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企业的应对策略

2015-05-30 12:00陈晓燕
中国集体经济 2015年13期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挑战

陈晓燕

摘要:文章结合“营改增”的背景,简要论述了建筑业“营改增”的必要性,针对“营改增”可能带来税负的加重,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税收征管、工程计价税金取费等可能产生的一系列不利影响,从如何降低建筑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以降低“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的影响,加强税收征管及工程计价标准制定部门同步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影响;挑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1月起先后印发了财税(2011)110 号、财税(2011)111 号关于“营改增”试点方案的相关文件,文件明确: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包括建筑业)。这两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营改增”税制转型改革正式启动。从2012年1月1日上海市开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到后续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至其他省市乃至全国,再到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的扩大,虽然目前暂未将建筑业纳入试点范围,但建筑行业的“营改增”依然是势在必行。

一、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减轻建筑业税负,规避重复征税

在传统建筑业营业税体制下,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营业税计税依据包括工程所耗用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而工程所耗用的原材料、设备等在流转环节已经缴纳了增值税,相应税负直接转嫁给施工企业。建筑企业针对购进材料等进项税额无法进行抵扣,反而在计算缴纳营业税时,计税依据中还包括材料等价款,从而造成重复征税。根据行业统计数据的测算结果,理论上,实行“营改增”后对建筑行业有着较为明显的减税效应,重复征税问题理论上在营改增后能得到合理解决。

(二)有利于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与应用,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在降低企业税负的同时,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快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有助于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与应用,在提高建筑业施工效率的同时,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三)有利于税收征管与国际接轨

在增值税制下,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办理认证后方能进行抵扣,“营改增”后,将有利于促进建筑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规范发票管理,规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征管。同时,“营改增”有利于与国际流转税制接轨。

二、“营改增”给建筑企业带来的挑战

(一)对整体税负的影响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组织了一场“营改增”调研测算。调研测试结果显示:“营改增”理论上能够大幅降低建筑业税负、避免重复征税,而实际上,“营改增”后建筑业税负不但没有减轻,反而还大幅加重。

(二) 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产生的影响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改增”前,企业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含增值税额,“营改增”后,对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不含增值税额,这必然导致企业的资产总额将比没有实行“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从而可能引起资产负债率上升,加大企业财务风险。

营业税为价内税,而增值税为价外税,且两个税种税率差异过大,根据实际测算结果,“营改增”后现阶段税负必然加重,在现有计价模式下,“营改增”也必然会降低建筑企业利润。

建筑工程项目计量工作具有工作量大、环节多、程序复杂、时间长等特点,工程款支付相对滞后,工程质保期时间长、质保金回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营改增”可能给建筑企业带来较大的资金支付压力。

(三)对税收征收管理产生的影响

1. 对建筑业人力资源综合素质提出较高要求

建筑业“营改增”后,税收征管等业务处理发生了较大变化,且相比营业税制下较为复杂,对建筑业商务、物资、财务等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一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

2. 加大建筑业税收筹划难度

在现阶段营业税体制下,建筑业税收筹划相对比较简单。但在“营改增”之后,影响税收筹划的因素较多且较为复杂,从而大大提高了税收筹划工作的难度,尤其是一些大型建筑企业,其营业范围涉及多个领域,税收筹划也将更为复杂。

3. 纳税地点的确定及发票认证时限带来的影响

“营改增”后,按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地点应为机构所在地。如果在机构所在地纳税,对建筑企业、特别是大型建筑企业来说,由于经营范围广、工程项目数量众多等特点、必然加大企业机构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税收征管难度,仅发票收集、整理、认证这一项工作都将花费较多的人、财力等资源,发票认证要在180天内完成更是几乎不可能的。同时,对税务机关来说,一方面可能会使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缺乏动力监管项目,另一方面可能会使企业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无法确切掌握异地工程进度、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从而容易产生监管漏洞,造成税收流失。而如果在工程所在地纳税,对于实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企业,不利于项目所在地增值税进项抵扣。

