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艺术之生态性反思

2015-05-30 06:36修太宇
艺术科技 2015年11期
关键词:批评异化

摘 要:行为艺术由追求“差异”走向“异化”,“艺术何为,出路何在”。面对极端反生态行为艺术,应以生态审视的观点,对“艺术——生态”关系进行解构,行为艺术与生态的联系不能仅仅流于形式,艺术要体现生态学的精神。

关键词:行为艺术;异化;艺术生态学;批评

行为艺术的初来乍到,国内对于这种观念艺术的追逐,偏离了当时西方行为艺术产生的社会背景,不自觉走入了艺术的极端性和反生态性,这种“体验的艺术”也让行为艺术家尝到了甜头,愈演愈烈。缺乏审美性的极端行为艺术,侵蚀了行为艺术家的头脑,由于艺术生态观的缺乏以及生态审视观念的缺失,肆意举办所谓的“行为艺术”展,创作诸多“反生态行为艺术”。行为艺术批评的失语,更加重了极端行为艺术创作的肆无忌惮,对行为艺术生态性批评的研究,对行为艺术的发展有着新的意义。

1 误解:行为艺术

“行为艺术”自“85新潮”后在国内风声鹊起,就备受争议,其不仅关系到社会的认可,政府也进行干预。行为艺术究其为何?对行为艺术概念的界定并不明确,那么行为艺术终究是被理解成“行为”,还是“艺术”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行为艺术的表现形式是极为夸张的,且其“行为”是人在“非正常”状态下表现出来的,通过某种行为动作来表达对人生、社会的思考。从作为一门艺术来说,笔者认为“行为”应为本体,“艺术”即为外衣,失去了本体,只能说是艺术的一种范畴;除去外衣,则脱离了艺术范畴,充其量是一种“动作”。就此产生很多疑问,那么“动作”要达到什么程度才会被称为艺术呢?才能作为“行为艺术”而存在?有没有一个标准来衡量?

“85新潮美术运动”时期的“年轻艺术家不满于当时美术界的左倾路线,不满于苏联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美术窠臼和传统文化里的一些价值观,试图从西方现代艺术中寻找新的血液,从而引发全国范围内的艺术新潮”。[1]这一时期,出现了诸多激进的表演和突出“行为”的艺术表现形式,普遍具有的特点是“包扎”或自虐,通过反文明、反艺术的手段,以追求自我在灵魂上的解脱,及对此前政治运动压抑的反抗,而正是这种初现极端的艺术表现形式对后来行为艺术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进入21世纪前后的行为艺术热潮更是以其强烈的极端形式,达到了行为艺术无以复加的地步,当今的行为艺术表现形式,令人瞠目咋舌,引起不少人的反感。

这种极端而又反生态的行为艺术,就涉及“度”的问题。在当代,有颇多“伪行为”艺术家,打着行为艺术展的旗号,大张旗鼓地进行行为艺术表演,毫无节度可言,行为艺术本身没有错,但其极端且反生态的表现形式就是一种变态的悖行。批评家张晓凌认为,极端化的“行为”是“以艺术的名义强奸艺术,个中原因,自然是为了名利。他们已大体上摸清了欧美雇主的脾胃,既要取悦于其意识形态判断,又要设法填饱其对‘东方文化饥饿的胃口。”从哲学来思考行为艺术,“行为”应是具体的,所要为“艺术”服务的,“艺术”则是普遍的概念,“行为”的程度要依据是否合乎法律、道德和人文关怀来界定是否为“艺术”,若先界定“艺术”范围,然后去“做”,却似乎对“行为”的判定有些牵强。即便如此,行为艺术也不能出现极端反生态的形式,正如艺术批评家陈履生所说:“不管何种艺术的行为如何前卫,只要以艺术的名义,就应该在‘艺术的范围之内,不能超越社会道德和法律以及人性和公共利益。”

现如今,艺术家们不断对“行为”进行强化,对何为行为艺术也产生误解。是真正的误解,还是另有噱头呢?如今行为艺术似乎成了出名的“捷径”,一些不知名的艺术家,通过一些“特殊的行为”来提高社会的关注度,进而提升自己的名气,由此,一些艺术家走上了极端行为艺术的道路。他们已经违背了自然的常理,生态的法则,更何况一些行为艺术是在艺术家荷尔蒙极度膨胀状态下做出的,长时期便会形成一种“潜意识行为”创作,这种不经思考的冲动行为,又怎能为社会所接受和认可。

2 异化:难道只有这样

如1994年,徐冰的《文化动物》:为体现“文化”内涵,作者分别在公猪和母猪身上印上英文和中文,在注射催情剂之后,将它们置身于铺满中文文献的“书圈”里当众交配;2000年,在西安的《与水同在》主题行为艺术展上,作品《鱼·行者》:作者把装有清水和金鱼的鱼缸放于被污染发黑的河面上,然后把它们全部击破,任鱼自取灭亡;还有其他侵犯人性的“作品”,像朱昱的《复活节快乐》等。[2]当看到这些行为艺术我们作何感想?是理解为“作怪艺术”,还是真的承认他们在表达某种对人性的反思或对自然生态的反思,若是,难道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他们所想要表达的意义吗?

