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仙
内容提要:当前,在我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存在着重技术轻理念的研究倾向、重经济学轻伦理学的学科倾向、重效率至上轻公平优先的价值倾向、重经济制约轻文化模板的模式倾向、重移植轻建构的范式倾向。这些理论倾向,制约着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的制度定型。从长远来看,社会保障是承载着增进社会福祉、实现社会公平、促进人性向善的制度安排,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tP国特色社会保障,应该有更加超越的伦理坐标、价值理念与文化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理论倾向;价值理念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5)01-0173-04
DOI:10. 13483/j. cnki. kfyj. 2015. 01. 041
社会保障是一种制度,制度就是游戏规则,那么制定游戏规则的“规则”是什么?就是制度的伦理坐标、价值理念。如果要问在目前的社会保障研究中最缺乏的是什么?那很可能就是理念。在一项研究中,理念表现为目标、原则、立论的根据,逻辑的原点。尽管社会保障的价值理念、制度伦理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在社会福利体系之内,人们无法逃避各种价值选择”。然而,社会保障价值理念研究方面却存在“过冷”现象:审视社会保障制度伦理、追问社会保障价值理念的成果并不多见,社会保障研究中存在着理念“赤字”。由于价值理念的模糊与扭曲,在实践中延缓了中国社会保障的制度定型。与这一“过冷”现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社会快速转型、阶层剧烈分化、社会问题凸显的现实,使得社会保障已经不折不扣地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自2010年以来,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社会保障”连续四年在“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热度排行榜上稳居榜首,这一现象既反映出国人对生老病死等问题的群体焦虑,也反映出公众对社会保障的高度关注与热切期望。社会保障问题本身的“热”、与社会保障价值理念研究的“冷”形成鲜明对比,这种现象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存在的一些理论倾向是一脉相承的,评析这些理论倾向、探究社会保障的价值理念,将有益于我们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加快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定型。
倾向一:实证研究的偏盛——重技术轻理念的研究倾向
社会保障学是在多学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交叉性学科,因其多学科属性,许多研究者均可涉猎,这原本有助于从不同的视角深化对社会保障问题的认识,然而,近年来,社会保障研究存在过度的实证化与经济学化倾向。出现这一倾向的原因在于:就目前中国社会而言,社会转型使得社会保障制度供给严重不足。一则,高校社会保障专业硕士、博上生逐年扩招,研究社会保障的人员日增,绝大多数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往往会将教师与研究生发表文章的数量作为考核的一个硬性指标,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其他研究者必须不断地发表文章,才能完成科研任务;二则写文章的人很多,而目前相关期刊发表文章的数量有限,一旦没有多少新的思想和选题来研究时,大部分研究者就会注重论文写作技巧。因此,经济学、数学、统汁学的研究方法就成为一个筛选文章的门槛。一些期刊把高等数学的运算逻辑和严密推理作为遴选录用文章的标准,这样一来,往往一些运用了数学模型、参数、公式、计算、推理的文章更容易受到编辑老师的青睐而予以公开发表,而这种标准、导向则进一步激励着研究者研究趋势的实证化、数学化。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存在极为明显的数理化、技术化、实证化的研究倾向,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相比较而言,对于社会保障学科体系、基础理论、价值理念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则相对较为缺乏。
不能否认,经济学、数学、统计学类的实证研究结果,能够为制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但是,有些时候,规范研究就能解决的问题,却冠以经济学模型、假定与推理,一是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把直观的问题搞抽象;二是经济学推理赖以进行的理论假设与模型,原本就有严格的限定条件与逻辑前提。经济学的那些模型不论怎么精巧,总是难以穷尽现实经济生活的变量,因此,也总是不能成为精确的预测工具。就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研究而言,我们绝不是说实证研究不必要,也不是对于社会保障领域中数理化、模型化、统计化的研究成果予以否定,而只是说,我国目前在社会保障领域中,社会保障的学科体系、制度伦理、文化意义等还没有得到系统深入的研究,工具理性對价值理性的遮蔽尚未消除。郑功成认为:“只有在先进的理念指导下,才能设计或选择出科学的制度安排;只有在科学的制度安排下,才能使合理的技术方案发挥正常的功效,进而达到预期的改革与发展目标。反之,理念不当,制度设计必定会出现偏差,制度设计一旦出现偏差,再合理的技术方案也不可能取得预期的成效。中国近30年来的各项改革事业,都证明了这应当是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一条基本规律。”
就目前而言,社会保障研究亟须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实现制度的公平可持续,加快制度定型,要求我们在注重实证研究的同时,加强规范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在注重社会保障技术层面研究的同时,更要关注社会保障学的学科体系建设以及制度伦理研究。构建真正符合中国国情、适合中国人的保障模式,进行总体性、综合性、学理性的研究,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模式奠定基础。
倾向二:“理性经济人”的极端化——重经济学轻伦理学的学科倾向
“理性经济人”最早出自于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蜚声中外的经济学名著《国富论》,与“经济人”不同,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里面提出了“道德人”的概念。由于“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影响,经济学研究范式一统天下,造成了对于“理性经济人”的过度信仰,“道德人”似乎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与现实社会渐行渐远,社会保障理念也是以“理性计算”为应然逻辑。在社会保障领域中,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理论研究,以“理性经济人”为基本假设的微观经济学研究范式被奉为圭臬,社会保障中的“经济决定论”甚嚣尘上,本该蕴含丰富人文精神、道义诉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理念,却约定俗成地被“经济学帝国主义”所侵蚀,被现实社会实践所扭曲: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曾经说:“在经济学的发展历程中,由于人们只看到斯密在其《国富论》中论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重视经济人的谋利心理和行为,强调‘自利,却相对忽略了其在《道德情操论》中所重视的社会人的伦理、心理、法律和道德情操,从而曲解并误读了亚当·斯密的学说。”其实,“社会保障体系的理论支撑,借鉴马克思的实践理性方法论和世界观比借鉴西方经济理性的效率说和西方道德意志理性的公平说更具适用性”。在目前社会保障研究中,理性经济人的研究假设有被极端化的倾向。
