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2015-05-30 21:16张广来廖文梅孔凡斌
鄱阳湖学刊 2015年5期
关键词:土地资源

张广来 廖文梅 孔凡斌

[摘 要]本文选取并利用农业土地利用和城镇土地利用两方面的指标,合成区域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指数,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2个分区单元的土地资源利用数据为基础,进行无量纲化处理,依此对区域内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并利用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影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因素。研究结果表明,2012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程度综合排名从高至低前三位依次为:南昌县、新建区、都昌县。在影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的因素中,“地区生产总值”“第二产业贡献率”“森林覆盖率”等因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人均绿地面积”对其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关键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评价指数

[中图分类号]F323.211;X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15)05-0104-07

[作者简介]张广来(1992— ),男,湖北黄梅人,江西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林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廖文梅(1978— ),女,江西万安人,博士,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江西财经大学鄱阳湖生态经济研究院理论经济学在站博士后,主要从事林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生态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江西南昌 330045);孔凡斌(1967— ),男,江西九江人,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江西财经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主要从事生态经济、资源与环境经济和农林经济研究(江西南昌 33007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大湖流域综合开发新模式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例”(12&ZD213)、国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报告”(13JBGP02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463025,41261110)、江西省普通高校科技落地计划科学前沿项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利用与生物多样性变化及优化技术”(KJLD12065)与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访问学者专项资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Title: An Analysis of the Intensive Utilization Level of Regional Land Resources and the Affecting Factors in Poyang Lake Eco-economic Zone

By: Zhang Guanglai, Liao Wenmei & Kong Fanbin

Abstract: This article synthesizes the indicators of agricultural and urban land utilization into the index of regional land intensive utilization,comprehensively evaluates the intensive utilization level after non-dimensionally processing the data of land resources utilization in 32 subzones from Poyang Lake Eco-economic Zone, and makes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influential factors based on the regression model. The results show that in 2012 counties that ranked high for their degree of intensive land utilization with descending order were Nanchang, Xinjian, Duchang, Jiujiang and so on. Among the factors that impact the degree of intensive land utilization in Poyang Lake Eco-economic Zone, “Gross Regional Product”, “contribution rate of the secondary industry” and “forest coverage” are obviously three positive elements while “green area per capita”is a negative one.

Key words: Poyang Lake Eco-economic Zone;land resources;intensive utilization;evaluation index;influencing factors

一、引言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积极开展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工作,应在有限的土地利用总面积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上,通过宏观调控,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单位面积的土地投入产出率,促进经济发展,走内涵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道路,才能达到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最大化①。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人地矛盾日益尖锐。在城镇土地利用方面,外延扩张、用地粗放、效益低下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为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适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必须改变城镇土地粗放、低效率利用的局面。对区域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评价,旨在通过区域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挖掘存量土地利用潜力,为制定区域土地管理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中国南方经济最活跃的经济区之一,面积为5.12万平方公里,占江西省国土面积的30%。因其优越的地理自然环境,成为江西境内农业开发最早的地区,也是国家中部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同时,该区域的经济建设也对江西省的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2年的地区生产总值达7626.25亿元,经济总量占江西省比重达58.9%。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土地资源利用经历了土地围垦—土地退化、生态破坏—土地整治等一系列发展变迁。近年来,受自然资源条件及相关土地政策实施、社会经济状况和农民土地观念的影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土地资源利用日趋紧张。一方面,农村地区不断减少的湖区耕地总量制约着湖区农业建设的发展;另一方面,因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对用地需求的日益加大,存在盲目兴建开发区,企业追求规模化、花园式厂区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城镇土地利用中的浪费现象非常严重,使得城镇建设用地扩张增速大大高于经济发展的增长速度。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社会经济发展②。

本文通过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各分区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比较和对各分区的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及城镇土地集约利用两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得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各分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排名情况。接着,通过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最后得出各影响因素对鄱阳湖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程度和作用方向,并给予政策上的启示。

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理论基础

土地集约利用是以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通过增加存量土地的投入,改善土地经营和管理,使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和土地利用率不断提高③。土地集约经营最早来自于对农业土地利用的研究,是由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等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地租理论中首先提出来的,是指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地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使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较小土地面积上获得高额产量和收入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

