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狭隘吗?

2015-05-30 10:48伊兰·斯塔文斯
译林 2015年6期
关键词:文学

〔美国〕伊兰·斯塔文斯

美国人例外论让我们相信自己非同寻常,因而,我们相信自己的文学也出类拔萃。事实是,我们跟其他人一样狭隘,我们的文学展示了这一点。

我无意对斯德哥尔摩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委员会发起另一轮抨击。在美国出版界,众所周知,自1993年以来,该委员会就没有向美国作家颁发过文学奖。几年前,瑞典皇家科学院的院士霍勒斯·恩达尔(Horace Engdahl)就此进行过“有名的”辩解——美国人“太孤立、太狭隘”,“没有真正地参入文学的大讨论”。不出所料,我们这边的反应迅速而火爆:诺贝尔文学奖已经变得无关紧要了。谴责直白得无以复加。不然如何解释欧洲的无名人士接连获奖,而像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和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一样的辉煌巨匠却被忽视这一事实?据说文学界一位人士甚至要“送给恩达尔一份值得阅读的美国作家名单”。

我们或许希望通过各种方式来对这种排斥自圆其说。例如,我们可以假装我们一点也不在乎,因为诺奖只看销售量,而优秀的文学作品是……是本来就优秀的。或者我们可以辩解说跟诺奖沾边是危险的,因为总的来说文学是超越国界的。就拿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来说吧,他于1978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是美国作家吗?辛格是来自波兰的难民,他到美国时已经30岁了,其大部分作品是用意第绪语而不是英语写的。而约瑟夫·布罗茨基(Joseph Brodsky)的情况又如何呢?他出生在俄罗斯——或者更确切地说,他的母语是俄语。一个作家真正属于哪个国家唯一的依据是他用什么语言写作。

无论如何,诺奖应该表彰的是有才华的个人,而非国籍,国籍本身就具有双重概念。听说过1938年获得诺贝尔奖的美国小说家赛珍珠(Pearl Buck)吗?她并不是彻头彻尾的美国人。她几乎一辈子都生活在中国,一直到她那部经久不衰的小说《大地》(The Good Earth)出版。在过去的十年里,至少出版了两部有关赛珍珠的新传记,她写的几本书仍在印行,并被广泛阅读。然而中国人比我们更有权利对她的国籍提出主张。把她变成美国人以提升诺奖入围名单似乎有些功利主义。此外,在那些日子里,诺奖委员会还在纠结于诺贝尔关于“理想主义者”文学的遗愿。再拿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来说吧,毫无疑问他应该获奖,特别是考虑到以前还没有阿根廷人入围。然而你要知道他的声誉并没有因为无缘诺奖而受损;而我也不能确定博尔赫斯会喜欢因为他是阿根廷人而获奖,因为那个形容词让他感到不舒服。所有这些都说明优秀的文学作品从来都不是因为诺奖委员会认定它优秀而优秀的。

当然,概括化总是危险的:恩达尔所谓的美国文学“太孤立、太狭隘”,不愿意“参入文学的大讨论”的观点是粗略的概括,这使得他看起来就像棒球运动员试图在黑暗中击中飞来的快球一样。这些论点涵盖了美国文学的多样性了吗?跳出美国小说范畴来看看诗歌界如何?诗人如理查德·威尔伯(Richard Wilbur)、W.S.默温(W. S. Merwin)、查尔斯·斯米克(Charles Simic)、罗伯特·平斯基(Robert Pinsky),他们所有人都是活跃的翻译家并且非常乐于接受域外的影响。即使我们回到小说界,褊狭这样的说辞也同样适用于奥尔罕·帕慕克(Orhan Pamuk)、莫言、赫塔·米勒(Herta Müller)、若泽·萨拉马戈(JoséSaramago),还有几乎所有最近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例如纳吉布·马赫福兹(Naguib Mahfouz)只关注埃及,凯尔泰斯·伊姆雷(Kertész Imre)只侧重匈牙利等等。显然,就如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笔下的马孔多和那位北美最为褊狭的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一样,关键是理解地方性和普遍性、微观和宏观之间的冲突。实际上并没有“美国作家”这回事;反而倒有以无尽的方式在美国当作家的人。