人类社会最具普遍意义的基本利益是经济利益,社会保障是国家对经济利益等的再分配,而经济利益的获取与分配与伦理道德问题密切相关,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重义轻利”的观念曾经作为古代知识分子的人格修养标准而受推崇,即“道德人”这一理念并不为西方所独有,早已是中国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理想人格准则。1840年以后,在西方列强打击之下,救亡图存的民族大义成为时代主题,扭曲的现代化进程使得“义利之辩”被暂时悬设。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一切,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强调集体利益而忽视了人的个体利益。20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中国人久被压抑的物质利益欲望被空前激活,“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成了国人生活的真实写照。“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具有了理论与道义上的合法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强调个体利益合理性的同时,矫枉过正,从“漠视个人利益”的极端走向了“个人利益至上”的另一个极端,从“道德人”的极端走向了“经济人”的另一极端。
诚然,经济人的本性是“自利”,而道德人则兼有“利他”,自利和利他都是市场经济中的人性根源,自利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动力,利他又以自利为前提;自利和利他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说:“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的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与自利相比,利他是一种更加超越的价值追求,“利他”除了出于人之本性以外,更需要伦理的熏陶、理论的引导,需要制度的规约、法律的强制,才能在市场经济的运行逻辑下幸存。很长一段时期以来,功利主义大行其道,经济学研究范式一统天下,而且侵蚀到与经济学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经济决定论”甚嚣尘上,“经济人”的理性算计成为社会保障研究既定的逻辑前提,“道德人”丧失了应有的理论空间。社会保障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緩解社会张力、消除社会风险、增进国民福祉、实现社会公平的制度安摊,是对初次分配的纠偏,也是对市场经济“良心”的匡扶。然而,原本以“纠偏”为己任的社会保障,自身却被制度化地“纠正”了长期以来,社会保障价值理念约定俗成地遵从了市场经济的运行逻辑。从一定程度而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不但失去了应有的意识形态视角,而且其应有的伦理内涵、价值坐标与文化意义尚未阐发。因此,重建社会保障的价值理念与伦理坐标,倡导社会保障制度德性的理性回归具有重要意义。
倾向三:核心理念的扭曲——重效率至上轻公平优先的价值倾向
作为制度安排的社会保障,必然蕴涵着一定的道义诉求与伦理价值,在诸多相关的价值抉择中,公平与效率是一对相辅相成的矛盾,又是社会保障价值理念绕不开去的一对价值范畴,与社会保障随形如影。就公平与效率理念本身而言,并无好坏之分,都是人们所追求的价值,只是在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中何者为主导的抉择。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计划经济一体两面的是平均主义的极度盛行,造成了对效率的损失,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幕开启后,由于市场经济天然就是竞争经济、效率经济,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具有了天然的合法性与现实的紧迫性,而这一理念也由学者在1985年的调查报告中提了出来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与经济体制改革相伴而生,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如期而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开始,其建制理念是“为了配套国企改革”、“是市场经济的五大支柱之一”,实行市场经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成了当时最迫切的时代命题。这种情况下,作为国企的配套措施和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社会保障遵从市场经济的运行理念——“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天经地义的。事实上,公平与效率这一对看似矛盾的价值,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缺乏效率的公平,是一种低层次的平均主义,并不是真正的公平,而缺乏了公平的效率,则是对效率的长远的伤害。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瑟·奥肯说,“诚然,它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难题,因为平等和经济效率之问的关系冲突是无法避免的。……或许这正是为什么它们互相需要的道理”——因此,阿瑟·奥肯主张:“在平等中注入一些合理性,在效率中注入一些人道。”(“平等”与“公平”尽管含义不尽相同,但在作为“效率”这一价值取向的对立面时,其内涵高度重合,故为了论述的方便,暂且把“公平”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平等”。)本身就说明它们之间不离不弃、相辅棚成的特点。但是,这一对范畴,却又有着各自不同的适用领域。
不能否}人,市场经济是现代社会的普适价值,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发现的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经济天然是效率经济、竞争经济。“效率至上”在市场经济领域里具有至上性。然而,社会保障则是以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纠正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小公,避免“赢家通吃”、“胜者全得博弈”现象的出现和蔓延,社会公平理念应居于优先层序。再者,市场机制本身无法保证竞争主体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尤为严重者,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机制发育不全、市场竞争规则不完善等等,社会不公现象在当前阶段尤为严重,实现社会公平就更加具有战略意义,作为稳定机制的社会保障,应该以社会公平作为核心价值理念。