(一)农业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在众多对农业土地集约利用规律的研究中,德国农业经济学家杜能(J. H. Thünen)提出的同心圆布局原理认为:农业土地利用的合理集约度按土地区位即距离市场远近配置,将区位与土地利用合理集约度研究结合在一起。国内学者对农地集约利用的认识虽受国外研究的影响较大,但在概念内涵的认定上有些许差别。他们认为,集约度是表示单位面积土地上所投入劳力资本的程度,投入的劳力资本较多则较为集约利用,投入的劳力资本较少则较不集约,也即通常所称的粗放利用,故集约度是一个相对而非绝对的概念。如果一块土地上投入资本较多、劳力较少,可称为资本集约,反之则称为劳动力集约。并非每一块土地都要集约利用,有些土地因为属性特征原因,可能粗放利用更加有利。在人多地少的国家,通常采取集约利用方式。如果土地多、资本多,亦采取资本集约方式;如果土地少、资本少而人口多,则往往采取劳动力集约方式。目前,我国区域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主要还集中在大中城市以及开发区,针对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还很少。有关学者在对农村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进行研究时,从“土地产出率”“土地投入强度”“土地利用强度”和“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这四个方面,构建了包括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三个层次的土地利用集约度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①。

(二)城镇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从城镇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方面来看,土地是城市发展的载体,土地利用规划实质是对城市土地利用实施科学指导。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普遍认为城市化与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是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的。过去有些研究认为,影响土地集约利用的因素有很多,不仅包括作为系统运行基础的自然生态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还包括作为系统主体的不同层次利用者,而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便直观地表现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高低②,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土地利用适宜性与限制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如人口、科技水平、经济结构等),不同土地利用主体的用地目标和手段。另有学者研究发现,城镇化水平低、速度不快、城镇布局不合理、建设用地扩张较快、耕地面积减少迅速、土地集约化程度较低、土地利用中违法现象频发等原因,导致了城镇土地资源利用存在较大问题③。

本文在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进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分析时,综合了国内外有关土地集约利用的相关研究资料,从农业用地与城镇用地两个方面的土地集约利用情况下,选取不同的指标进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比较研究。

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程度和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一)经济计量模型的构建与影响因素的研究假设

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综合程度指数”为因变量,以影响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程度的各因素为自变量,构建经济计量模型,在模型的具体形式上,本文采用双对数回归模型,形式如下:

其中,Yi、X1、X2、X3、X4、X5、X6、X7分别对应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指数、地形因素、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第二产业贡献率、地均零售额、人均绿地面积、森林覆盖率;β1、β2、β3、β4、β5、β6、β7分别表示地形因素、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第二产业贡献率、地均零售额、人均绿地面积、森林覆盖率的弹性。

(二)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文的研究数据来源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统计年鉴2012》,以及各县区的统计年鉴、政府报告等。由于数据的获取具有一定的困难和局限性,因此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8个分区重新划分为32个分区,其中“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5个分区统称作“南昌市区”;将“昌江区”“珠山区”2个分区统称作“景德镇市区”;将“庐山区”“浔阳区”2个分区统称作“九江市区”;将“渝水区”称作“新余市区”;将“月湖区”称作“鹰潭市区”;将“临川区”称作“抚州市区”。

(三)变量解释

1.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指标

通过构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综合指数,评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2个分区的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度。从农业用地与城镇用地两方面选择单位耕地面积的农业产值、单位面积的粮食产量、每单位面积建成区人口数、城镇建成区地均固定资产投入这4项指标,建立评价指标。对原始指标数据经无量纲标准化和平均加权处理后,得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2个分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程度综合排名靠前的几个分区从高到低依次为:南昌县、新建县、都昌县、余江县、进贤县。

2.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影响指标体系

合理地选择评价指标体系是科学评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的关键。本研究参照已有研究成果,通过专家咨询、理论分析和经验借鉴,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状况选定的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将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作为目标层,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分析,最终构建出以地形人口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生态建设水平为3个准则层的7个指标。其中,衡量地形人口状况的指标为:地形因素、人口数量;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为:地区生产总值、第二产业贡献率、地均零售额;衡量生态建设水平的指标为:人均绿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最终形成如表2所示的评价指标体系。

