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琰
【摘要】新时代背景下,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各国贸易往来逐渐密切。英语作为国际通用语言,自然成为了国际商务活动的主要沟通工具,这使得商务英语翻译在商务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商务英语翻译与普通英语翻译有着明显区别,一般英语翻译理论在商务英语翻译中并不适用,无法得到预期效果,存在诸多局限。变通理论在商务英语翻译中的应用不仅能够有效提高翻译水平,更能够提升翻译效率。基于变通理论的商务英语翻译更灵活、更易理解。本文将针对基于变通理论的商务英语翻译展开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商务英语 变通理论 英语翻译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1-0101-02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贸易得到了蓬勃发展,商务英语应用越来越广泛,商务英语翻译在国际贸易往来中的作用及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商务英语属于职场中应用的英语,内容涉及到商务活动及专业名词,翻译难度要高于普通英语翻译,对翻译者有着更高要求。翻译者仅仅具备英语知识是不够的,还要熟悉商务专业知识,了解商务语言表达方式和特点,能够熟练掌握技术专业名词,才能正确翻译商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中普通翻译理论不能完全适用,而变通理论翻译则更符合商务英语翻译特征。
一、变通理论的内涵
变通理论最初属于哲学范畴,指的是依据不同情况,作出非原则性的变动,不拘泥成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变通理论被引入翻译领域[1]。基于变通理论的商务英语翻译并不拘泥于语言结构,更多的是追求对原文精神的准确把握,打破了静态分析翻译的原始格局。与传统翻译理论相比变通理论翻译追求灵活、简化的翻译,但它与自由翻译有着一定区别,和自由翻译相比,准确性更高,翻译效果更好[2]。翻译者在特殊语言环境下,会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异化问题,将内容价值实现微观的变通。基于变通理论的商务英语翻译,属于一种特殊翻译方式,虽翻译过程更灵活,却并没有真正更改原有意思,所做出的更改与原文意思有着直接联系,只是做出适当调整,使之更贴切内容。因此翻译过程需要以原始资料为基础,通过适合的方式进行更改,以达到更好的翻译效果,获得使用者的认同。
二、商务英语翻译的特點
(一)语言特点
商务英语是职场专用英语,属于专门用途英语的一个分支,内容涉及到商务活动,翻译难度较大。商务英语与传统英语相比专业性和行业性更强,例如法律英语、医学英语、工业英语、化学英语等。虽然商务英语也具备普通英语的基本特征,但却更加专业化、职业化,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要求翻译者具备相应商务知识。商务英语常用非动词、非谓语形式来表达,被动词使用频繁,要求翻译者必须事先了解文体风格。
(二)词汇特点
商务英语中词汇派生能力强,词汇会不断派生,新词汇的不断派生无疑会增加翻译难度。要求翻译者必须掌握各种新的构词,不断更新词汇知识。此外,商务英语中为了避免对长而繁的语句,很多时候会使用缩略词,这些缩略词不仅定义模糊,且具有明显行业特征,翻译者必须对行业有一定了解,才能正确进行翻译。另外,商务英语中还会使用大量古词语、重复词、外来词,翻译者必须事先熟知,否者无法进行有效翻译。
三、基于变通理论的商务英语翻译
商务英语在内容方面有着很强针对性,错误的翻译极有可能对商务活动造成负面影响,出现导向误差。商务英语的特殊性决定商务英语翻译既要简洁,又要准确。基于变通理论的商务英语翻译恰恰符合商务英语翻译要求。变通理论的融入为翻译者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大大提高了翻译效率,降低了翻译难度,提升了翻译准确性。基于变通理论的商务英语翻译,翻译中会根据翻译环境的不同、翻译目标的不同,适当更改内容,以获得最好的翻译效果。以广告翻译为例,翻译目标立足于广告语与受众的有效沟通。但各国文化背景不同,文化认同感存在差异,属于跨文化翻译。翻译者考虑的不是如何准确无误的进行直译,而是基于广告知识,结合消费者文化背景,使广告能够有效吸引受众,达到广告宣传作用。例如佳能广告中Delighting的“快乐”,在中文广告中Delighting被翻译成了“感动”,这种变通翻译虽对内容进行了更改,却得到了良好的营销效果,“感动常在佳能”也因此成为了知名广告语[3]。这是成功的变通翻译,毫无疑问翻译过程,翻译者充分考虑到了语言环境和文化背景,“快乐”被替换成了“感动”,更符合中国人心理,这样的变通翻译得到了更好的翻译效果。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商务英语具有一定复杂性,翻译难度要大于传统英语,商务英语有着自己独特的句式特征。基于变通理论的商务英语翻译,不仅提高了翻译效率,更能够使译文更好理解,达到最佳翻译效果。
参考文献:
[1]陶虹竹.关于变通理论在商务英语翻译中的应用研究[J].赤子(上中旬),2015,04:88-89.
[2]李胜.变译理论在科技英语翻译中的应用[D].湖南师范大学,2013,04:202-203.
[3]郭敏敏.基于商务英语翻译中的词语选择对策研究[J].咸宁学院学报,2012,03: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