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宇
摘要: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新一轮经济改革的号角,极大地激发了我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活力。文章将从改革观念、内部管理以及外部环境三个角度分析石油销售企业在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面临的困境,并就如何搞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建议。
关键词:石油销售企业;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思想认识;内部管理;外部环境
一、引言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来,上海、深圳、四川等省市国有企业均积极投入到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浪潮中。2015年3月6日,中石化发布公告称:根据2014年9月12日签署的增资协议,25家投资者已经向销售公司缴纳的增资价款为1050.44亿元,完成率为98.1%。此次增资扩股是2014年全球最大的并购项目,以“产业资本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民生的投资者优先”三个优先原则选择了复星、新奥能源、海尔、腾讯、航美、大润发等25家企业作为合作伙伴。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等的交叉持股与相互融合,中石化增资扩股的行为恰恰是实现混合所有制发展的重要表现。虽然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不断前进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与突破,但是由于时间尚短、经验尚少等原因,在思想认识、内部管理与外部环境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思考与解决。
二、石油销售企业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面临的困境
(一)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想认识不全面、不深刻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最终的执行者是各大企业,生活中真正的利害关系群体则是企业员工,因此改革的首要任务是让各集团企业以及企业员工真正理解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与意义。石油销售企业一直都是国家以及国民关注的焦点,因为它同时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命运以及国民的日常生活,因此其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成为舆论的焦点。目前,一些石油销售企业的员工认为,国有经济就应当是国有企业,石油销售企业的经营管理关系重大,应当由国家控股,在国有资本中注入民营资本将是新一轮的私有化高潮,会导致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也有一些员工认为,这其实是国有企业在暗箱操作,圈民营企业的钱,最终导致国进民退的现象。甚至有些管理层干部认为会影响其在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个人收入会减少。这实际上不仅仅是企业内部员工对混合所有制的认识,实际上也是国民对石油销售企业搞混合所有制的认识。在这种思想认识下,石油销售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上文所述的一些成就,但这严重影响着后期企业的内部管理与外部环境的建设。
(二)企业内部管理与混合所有制下的管理不相匹配
混合所有制下的石油销售企业,其内部管理势必要做出一系列的调整来适应这一改革的潮流,使这次改革能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实质性的意义。一方面,面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大融合,如何配置国有股权才能够充分发挥民营资本为企业所注入的活力是管理上所面临的一个问题。虽然我国相关专家表示:“我们可以学习当年农村承包责任制从安徽凤阳小岗村,一个点突破走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再不断推广的道路,逐渐完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制度的完善与出台。”但是,毕竟在国有股权的比例结构上还没有一个较为权威的指引。另一方面,虽然我国石油销售企业一直都在不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但是与民营企业的管理还存在着差别,从治理结构、用人制度、竞争机制等各方面都体现得较为突出。因此,如何将两者之间的管理模式更好地 融合是在搞混合所有制下面临的又一个关键问题。
(三)政府关于企业外部环境的构建有待完善
任何一场改革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任何一个国有企业的改革也离不开政府的正确引导。石油销售企业作为集团型国有企业,其混合所有制的改革离不开政府为其构建的健康的外部环境。目前,我国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有较大的构建空间。工商登记、财务制度、涉税处理、土地变更、企业合并与分离、国有资产监管、集团内部业务重整等各方面的改革活动都需要有配套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性文件来做引导,否则将会给改革带来较大的阻力。此外,在改革的近两年时间里,中纪委查处了多家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权色交易、权钱交易等,从侧面反映出政府有关改革过程中的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石油销售企业的改革涉及到大量的国有资产,如果没有健全的监管制度,将会诱发严重的腐败现象,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搞好石油销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应从观念、内部管理与外部环境着手
(一)更新观念,正确认识混合所有制改革
1. 管理层要转变观念,真正接受混合所有制
要想使石油销售企业上下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首先要从管理层着手,转变经营观念,真正接受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发展模式。自国家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有关政府部门以及专家多次深入到各省市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精神的思想宣传。企业管理层也在不断更新思想,紧跟国家改革的步伐。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管理层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真正接受混合所有制的经营模式。在国资委主任张毅主持的调研中,有调研报告显示,有的管理层认为民营资本的注入会危及到自身的经济利益以及精神利益,因此从内心深处对改革持抵触情绪。这就需要国有企业政治工作者在开展工作中有针对性、有区别地进行思想教育,从管理层自身利益出发来对制度进行解释,使管理层明白改革对于其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由浅入深,谈及企业与国家发展。