就如王林所说:“善良的中国人怎么啦?就因为西方出了赫斯特,就因为他剖了动物而且获得了成功吗?”笔者认为,这仅是对行为艺术的异化,这些“行为”不仅是意识中对生态的破坏,而且也是在实际中对生态性的漠视和伤害,是这些所谓“行为艺术家”的生态观、生命观和生活观的扭曲和丧失。[3]20世纪挪威著名环境伦理学家A.纳斯(Arne Naess)说得很正确,“人类的生活质量部分地依赖于从与其他生命形式密切合作中所获得的深层次的愉悦和满足。那种忽视我们的依赖并建立主仆关系的企图促使人自身走向异化。”行为艺术何以异化,又何以产生与生态相违背的艺术呢?社会的变革以及艺术的不断创新,艺术家对行为艺术的思考和认知从“85新潮”开始也一路前行,而且对于这种形式的艺术乐此不疲。这一时期,行为艺术家真是“脑洞大开”,不断上演颠覆“三观”的现场艺术表现形式,进而行为艺术普遍体现出一种通病——行为艺术的“嚣张”。似乎任何形式的行为艺术都是可行的,艺术家为让自己的“行为”更有个性,他们就不断地追求行为艺术的“差异性”。

毫无疑问,艺术家只有追求“差异性”才能对艺术进行创新,然而当代行为艺术家却走向了一种极端。当以寻求差异作为目的时,便由“差异”走向“异化”,仅一字之差,却引来了无数艺术家在行为艺术道路上对“艺术”的反叛,他们过分强调对社会反思,产生颇多异想天开的创作想法,他们也看到了艺术的商业利益,反叛来得更加猛烈。“差异”随即转向对生态的颠覆,便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艺术”场景,终将导致行为艺术的“变异”及混乱。

这些反生态的行为艺术,不管所处的现实条件和背景,亦不管其极端的行为所表达的含义,进而以破坏自然,改变固有的生态规律,来表达对生态保护的渴望;以残伤生命,来表达对生命的反思和对人生的追求,这本身就是对生态的反叛。正所谓一切美好的生活皆来源于自然,艺术也是如此。德国观念艺术的代表人物约瑟夫·博伊斯(Joseph Beuys)主张“人人都是艺术家”,认为“艺术就是生活,生活就是艺术”。对“人人都是艺术家”的理解也不能过于偏颇,笔者认为,他是在说艺术究竟要做什么的问题,我们需认清行为艺术要表达的现实价值,所创作的行为艺术作品,要与整个社会和自然相联系,就如哲学意味的“改造世界”,让社会变得更美好,让生活变得更有意义,无论从何种角度出发,都不能脱离生态来谈行为艺术。当代行为艺术家已经偏离了“人人都是艺术家”真正的内涵——“艺术何为”。[4]像一些不知名的艺术家,看到行为艺术“成功”的造势,便打着艺术的幌子,利用极端行为表达对生态的关怀,这值得我们深思。

从“85新潮”后行为艺术满足了青年艺术家的猎奇心理,标新立异就能够成功,他们仅是对西方的行为艺术进行复制,却没有考虑西方资本主义的社会针对性,且缺乏对这种当代行为艺术的研究和深思,把行为的极端性和社会的关注度作为行为艺术创作的目的,不谈其有何社会层面的意义,仅仅是追求形式上的快感。或许有些行为艺术家,是真正追求艺术精神,表达某些引人深思的哲理,但因其极端的表现形式,外在的视觉冲击,导致表面现象与实际含义完全相悖。

3 救赎:生态、精神

行为艺术生态性强调艺术与生态的联系,其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艺术与外生态关系。二是行为艺术与内生态关系。[5]那么行为艺术与外生态是怎样的一种联系呢?笔者认为是一种“艺术家——社会——自然”之间的联系,这种艺术外生态对行为艺术的创作形式有很大影响;内生态则是对“艺术家——心理”的解构,即为艺术家的创作精神有何倾向。

避免极端化行为艺术,就要衡量艺术与生态之间的联系,两者互为统一,朝正方向发展是有其必要性。然而我国当代行为艺术展,大量以“行为艺术”为名创作的作品与生态环境相悖,与社会人文相脱离,其仅仅是一种为满足视觉冲击而创作的艺术形式,往往忽视了行为艺术与生态之间表现美的东西。[6]笔者口中所说的“美”,是艺术上之美的概念,并非感官“美”,在真正的艺术中“美”“丑”皆为美。艺术与生态之关系何以谈及“美”的感受,这就又体现了“艺术就是生活,生活就是艺术”,追求生活之美,追求艺术之美。

