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实践单独开课的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

2015-05-30 17:57涂建华
课程教育研究 2015年2期
关键词:实践教学

[摘要]思想政治理论实践单独开课符合大学人才培养方案和中央有关精神,其包括课时不够、组织困难、经费限制和知识缺陷在内的困难可以找到有效的克服办法,唯物辩证法、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是思政实践单独开课的方法论前提,真实性、原创性、科学性和思政性是思政实践单独开课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論;实践;教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实践,是大学思政教学的难点。历来的做法流于形式的多,具有实效的少。就其形式来说,有参观、访问、调查、观察、演讲、讨论、作文等。就其内容来说,有针对课程内容的具体的实践(如厅审旁听),也有如革命传统教育或新农村建设等笼统的内容。就其参加范围来说,由于经费限制、人力限制和课时限制,只能是代表性和象征性实践,最多是课堂、校园和校外三个三分之一的“三分法”,无法惠及全体学生。受广东海洋大学思政实践教学独立设课的启示,[1]我组织本校思政老师进行思政实践单独开课深度试验,在理论意义的思考和实践路径的确立上,有所收获,证明了思政课程实践单独开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思政实践单独开课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

我校“关于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应“在教师指导下以培养思考和分析能力为目标,而不是以传授信息和知识为基础的学习,采用课内与课外、网络课程与现场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完成大纲规定的教学要求。”[2]这个要求依据了从实践到认识的原理和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原则。由此出发思考思政实践单独开课的理论依据,就是唯物辩证法矛盾特殊性原理——抓主要矛盾以各个击破。实践教学之所以难以取得实效,其主要原因是每个课程分散用力,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不深不透。集中实践可以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期在一个典型事例的调查研究上获得深刻认识,达到良好效果。

思政实践单独开课的政策依据,是中央及各相关部委的多次强调。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指出:“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社会调查的选题、途径、过程的管理和指导,开设社会调查课程或讲座,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现象,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在校期间每人至少要开展一次社会调查,写出一篇较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 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在校期间每人至少要开展一次社会调查,写出一篇较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没有一次集中的强力的实践,是不能完成的。

二、影响思政实践单独开课的原因和解决思路

同行从不同角度研究思政实践的必要性,却很少讨论思政实践单独开课的必要性。其原因主要是:第一,课时不够;第二,组织困难;第三,经费限制;第四,知识缺陷。这些消极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影响思政实践单独开课。研究发现,这些困难不仅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可以解决的。

1.重新分配课时以解决课时不足问题。课时分配是专业培养计划先定的,而先定计划是接受了有关思政课程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的。高校思政课时不存在不能满足的情况,只存在如何分配的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解决课时问题。第一,把四门思政课的实践课时集中起来。设若每门课有4课时实际用于实践指导和实施,则可以把相应集中为16课时用于单独开课,已经满足一学分的课程了。第二,把四门思政课实践课时集中起来。我校思政课理论课时+实践课时现状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6+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概论64+32,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32+16,中国近代史纲要32+0,四门课共有实践课时12+32+16=60小时,完全满足单独开课的需要了。第三,不使用课程计划中的课时,单独开设选修课16课时(1学分)或32课时(2学分)。由于学生实践可以利用课后、周末和节假日时间,实践教学有多在分组指导的情况下进行,上课表的时间以6-8课时为宜,排课压力小。学生实践和教师指导主要在课后进行,实践教学工作量是教师直接用于实践教学过程(包括备课、讲课、实践准备、实践指导、实践报告批改及成绩评定)的工作量总和。可参照其他课程实践执行,其方法有两种,一是按两学分32课时计算,一是按实践报告数量计算。

2. 通过精心组织和社会保险化解组织困难和实践风险。校外实践的组织困难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在实践教学的政策指令性和现实必要性要求下,选择回避就不能完成教学任务,因此只能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组织的困难可以采取分组集体行动、指导老师参与、实践单位衔接、电讯全程跟踪、小组切实负责等方法解决。而意外事故并非实践活动所特有,具有学习生活风险的一般性。在加强防范的前提下,社会保险可以有效降低实践过程中的人身意外风险。

3. 用思政教育实践专项经费及其他途径解决实践经费问题。当实践成为共识,经费就是一个认识问题而不是实践问题。我校“关于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确定,“理工类专业的集中实践与课内实践合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文管艺教类专业的集中实践与课内实践合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0%”,[3]按此规定实施的实践,经费已进入预算。