2. 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纠正员工错误的思想观念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因此管理层应当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纠正员工的错误思想,使其明白自己在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中的重要位置。石油销售企业员工较多,知识水平与理解能力参差不齐。有的石油销售企业通过开展丰富的政工活动(通过话剧、小品等形式将改革过程中正面的、典型的案例呈现出来;通过参与企业并购、增资扩股等活动来使其感受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其价值观等)来纠正员工的思想观念;有的石油销售企业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企业所做的努力与取得的成绩等正面信息通过电子信息屏呈现给员工等。这些通俗易懂的方式相比较于枯燥的理论教育而言,更加有益于员工对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认识与理解。
(二)调整内部管理,适应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需求
1. 加强调研,借鉴国外管理经验以及国内改革成功经验,不断调整国有股权比例
如上文所述,中石化完成了2014年全球最大的并购项目,但是这25家企业在中石化内部所占的比例或者说并购后国有股权比例为多少才更为合适呢?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专家要加强调研活动,不断探究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结构。2015年初,某专家团队通过探究国外经济市场、股权结构比例以及国内医药、建材、石油、石化等各大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股权的比例结构,认为国有资本的比例越低越好,维持在25%左右可以更加有利于企业的整体治理与经济效益的发展。另一方面,石油销售企业也要在经营过程中及时总结,借鉴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灵活管理,通过企业治理结构的调整等各种方式来调整股权结构,在前进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完善。
2. 扬长避短,实现多种资产下管理模式的融合
民营资本在电信、金融、铁路、社会事业、市政等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现象阐释了混合所有制下管理模式融合的重要性。首先,在治理结构、用人制度、绩效考核等各方面管理制度上引入市场机制,向现代企业治理机制靠拢,实现与公司法的融合。石油销售企业可以借鉴国药集团、中建材等各企业改革中的方式,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增加社会出资人派出董事监事的比例,真正赋予董事会独立的决策权,实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者之间权利的相互制衡。其次,逐步推进改革过程中员工持股工作的开展,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全面绩效考核,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摒弃原本“旱涝保收”的工作思想。2015年初,国资委审议了《关于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将混合所有制下员工持股工作提上日程。石油销售企业内部也要尽快完善有关员工持股具体方案,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与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三)完善企业外部环境建设
1. 加强对企业混合所有制下改革活动的引导
中石化率先启动了油品销售业务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这其间涉及到了子公司与非公有资本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也涉及到分公司在获得出资人授权的情况下与非公有资本成立合资公司(如茂名石化成立的四家合资公司)等,这些活动都离不开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首先,应当对《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解决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适用《公司法》上的不一致。其次,政府应当就开放股权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经营模式进行相关规定。比如,允许分公司作为出资人授权股东与非公有资本成立合资公司等。再者,就上文所提及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涉及的财务政策、税务处理、土地变更等活动做出进一步的法律规定,规范其中的活动过程,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大胆发展混合所有制。最后,就企业改革后内部股东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资合同、章程内容等进行相关规定。
2. 加强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
在石油销售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政府要从政府监管以及社会监管两方面进行改革环境的净化。在政府监管方面,要将政府审计落入实处,对企业财务报表、日常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以及不定期的日常监督,及时更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社会监管方面,要充分发挥资产评估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规范中介机构的诚信管理,严格选择中介机构作为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监督机构,避免出现虚假审计报告、虚假资产评估报告的现象。
四、结论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又一突破性进展。面对石油销售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要转变思想观念、调整管理模式,构建健康的改革环境,大胆改革,逐步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模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助推国家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宗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国有集团公司中如何运用[J].财经界,2015(03).
[2]周新城.关于混合所有制的若干思考[J].国企,2014(04).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