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会娟 靳秀红 常会娟
【摘 要】 目的 探讨重组人干扰素治疗婴幼儿病毒性肺炎临床疗效。方法 选取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我院住院治疗的62例病毒性肺炎患儿。随机分为干扰素治疗组(A组)和利巴韦林组(B组)。比较两组的临床症状、肺部体征恢复时间,观察治疗过程中的不良反应。结果 干扰素组咳喘缓解时间及热退天数明显短于利巴韦林组,(P<0.05),而两组患儿的肺部体征恢复时间、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扰素组总有效率达93.8%。结论 干扰素治疗病毒性肺炎能够显著改善临床症状,安全有效。
【关键词】 病毒;肺炎;干扰素
【中图分类号】 R563.1 【文献标识码】 A
病毒性肺炎是儿童比较常见的疾病,3岁以下儿童易感染,咳憋及发热等症状重,易发生呼吸困难、痰堵窒息、缺氧等风险,由于目前抗病毒治疗尚无特效药物,临床治疗棘手。为探索临床治疗病毒性肺炎的有效药物,本研究分析对比干扰素雾化及利巴韦林针雾化的临床疗效,现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我院住院治疗的病毒性肺炎患儿共62例,男35例,女27例;年龄1个月-3岁,平均年龄11个月。所有患儿均符合第7版褚福棠《实用儿科学》的有关病毒性肺炎的诊断标准,即临床表现加上病毒特异性抗体IgM检测法[1]。
病毒检测方法:间接免疫荧光法检测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抗体,生产企业为XIRCELL,S.L,由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销提供(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来源: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商品名赛若金),成分:重组人干扰素α1b,规格:20ug/支,生产企业:深圳科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33034;利巴韦林注射液,(商品名:病毒唑),主要成分:利巴韦林,规格:1ml:100mg,生产企业名称: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462。
1.2 排除标准 (1)小于1月龄及大于36月龄患儿;(2)合并有先天性心脏病;(3)院外药物治疗大于7 d。(4)发病时间大于7 d。(5)近3 d内应有阿糖腺苷等抗病毒药物者。
1.3 分组及治疗方法 所有患儿均给予止咳、平喘、化痰、抗生素(对单纯病毒性肺炎不用抗生素[2])、补液、退热,必要时给予吸氧等基础治疗。A组-干扰素组:给予干扰素雾化。在基础治疗基础上给予干扰素针20ug加生理盐水2ml,雾化吸入5分钟,每天2次。B组-利巴韦林组:给予利巴韦林雾化。在抗感染治疗基础上给予利巴韦林针,每次10mg/kg,加生理盐水2ml,雾化吸入5分钟,每天2次。
1.4 疗效评价 依据儿科疾病诊疗规范教程[3]:(1)临床治愈:一疗程后,患儿体温正常,症状、体征消失,X线显示肺部阴影较前明显吸收;(2)治疗有效:体温正常,症状体征明显改善,X线显示肺部阴影有吸收。(3)治疗无效:仍有发热,症状体征、X线显示肺部阴影无改善或加重。总有效率(临床治愈例数+治疗有效例数)。
1.5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17.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以x±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等级资料采用秩和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A组31例,给予干扰素雾化治疗;B组31例给予利巴韦林雾化治疗,A组咳喘缓解时间及热退天数明显短于利巴韦林组,(P<0.05),而两组患儿的肺部体征恢复时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A临床治愈25例,治疗有效4例,无效2例,总有效率达93.5%;B组临床治愈16例,治疗有效7例,无效8例,总有效率达74.2%,对比两组方法,X2=4.292,P=0.038<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可见干擾素组治愈率优于利巴韦林组,见表2。治疗期间B组有2例(6.6%)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轻微恶心呕吐、面部湿疹加重,不良反应轻微,不影响继续治疗,A组无患者出现不良反应。
3 讨论
病毒性肺炎是导致婴幼儿诱发喘息发作的常见疾病之一,早起病毒感染与哮喘发病有密切相关,研究显示约有1/3呼吸道合胞病毒患儿最终发展成为支气管哮喘[3],因此病毒性肺炎能得到有效治疗,有希望降低哮喘发病率。在本临床研究中,干扰素雾化治疗病毒性肺炎在咳喘缓解时间及热退时间临床方面明显优于利巴韦林组,考虑与药物作用机制有关:利巴韦林为广谱抗病毒药物,由于其对病毒腺苷激酶依赖性强,易产生耐药性,故临床应用受限。而干扰素(interferon)是机体感染病毒时,宿主细胞通过抗病毒应答产生的一组结构类似、功能相近的低分子糖蛋白,是免疫系统中的主要抗病毒防御与调节因[4];不仅具有有效抗病毒作用,且能调节细胞免疫功能[5-8],具有双重功效,为治疗病毒性肺炎提供了理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