人们也应该想想那些拥有国外读者的美国作家,并且问问为什么他们的作品在国外而不是在国内有那么多读者。例如,理查德·鲍尔斯(Richard Powers)在德国,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在法国和日本。或者人们可能会思考这一现象:当今美国文坛在文体风格上最有趣的是马克·达尼洛夫斯基(Mark Danielewski)的“遍历式写作(视觉写作)”、克里斯·韦尔(Chris Ware)的漫画小说,还有平板电脑上由电子文学之类的新奇玩意所主导的新兴“多媒体文学”。

然而,概括化,像恩达尔一样,是人之常情。抽象、简化是大脑处理浩瀚的宇宙中无限可能性的方式。没有抽象就没有思维,因为思考就是压缩、合成、总结——理解。无论如何,如我所说,我真的不在乎诺贝尔奖本身;我感兴趣的是拒绝背后的关键真相,如果这个关键是真实存在的。因为,就我而言,这种说法是完全正确的:美国文学是狭隘的。虽然我不确定这是不是我们和我们的文学有别于其他国家及其各自文学的特质。同样,美国文学可以形容为最国际化、最具普遍性的地方文学。由于我们是一个移民国家,我们有比这个星球上任何其他国家都多的“外国人”(包括我自己)参与打造我们的书架。另外,当美国作家以美国为背景描写移民和金融崩溃时,想一想从张开双臂欢迎移民到限制移民(瑞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和全球金融危机(如爱尔兰、希腊)这一共同主题,难道他们所描写的不是世界所关注的?

然而狭隘的论点并不难证明。最近有大量的分析提供了一些背景,包括帕斯卡尔·卡萨诺瓦(Pascale Casanova)的专栏《世界文坛》。在像美国这样一个拥有超过 3.15 亿人口的国家,文学在我们中间的地位是可笑的。的确,作为一个国家,我们没有参入自己内部的文学大讨论。我们的文学创作是由一小撮精英为创作而创作的。年龄在15至65岁之间的普通美国人,几乎一年都不会翻开一本书。尽管如此,据在版书目资讯服务商鲍克公司的数据统计,2012年,美国出版的图书数量是40万册,其中55%是自费出版。换句话说,生产远超需求:我们生产图书,但产出之后就不管不问了。以此类推,我们的书店似乎也在濒临破产,但是这也是一把双刃剑,因为亚马逊网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售书方式。欧洲国家的书店一直受法律保护,不允许打折,这就是为什么在法国和德国没有连锁书店。

大学里教授美国文学,这占了很大数额的图书销售量。有趣的是,就像威廉·蔡斯(William Chace)几年前在《美国学者》(The American Scholar)杂志上推断的那样,统计数据显示,在过去的20年间,美国大学里英语文学专业的学生数量减少了50%,下降到仅占大学毕业生的3.7%,而艺术硕士专业的学生数量却在猛增。关于文学读者群的变动性,据说有时本科生的阅读侧重于“惊世骇俗”的文学(主要是非美国主流社会的)。这就意味着像约翰·契弗(John Cheever)这样的作家无人问津。相反,19世纪在英国学校里古希腊哲学家埃皮克迪特斯(Epictetus)的作品被广泛阅读。也许这解释了文学阅读的漏斗状概念,遥远的过去近在眼前。不论何种情况,似乎没有人太在意美国文学的地位正在逐渐丧失。尽管近几年电子书销量趋于平稳再次对这一老生常谈提出了质疑,我们却正在从传统的纸质书过渡到电子书。此外,如今在美国讲故事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活跃。我们的时代充满着我们讲给彼此的故事;这仅仅是因为文学不再是唯一渠道。电影、电视、互联网和电子游戏已经取代了它。

