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荣兵
摘 要:新课程改革所提倡的新观念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和“为了学生的一切发展”,但是这也不能证明“赞赏”就是教育的行为准则。教育惩罚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适当地进行教育惩罚是十分重要的。对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合理惩罚进行了相关探讨,旨在为广大一线教师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新课改;高中政治;处罚;适度
教育处罚是对学生思想行为不端正的一种约束或否定性评定,主要是为了让学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正确,并且使用一定的方法进行自我约束,阻止类似错误的出现和加重,从而实现人性的完美。因为对于新课改观念的内容和教育处罚的实质没有深入的理解,而且在惩罚实行的过程中有不正确的行为,使得“滥用惩罚”和“谈罚色变”的情况经常出现,不利于思想的和谐统一,也不利于教育活动的有序进行。
一、差异性
在进行教育处罚的时候,老师要根据学生心理的不同,区别对待不同的学生。教育处罚的差别措施,不仅要考虑情景和心理的差距,在进行教育惩罚时,要区别对待不同的学生。个体因为生活氛围的不同,出现了能力、气质、个性等方面的差异。老师在进行教育惩罚的时候要充分认识学生,根据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比如,对于成绩优异的学生,老师不能只看到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品行上的错误。对于性格开朗的学生,老师可以当面指出学生的错误。对于性格敏感的学生,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粗暴。个体的心理是不断变化的,每个年龄阶层都有和其他年龄阶段不同的心理特征。老师可以依据学生不同年龄的心理特征进行操作。比如,心理学家皮亚杰研究发现:儿童因为年龄的增加,在惩罚方式上都是从抵罪性惩罚向回敬性惩罚转变。对于具有欺负倾向的学生,老师的批评也是一种抵罪性的处罚,别的学生不和他进行交流,就是回敬性的惩罚。老师在教育的过程要对学生惩罚观念的变化多加注意,随着学生年龄的增加,减少抵罪性处罚,增加回敬性处罚。并且,老师可以依照不同的情景选择不同的教育方式。教育惩罚的选择和力度要根据情景的不同进行适当的选择。比如,让口才不好的学生在课堂中进行演讲,对于他可能是惩罚,但是对于喜爱演讲的学生来说可能就不是。还有,有的学生为了获得别人的注意,故意违反纪律,老师进行教育的时候,不能在此过分纠缠。但是,如果老师勇敢地表扬认真听讲的学生,那么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来说也是一种惩罚。这样不但对学生进行了教育,还不会因为教育学生而耽误了教学的进程。
二、统一性
老师对学生教育处罚的方法和目的相统一。教育处罚的方法具有教育的目的,对学生进行处罚不是最终的目的,教育处罚是为了让学生能够改过向善,让学生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在进行教育的时候,如果老师的教育方式和目的不统一,就会让教育惩罚丧失力量。例如,有的老师在教育犯错误的学生時,不问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就进行批评,老师在学生心中的形象就会受到影
响,严重的还会造成学生反抗的心理。所以,如果利用这样的方式惩罚学生,根本就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教育惩罚还要做到老师和学生家长教育影响的和谐统一。在学校,老师要相互合作,对学生的问题要坚持一致的态度。教育者之间也要相互交流,加强认识,相互合作,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只有在学校和家庭之间相互团结,才能发挥教育惩罚的作用。如果学生犯错了,教育者之间的态度也不相同,甚至在学生的面前相互争论,长此以往,学生也会变得不明道理,不明是非。
三、严密性
进行教育惩罚的严密性措施,不但需要老师严格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还需要立法部门出台相关法律,实现权责分明。惩罚制度要考虑多种因素,使得语言更加严谨统一。管理学界有个说法“热炉法规”,主张建立完善的惩罚制度来维护组织的有序运行。教育惩罚的严密性能够让老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惩罚,从而实现教育惩罚的目的。在班级管理中,老师可以使用全班的力量,建立师生认同的行为准则。在这个准则中,要仔细周全,考虑到目的、情景、结果、处理方法等多个方面,使得规则更加统一。老师要向学生讲明其中的行为准则以及违反的后果。学生如出现错误,老师要及时进行处理,以便规则更加严谨缜密。
教育惩罚需要老师根据国家法律,合法行使教育的权力。我国根据教育处罚的有关条件比较模糊,使得教育处罚的难度大大增加。教育处罚的随意性较大,模式和程度也根据个人喜好或心情进行判断,使得体罚事件层出不穷。所以,教育惩罚需要建立明确的法律法规。教育惩罚的严密性要建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中。切不可以惩罚为手段,妨害学生身心健康,弄巧成拙,影响其健康发展。
四、适度性
教育处罚要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不能侮辱学生,恶意报复。在《颜氏家训》对教育惩罚的观点是“威严有慈”。《论语·述而》中,孔子的弟子说孔子是:“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温而厉”是指孔子在对待学生的时候,态度温和,但是有时也十分严厉。我国的学者认为,教育处罚是在严厉中包含温暖,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老师处罚不适当,会让学生的积极性减弱,产生负面情感和攻击力,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对学生进行粗鲁的惩罚,不但不能处理问题,还会大大地增加学生的负担,让学生产生焦虑的情绪。所以,老师对学生的处罚要适度,要经过认真的思考,从而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地发展。
不进行处罚的教育是不负责任的教育。老师有义务进行创造,有效地运用处罚,使得处罚得当,而且方式也要灵活多变。适度的惩罚才会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实现教育的真正目的。
参考文献:
王德才.关于教学惩罚的理性思考[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