行为艺术与生态的关系若处理不好则就容易形成极端化,艺术家的求“差异”心理,使他们不断地拿社会新话题做文章,进而创作出一系列“非常态”的行为艺术。例如,行为艺术作品《尤物之吻》:作者裸体坐在玻璃箱内,将五六箱小鸡倒入其中,作者与小鸡“相吻”,直至小鸡窒息而死,不多时就死了一二十只。当观众看到这种作品也是不解其惑,其作品本身含义是保护动物,却又为何残害动物,这难道不是与最初的行为艺术理念相违背了吗?可以说这就是一种“非常态”艺术,说得通俗就是“变态”。笔者对这种“行为艺术”也极度愤怒,与其说是一种“非常态”艺术,不如说是对生命的一种亵渎,对艺术生态的一种无视。

行为艺术究竟是“艺术”还是堕落,在行为艺术家的心中建构生态性的艺术精神,是其必要性所在。毋庸讳言,倘使艺术家不去改变行为艺术创作的艺术生态观,仅仅是为了制造噱头,必定会走上反生态的行为艺术创作道路。行为艺术也可以说是“实验性的现代艺术”,它的发展趋势的长久程度终究如何,要经得住社会的考量,行为艺术最终的结果还未成定势。对行为艺术“极端”的争论,还要联系到“艺术何为”的问题,还要回到行为艺术家的观念上来。马塞尔·杜尚(Marcel Duchamp)曾说:“观念要比由观念所创造出来的艺术作品更有意义。”这句话道出了艺术的精髓,艺术的创作还要回到人生的终极目标,通过人的身心修养解放自己,然后再追求艺术。可以说,行为艺术家怎样重视艺术生态,怎样弘扬真正的艺术精神,要从艺术家的观念做起,作为观念艺术的行为艺术,用怎样的“观念”创造艺术,是行为艺术家自我反思的重点,也是批评家负有的使命。

4 困惑:出路何在

难道脱离以破坏生态为形式,就无法从事行为艺术创作了吗?中国行为艺术三十年,人们只能看到这些令人作呕的艺术吗?

纵观当下,艺术批评家对于极端行为艺术的批评微乎其微,媒体报道的力度远远大于艺术批评文章的力度,行为艺术流于媚俗以及大量极端反生态的行为艺术展此起彼伏,行为艺术表演成了一场公众的闹剧,这只能说是行为艺术批评的失语。现如今,艺术批评家对行为艺术的批评仅是“口头批评”而已,他们缺少对行为艺术的深度重视,更别说付诸笔墨更深层次的研究了,甚至仍在探讨对行为艺术批评的可能性。笔者认为,这其中必然是艺术批评家的顾虑,缺少批评的勇气,有些批评家仅是浅显分析极端反生态行为艺术的弊端,更深入的探索行为艺术的终极原因却闭口不谈。无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在矛盾中前行的,缺少批评的语言无疑是行为艺术发展的悲哀,不能有效地诠释诸多行为艺术的精神所在,附和行为艺术,任其发展,不仅是行为艺术的灾难,更是行为艺术家的灾难,也是艺术批评家的不负责任。没有优秀的批评话语,行为艺术该在什么道路前行,出路何在?行为艺术家应该以批判的精神创造艺术,艺术批评家亦应担负起艺术上的职责,对行为艺术的发展提高警惕。

行为艺术究竟该以怎样的态势前行,大家都知道,艺术必然体现着人的向上的本质力量,越是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作品,越能体现人的自我实现和自我肯定,也能够形成独特的自我艺术价值观和艺术生态观,审美是对艺术价值的判断,甚至认为,审美远远大于艺术。[7]若行为艺术创作不考虑审美性,又何谈艺术呢?笔者在前文说,“行为”的程度多大才称之为艺术,那就要看对于“行为”审美性的评定了。行为艺术家对行为艺术作品正确的生态审视,有助于自我纠正反生态思维,从而形成积极向上的潜意识行为艺术活动;对社会进行关注,对人性进行反思,才能使行为艺术真正成为具有艺术生态性和审美性的艺术。

参考文献:

[1] 王峰.论中国当代艺术中媒材运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D].湖南师范大学,2011.

[2] 成乔明.艺术市场生态研究[J].艺术百家,2009(3):166.

[3] 成乔明.艺术产业管理[M].云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154.

[4] 蒋建军.“血肉横飞”?——论中国行为艺术中的极端现象[D].四川美术学院,2004:6.

[5] 李蕾.试论“艺术生态观”[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1(2):97-99.

[6] 童沁.环境、生态——公共艺术中的生态与重塑[J].美与时代·城市,2013(12):31.

[7] 王培娟.关于中国行为艺术的审美思考[J].山东社会科学,2004(2):123-124.

作者简介:修太宇(1993—),男,安徽亳州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文化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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