美国文学是狭隘的,因为美国唯我独尊。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出游。实际上,在中产阶层中游历是全国性的运动。我们驱车穿越全国,如果经济允许的话,我们的好奇心会引领我们去参观其他国家。但游历之于我们就是一次志得意满的尝试。美国人只会去安全可靠的地方,那里的食宿能保证我们感觉仍然待在家里。我们狭隘的关键就在于此:这是一种富足病。有很多可看的地方,也有很多方法来实现这一目标。然而,因为我们害怕迷失,我们没能冒险越出安全范围。迷失就是缺乏控制,而我们喜欢一切尽在掌控中。在我们的文学中,我们采用完全相同的方法:我们喜欢自己的小说向我们展示异域风情,但只有当那些异国他乡对美国人友好时我们才会喜欢;如果不是这样,我们想要小说中的人物安全回家。因为家是我们的一切:它安全、持久。

我们如何定义家?家就是没有陌生感。揭示美国文学狭隘程度的最简单方法指向我们对外语的反感。我们从来不听其他语言的流行歌曲。尽管墨西哥的《浓情巧克力》和德国的《别人的生活》这样的电影很受欢迎,我们却不喜欢带字幕的电影。例如,如果一部法国电影很成功,我们宁愿等着好莱坞翻拍。总的来说,翻译让我们不舒服,即使美国的语言是大杂烩——仅在洛杉矶或皇后区的一个学区就有100多种语言。在电视上,我们喜欢的外国连续剧只有《唐顿庄园》,该剧是在英格兰制作的,并且满足了我们对于阶级差别的痴迷。当然,这部剧在其他国家,从瑞典到韩国,也大受欢迎。然而,来自意大利、德国和土耳其的原创作品还是不可能登上我们的荧屏。这种嫌恶在文学上同样明显:美国出版商出版的翻译作品仅占其出版量的3%,与其形成对照的是几个欧洲国家出版的翻译作品接近45%。而美国出版商则自诩为世界上国外版权的主要卖家。其结果是,美国对外国文学的公开宣传是微乎其微的。一个像我们美国一样的泱泱大国实际上是一座孤岛。

所有这一切并不能说明美国文学本身的状况。我们喜欢的小说心胸狭窄到何种程度?对于非小说类我们似乎更宽容,我们认同针对战乱地区和其他“问题”场所的调查性纪实作品。如果该作品是关于美国政策或关于最广泛意义上的美国人的天赋——把世界变成我们能够认可的地方的能力,我们喜欢此类的非小说作品。不过我们还是回归小说。甚至像杰伊·麦金纳尼(Jay McInerney)或裘帕·拉希莉(Jhumpa Lahiri)一样的美国作家在写到国外游历时,也是追随着美国人的脚步踏上异国土地。故事的编排考虑到了各种探索:无知、勇气、自我认知。重要的是,我们中的一个人总会顿悟。

就拿曾多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也是我很钦佩的一位作家菲利普·罗斯来说吧。他的作品是美国主题的集锦:男性的不安全感、成功的贪婪梦想、公众信任的坍塌……罗斯是一个世界主义者,因为他涉险踏出了我们自己的藩篱:去了伦敦、布拉格,还有以色列。他笔下的纽瓦克市是整个世界的集成,寓普遍于局部。人们也必须考虑到罗斯作为文化中介者所做的难能可贵的工作——为企鹅出版社编辑了“来自另一个欧洲的作家”丛书,并出版了许多国家的作家访谈。但相反的观点也同样成立。他和他的电影同行,伍迪·艾伦(Woody Allen),实际上都是狭隘之王。罗马?看起来像电影城。巴塞罗那?就像温泉度假区。就罗斯来说,他每次冒险跨出国界,就是另一个菲利普·罗斯,他的化身出现在那些地方,就像在《夏洛克在行动》(Operation Shylock)中描绘的以色列一样。也就是说,他的确走出了国门——总是去欧洲——但结果是一样的:世界因他而变得更好。世界几乎从来没有因其自身的存在而存在过。