4. 不同类型建筑业适用税率的影响

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不同行业的税负,由于建筑业中包含多种类型(如,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装饰等),不同类型行业成本结构及利润率不同,这给确定税率和设定其他税制要素带来困难。

(四)对建筑业工程计价税金取费的影响

目前,建筑业工程计价税金取费一般按某个固定税率取费,并计入工程造价中。“营改增”后,理论上工程造价应包含应纳税额,但因增值税是价外税,且因工程预决算时无法准确计算应纳增值税,从而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进而影响建筑企业竞标能力等。此外,由于上下游企业增值税转嫁幅度的高低间接影响工程项目预决算造价的高低,进而影响市场供求水平,加剧企业竞争程度。同时,建筑业“营改增”后相比现行的营业税政策,项目流转税税负加重,从税收政策调节作用方面看,不利于建筑企业的转型升级。

三、建筑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挑战

(一)关于降低税负方面的建议

1. 建筑业“营改增”初期暂按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征管,以实现“营改增”平稳过渡

在小规模纳税人下,一方面,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与当前营业税率一致,均为3%,且进项税额均不能抵扣,从而不会加重建筑企业税负,同时对建筑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影响相对较小;另一方面,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征管相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较为简单,有利于“营改增”跨税种税收征管平稳过渡。

2. 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再逐步按一般纳税人进行征管

对于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率及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对此,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相关部门确定税率前应积极开展充分调研,且调研应建立在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基础上,避免理论脱离实际。

其次,为确保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建议应对建筑企业上下游企业同步进行“营改增”,以真正实现“营改增”最初目标:避免重复征税。

再次,加强企业涉税管理等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分供商管理体系,力争与实力强、信誉度高的分供商合作,同时定期对分供商进行考核评价,以提高分供商管理效率与效果。建立健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体系,完善内控管理,积极堵塞发票管理漏洞,确保抵扣链条的完整性,降低建筑业税负,提高建筑业整体市场竞争力。

最后,对于实际税负高于“营改增”前的建筑企业,建议政府有必要采取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税收减免优惠措施,或采取其他财政扶持措施等,以降低建筑业的实际税负,促进建筑行业平稳、有序过渡。

(二)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影响方面的建议

事实上,影响建筑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的因素多种多样且较为复杂,“营改增”带来的影响仅是沧海一粟,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筑企业若想降低“营改增”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影响,应该加强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延长建筑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拓宽经营范围,将建筑施工与项目投资、项目运营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具有一定规模与实力的建筑企业新的发展模式,如承接、实施BT、BOT、PPP等项目。此外,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加强执行与实施,并做好风险管理评价,以改进风险管理及促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建立。

(三)税收征管方面的建议

首先,建筑企业管理者及相关人员应积极关注并学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积极学习已试点行业“营改增”经验,加强“营改增”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其次,建筑企业建立健全税务体系建设,增设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及岗位,明确部门及岗位职责,培养税收管理人才,提前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和管理。

再次,由于建筑业自身特殊性,建议适当延长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间。同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行业内不同类型企业增值税税率及纳税地点等税收征管相关要素,以确保“营改增”平稳过渡。

(四)关于建筑业工程计价税金取费的建议

国家工程价款计价标准等制定部门,应与“营改增”同步进行改革,以使建筑企业在投标报价时才能上浮一定的比例来消化一部分增加的税负,从收入源头上缓解企业“营改增”后增加的税负。

总之,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既要适应建筑行业经营环境,符合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同时又要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的结构性减税目的。为此,建议有关部门深入调研、认真对待、全面考虑、慎重行事。对建筑企业而言,“营改增”涉及到企业方方面面工作,需要企业全面考虑、未雨绸缪、提前筹划、积极应对,使企业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同时,要把“营改增”看作是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的良好机遇,使“营改增”政策能够在建筑业顺利平稳实施,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泽华.“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J].财会月刊,2013(06).

[2]杨威扬.建筑业实行“营改增”的相关问题探讨[J].财会月刊,2012(12).

[3]徐定洁.建筑业“营改增”对企业影响的思考[J].时代金融,2013(11).

(作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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