(四)数据的检验

利用Eviews6.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后,得到表3所示的回归结果。

(五)模型结果分析

从表3可看出,模型的拟合程度总体而言较好,统计检验有一定意义。同时,各个解释变量的估计符号与预期符号一致,能在一定程度上佐证假设理论。但具体来看,各解释变量对土地集约利用影响的显著性和影响程度不同。

1.人均绿地面积与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呈反向作用。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人均绿地面积提高1%,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降低1.04。人均绿地面积越多,进一步提升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空间则越有限,难度越大,这一结论主要与当前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还处于较低水平有关。纵观社会发展历程,当社会发展处于建设初期,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可能会带来以生态环境或人的生活品质的损耗作为代价。

2.对于人均绿地面积较低的地区,其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提升空间较大,但在追求高效率的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同时,也要保护城市绿地,可采取如提高住宅绿地率、发展楼宇绿地、形成立体绿地化发展等措施。

3.地区生产总值、第二产业贡献率、森林覆盖率对鄱阳湖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具有较为明显的正向推动作用。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地区生产总值提高1%,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提高0.244。第二产业贡献率提高1%,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提高0.578。由此可见,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影响该区域的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第二产业发展程度越高,该区域进行土地集约利用的经济条件越好。因此我们应大力发展地区经济,提高经济总量水平,通过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同时第二产业在经济发展中所占比重的主导地位应予以突出,并努力向集约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使得土地资源的利用在第二产业发展中达到最大化。同时,在10%的显著水平下,森林覆盖率提高1%,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提高0.857。因此,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应重视森林植被覆盖状况,注重生态建设。

4.人口数量、地均零售额对鄱阳湖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具有抑制作用但效果不明显。其中地区人口数量每增加1%,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程度下降0.234。这说明,一定区域内人口越多,该地区人口密度越大,人地矛盾愈发紧张加剧了土地集约利用率的下降。因此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就要合理控制和规划人口增长速度和人均用地,避免加剧人地矛盾。同时,当一定区域内地均零售额较高时,商品交易市场繁荣,市场饱和度较高,要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较为困难。

四、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本文在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已有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研究的基础上,评价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2个县(区)的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程度,定量考察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影响因素,构建了一套评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运用模型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程度进行了初步评价,并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2个分区的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各地区的土地集约利用率不尽相同,土地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前三位排名分别为南昌县(6.23),新建县(5.91)和都昌县(5.9),土地集约利用综合指数排名靠后的三个区域分别为九江市区(1.36),永修县(1.47),鄱阳县(1.55)。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程度受自然、人文、经济、生态等多重因素影响:地区生产总值、第二产业贡献率、森林覆盖率对鄱阳湖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具有较为明显的正向推动作用;人均绿地面积、人口数量、地均零售额对鄱阳湖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具有较明显的抑制作用;地形状况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影响不显著。

(二)政策启示

基于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各个分区的不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程度和影响其利用程度的驱动因素及作用机理的分析结果,可以得出以下政策启示:

其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2个分区的土地利用集约度指数位于3.05—5.9之间,说明由于受到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和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鄱阳湖经济区内各县区之间土地集约利用状况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为了合理利用鄱阳湖区的土地资源,要立足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整体情况,根据各县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基础,因地制宜地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持续性地利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土地资源,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系统的协调和各地区均衡发展。

其二,在人均绿地面积较低的地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提升空间较大。在这些区域追求高效率的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时,要特别注意保护城市绿地,例如可以采取提高住宅绿地率、发展楼宇绿地、形成立体绿地化发展等措施,促进土地开发与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协同发展。

其三,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二产业贡献率对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提高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应大力发展地区经济,提高经济总量水平,进而以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同时,针对第二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占主导地位,要努力使土地利用向集约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使土地资源利用在第二产业发展比例达到最大化。

其四,森林覆盖率的提高有利于提升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因此,需要提升土地资源的绿色生态化利用水平,在森林资源相对贫乏的区域,扩大森林植被种植规模;在森林资源丰富的区域,要切实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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