正反两方面争持不下的例子有很多。以另一个标志约翰·厄普代克为例:他的《兔子》(Rabbit)三部曲像苹果派一样极具美国化,同时也很狭隘。书里的事件总是发生在郊区;世界的其余部分都是谣传,是事后添加的东西。蒂姆·奥布莱恩(Tim OBrien)和罗伯特·斯通(Robert Stone)让自己在越南、偶尔在中东或拉美国家感到困惑,但这似乎总是让人觉得整个旅程就是以一个变异的美国版的堂吉诃德为主题。另一位令人敬佩的小说家,芭芭拉·金索尔沃(Barbara Kingsolver),在《毒木圣经》(The Poisonwood Bible)和《空隙》(The Lacuna)中,将故事里的人物送到了海外;但他们是美国价值观的传播者,苦苦地把我们的价值观反复地灌输给他人(即使他们知道后果),或者经受所处的政治环境的考验。然后还有更多本土的案例,像天才小子戴维·福斯特·华莱士(David Foster Wallace),其关注的焦点是当下美国人的困扰。但反过来也是如此:唐·德里罗(Don De-Lillo)拥有宽广的胸怀;戴夫·艾格斯(Dave Eggers)的作品,(用兰斯顿·休斯的话来说)因为好奇,从索马里漫游到旧金山,凝结着放眼远望、探索其他社会现实状况的真诚愿望。亚当·约翰逊(Adam Johnson)的普利策获奖作品《孤儿领袖的儿子》(The Orphan Masters Son)是关于旅居朝鲜的美国人的故事。该书是《纽约时报》的畅销书,这一事实可能被视为我们不狭隘的证明。

人们可能会说美国文学中的异质性是独一无二的,因为美国是一个移民的国家,异质因素从来都离我们不远。亨利·罗斯(Henry Roth)、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路易丝·厄德里奇(Louise Erdrich)和李昌来(Chang-Rae Lee)都描写过初来乍到时的震撼、逐渐的适应以及重塑自我的过程。我们内心包含着整个世界。这种观点表明美国文学是一个缩微世界。但这是一个廉价的托词:正是因为我们欢迎渴望自由呼吸的芸芸众生,我们美国人的确对世界其他地区负有责任。这一责任并不是关于如何让别人了解我们,而是让我们自己了解——用不着找借口——其他地方的生活状况并且为了我们自己的利益而避免那样的生活。美国的移民文学同样狭隘,也许更甚。例如朱诺·迪亚斯(Junot Díaz),其作品中的人物大多是多米尼加人。在《奥斯卡·瓦奥短暂而奇妙的一生》(The Brief Wondrous Life of Oscar Wao)中,他把情节设置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就如同他在其他小说里偶尔为之的一样。但即使那样感觉其素材还是以美国为中心:一个胖乎乎的美国怪人通过美国流行文化的棱镜跟当地人互动。这就是我们都在做的:身处世界却从不离家。桑德拉·西斯内罗斯(Sandra Cisneros)和谭恩美(Amy Tan)似乎在通过后视镜观察世界。

在展示雄心勃勃的全球梦想时,美国文学难道总是不可思议地本土化吗?曾经有段时间——镀金时代——当时作家们需要证明美国是一个拥有优秀文学的地方。霍桑(Hawthorne)、爱伦·坡(Poe)和爱默生(Emerson)试图为美国争取一席之地,一个可以检验其力量、发现其真正价值的位置。他们把美国的世界观定位为跟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世界观同等重要。梅尔维尔(Melville)的《白鲸》(Moby Dick)很可能是最国际化的美国小说,或是最短视的美国小说,这取决于人们如何看待它。(在我看来,这是有史以来第一部百科全书式的拉美小说。)可以说,这些不怎么狭隘的作品也可以视为最美国化的。我非常崇敬马克·吐温(Mark Twain),他在美国观众面前讲述他的海外旅行,不过他讲述的旅程真实可信。同样,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视为美国化源头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也是一段发生在我们国界内的旅程,这段旅程迫使我们直面我们的局限性:一个孩子和一个自由的奴隶生活在地狱边缘。

最能代表海外美国人命运的是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贵妇画像》(The Portrait of a Lady)描述一个年轻活泼的美国女子在欧洲遭遇到的两种文化之间的紧张冲突。在其他作品中,詹姆斯探讨了美国人离开他们所处的环境而经历的悲欢离合。在他的作品中,新旧世界之间的桥梁感觉是平稳的。在19世纪末期,美国仍然是一个年轻的民主国家,正挣扎着在世界上站稳脚跟。20世纪上半叶,迷惘的一代到欧洲去找寻自我。在这一过程中唯我论是这样解释的:流亡只不过是家的延伸而已。西班牙和法国是像海明威一样的美国人的社交舞台,在那里他们证明了自己的真正价值。发现那些国家的文化对于他们的成熟很重要,但那只是一个临时舞台,不像后来的作家如保罗·鲍尔斯(Paul Bowles)的出游,鲍尔斯的超脱本土是清楚明白的。