4.分组实践以控制实践难度。要通过多种方法控制实践难度。思政实践一般要求离校实践,克服课堂实践和校园实践难度小、同质性大和实际效果差的缺点。校外实践分组有一下形式。(1)大组形式,一般10人一组,设组长1名,下分计划组、实地组和文案。其中计划组负责设计实践方案、查找参考文献、撰写开题报告。实地组进行实地研究。文案组整理实地数据并撰写实践报告。各小组分工合作。大组实践的好处是实地人数占三分之一,有效地降低了实践难度。缺点是小组难于有效衔接,个别成员“搭便车”,滥竽充数。(2)小组形式。一般以四人(一个出租车的容量)一组为宜。全员全程参与。优点是参与程度高。缺点是老师指导任务加重。在实际指导中,往往遇到学生设计校内实践的问题。对于个别外出确有困难的同学,可以考虑校内实践,但必须严格控制数量,并通过主题方向指导掌握难度,防止出现一般性重复课题。

5.通过实践知识学习提高思政教师指导实践的能力。社会实践是专门的学问,思政教师经过专门的学习或培训,可以掌握基本的社会实践方法。实践技术可以参阅各种社会学或社会科学实践或调查方法的专著。

三、思政实践单独开课方法论

思政实践单独开课的实施路径可因人因地而异,其方法论前提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

1.在唯物辩证法方法论前提下,我们要注意实践的统一性与多样性、集中性与分散性、及时性与长期性的统一。高校可以建立一些思政实践基地以长期的使用,也可以针对那些有时效性、突发性和典型性事件开发临时实践场地。可以在一个实践基地安排多个小组实践,也可以分散的安排实践。在实践时间分配上,可以是本学期结束,也可以跨学期跨学年完成。这就需要教务部门出台有针对性的特殊的教学管理规则。一般情况下,为了应用前置知识,实践开展的时间以第三学年为好,但也可以尝试部分的在第二学年或第四学年完成,以分散教学压力。在我是教学中,曾经遇到了学期结束需要提交成绩而学生实践还没有完成的情况,在认真审读学生前期实践的情况后,对那些实践预期成果很好,实地研究扎实的实践组,采用了同学生订立协议,提前提交成绩而延期接受实践报告的办法。这种预支的方式可以解决那些在时间上确需跨学期的实践者的实际困难,鼓励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考验了学生的诚信。

2.要强调实证主义的方法,扎实地实地调查。实地研究是专门的学问,要专门传授。实践课程包含了大约三分之一的理论课,以传授实践的方法,特别提示实践目的的预设、实地方法的采用、数据的处理和研究的科学模型。一个完整的实践指导,必须包括选题指导、开题指导、现场指导、数据处理指导、实践报告的指导等。实证是经验的方法,以数据定量的分析获得结论,以提高学生认识。

3.人文主义的方法。按照马克斯·韦伯人文主义的观点,用理解的方法实践,就是要通过访谈或问卷调查,获得被调查群体对问题的理解,从而进行定性的分析。要提供学生以交流的方法,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会交流,提高交流能力,以获得真实可靠的实践材料。

四、思政实践单独开课原则

思政实践的路径,蕴涵在实践的原则之中。根据科学研究的一般原理和大学生实践课程的实际情况,思政实践必须贯彻真实性、原创性、科学性和思政性原则。

1.真实性。在实践规则中,要强调真实性原则。大量的实地图片和采访记录、调查问卷、音像材料,既是实践报告必须的素材,也是验证实践真实性的重要证据。在成绩评定中,要实行真实性一票否决的原则,虚假的实践不能获得成绩。

2.原创性。大学生实践要获得独创的有学术价值的成果是很难的,但不影响我们对学生实践成果的原创性和独立性要求。为了保证独立实践,教师必须设计大量课题指南供选择,必须规定同一个教学班级不能选择相同的课题。原创性的根本是材料的真实性。一个真实的材料必定是独一无二的,因而也是原创的。

3.科学性。要选择科学的方法论和具体方法,在材料真实的前提下,使材料能够说明结论。虽然大学生还无法完成规范的学术论文,但也必须力求论点正确、论据真实、论证充分。

4.思政性。思想政治理論课程实践,必须注意思想政治性。实践项目必须与四门思想思政课有关联,开题报告中要认真研究实践课题与思政课程之知识、观点和原理的关系,并在实践报告中体现出来。对于实践成果与课程原理及思想政治相悖的情况,要认真审阅、郑重处理。

[注释]

[1]张开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独立设课的探索与实践》,《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年第6期,第88页。

[2][3]《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湘城院发〔2013〕47 号。

[基金项目]

湖南城市学院2013年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程设计与实施”;湖南省教育厅2014年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思想政治理论实践单独开课实证研究”。

[作者]

涂建华(1962-),湖南桃江人,湖南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dytjh@163.com 13875319350

5160228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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