倾向四:“经济决定论”的影响——重经济制约轻文化模板的模式倾向
一般认为,社会保障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都密切相关,而经济因素往往被认为是决定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因素。“经济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决定性因素”这一论断在学术界得到普遍认可。因为社会保障是用经济手段解决社会问题,达到政治目的的制度安排。制度化的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经济发展程度决定着社会保障的规模和水平,社会保障也表现为对经济福利的再分配。因此“经济决定论”这一观点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然而,这一论断却有相应的前提条件:在社会保障的初创时期,经济因素不仅是重要因素,而且是决定性的因素,但是在社会保障模式建构、制度定型时期,可能真正起作用的就是文化因素、政治因素、伦理道德因素等。郑功成认为:文化多样性决定社会保障制度的多样性。尽管文化因素同样不可能替代其他因素,但立足于文化视角的社会保障研究,显然更具有历史的长度与厚度,更能够发现各国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于当代世界唯一有着五千年悠久文明并从未中断传承的中国而言,这恰恰是其社会保障学界所欠缺的。许多经济发达程度相似的国家,并没有采取相同的保障模式;而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时,并不是经济发展程度都达到了同样的水平。可见,经济足决定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因素这一论题也是有限定条件的,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起作用。
鉴此,虽然不能否认经济发展水平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硬性约束,但是,也不应该对社会保障中的“经济决定论”过于迷信;否则的话,就会出现社会保障功能与目标的双重异化。当社会极度不公平、收入差距过大、阶层分化严重等问题凸显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时,如果依然坚持“经济决定论”、“效率至上说”的教条,就有可能影响到社会保障模式的走向,偏离了社会保障应有的价值理念,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倾向五:“西方中心主义”的滥觞——重移植轻建构的范式倾向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理念文化,在中国古已有之、源远流长,而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制度文明,则一般认为发端于两方。滥觞于18世纪末期的“西方中心主义”在19世纪达到了全盛时期,影响至今:在学术研究中,存在着将西方社会保障思维逻辑、研究范式、话语体系普遍化的研究倾向,奉西方经典社会保障理论为圭臬,用西方国家开创的研究范式和理论框架来研究中国实践。西方国家在基本国情、社会结构、制度模式、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等方面与我国存在诸多不同,如果简单地移植或照搬,则有可能是南橘北枳、水土不服。
“马克思是资本主义的病理学家。”基于對资本主义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如果说,“西方中心主义”是以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为基本根据,那么,马克思的揭示则内在地包含着对‘西方中心主义的批判和否定。然而,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知识、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中依然处于“执牛耳”地位,当下的“西方”依然是世界政治、经济、文化规则的制定者。因此,社会保障的理论体系与思维方式,依然没有摆脱“西方中心主义”的话语体系与思维逻辑。时至今日,用西方的社会保障理论解释、指导中国实践,或者寻找中国案例论证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研究均不少见,以西方经济学方法对社会保障进行实证研究更是蔚然成风。
中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综观近年来社会保障理论的研究趋向:我们只是在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制度文明中寻找切近的解困方案,既忽略了人类文明历史的厚度与长度,又消解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视角。社会保障的研究成果,大多是西方话语体系与运思逻辑下的理论推演,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社会保障研究中被“虚化”。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对社会保障的研究范式、理论体系与制度模式的建构依然缺位。
结语:总之,适应世界各国通行做法,总结中国20年来的社会保障实践,需要我们构建起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理论以此来指导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变革及实践。这就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保障实践相结合,是一个重大的命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清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哪些是需要结合新的实际加以丰富发展的理论判断,哪些是必须破除的针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的理解,哪些是必须澄清的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错误观点。”二是坚持洋为中用,做到批判继承:对西方社会保障研究中有价值的理论成果进行本土化、中国化。在借鉴西方社会保障所取得的理论与实践成就的基础上,有鉴别地吸收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合理内核,实现“扬弃”。三是坚持古为今用,做到推陈出新。汲取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生存智慧,中国古人的议论及政见中蕴含了丰富的社会保障思想,诸如“大同社会、以民为本、均齐思想、互助理念、仁政、王道”等。“这些议论和政见,不仅流传至今,而且还在深刻地影响着当代中国的发展实践,成为社会保障本土理论的源头和凝聚当今社会福利共识的传统基因。”要在中国丰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土壤中,汲取社会保障合理的理念精华,涵养社会保障的制度文化,推陈出新。四是坚持价值引领,实现综合创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的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各种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与支配地位,对于社会保障的价值理念理应起到引领与凝聚作用,这样才能为建构当代中国社会保障理论提供合理的价值引领,进而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