀文化产业化传承的操作路径与手段

(一)产业化传承的对象选择

产业化传承是新时期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有力抓手,但并非所有传统文化内容和文化形态都适合产业化传承的模式。强烈的市场化导向是产业化传承方式在运作过程中的突出特征,因此需要我们秉持发展理念从源头遴选把关。把关时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该传统文化资源在我国文化谱系中的地位和影响,我们文化精神谱系中最核心的文化资源及其物化存在形态乃文化立国之精神根脉,应该得到良好的守护。这部分文化资源的守护和传承作为国家和政府来说责无旁贷,不能随便拿去做以盈利为目的的产业化开发,以免在开发和再创造过程中变形走样,触动国之文化根基;二是把该文化资源“活化”进行产业化开发的可能空间及弹性大小。传统文化资源的“活化”开发,需要与当代文化精神和当代人的社会生活找到内在契合点,形成与当代社会生活共鸣共振的脉动,并非所有传统文化资源都具备“活化”开发的潜力与价值。第三是传统文化资源进行产业化开发的未来市场空间大小。产业化开发以市场需求规模为前提,市场需求规模则以目标消费人群的规模和消费频次紧密相关。

(二)产业化传承的市场主体培育

就传统文化市场化传承的主体应该是企业,但政府在其中的作用不可忽视,要加强政策扶植和方向引导,推动我国传统文化资源的资本化开发成为传承和创新结合、优秀文化基因与当代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及社会发展需求的结合。过去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多以作坊式的民间手工或半手工制作为主,以民间小企业为主体,整体布局“小、弱、散”,产品设计缺乏科技提升,也较少有现代创意设计元素注入,创新性发展活力不足,也难以承受现代营销推广和渠道费用,影响了整个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未来政府还需要在主体培育上面下大工夫,一方面加强小企业的空间集聚以便集中提供配套服务,一方面鼓励具备一定实力的国有文化企业或者民营文化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这些小企业,壮大传统文化产业化传承的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其竞争力。

(三)充分发挥金融在优秀文化资源资本化转化过程中的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中华优秀文化的产业化传承过程中,其不仅承担着供给发展资金的任务,更重要是引导文化产业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盘活沉睡资源、激活无形资产。通过金融杠杆的放大谋求产业发展的倍增效应,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先导作用,满足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投资、交易、风险管理等需求,无疑可以为传统文化资源在产业化传承过程中不断注入更多生机与活力。未来应该在九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框架下,专门针对优秀文化资源的产业化传承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使信贷、保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各投融资板块不断丰满,有机互动,共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此外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强化无形文化资产评估与研究,探索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积极研究探索财政支持传统文化产业化开发的政策性贷款、文化产业担保等新途径,进一步带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发展。再者,要通过政策激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经济崛起后,股权众筹等新兴融资手段,以资本联接推动发展资源的整合,发挥金融“融资”,“融智”“融制”的多重功能。

(四)完善产业化传承的配套体系建设

我国文化产业虽然在过去三十年获得了高速发展,但总体而言,传统文化的传承更多被纳入文化事业管理范畴,在产业化开发的政策激励方面制度供给欠缺,传统优秀文化的产业化传承更多是一种市场经济本能选择下的市场自发行为;从传承对象上看,也主要是一些凸显地方特色的民俗性文化产品开发为主,传承涉及面狭窄;就产业化传承的发展支撑体系而言,缺乏现代产品研发和营销意识,缺少专门的运作团队,产业链上各环节资源的有机衔接不足,市场运作能力偏弱且陈旧,产业基础薄弱、市场化程度不高、知名品牌较少、高端创意和管理人才不足。传统文化的产业化传承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培育要素市场、完善市场主体、提供政策资金扶植、融资服务、交易平台、法律保护等各种配套支撑,尤其是但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的关键要素资源——高端文化产业运营和文化资本运作人才欠缺,资源要素和资本要素之间的桥梁搭建尚不是很顺畅,这一深层原因衍生出各种各样的表象问题,成为束缚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产业化传承的重要原因。

2014年文化部、财政部26日联合发布《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从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建立重点项目库、支持拓展境外市场等方面助力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并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纳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可谓传统文化产业化传承的一个重大政策利好,如何把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下一阶段的发展动力是考量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智慧的重要命题。此外,还需要加强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中的规范引导,加强公共技术、资源信息、投资融资、交易展示、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各地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进行特色开发,鼓励地方和企業之间的合理分工与协作,共同完善全方位的优秀文化资源资本化转化支撑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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