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英兰
[摘要]院系级教授委员会是实现教授治学的最佳平台,通过实例分析,我国目前院系级教授委员会在运行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不同程度的影响到教授委员会的治学功效,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学院可以从健全教授委员会制度、平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加强教授自身建设等方面入手,加快教授委员会的建设,真正实现教授治学。
[关键词]教授治学;院系级教授委员会;学术权力;行政权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但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群体作为高深学问的拥有者,深谙学术发展规律,不论高校如何发展变化,其始终都是传播与发展学问的实现者、学术性事务的主导者,是履行高校职能、实现高校使命的主体,因此,教授作为高校学术权力的持有者,天然负有“治学”的职责。然而,教授只有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才能掌握治学的权力,以教授为主体的教授委员会作为对学术性事务进行决策和非学术性事务进行审议的机构,可以说是实现教授治学、发扬学术权力的理想中介。
一、高校院系级教授委员会的运行现状
我国的第一届院系级教授委员会于2000年成立于东北师范大学,之后,武汉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高校分别成立了院系级教授委员会[1]。近年来,院系级教授委员会在实现教授治学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以物理学院为例,教授委员会自2006年成立至今,经过两届的摸爬实践,在学院人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与晋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标准的制定、人才项目申报等学术事务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难能可贵的作用,但同时,透过教授治学的内涵对其运行的现状进行分析,建设还很不完善,多方面亟待改进。
二、院系级教授委员会建设的改进与优化
在学院管理过程中,拥有健全的制度是教授委员会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关键,以学院为例,建立健全教授委员会制度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制定并不断完善工作细则。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可以作为教授委员会下设的专门治学机构运作,其成员由教授委员会选举产生,经教授委员会授权,各自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和审议权[2]。教授委员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决策方式为集体讨论、充分协商和民主决策,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完善监督与评价机制。科学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可以保障教授委员会的决策更为科学合理,保证学术平等。
三、正确处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学术权力是高校与生俱来的,行政权力是随着高校的发展应运而生的。行政权力参与高校管理,在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使高校组织趋于官僚化,在我国高校内部就普遍存在着行政化、官僚化现象。教授委员会虽然从制度上保障了学术权力的独立与权威地位,是实现行政本位向学术本位转变的平台,承载着回归学术本质的使命,但要使得教授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实现教授治学,学院必须注意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尊重学科发展与科研活动的内在规律,树立“学术权力为主,行政权力为辅”的内部管理理念,确立行政权力服务于学术权力。其二,明晰教授委员会与行政机构的权责范围与领域。学院内部一切与教学、科研有关的学术事务都属于教授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而行政机构负责保障教授委员会的有效运行,包括执行学校和教授委员会的决策,整合资源、改进办学条件以保障教学与科研的正常运行,处理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关系等[3]。
四、加强教授自身建设
教授要有水平的参与到学术事务的决策中来,必须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养与水平。“大学强弱,学术为基;学术兴衰,教授为本。”[4]教授必须学高为师,必须以学术为志业,既重视课堂教学,又重视科学研究,提升学术水平,拥有真才实学,才能拥有治学的能力。同时,教授必须身正为范,必须坚守学术道德,以自身的人格魅力与崇高道德育人,勇于追求真理,坚持学术独立与学术自由,积极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遏制学术腐败,勇于担当学术责任与义务,才能拥有治学的水平。另外,学院应该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对教授适当进行学术管理知识的培训,倡导教授结合学术自身发展规律,进行组织管理知识的系统学习和实践,并且培育和强化教授的“主人翁”精神,提升教授的治学意识,激发和保护教授治学的热情,营造良好的治学氛围。只有具备了治学能力与治学水平,又拥有治学热情的教授方能担负起治学的重任,才能实现教授委员会严谨治学、高效治学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杨振荣.我国大学教授委员会现状分析及运行机制优化[J].福建医科大学学报,2012,13(4):33-37
[2]薛传会,凌炜.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野:学院教授委员会制度探索[J].教育探索,2012(4):72-73
[3]郑玮.试论我国高校院系级教授委员会之建设[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2:31
[4]韩延明.论“教授治学”[J].教育研究,2011(12):41-45
[5]喻青松.基于牛津大学章程的民主制度研究[J].世界教育信息,2014(08)
[6]刘松年.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的民主管理[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