总之,事实是美国的主流文化厌倦读书,常常与严肃的文学背道而驰,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文学就低人一等。在现代主义文学时期,严肃作家的地位得到巩固,人们相信他们代表了一种敌对文化,他们与其所处的时代相背离。美国作家不是敌对者而是随处可见的、沾沾自喜的庸俗症候。话说回来,重要的是记住这些特质并非美国所独有。在阿尔巴尼亚、玻利维亚和肯尼亚有多少人读歌德(Goethe)的书呢?美国人憎恶外语,很少有外国电影出现在美国的银幕上。不过一旦出现,总是会显示字幕,迫使观众注意到外语口音。相比之下,在意大利和许多其他国家,每部外语影片都配了音,这就意味着观众完全不会跟电影的原语言有任何接触。几乎45%的意大利图书都是翻译作品,这并不意味着意大利人比我们更国际化。

因为每一位作家都是从地方的角度看世界。弗朗茨·卡夫卡(Franz Kafka)的《美国》(Amerika)提供了一个从布拉格看俄克拉荷马的有利视角。为了证明我们是如何国际化,我们的视野是如何不狭隘,我们可以看看2012年美国国家书评奖(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Awards)的获奖者提名。诗歌奖入围者A. E.斯托林斯(A. E. Stallings)为此从她位于希腊的家飞过来。戴维·菲利(David Ferry)是另一位诗歌奖入围者,而且他书里的内容很多是翻译过来的。自传奖入围者雷娜·格兰德(Reyna Grande)写的是关于她从墨西哥移民过来的故事。其他自传奖的入围者包括安东尼·沙迪德(Anthony Shadid),他写的是他在黎巴嫩的家园,而恩古吉·瓦·提昂戈(Ngu~g·~ wa Thiongo)写的是他在乌干达的童年。在非小说类,凯瑟琳·布(Katherine Boo)提供了在孟买贫民窟生活的生动写照。至于小说,如前所述,亚当·约翰逊令人信服地把小说《孤儿领袖的儿子》的场景设置在朝鲜境内。在获奖小说目录上,本·方汀(Ben Fountain)的《比利·林恩的漫长中场休息》(Billy Lynns Long Halftime Walk),是新古典主义作品,其内容聚焦在感恩节这一天、达拉斯这一个地方,然而它囊括了整个世界。换句话说,庸俗是我们成熟的关键。

我曾在智利参加一次晚宴,一位著名作家告诉了我一个残酷事实:在这个时代,兴奋跟文学不再有多少关联。兴奋属于科学界。如今跟科学家共进午餐比同作家共进午餐有趣多了。科学家们站在时代的前沿,世界属于他们。相反,作家们都喜欢抱怨他们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像我这样的文学评论家们则以这些类型的牢骚为职业。她补充说美国人甚至比其他任何人都喜欢发牢骚。如果有什么事情不如他们的意,他们会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因为他们的自我意识跟他们国家一样强大,他们发牢骚的声音更响亮。她的主要观点是,在21世纪,文学已经失去了魅力,但美国作家还没意识到这一点。她总结说——我记得这是那天晚上的高潮——为了补偿这一点,美国作家喜欢把自己看作艺人。他们不属于世界文学界,因为世界文学界会把美国作家拒之门外,说辞是他们的作为并不像他们自认为的那样令人愉快。

的确,时代不同了。但不管怎样,那些评说在我的脑海里回荡。美国例外论让我们相信我们非同寻常。因此,我们相信我们的文学也是出类拔萃的。我们和其他所有人一样狭隘,我们的文学展示了这一点。例外意味着什么?坚信一个人就像其他任何人一样,只不过更甚。其他国家不认为他们是特殊的,所以他们的狭隘就少了一些全球性的影响。不过话又说回来,也许我们只不过是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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