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老年人做为弱势群体,在家庭中受到精神、经济、肉体等方面的虐待,此现象已经演变成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而解决老年人受虐待的问题主要从国家、社会以及家庭方面着手。本文主要从老年人受虐待的问题出发,寻找解决老年人虐待问题的途径,预防和干预虐待问题的出现。
[关键词]老年人;受虐待原因;预防措施
老年人在人群中基本上是属于弱势群体,现在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的发展,以及出现的传统家庭模式的转变,老年人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老年人受虐待的问题。老年人受虐待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老年人是社会群体中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对象。作为老年人,由于自身的生理机能的衰减以及在社会利益的分配中处于弱势的地位,在很多问题上老年人自身的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这不仅直接损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以及利益,更多的是违背了老年人的权利。随着社会各界对老年人虐待问题的广泛关注,各国在法律法规上制定了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合法条例。然而,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还是一个任重道远的问题,老年人受虐待的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更进一步的关注。
一、老年人虐待的定义和分类
老年人虐待的定义为“在本应该充满信任的家庭或者福利机构的任何关系当中,发生的一次或多次致使老年人受到伤害或者在其他方面受到不可预计的损失的行为,或者是以不正当的行为造成老年人的利益或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的行为”。老年人虐待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它涉及社会工作、社会学、老年学、心理学、医学等多个学科和领域,各国的专家学者对此进行的深入的研究,老年人虐待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虽然欧美的组织和学者已经对老年人虐待问题做出了分类,但是老年人虐待问题基于不同的文化背景有不同的类容。我国老年人受虐待问题主要反映在受精神虐待、经济虐待和肉体虐待等三个方面,具体有以下一些表现:
(一)精神虐待,指通过对老年人实行言语上或非言语上的侮辱、虐待等,造成老年人在精神方面受到侵害的行为。在中国,老年人与子女们通常是选择分居居住,这种情况下,很多子女或因远距离的分居履行不到赡养的义务,或因履行了经济上的赡养义务但是缺乏在精神上的关心,造成很多丧偶老人在精神上得不到慰藉,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精神抑郁、生活孤独的问题。
(二)经济虐待,指的是子女或其家属不承担或者克扣对老年人在经济方面的赡养责任,或霸占老人的财产,造成老年人在经济上的损失等行为。在中国,这种虐待通常表现为侵占老人的财产,特别是以霸占老人的房产最为突出,更有甚者有些子女在霸占老人房产之后还把老人赶出家门,让老人无家可归,现在社会上流浪的老人居多。
(三)肉体虐待,通常指的就是采取一些暴力的方式对待老人,致使老年人在身体上或者是精神上受到损害、创伤。
社会上普遍的都是对老人的精神虐待、经济虐待、肉体虐待三者往往都是同时进行的。
二、老年人虐待产生的原因
在中国社会里,虐待老年人的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还是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从家庭原因来看,现在大多数的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家长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都是处于一种溺爱的程度,致使很多子女的心理或者是行为上都出现了一种“唯我独尊”的思想,子女们在很多方面不会考虑到父母的感受,因此会在多种方面虐待老人,而在我国传统的思想里面,很多老年人都有那种“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很多老人宁愿自己的苦水往肚子里咽也不会告诉其他人或者是寻求法律途径的帮助。
(二)从我国的代价关系来看,俗话说“三岁一个代沟”,更何况年轻人和老年人的年龄差距如此大,由于现在社会的巨大发展,年轻人在生活方式上和老年人都很大的差别,很多老年人不适应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因此和年轻人处于分居的状态,年轻子女也没有尽到照顾老年人的义务,除了在金钱上的给予之外,缺少在精神上的关心与慰藉,特别是对于那些丧偶的老年人来说,他们的生活更需要子女的精神关怀,可是由于现在社会上竞争压力大的原因,子女都忙于自己的工作,疏忽了对老年人精神上的满足,这变相的也是对老年人精神上的虐待。
(三)再从社会上的原因来看,我国的法律在社会保障方面还不是很健全,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得时代,迎来了老龄化的巨大浪潮,我国在这方面还不具备迎接这个挑战的实力,对于老年人年老生活方面的保障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特别是对于农村的老年人而言更是得不到政府的保障,在养老方面主要是依靠子女赡养,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农村的一些思想方面的原因就会出现虐待老人的现象。
三、对于预防虐待老年人现象的建议
(一)在国家方面,首先应该是完善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进一步的保障老年人在年老后的生活,让其“老有所依”,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照顾的经费投入,让其不再是单纯的依靠家庭和子女的养老,完善农村的医药卫生条件,保障老年人的“病有所医”,消除固有的“看病难、看病贵”的传统观念;其次是更加快速的发展我国的经济,让我过有实力迎接老龄化浪潮的到来,有能力迎接挑战;再次是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特别是对农村偏远地区的教育支持,普及法律知识。
(二)从社会方面考虑,慈善机构应该做出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在政府的支持下,关爱老年人,慈善不应该只是摆设,需要做出一些事情才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现在社会上出现了很多教堂,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那些忙于工作的子女照顾老年人,教堂的兴起应该得到政府的支持,在很多方面可以减轻子女的负担。
(三)家庭子女自身方面,“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其实是对于那些当老年人在世的时候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在老人去世时候才知道后悔的阐述。在子女方面,要树立起赡养老人的观念,要使老人安享晚年生活,不仅是在金钱上的满足,更需要子女在精神上的慰藉。這就需要子女提高自己的受教育水平,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不应该打骂老人。还有就是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普及,告知老人该如何保护和照顾自己,在受到子女虐待时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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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符婧(1991-),女,汉族,重庆人,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